《“易學”評論》(二十五)
作者:周易歸來      更新:2022-02-08 20:30      字數:7918
  上卷:先秦"易學"評論

  ——《周易》一書在先秦時期形成的"易學"派別

  第四章

  先秦"易學"匯集——《易傳》,對《周易》的學術研究

  第六講《係辭傳》對《周易》是如何解釋的

  第二節

  自《係辭傳》把《周易》說成是占卜的功用,我們要問《係辭》作者從何得出《周易》“以卜筮者尚其占”的根據呢?即《係辭傳》認為《周易》能用來卜筮的根據是什麽呢?其認為的根據是否能夠成立呢?我們已知《左傳》裏記述春秋史巫用《周易》之名份來卜筮,但那是史巫的錯誤認識,是將早已出現的那套“六聯體”符號,即並不是《周易》裏原創出的六十四個不相同的“六聯體”符號,分出八個經畫符號(春秋時期還沒有出現八卦一詞),納入八種自然物象(春秋八個經畫符號也就是後來《係辭》裏總結出的八卦符號,隻有八種取象),以推論人事吉凶的“先知”來。這是中國占卜史上一項"新發明",把《周易》裏所用的那套符號變成一套卜筮工具,自此也把《周易》文辭改造戰占辭。史巫所用的一套符號上的八卦卜筮術,《周易》裏是看不到的,春秋史巫卜筮時,如何起筮《周易》裏是看不到的。《左傳》裏保留下來的筮例,隻有推論人事吉凶的“先知”內容。就是通過六十四畫符號裏的八卦取象,來比類、附會人事吉凶。當然也不否認春秋前期的筮例,是看筮出六十四符號裏的某一個畫符號也就知道那一個畫符號(後稱卦畫符號)下裏的《周易》文辭。也就通過《周易》裏的某一句話來比類、附會所問人事吉凶。這就是春秋時期史筮所謂用《周易》筮之的方法過程,實際離不開六十四畫符號與“六聯體”畫符號裏的八個三聯體符號取象來卜筮。即把《周易》一書所用的那套符號衍生出一套卜筮工具,而錯用《周易》文辭當占辭用。而六十四畫符號不是《周易》裏原創,六十四畫符號在《周易》之前早已產生,這是無可爭議的事實。從目前考古界發現《周易》一書之前所出現在甲骨與銘器或陶器上的六十四畫符號,還沒有證據證明六十四畫符號是用於卜筮的。如同六十甲子排序符號,同六十四畫符號一樣,都同時出現在殷商時期的甲骨上。也如同甲子六十符號(幹支)一樣,在卜筮、八字、風水學上變成了重要而不可或缺的推演工具。那麽,“甲子”符號難道在起初就是用於筮卜、算命的工具嗎?顯然不是的。

  我們知道人類最早的記事文字,起源於刻畫符號,但還沒有象六十四畫符號的那種規律性的組合形式出現。在沒有證據證明六十四畫符號在《周易》一書之前,就是卜筮之用的。《周易》一書所用六十四畫符號就是一種排序用意而已。退一步講,即使西周早期,史巫用六十四畫符號起筮,筮卜吉凶之事,而《周易》作者用六十四畫符號編排出六十四篇義理文章,又有何不可呢?這同換成甲子六十符號排序編排出六十篇義理文章的道理一樣,這是《周易》作者用何排序而已。而史巫見六十四個畫符號(即六十四個不相同的“六聯體”符號)而創符號卜筮之術,又借助《周易》裏的文章句子,“解讀”人事吉凶(即做為通神的工具,“窺視”天命吉凶),那隻是史巫的迷信行為,但並不改變《周易》的義理性質,即《周易》是政治哲學之書,已然是政治哲學之書,並不因史巫做為卜筮之辭,就把《周易》錯看成卜筮之書。而研究《周易》者也不能見有人以《周易》之名筮卜,就不分清紅皂白的認為《周易》是卜筮之書,或認為有占筮的功能。所以《係辭傳》的作者認為《周易》“以卜筮者尚其占”,是《係辭傳》作者認識上的錯誤,是被卦爻式的《周易》(即今本《周易》)結構所迷惑。但並不因《係辭》裏說《周易》有占筮的功能,《周易》就真的變成了占筮之書了嗎?

  《係辭》裏說《周易》有占筮功能,並不符合《周易》原創文章裏的內容,那是《係辭》作者無法弄清史巫卜筮所形成“《周易》筮之”的曆史成因。當然也無法弄明白原始《周易》被篡改的過程,孔子尚且沒有弄明白,在文化鉗製的帝國時代,《係辭》作者能說清楚嗎?當然無法說清,也更不需要說清,因先秦戰國百家爭鳴的理性時代已經煙消雲散。

  至於《係辭》裏所講的占筮方法,“大衍之數五十”起卦方法,更不能說明是《周易》裏的東西,那是“八卦占筮”的起卦方法。“八卦”與《周易》是不同的概念,“八卦”是卦學(筮術)裏的概念,“八卦”是從六十四篇文章名裏借出八個名稱,即“乾”、“坤”、“兌”、“離”、“震”、“巽”、“坎”、“艮”。並且有自己的符號,即是以三畫為聯體的符號。八卦又有自己固定的八種自然物象,即取象,為“天”、“地”、“澤”、“火”“雷”、“風”、“水”、“山”。同時也有卦學上的六十四卦象名稱,如“乾為天,天風姤,天山遁,天地否……”。這均是《周易》一書後產生的卦學內容,目的是用來卜筮的,實與《周易》無關。而是到了《係辭》的作者們錯誤的說《周易》有占筮的功能。

  “大衍之數”卻是八卦卜筮上的起卦方法,但不與《周易》相關聯。把“大衍之數”按在《周易》頭上,實屬張冠李戴。本身在帛書時代《係辭》裏還沒有填進去“大衍之數”,這隻不過是西漢人總結的是八卦占筮上的起卦方法,而添進到《係辭》裏。《周易》一書既沒有講述占筮及占筮方法,而且還是反對占筮的,《周易》裏體現的是無神論思想,《係辭》的作者們說《周易》有“占”,是錯誤認知所致。

  因《係辭》文章的出現,從理論上把《周易》說成有“占”,就把《周易》定性為卜筮之書了。無論《係辭》對《周易》說了諸多的義理之說,都無法有“一占”而被衝消。這恰恰是《易傳·係辭》把一部本是哲學之書的《周易》誤讀成占卜之書,由此造成後世跟著把《周易》誤解為卜筮之書。

  《係辭》文對《周易》的理論化,是亦筮亦理的麵目出現,分明是帝製時期的產物。到西漢加強中央集權一係列的政治措施時,可想而知,帛書《易傳》裏的《要》文對《周易》一書理性的認識還能存在與保留到《易》經裏麽?而是決不可能的事情。隻有這《係辭》即筮即理的說法,才能被帝國認可,而繼承保留神道沒教的政治用意而保留下來,以教化臣民。實際巫術占卜迷信不但不會從帝製裏排除,反爾是甚囂塵上,先秦百家爭鳴的理性時代也一去不返了。

  而《易傳》裏那些其它文章本與帝國統治並無矛盾,並相得益彰。也正是戰國後儒家建構王權思想的政治理論,以及天人同構的神秘思想。才能使帝國統治者認為一並保留在《易傳》裏,把《易傳》(或叫“十翼”)一並上升為《易》經,被漢帝國奉為意識形態上的壟斷地位。至於《周易》一書連孔子還沒有來得及詳細弄明白,隻是從概論上說《周易》是義理之書,後來就被帝國的鉗製文化政治而扼殺了(即帛書《易傳》裏的《要》文被埋葬,不傳於世)。可想而知在後封建社會裏再沒有如孔子的那種理性的認識出現。這正是後封建時期不能有理性著作的出現,也不能把一部《周易》說清楚的時代所決定了。後封建社會裏不需要理性,故才有後封建時期裏的“易學”與《係辭》文一脈相承。也與先秦《易學》不相同的發展,才有了象數易(占驗筮術與天學神秘思想)、圖式易的產生。越神秘,越玄虛,正是帝國專製文化的需要。正是《係辭》開創了對《周易》一書亦理亦筮的理論化,才成為整個後封建社會裏"易學"文化的活水源頭。

  把今本《周易》說有占筮功用,這正是漢帝國時期的腔調。因秦帝國把《周易》看成是筮卜之書,不被禁焚之列,西漢初傳者不絕。《漢書·藝文誌》裏說:“及秦燔書,而《易》為筮卜之書,傳者不絕”。《漢書·儒林傳》裏說:“及秦禁學,《易》為筮卜之書,獨不禁,故傳愛者不絕也。”

  《漢書》裏說秦時《易》為筮卜之書,才傳者不絕。漢興時,有多家傳授者,當然漢興多家傳授者是繼秦認為的筮卜之書的今本《周易》一書。所以這筮卜之書的觀念,不會不使《係辭》作者們受到影響。秦帝國裏把《周易》定為筮卜之書,而漢興時也沒見為秦帝國定性為筮卜之書的《周易》給於翻案的什麽說法來,還是有哪一位大家出來理論秦帝國把《周易》定性為筮卜之書是錯誤的,應於糾正。雖然到西漢中期,漢統治者把《周易》與《易傳》列為經首,上升為帝國思想領域上的統治地位,說明漢統治者是認可今本《周易》有卜筮之功用,故漢象數易學發展迅猛。

  “象數易”是春秋後期“八卦筮術”的發展,故西漢時定型的《係辭》而添進去了“大衍之數”,是為卜筮卦學彰顯之目的。自此以後至到今天,人們把《周易》與“八卦”混合在一起不分清紅皂白的來議論,也就有了今天錯誤認為“《周易》是筮卜之書”,這正是源於《係辭》裏混淆視聽說法所造成。

  我們再分析《係辭》裏有兩段關於“八卦”與占筮的理論:

  “聖人設卦觀象係辭焉,而明吉凶。剛柔相推而生變化,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憂虞之象也。變化者,進退之象也。剛柔者,晝夜之象也。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樂而玩者,爻之辭也。是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

  這一段《係辭》文,先說是聖人沒“卦”,又通過觀“象”而附記上文辭。是讓明白吉凶的道理。這就是《周易》產生的過程說了。《係辭》裏也首次出現本是傳說中的一個人物伏羲創設了“八卦”。這也是初次出現在《係辭》裏對“八卦”的說法。這“八卦”在《係辭》作者的眼裏就是“聖人設卦觀象係辭焉,而明吉凶”的。這不是把《周易》解釋成是通過聖人設立的卦畫,而觀象,係上了文辭的過程嗎?這純是《係辭》作者通過春秋戰國的史巫筮卜史而不加分析的想象出《周易》一書是按聖人設立的卦畫而觀象附上了文辭,目的是明吉凶的,就是後人稱的算卦之用的。後人也就無不知道“八卦”就是算命的那東西,並錯誤認為“八卦”也就是《周易》。

  這《係辭》裏的“卦”說,就是指“八卦”的內容,這段文字的前文已有“是故剛柔相摩,八卦相蕩”的“八卦”一詞。故《係辭》的作者認為是聖人設立了八卦,通過取象附記上所解釋的文辭,是“明吉凶”的。但是如何的“明吉凶”呢?《係辭》作者講了一通深奧的道理後,歸結到“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就是用占筮的方法來“明吉凶”。

  這種從卦畫符號到八卦取象,再到附記文辭的今本《周易》一書產生了,是為了明吉凶而創作的,目的是為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

  這就是《係辭》作者認為《周易》產生的過程與性質目的了。《係辭》作者認為這《周易》的產生為君子無事時去觀察學習、研究那些文辭,領會其含義要領。而有所行動時,就去占筮看卦爻象的變化,而推斷出吉凶的先知來,這真是為君子活世造了一個法寶。這《係辭》作者說的很明確,《周易》就是占筮之用的。

  《係辭》裏又說:“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

  這是說有“八卦”係列及取象在其中,而推演出六十四卦,卦爻也具備了。這是說由“八卦”產生了六十四卦的過程。這種說法更是錯誤的,是漢人無法知曉《周易》一書與“八卦”筮術衍生的曆史。

  《係辭》裏又說:“古者包犧氏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性。”

  “八卦”成了包犧氏(伏羲)創立的,是通過觀天、察地創出了“八卦”,目的是溝通神明的用意,又是用來區分萬物的情態狀況的,既是人神交通的工具,又是萬物之情狀的歸類取象。把伏羲說成是八卦的創造者,是拉大旗作虎皮。

  我們再看《係辭》裏多多少少的也闡述了《周易》的義理思想。

  《係辭》裏所講“八卦”時,是與《易》(《周易》)的義理之論述嚴然又是分開而論的,這是一種矛盾的現象,也就今本《周易》的算卦格式與卦辭文理的矛盾性。顯然表現了《係辭》在論述“八卦”時是偏重於筮術方麵,不與《易》的義理論述相混淆。這說明了什麽呢?這是否說明了“卦學”與《易》義理還是有區別的。顯然《係辭》的作者也無法弄明白,史巫稱之謂用“《周易》筮之”,並且所看的又是個算卦格式的《周易》。說明《係辭》作者們也被《周易》(及今本《周易》)的卦爻結構形式與內容裏義理給弄糊塗了。隻能又把“筮學”(即卦學)與《周易》義理混同一起來論述。但“卦學”又是自我體係的內容,而《周易》裏義理也是自成體係的內容。《係辭》文裏在論“八卦”筮術與《易》之義理時,又不自覺的各有偏重。如《係辭》裏論《易》(即今本《周易》)的內容。

  “《易》與天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

  “生生之謂《易》。”

  “夫《易》,廣矣大矣,以言乎遠,則不禦;以言乎邇,則靜而正;以言乎天地之間,則備矣。”

  “子曰:《易》其至矣乎?夫《易》,聖人所以崇德而廣業也。”

  “子曰:‘作《易》者其知資乎?’《易》曰:‘負且乘,致寇至。’負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

  “夫《易》,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誌。”

  “子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易》有聖人之道四焉。”

  “子曰:‘夫《易》何為者?夫《易》開物成務,胃天之道,如斯而已者也。’”

  “是故《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

  “《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

  “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

  “《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

  “《易》之為書也不可遠,為道也屢遷。”

  “《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

  “《易》之興也,其當段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是故其辭危。”

  《係辭》裏若能把“八卦”占筮之說從所論《周易》分離出去,而那些《易》說無疑是正確的,正確的是在於遵循了《周易》本來就是義理理論。但《係辭》卻把“八卦”筮術混淆與《周易》一體而論述,並說成是《周易》裏的東西,顯然《係辭》文這種錯誤說法,與《象》、《彖》、《文言》比,《係辭》變成了亦巫亦理上的不倫不類的巫術理論了。

  正是《係辭》作者不能,也無法把八卦筮術這本是《周易》之後史巫卜筮過程中衍生的筮術東西妄加到《周易》頭上分清開來,即《係辭》作者沒能將附加在《周易》頭上的“卦學”東西剝離出去,才亦筮亦理的把《周易》理論化。

  總體來看《係辭》成為了錯誤的“易學”(即《周易》學術文章)文章,把八卦筮術說成是《周易》裏的東西,造成了極壞的影響。本身是《係辭》文裏出現的“八卦”一詞,這是帝製初期通過前期,即春秋戰國時期的筮卜者的筮術,而總結出的筮術理論。認為原初六十四畫符號,是通過八個基本的三道畫符號重疊出六十四個不同的符號來,而這八個基礎的三道畫符號被(因《左傳》記春秋筮卜例,沒有出現“八卦”一說,而隻是八種取象)作《係辭》的命名為“八卦”學說,並且又認為是包犧氏創立的。而包犧氏是傳說中幾千年前的人物,無論從地上文獻,還是從地下的考古資料,都不可能發現有這個包犧氏創立了什麽“八卦”,唯《係辭》始說包犧氏創“八卦”的說法。這樣八卦筮術就變成產生在《周易》之前的說法了,也為其說《周易》是通過卦象而係之辭,尋找出的根據來。???

  “八卦”一詞在《係辭》一文之前是沒有這一詞匯的,更別說在幾千年前就有包犧氏創立了什麽“八卦”。“八卦”一說出現在《係辭》裏,而用八種物象類比人事吉凶,卻出現在春秋時期史巫卜筮中(隻是《左傳》裏記載,目前還沒有得到考古材料的佐證),而在更早已沒有史料可以為證了。而刻畫符號經考古發現卻在八千年前就已產生了,不過那隻是一種刻畫記事的簡單符號,那時候有沒有《係辭》裏說的包犧氏創立了的“八卦”呢?當然是不可能的事。

  既然《係辭》裏說包犧氏創立了“八卦”這一說法根本就不能成立,故“聖人設卦觀象係辭焉,而明吉凶”的話也就是妄說。也就是說,《周易》一書並不是《係辭傳》裏所說按包犧氏創立的八卦而按卦象附上了的文辭。《周易》一書每篇文章前確有一個“六聯體”符號,雖然《周易》裏有六十四個不相同的“六聯體”符號(這裏筆者不說有六十四卦符號,不帶“卦”字是因為《周易》產生時,“卦”與“八卦”之說還沒有出現呢?而那時早有了六十四個不相同的“六聯體”符號), 我們已通過對《周易》六十四篇文章的今譯與分析,根本不是象《係辭》作者那樣的說法,即認為《周易》文辭是通過卦象附記上的文辭。更不是像《係辭》作者那樣認為是讓“君子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的說法,那說法純粹是《係辭》作者的錯誤認知而張冠李戴。

  這就是以注《經》而產生出的文化超越嗎?是建構出時代特色的新理念的一種方法嗎?把春秋戰國時期流傳運用的八種自然物象來類比到人事吉凶的推斷上,這與《周易》有何關係呢?《周易》用六十四畫符號編排進去的是六十四篇哲理文章,而史巫用六十四畫符號,裝進去的是八種物象,而又通過取象,比附人事吉凶,這本是同途而殊歸。可到了《係辭》的作者不加分析的把八種占筮的類象,取個名稱為“八卦”,說成是《周易》裏的東西,而混淆視聽。

  《周易》一書雖利用了六十四畫符號(即六十四個不相同的“六聯體”符號),不過所用符號是做六十四篇文章序目而已。雖然《周易》文章內容裏也有不少吉凶悔吝之詞,但根本的目的是讓君子明白政治事理上的可行於否,沒有說讓君子當作占筮來明白政治事理的。故《係辭》裏說“《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中的“以卜筮者尚其占”,是錯誤之說。

  從以上說明《係辭》作者所說的是流行於世的八卦術,而錯誤認為是《周易》裏的東西了。也自然形成極大的影響,使後世“易學”跟著說《周易》是卜筮之書,而不看《周易》裏的文辭到底是說了什麽,誤信於被奉為《經》之內容的《係辭》文裏說法。

  正因為漢時把《易傳》上升為經,這《係辭》也成為《易》經的內容了,並且漢時又附會出孔子作了《易傳》。這聖人作的《易傳》能不讓後人相信其中說的話麽?把《易傳》說成是孔子創作的,是漢人的附會。因為“易傳”或“十翼”這種稱謂到漢時期才出現,先秦裏的典章書籍是見不到這稱謂。

  司馬遷的《史記》裏始稱“易大傳”,並認為是孔子序。而“十翼”一詞是始出於東漢時的《易緯》之書裏。

  《易緯乾坤鑿度》卷下“坤鑿度”裏說:“周易,孔子附,仲尼……五十究易,作十翼,明也,明易幾教……。”

  可見《易傳》裏的內容到西漢中期才定編成集的,也才有了《易傳》或《十翼》的稱法,也才有了孔子作“十翼”的說法。這是維護其“道統”地位之目的,拉出孔聖人是《易傳》作者,目的也是維護《係辭》裏那種神學思想地位。

  以上我們略說《係辭》裏所講的筮術理論與方法。《係辭》的作者,雖然認為《周易》有占筮的功用,但已知那是一種跟著史巫錯誤使用《周易》為卜筮的錯誤認為。當然也不可否認有一種蓄意,既是神道設教的目的,更是封建迷信的需要。但由此說明《係辭》確確實實在講述了八卦占筮的起卦方法,和占筮的理論原則,這無疑是巫術理論內容。因為,筮術是巫術發展中的一支,筮術裏麵同樣有神啟的內涵,其宗旨是人神溝通的一種方式。卦辭不過是認為神啟或神兆的一種再現過程而已,故不能把筮占排除在巫術思維與行為之外。所以《係辭》所講的筮卜理論,就是巫術理論。

  巫術與哲學是相背的世界觀與方*論,這就是說現在人們把《係辭》看成是哲學,是值得商榷的。也不論《係辭》裏講了多少《周易》裏的義理,都不能彌補《係辭》裏的巫術理論。正因《周易》裏既沒有講筮卜理論,也沒有講如何筮卜的方法,講的是屬政治哲學,是為君子講述修身、齊家、治國的政治道理。反而現在人把《周易》稱之謂是卜筮之書,認為是古代卜筮的底本。而《係辭》裏卻講述了卜筮的方法與原則,反而被當今學者稱之謂哲學和辯證法的思想。???

  一些學者隻認為《係辭》裏真對《周易》講了筮卜方法與理論原則,就認為《周易》是卜筮之書,怎麽就不認為那恰恰講了卜筮理論與方法的《係辭》為卜筮之文章呢?若某個人將《論語》裝入六十四卦裏,也通過文句比附人事吉凶來,那麽是否也就認為《論語》就是一部卜筮之書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