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學”評論》(十)
作者:周易歸來      更新:2022-02-08 20:30      字數:7030
  上卷:先秦"易學"評論

  ——《周易》一書在先秦時期形成的"易學"派別

  第一章

  由《左傳》一書反映人們最早對《周易》的運用,也反映了先秦"易學"流派的雛形

  第三講、《左傳》一書記載諸侯國上層人物最早引用《周易》文辭直接用於說理,和醫、史"取象"用於說理

  第一節

  在記載(《左傳》)對《周易》一書的最早認識上,史巫當成筮卜而改編使用,是史巫看到《周易》裏的六十四畫符號,又有文辭,就改編為“繇式”結構,用於筮卜人事吉凶。那是史巫的錯誤認識,不等於《周易》本初就是為筮卜而創作。也不等於《周易》就是講卜筮的。得看《周易》一書裏說了什麽?要看內容思想。而不應被《周易》裏有“六十四畫符號”就拋開《周易》一書裏的思想內容,而認為是筮卜之書。更不能被今本《周易》的數字爻題所迷惑。我們在前節已講到了《左傳》裏的筮卜例子,看到那時的史巫,是如何用“《周易》筮之”的。有了《左傳》裏的那些筮例,就證明《周易》一書是筮書了嗎?那正是被《左傳》裏的筮例所庶蔽了《周易》一書的真象,可另一麵也正是由《左傳》一書記載了“以《周易》筮之”的筮例而印證了《周易》文本被篡改的曆史真相(正是所用《周易》名稱做為繇題成為《周易》被篡改的有力證據)。

  而在《左傳》裏同樣又有另一麵的記載,即把《周易》當作如《詩》、《書》那樣的性質來看待,來引用《周易》裏的文章句子,做為引經據典來闡明事物的道理,是與史巫筮卜完全是不同的認識,這應是不爭的事實。

  接下來看《左傳》所記春秋時期人們對《周易》另一種用法,當作義理之書直接引用。

  我們也將《左傳》一書裏記載引用《周易》的例子列舉如下:

  ①《左傳·宣公六年》:“六年春......楚人伐鄭,取成而還。鄭公子曼滿與王子伯瘳語,欲為卿,伯謬告人曰:‘無德而貪,其在《周易》《豐》之“離”,弗過之矣!’間一歲,鄭人殺之。”

  這段用現在的話是說:“六年春季…… 楚國攻打鄭國,講和以後就返回了。 鄭國的公子曼滿對王子伯廖說,他想要做卿。伯廖告訴別人說:‘沒有德行而又貪婪,他是應在《周易》裏的《豐》之《離》中的說法,不會超過多久,就會有危險。’隔了一年,鄭國人殺死了公子曼滿。”

  這是記鄭公子曾對伯廖說過想做周天子的卿士,伯廖就對別人說:“慢滿毫無德行又貪婪,恰好應在《周易》裏“豐之離”裏的說法,不會過多久,就會有危險的。”這裏的伯廖隻是引用了《周易》的《豐》之“離”名稱(“離”是春秋《周易》文本裏《豐》裏的繇題),而並沒有引用《豐》之“離”裏的句子(因春秋《周易》文本《豐》裏的第六繇辭是以“離”作為繇題,而《豐》之“離”裏的內容則是“豐其屋,蔀其家,闚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凶。”這句意思是“豐大的屋宇,遮蔽了家庭,窺視那些住戶,寂靜無人,看來多年不見人住,這正是殘暴統治所造成國家走向衰敗的景象。”),直接來喻說事理。而《豐》之“離”內容意思正恰當的所引用的事理。果然時隔一年,鄭公子曼滿就被鄭國人殺了。這是用《周易》一書裏的文章句子道理,來引用而闡明事情的道理。

  ②《左傳·宣公十二年》“知莊子曰:此師殆哉。《周易》有之,在《師》之"臨"曰:‘師出以律。否藏凶。’執事順成為藏。逆為否。眾散為弱。川壅為澤。有律,以如已也。故曰律。否藏,且律竭也。盈而以竭夭且不整,所以凶也。”

  這裏的“《周易》有之,在《師》之"臨"曰:‘師出以律,否藏凶’”。正是引用《周易》一書裏的《師》篇中以"臨"為繇稱裏的句子。而現通行本《周易·師》卦中還有這句話:“師出以律,否藏凶”,這是一字不差的。《宣公十二年》裏記載的事情是知莊子引用《周易》一書的文章是用來闡明事理,可不是筮卜的。

  《左傳》記載,在宣公十二年春季發生了楚莊王進攻鄭國,到夏季,晉國派軍隊去救鄭國。這支救鄭的軍隊的主帥是荀林父和輔佐的先榖,還有將領荀首,趙朔等,這支軍隊到達黃河聽說鄭已和楚講和,主帥要帶兵返回。而經過一番討論,先榖卻反對退兵,要自帶領所屬的軍隊渡過黃河,這就出現荀首引經據典,真對先榖的行為認為是錯誤的。

  這裏引用了《周易·師》篇中的內容,如同引用《詩》、《書》裏的文章句子那樣,來闡明事理。

  “《周易》有之,在《師》之"臨"曰:‘師出以律,否藏凶。’”這在曆史上也是記錄的最早引用《周易》一書裏的內容用來闡明事物的道理。這“宣公十二年”,即公元前590年,距離《左傳》記載周王室的太史用《周易》筮卜已過去75年。即《左傳》一書裏記錄的第一筮列75年後,在晉國的上層卿大夫人物是引用《周易》裏文章內容作為引經據典來闡明事理的。而《周易·師》篇的內容就是圍繞著用兵而講述的政治道理。在春秋時,諸侯國的上層人士,看來是讀懂了《周易》。所遇到軍事問題,就引用《周易》一書裏講述戰爭的理論文章來闡述道理。所引用的句子內容與闡明的事理是恰到好處。《左傳》裏這段文章大致意思是:“荀首說(荀首的諡號為莊,被人們稱作知季、知莊子):‘先榖這些軍隊危險了。《周易》裏有這些說法,是在《師》 之"臨" 裏說:‘軍隊出征全憑紀律,如果治軍不好,就凶險了’。執行順當而成功就是‘藏’,反其道就是‘否’。大眾離散是弱,河川阻塞就成為沼澤。有了軍律,如同律已那樣,所以叫律。執行不善,而且紀律枯竭了。從充盈到竭盡,阻塞而且不整齊,就是凶險征兆了。”

  這裏引用《周易》一書裏的文章句子是在於說理,完全不同於史巫用《周易》裏的句子是用於卜筮人事吉凶。這就是春秋時期兩派對《周易》一書不同的認識。這裏引用《周易》裏的句子時,又不同於像引用《詩》裏句子那樣,直接稱《詩》曰,或《詩》雲。而在《左傳》裏凡引用《周易》一書的句子,則出現的是:“《周易》有之,某之某曰”這種用法格式,而不同於史巫卜筮出的說"以《周易》筮之"。如《左傳》裏第一筮例是:“筮之,遇《觀》之"否"曰,是謂‘觀國之觀,利用賓於王’。”而荀首引用《周易》時說的是:“《周易》有之,在《師》之"臨"曰:‘師出以律,否藏凶。’”可這文章句子內容是出自《師》篇裏,而不是《臨》裏的句子。這種引用時的稱法與筮卜時的稱法則基本相同,這是什麽道理呢?這決不是後人說的是筮卜是產生了變卦的那種臆測的說法,這應是一種固定的對《周易》稱法,這隻因是當時的《周易》文本結構所決定的了。前麵已講述過這是春秋《周易》文本的結構形式所致。即使這種結構形式的《周易》,隻要看懂《周易》裏文辭內容的含義,豈能認為是一部卜筮之書呢?

  ③《左傳·襄公二十八年》:“子大叔歸,複命,告子展曰:楚子將死矣!不修其政德,而貪昧於諸侯,以逞其願,欲久,得乎?《周易》有之,在《複》之“頤”,曰:‘迷複,凶。’其楚子之謂乎?欲複其願,而棄其本,複歸無所,是謂迷複。能無凶乎?君其往也!送葬而歸,以快楚心。楚不幾十年,未能恤諸侯也。吾乃休吾民矣。”

  這裏記載鄭國的遊吉,從楚複命回國,告訴子展說楚王將要死了。認為楚王不修德政,反而在諸侯那裏貪圖進奉。遊吉為闡明楚王快死的說法,就引用《周易》的句子做為引經據典為論證的依據。

  這裏的“《周易》有之,在《複》之"臨"曰:‘迷複,凶。’”正是引用《周易》一書裏的《複》篇中的句子內容,來闡明“楚子將死”道理。《周易》裏的“迷複凶”,是指“迷途不返,就凶險了。”也可解釋為:“迷失方向,而不改正,就凶險了。”意思是在錯誤的道路上,不悔改,就是凶險的後果。遊吉引用這《周易》裏的話,隱喻楚王有錯不知改悔,不就是快死亡了嗎?這引用的句子再恰當不過了,增強了論事的說服力。這與史巫用《周易》裏的句子比類、聯想、附會人事吉凶可是兩碼子的事。這遊吉可是鄭國卿大夫級的人物,是代表鄭國出使它國的外交使者。這也反映了《周易》一書在春秋時期的上層卿大夫眼裏,是與史巫的認識不同,是被看作一部理論書籍,這在《左傳》裏是個涇渭分明的事情,這應是一個無可爭議的事實。???

  ④《左傳·昭公元年》:“晉侯求醫於秦,秦伯使醫和視之,曰:‘疾不可為也,是謂近女室,疾如蠱……’。趙孟曰:‘何謂蠱?’對曰:‘淫溺惑亂之所生也。於文皿蟲為蠱;穀之飛亦為蠱;在《周易》女惑男,風落山,謂之《蠱》,皆同物也。’趙孟曰:‘良醫也。’厚其禮而歸之。”

  這是醫和為晉侯(平公)看病後出來和臣趙孟的一凡對話。醫和引《周易》裏的“蠱”來解釋平公的病情,即從“蠱”字意上又從《蠱》所用符號取象上來解釋平公病因。

  用白話文看這兩人的對話:“趙孟說:‘何為蠱’,醫和說:‘這是沉迷女色惑亂所引起的,從文字上說,蠱有蟲和皿組成。器皿裏有蟲就是蠱。穀子裏生出蟲子,變成飛蛾,也是蠱。’在《周易》裏表示女子迷惑男人,大風吹落山木也叫“蠱”。這都是同樣的東西。”

  醫和為趙孟解釋什麽叫“蠱”,即從“蠱” 字的組成上解釋,說穀子裏生出的蟲子,又認為《周易》裏“蠱”是“女惑男,大風吹落山木”來解釋什麽是“蠱”。把“蠱”解釋清楚了,也就說明了平公的病因了。醫和從“蠱”字是有‘蟲’與‘皿’組成,說明器皿裏有蟲子,這好理解是拆字分析法。後來就有以“拆字”來分析問命運吉凶的。又解釋穀子裏生出蟲子變飛娥也是“蠱”,這也好理解。穀子是盛在器皿裏才會生出蟲子的。那麽醫和說的“女惑男,風落山”恐怕沒有對八種取象筮卜上的專業知識就不好理解了。這是通過“蠱”裏的“六聯體”符號取象的說法(這種最早對《周易》的解釋,對後世“易學”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春秋時史巫筮卜,把六十四畫符號派生出八種物象說,後來把《周易》一書也約定俗成的稱卦了。《蠱》裏所用符號,上三劃為八卦裏"艮"取象為‘山’,又取象為少男;下三劃為"巽"取象為‘風’,又取象為長女。

  這是春秋史巫筮卜發展出的一套學問,已經不是《周易》原創裏的內容了。這醫和就是按卜筮上的符號取象說法來解釋“蠱”。這就是醫和所說的“女惑男,風落山”的來曆。因為“八卦”筮卜上,《蠱》卦符號裏的“巽”卦取象為風,又取象為長女。而“艮”卦取象為“山”,又取象為少男。因為醫和為晉平公看病時說,“病不可也,是謂,近女室,疾如蠱。”意思“病已經沒法治了。這叫做‘親近女色,病同蠱惑。’這醫和看病也結合《周易》一書來論病道,可說奇特,雖醫和用《周易》“蠱”論病,如同采用春秋時期史巫筮卜上的那套說法,但並不是通過占筮而論,是直接通過《周易》裏的“蠱”名,按“八卦”取象來論平公的病因。雖用的是取象理論,但與筮卜還是不同的。???

  ⑤《左傳·昭公二十九年》:“秋,龍見於絳郊。魏獻子問於蔡墨曰:‘吾聞之,蟲莫知於龍,以其不生得也。謂之知,信乎?’對曰:‘人實不知,非龍實知,古者畜龍,故國有豢龍氏,有禦龍氏……’。獻子曰:‘今何故無之’?對曰:‘夫物,物有其官……龍,水物也。水官棄矣,故龍不生得。不然,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潛龍勿用’;其同人曰:‘見龍在田’;其大有曰:‘飛龍在天’;其夬曰:‘亢龍有悔’;其坤曰:‘見群龍無首吉’;坤之剝曰:‘龍戰於野’。若不朝夕見,誰能物之?’”

  這裏記載的是一次在晉國絳城的郊外出現了龍,魏獻子就龍的問題請教蔡墨。蔡墨解釋了一大通,從以龍為姓氏的淵源,講到設立的官職上,及水官的廢棄,所以龍也捉不到了。在解釋中並引用《周易》裏《乾》與《坤》篇裏有關涉及到龍的句子內容,來說明古時是有龍的根據。蔡墨認為古時侯是有龍的,並以《周易》一書裏出現有關龍的說法來作為依據。“如果不是早晚都見到,誰能夠說出它們的狀態呢?”(若不朝夕見,誰能物之)蔡墨引用《周易》一書裏有關龍的句子,來回答魏獻子問龍的問題,以增強自己認為龍存在過的說服力。這裏雖然蔡墨錯誤理解《周易》裏《乾》、《坤》兩篇文章裏出現的有龍之句,就認為古時有龍存在的依據。孰不知《周易》是用龍作比喻,是讓"君子"學龍的那種伸屈變化的本領。但蔡墨並不是用《周易》裏的句子如那些史巫用於卜筮,畢竟是引用《周易》的文章句子在闡明他要說的事物道理。這顯而亦見是當作理論書來引用。

  ⑥《左傳·昭公三十二年》裏記:“趙簡子問於史墨曰:“季氏出其君……對曰:“物生有兩,有三,有五……社稷無常奉,君臣無常位,自古以然。故《詩》曰:‘高岸為穀,深穀為陵。’三後之姓,於今為庶,主所知也。在《易》卦,雷乘《乾》曰《大壯》,天之道也。”

  到這《昭公三十二年》(公元前510年),而這例裏所引用《易》卦說法則出現了。已不同於用《周易》稱謂,而是用《易》卦。

  這很明確的出現了《易》卦的稱法。並且這裏引述《易》卦裏的內容論事理,也與一前的說法不同了。這裏是很明確的用“八卦”筮卜上的術語了,“雷乘乾曰大壯”。這時候“卦”字也出現了。直接把《易》說成為“卦”。也是用“八卦”裏的術語(雷乘乾)得出“大壯”一卦的名稱。這又是一種稱法。那麽這裏出現的“《易》卦”,是否是指《周易》呢?雖然《周易》裏有“大壯”一篇文章,也與這裏稱《易》卦而以“雷乘乾曰”所引出的《大壯》之名是一樣的。哪麽,是這裏的《易》卦,因有了“八卦”取象新內容的產生,而有別於《周易》一書,才用了一個“易卦”的新稱法呢?還是如同考古上發現的《歸藏》卦的說法呢?但通過《左傳·昭公三十二年》裏記的這段話,無法明析這“《易》卦”的概念,是指《周易》,還是其它種的卦書,如《歸藏》式《連山》的那種“卦”書,因為這裏所引用的說法並沒涉及文辭內容。

  這一段話是史墨回答主子趙簡子的話,即沒有用《周易》一名稱,也沒有引用《周易》裏的內容,而是出現新稱法《易》卦,又是通過八卦名稱,而論說事理的。史墨就是史官,史官就是專掌占卜的官,自然引用《易》是以“卦”來說事理。同醫和引《周易》“蠱”中的八卦取象,“風落山”之為“蠱”,是一個說法。不過醫和沒有史墨的說法明確,而兩者所稱的名稱也不同。一個稱《周易》,一個稱“易卦”。史墨的“在易卦,雷乘乾曰大壯,天之道也。”這是一種新說法,這句話意思是:“在”易卦“象裏,代表雷卦在乾卦上,叫做‘大壯’。這是上天之道。”這裏史墨說的話,是通過筮卜上一套說法,即“八卦”納入六十四畫符號裏,變成了六十四卦符號稱法,而“大壯”卦符號正是所謂的“雷”(是八卦之一的震卦取象為“雷”),在乾卦(乾,也是筮術上的八卦組成之一。八卦裏的“乾”與《周易》一書裏的《乾》應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之上。這裏說的話是通過《大壯》卦畫符號的八卦取象得出的。

  史墨通過《大壯》畫卦取象得出“天之道也”。這裏的“天”是乾卦的取象。這都是史巫筮卜過程發展出的東西,本不是《周易》一書原創的內容。到春秋後期已開始把八卦這種本是筮術的東西混淆與《周易》一書。又被史巫直接按八卦取象引用來說事理。雖然與筮卜不一樣,但用的是筮術裏的內容說事情。史墨本身就是一位史官,是屬史巫的身份。在《左傳》還有記述,史墨為趙筒占卜的例子。在《左傳》裏出現兩例,醫和與史墨,一個是醫,一個是史。史是負責占筮的官。而醫與巫,也是巫醫的稱法。自然懂得占筮,又懂得醫術。所以兩人,不經占筮就直接引用附在《周易》上的筮術內容來論事理。既不同於伯廖引用《周易》裏的篇名取其字意來論事理,更不同於知莊子,鄭子大叔,等人引用《周易》裏的文章內容來論說事理。史巫的身份與上層官員貴族身份不同。兩者引用《周易》說理,以引用方法與內容則是明顯的不同。一種是用《周易》文章內容的義理,而另一種則是通過筮卜產生的八卦筮術(八卦取象)理論來說事理。這也說明這兩派人物,都熟記《周易》,但理解的角度與運用則不相同。總之,這不同於史巫用《周易》於筮卜,這裏畢竟是用在說明道理。而史巫的直接引用八卦取象,稱《周易》或《易》這是混淆《周易》概念的開始,也是為後世對《周易》錯誤認識的根源之一。當然史巫(醫和與史墨)的引用《周易》一書內容,直接用於說理,這也是一種進步的表現。???

  從以上《左傳》裏引用《周易》的六個例子來看,無論是引用《周易》裏的句子,或是引用《周易》裏的名稱所作的解釋直接用於闡明事理時,則與《左傳》裏記載的筮例稱法不同,而是說“《周易》有之,在……曰”。這完全與史巫把《周易》當卜筮不同,顯然在上層人士眼裏《周易》就是一部理論書。

  我們通過《左傳》裏記載的幾處引用《周易》一書裏的文章句子,以增強闡明其論說的事情道理,這在後來的修辭學上叫“引用”。這可是與史巫用《周易》裏的句子筮卜比類附會人事吉凶是兩碼子事。不能隻看到《左傳》裏的記載了春秋史巫用《周易》裏的句子比類人事吉凶,而忽視春秋時期上層人士把《周易》看待成理論書籍而引用,在於闡明事物的道理,就不加分析的認為《周易》一書是筮卜之書。

  以上是從《左傳》一書裏所舉反映春秋時期兩派人物對《周易》一書的運用。在史巫眼裏《周易》的文辭成了通神的兆示人事吉凶的神諭,而上層貴族卿大夫人士是把《周易》看作義理之書。這《周易》一出現,在春秋時期就是兩種不同的認識觀而同時存在著。

  《左傳》裏記載所引用《周易》,如同《詩》、《書》那樣直接引用說明事理。不過明顯出現了兩種引用用法,既取"辭"(《周易》裏文辭)引用和取"象"(《周易》所用符號上已被衍生出八種物象,後稱"八卦"取象)引用。無論取"辭"與取"象"均對後世產生了影響,特別是史與醫的"取象"說,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這是由"象"占(八卦取象卜筮)而引發出"象"理(取象說明事理),即後世發展出龐大的"象數派"易學學說(當然是《周易》又被篡改成數字卦爻格式後,增加了"數"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