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政治哲學演講(二十一)
作者:周易歸來      更新:2021-07-14 18:20      字數:9612
  卷一:正本清源話《周易》

  ??第三章:《周易》性質說

  ??第三講:後封建時期對《周易》一書是如何的說法

  ??第四節:明清時期

  ??曆史進入明朝後,也有一位大儒王陽明,其“易學”上也有說法。王陽明的哲學思想表現在《傳習錄》裏。王陽明的哲學成就是“心學”以及“知行合一”學說。王陽明的“心學”,心即是理。由“心”到“致良知”的修養。“良知”就是“天理”,天理不外是儒家的道德政治觀,即仁義禮智,忠孝悌信的封建道德秩序規範。如何由“心”到“良知”、“天理”的貫通,就是“知行合一”的方法。不僅光有口號、思想(“知”),而且要付諸於行動,即不能是滿口仁義道德,而實際行諸的是男盜女娼。

  ??既然“良知”是仁義道德,而行動就應按仁義道德去付諸。這是王的“心學”內涵,這也是先秦儒學傳統的內涵。王陽明想以“心學”建構仁義道德之國,無疑於類似“上帝之國”的一種幻想。當然帝王官僚統治者,不會真的去行“仁義道德”,那隻是他們教育被統治者做良民、順民的法寶而已。

  ??而王陽明對《易》的說法,可是“易學”史裏最奇特的說法。看這位大儒,中國古代的哲學家是如何對《周易》的認識。

  ??《傳習錄》裏有這樣的說法:“問:‘《易》,朱子主卜筮,程《傳》主理,何如?’先生曰:‘卜筮是理,理亦是卜筮,天下之理孰有大於卜筮者乎?隻為後世將卜筮專主在占卦上看了,所以看得卜筮似小藝,不知今之師友問答,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之類,皆是卜筮。卜筮者,不過求決狐疑,神明吾心而己,《易》是問諸天,人有疑,自信不及,故以《易》問天。謂人心有尚有所涉,惟天下不容偽耳。”(《傳習錄》王陽明撰,下卷)

  ??這是有人向王陽明問,朱熹把《周易》講成卜筮的東西,而程頤認為《周易》是闡明道理的書。為何出現這種分歧的說法呢?而王陽明對這種疑問的問答,可不是如同今天的一種調侃的那種說法,而是正兒八經的做學問。王陽明的這種解釋,難道在他心裏就沒有了是非原則的對事物判定的標準了嗎?難道卜筮等同於博學、審問、慎思,明辯之行為了。在王陽明的心裏卜筮問吉凶(算卦),同做學問是一回事。這正體現了後封建社會裏那些儒者的世界觀與方*論。在他們心裏,鬼神,天道,人世是一體的,還處於萬物有靈的原始思維地帶。王陽明的思想裏已然是“天人和一”神學觀方法思維。王陽明把程頤講義理的《周易》與朱熹講筮卜的《周易》,說成本質是一樣的,沒有區分,這主筮與主理的原是一回事,這就是大儒王陽明的邏輯思維。

  ??在西漢之前的“易學”佚文裏,孔子對《周易》的義理定性是非常的睿智與理性:“吾求其德而已,吾與史巫同途而殊歸也。君子德行焉求福,故祭祀而寡也;仁羲焉求吉,故卜筮而希也。”

  ??“德行亡者,神靈之趨;智謀遠者,卜筮之繁”。

  ??孔子對卜筮的認識是何等的理性與睿智,體現了孔子的偉大之處。難道王陽明就分不清卜筮與義理之學兩者的區別麽?王陽明能有如此的認識,可想“陽明學”的理論了。朱子把《周易》講成卜筮,程頤把《周易》解釋為義理。到王陽明這裏把兩者說成是一回事。那麽,漢象數災異筮術之學與王弼的義理“易學”,也就成了一碼子事了嗎?無論是講卜筮,占問,還是講義理(道德文章)均是一回事,沒有本質區別,這就是大思想家王陽明的結論。若站在後封建社會裏來看,王陽明的說法,還真是蠻正確的。若擱在現在來看,王陽明的說法是顛倒黑白,不明事非的瘋話。

  ??王陽明把程頤的義理《易》與朱熹的筮卜《易》說是一回事,同是決疑的。

  ??“不過求決狐疑,神明吾心而已。《易》是問諸天,人有疑,自信不及,故以《易》問天。”

  ??這正是王陽明把卜筮與義理等同看待的理論依據,這在後封建時代,就是這個理,後封建社會裏確實無論講什麽義理,還講什麽占驗卜筮,其實並沒有本質的區別。在後封建社會裏,是“天人同構”、“天人感應”、“天人合一”的理論思維。後封建社會裏是鬼神、巫術、迷信橫行在人們精神世界裏的時代。

  ??後封建社會裏一些“義理”之說,隻能助長人們更加的迷信,與失去主體的獨立精神,與筮卜沒有什麽兩樣。從這個方麵來看,王陽明說的“卜筮是理,理亦是卜筮”,是真實的反映出了後封建社會裏人們的世界觀。但這裏也別認為王陽明對帝王社會裏的思想意識有了什麽反思,才說出這麽“有哲理”的說法來。其實王陽明的思維邏輯,用現在的眼光來看,一樣是“巫術式”的。

  ??王陽明的《傳習錄》裏這樣說:“《易》之象是初畫,《易》之變是值其畫,《易》之占是用其辭”。

  ??又說:“蓍固是《易》,龜亦是《易》”。

  ??這充分表明王陽明的思維方法,還停留在巫術思維裏。

  ??而明朝後期也有一位易學家來知德寫了一部《周易集注》,完全繼承發揮朱熹的易學思想,形成“舍象不可以言易”的“易學”認知,來知德的《周易集注》是象數學釋《周易》,終於又回歸到“象數易學”上去了。

  ??到了滿人建立了滿人貴族統治的大清帝國,而坐擁北京城,一樣的“坐北麵南”統治著華夏的大江南北,雖是照搬前朝古製,可又多了個民族不平等的帝王專製。

  ??大清帝國終於把華夏這個古老民族,奴役的遍體鱗傷,把曾是世界上的“巨人之國”,徹底的變成了“東亞病夫”。

  ??那麽,清朝裏對《周易》的性質是如何的看待呢?又是如何解《易》呢?

  ??被稱為明末清初傑出的思想家,哲學家王夫之也寫了傳世的易學著作《周易內傳》,《周易外傳》,《周易內傳發例》,《周易稗疏》,《周易考異》,《周易大象解》。

  ??《周易內傳》是注釋《周易》與《易傳》。其它易學著作是對《周易》和《易傳》所做的研究。古人的“易學”著作不能與今人的注釋和研究上的那種明確分類。古人所謂注釋中有論述,而論述中又有注釋。

  ??王夫之的《周易內傳》在注釋《周易》,被認為屬於傳統上所謂的“義理”來解釋的。

  ??實際王夫之注釋今本《周易》,已然是以“象數”釋之。隻是以“象數”說學釋解今本《周易》而闡發出一番“道理”。

  ??如對《乾》裏的“初九,潛龍勿用”的解釋:

  ??“初者,筮始得之爻。‘上’,卦成而在上也。‘九’者,過揲之策三十六,以四為一則九也。於象則一,而函三奇之畫。一,全具其數;三,奇而成陽;三三凡九。陰,左一,右一,中缺其一;三二而為六。陽,清虛浩大,有形無形皆徹焉,故極乎函三之全體而九。陰,聚而吝於用,則雖重濁,而中因虛以受陽之施,故象數皆有所歉而儉於六。‘初’,‘上’先言卦位,而後言象數;‘初’為位所自定……

  ??伏而不見之謂“潛”,“龍”陽升而出,陽降而蜇,絕地而遊,乘氣而變,純陽之物也。乾,純陽,故取象焉。六爻成而龍德始就,乃隨一爻而皆言龍者,六爻相得以成象,雖在一爻,全體已具,亦可以見爻之未離乎彖也。《易》參三才而兩之。初,二,地位;三,四,人位;五,上,天位;其常也。而易之為道,無有故常,不可為典要,唯乾,坤為天地之定位,故分六爻為三才。初在地之下,龍之蟄乎地中者也,故曰‘潛龍’。‘勿’者,戒止辭。‘勿用’,為占者言也。龍這為道,潛則固不用矣,無待上也。占者因其時,循其道,當體潛為德而勿用焉……。”

  ??這王夫之能從一個“初九”和後麵的四個字“潛龍勿用”,卻演義出六百多字的“解釋”來。那麽倒底讓後人明白這幾個字什麽意思麽?沒人能說得清楚。這王夫之是在講象數義理呢?還是在講象數占筮呢?已難分難解了。後封建社會裏的讀書做學問,做進了死胡同。

  ??王夫之所謂注釋《周易》,完全是照前人的“象數易學”而想象發揮之。重其“象數”,而輕視文辭,必然走進釋《周易》的歧路上去。你看王夫之對這“初九”,本不是內容而當成重要的內容,說長道短,對現在看來很是不可思議的事情了。而對普及學問來說,大眾如何能看懂這種注釋呢?難怪沒有人不認為《周易》之神秘與深奧。到封建帝王社會後期,對《周易》的注釋越繁,讓人讀那些《周易》注釋文章,就頭痛。這是在“注釋”《周易》嗎?對《周易》裏的每一句話,王夫之“注釋”長則幾百上千字,短則幾十字的說法,但又能說明了什麽呢?看那些說法,似雲裏霧裏,像是“神話”,像是癡人夢語。從王夫之的這些所謂的“易學”說法來看,充分說明王夫之繼承的是《係辭傳》的衣缽。王夫之一樣認為《周易》是為筮卜而作,並強調不可偏廢“占”。封建帝國時期裏的各種占驗術數,被後儒者稱為“技術之書”,那麽支撐這些“技術之書”的正是帝國裏的陰陽五行哲學理論。無論王夫之從“象數”義理上如何附會出封建帝王社會裏的道德政治觀,都不足以他認為《周易》是為筮卜,並不可偏廢筮卜,而抵消了一切的義理之說。王夫之的“易學”況有百萬言於世又有何補呢?王夫之一樣是一位亦巫亦理的“象數易學”者。似乎他的“易學”詮釋了王陽明的那句經典之話,“卜筮是理,理亦是卜筮”。這就是中國古代裏所謂的大思想家、哲學家眼裏的“卜筮”(算卦迷信)與“義理”(道德文章)觀嗎????

  ??清代“易學”突出的是漢“象數“易學,漢虞翻“易學“受到清“易學“研究的重視。虞易學是以象數解《易》,在以“象數”解《易》中,已突破了八種物象(八卦取象)解《易》,而發展出很多取象。清“易學“名家張惠言作《周易虞氏義》,用虞氏取象說來解《易》。在複古“象數“學說而解《易》的還有焦循等。

  ??清人皮錫瑞的《經學通論》裏有此說:“《四庫全書·經部》惟《易經》為最多,《提要》別擇之亦最嚴。‘存目’之外,又別出‘術數’,不欲以混經也,《易》義無所不包,又本卜筮之書,一切術數,皆可依托。或得《易》一端,而要不足以盡《易》,雖雲密合,亦屬強附。漢學誤於讖緯,宋學亂於圖書,當時矜為秘傳,後儒不得不加以論辯。今辯之已晰,人皆知其不關大義,學者可以不必誦習,亦不必再加論辯矣。其餘一切術數風角壬遁,實有征驗,丹鼎爐火,亦足養生。其書亦或假《易》為名,要不盡符於《易》之理。蓋漢儒之書不傳,自宋至今,能治專家之學如張惠言,通全經之學如焦循者,實不多覯。故後之學《易》者,必自此二家始。”

  ??皮錫瑞的總結,雖然也認為“《易》又本卜筮之書”,但所認為的“漢學誤於讖緯,宋學亂於圖書”確實正確,但皮同樣說的個悖論。

  ??而皮錫瑞提及的張惠言與焦循,實際是複興後漢開始的象數義理釋《周易》學說,當然與讖緯之學是不相同的學說。讖緯之學是偏重於陰陽災異占驗之學,而漢象數義理學是從象數上解釋《周易》的義理。

  ??張惠言以象數解《易》,是以虞翻象數易學基礎。但虞氏取象釋《易》,已感覺《說卦》中的那些八卦取象不能滿足解釋《周易》,虞就發展了八卦取象。這被虞發展出的八卦取象,在易學上稱為虞氏逸象。

  ??張惠言在他的代表作《周易虞氏義》書中大量運用了虞氏逸象,張惠言的《周易虞氏義》是一部疏解補注類的著作,以《周易集解》中有虞翻《易》注者全錄,並對其中一些加以疏解。而《周易集解》中沒有虞翻注解《周易》的,則根據虞翻解《易》的思路,加以補注,可想是以象數闡發《周易》之理。實乃是對所謂“易卦”裏某一卦象,能出現幾十種取象解釋,哪裏是在解釋《周易》呢?

  ??“象數易學”都是從《周易》裏的一套符號係統派生出的卦學學說,與《周易》已無幹係了。

  ??“象數易學”到清代複興起來,代表人物是張惠言、惠棟和焦循。惠棟整理並注解虞氏易學,張惠言進一步加以充實。清朝漢象數易學複興,是清初黃宗羲易學所開的先河。

  ??黃宗羲不但是清複興漢象數易學的開端,又是清考辯《易》學的開始。

  ??在考辯《易》學上的代表人物是黃氏兄弟(黃宗羲,黃宗炎)毛奇齡,胡渭等。

  ??黃宗羲是明末清初的三大思想家之一,他的重要成就在於政治學說,他54歲時寫出了《明夷待訪錄》,在近代以來此書呼聲很高。

  ??而黃宗羲在《易》學方麵,即是開清考辯《易》學之先者,又是清朝複興漢象數《易》學之先導。

  ??黃宗羲的《易學象數論》六卷,正如《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中說的那樣:“前三卷論《河圖》、《洛書》、先天、方位、納甲、納音、月建、卦氣、卦變、互卦、筮法、占法,而附以所著《原象》為內容,皆象也。後三卷論《太乙》、《乾鑿度》、《元包》、《潛虛》、《洞極》、《洪範》數、《皇極》數以及“六壬”、“太乙”、“遁甲”為外篇,皆數也。大旨謂聖人以象示人,有八卦之象,六爻之象,象形之象,爻位之象,反對之象,方位之象,互體之象;七者備而象窮矣。後儒之說,有納甲,動爻,卦變,先天,四者雜而七者晦。故是編崇七象而斥四象,而七者之中又必求其合於古,以辨象學之訛。又《遁甲》、《太乙》、《六壬》三書;世謂之“三式”,皆主九宮,以參詳人事,是編以鄭康成之太乙行九宮法證《太乙》,以《吳越春秋》之占法,《國語》泛州鳩之對證《六壬》,而雲後世皆失其傳,以訂“數”學之失。其持論皆有依據。蓋宗羲究心象數,故一一能洞曉其始未,因而盡得其瑕疵……然其宏綱巨目,辨論精詳,與胡渭《易圖明辨》均可謂有功《易》道者矣。”

  ??我們隻要看一看黃的《易學象數論》綱目與內容,就知是什麽了。內容雖然以考辯“象”與“數”,無非是將漢象數易學與後來產生的圖式易學做考辯,得出什麽聖人以象示人,其象有七之說,已然是以訛傳訛。內容無非是彰顯漢象數易學,排宋《易》學之說,是有其政治思想目的。其目的是超越宋明理學不切實際高談心性的空疏學風。而黃開漢象易學複興於清與宋易圖學並無二致。從原創《周易》內容來說,都是訛傳。與《周易》內容不相幹。若從“八卦學”上來說,皆是“八卦學”上的發展,黃的《易學象數論》改稱《八卦象數論》倒是貼切。“象數”實乃是“八卦筮術”裏產生的東西。

  ??而毛奇齡的“《推易始未》四卷,綜核卦變之著作,舉春秋內外傳中,有得於筮占者匯編成書,漢晉以後占筮有合於古法者亦隨類附於其後。”

  ??毛已然是考辯的春秋與漢晉以後的筮卜方法,那均是八卦占筮術上的東西,即是六十四畫符號派生出的卦術,與《周易》是風馬牛不相及。

  ??而胡渭作《易圖明辯》解釋“易卦”與“蓍筮”的關係,是用中國古代哲學上的一對範疇,“體用”關係釋之(這是導致今天“易學”上的錯誤認為,往往稱其“易學理論與應用”,這應用就是指“算卦”)。那本身是“八卦筮卜術”上的東西來,而胡渭的《易圖明辯》卻成了《周易》上的東西,這就非常錯誤了。可胡渭把“卦”看作是《周易》的根本,即“體”了,而“蓍”起卦占卜才是“用”。

  ??而胡渭《易圖明辨》也實難辨明宋時產生的“圖式”真假與對否,更無意於揭示《周易》之本義。不過胡渭還可歸為象數義理講《周易》的,還是有別於象數筮術之說的。

  ??在《易圖明辨》未尾,胡渭質疑:“聖人豈專為卜筮而著一書,使天下後世之人日日端策拂龜,聽命於鬼神而不務民義也哉,亭材論卜筮十則,可以箴宋人之膏盲,餘故備錄之而綴以管見如此。”

  ??看來胡渭還是反對把《易》講成是占筮的東西,但胡無法弄明白先秦筮卜與《易傳》裏的象數卦術理論根源,又以象數卦學之說去說《周易》,同樣就陷入了傳統象數釋《易》的泥淖裏去了。這也是以象數義理釋《周易》的通病,關鍵是在於今本《周易》的結構體式誤導的根源。

  ??無論清朝時期複興的漢象數“易學”,還是所謂的考辯“易學”,都無法離開“象數”而說《易》理,但都不是《周易》裏的義理。象數“易學”在清代是蔚然大觀,至清未尚秉和與杭辛齋為止,終於在複興的漢象數“易學”與新興的考辯“易學”影響與應用於筮卜術(算卦)是越來越緊密了。

  ??而尚秉和卻主張“象”為學《易》之本,曾全麵考究漢《易》象數學的特點,使西漢象數易學“複明於世”。

  ??尚認為學易必須尋根溯源,隻有先明《周易》的占筮方法,方能進入《周易》之門。他說:“易本用以卜筮,不嫻筮法,九六之義即不知何來,而《係辭》大衍一章尤難索解,春秋傳所謂某卜之某卦莫明其故。故學易者宜先明筮法。”(《周易古筮考》)

  ??尚的《周易古筮考》一書是“上自《春秋左傳》、《國語》,下迄明清傳記所載,凡以辭象為占而存有本卦者,概為輯錄,凡得筮案一百有六則,一百一十卦,依類排列,逐一剖析,揲蓍之法遂昭然若揭。其或詞義,怪奇,深奧難知者,則推求本卦,章解句釋,以俾學者,洞明筮辭及旨趣,而有所遵循。”(《周易古筮考》

  ??“讀易者欲明諸卦爻辭之含義,須先知卦爻辭從何象,而生,然後象與辭方相屬。辭而吉,象吉也。辭而凶,象凶也。”(《周易古筮》卷首說例)

  ??尚秉和的以上諸說,無疑是同春秋史巫一樣是閹割《周易》政治哲學的刀斧手。

  ??尚通過對象數的闡發和筮法的研究提出了解《周易》的新說,推崇“未學易,先學筮”。尚的象數易學,對民國影響很大。其著《周易尚氏學》,《周易古筮考》,《易筮卦驗集存》,《洞林筮案》等。尚完全是以一個筮術者的身份研究《易》學,並完全走向《周易》的反動,即將《周易》引向筮術之學的死胡同。???

  ??杭辛齋是開西學解釋《易》的先河,即把西方的種種學問,創新發現,認為是根源於《易經》,此說對近代影響極大。

  ??杭氏《易》學是傳統象數易學的新枝,他反對一切離開象數而去講論《周易》,這無疑是不明《周易》文本之演變,而受其今本《周易》(即卦爻式《周易》文本)及《係辭傳》的影響。

  ??杭氏是在傳統的象數易學裏發展了象數易學。杭解《易》常以西方或中國以外的各種新製度,新學說,新發明作為“易象”之推廣、比喻或相互參證。這與杭的生活時代與工作文化環境相關聯。杭氏的“新象數”易學,隻能對“象數”無限想像所開辟了空間,也為筮術上豐富取象比類以“啟蒙”,但與揭示《周易》本義沒有什麽益處。

  ??總之,清朝“易學”學說之多,著作之豐,無法窮盡,但不外以上那些《易》家說法,從象數義理終於再次與筮術緊密結合,不離不棄,一直影響到今天。

  ??無論西學東漸,到新文化運動,並沒有把神鬼橫行在中國人精神世界裏而“祛魅”出去。尤其是清朝後期與民國初期,思想一解放,迷信就泛濫。

  ??我們對整個後封建時期對今本《周易》一書的說法(即所謂的“易學”),作一小結:

  ??秦朝是把《周易》當作卜筮之書,而不禁止。

  ??漢承秦發揚光大的是“八卦”卜筮,而發展出象數占驗易學。

  ??雖然漢把《周易》與《易傳》做為《易經》,列為五經之首,同理是把《周易》看成即筮即理的雙重性質。這種亦筮亦理的看待《周易》是源於《係辭》傳,自此影響了二千多年無論是象數義理釋解《周易》,還是象數筮術說《周易》,都認為“象數”與《周易》不可分割。

  ??而王弼繼承開拓“忘象得意”釋《周易》方法,在帝製時代裏唯王弼注釋《周易》的方法是難能可貴的。但無法也不可能徹底拋棄“象數”解釋《周易》,因王弼所研究的《周易》,是個算卦格式的《周易》。唐朝重視王弼注《易》成果,收王弼注於《周易正義》,作為《五經正義》之首,長期立於學官。確實王弼開拓“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釋解《周易》的方法,開唐朝象數義理釋《周易》的新風。但《周易正義》並沒繼承王弼不注《係辭》、《說卦》、《雜卦》、《序卦》的凡“卦說”《易傳》。王弼用意十分明確是想排除其“卦說”,即與《周易》義理不合的說法。而《周易正義》卻把《易傳》裏的《係辭》、《說卦》等編入一並疏解,自然把《周易》又變成雙重性質,即理即筮的性質。

  ??如《周易正義》卷七裏言:“疏,正義曰,天一地二,至謂之神此第十章也。前章論《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卜筮尚其占。此章明卜筮蓍龜所用,能通神知也。”

  ??所以到北宋雖有程頤言《易》,是遵循了王弼的象數義理釋解《周易》,被後人認為是純義理派,實是謬認。程頤已然是以象數義理釋《周易》,並且認為《周易》有“占”。《程氏易傳》序裏明確無誤的認為:“‘《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製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吉凶消長之理,進退存亡之道備於辭。推辭考卦,可以知變,象與占在其中矣”。

  ??這程頤豈能歸為純義理派麽?不但“易學”史裏沒有純義理派,皆是以象數解釋《周易》的。程頤既稱不上純義理派,而且還把《周易》恢複到《係辭傳》所言那樣,即筮即理的性質上。

  ??在“易學”史上唯有王弼的象數釋解《周易》的義理而不雜筮說外,而整個後封建社會裏的“易學”裏既是從象數解釋《周易》,又是把《周易》作雙重性質,隻是在雙重性質說上,孰重孰輕而已。

  ??到南宋朱熹,終於站出來說《周易》是卜筮之書,著《周易本義》,從占筮的角度去講《周易》,並無端的增加出筮理與筮法。可朱熹已然不忘從認為的占筮《周易》裏以“象數”占法闡釋《周易》文辭,卻闡發出不倫不類封建的道德義理來。朱子之學成為明清思想界上的壟斷地位,中國從此向無邊的黑暗深處滑去。

  ??明、清的“易學”終於與占筮緊密結合,以《周易》之名而講占筮之用的內容方法出現,《周易》的義理徹底被巫術思想籠罩。

  ??而整個後封建時代裏,再沒有像《易傳》佚文裏孔子對《周易》理性認識的聲音了,而是假托孔聖人的話,把《周易》當作占筮之功能,《係辭傳》統領了整個後封建二千多年的“易學”界,整個後封建時期的二千多年裏學界,對《周易》一書性質的解釋上,我們用王陽明那句“經典”話,做為總結語——“卜筮是理,理亦是卜筮”。

  ??王陽明的說法,可以做為整個後封建社會裏對《周易》一書性質的總概括,最為恰當了。

  ??總之,整個後封建社會裏的思維是巫術的思維方式,“卜筮是理,理亦是卜筮”。“卜筮”是通天神啟,“理”一樣是講天道,天理。所以後封建時期裏兩者本身就是一回事,後封建社會裏的象數義理解釋《周易》,無非也是從天道、陰陽上說《周易》)。這正是帝王時代裏的世界觀與方*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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