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學解讀 “導說”第六篇(四)
作者:周易歸來      更新:2021-03-09 16:29      字數:4551
  揲蓍之法是利用左手的手指間,將蓍草掛在手指間來計算排演起出六十四卦裏的某一卦來。剛好在食指與小指之間有三個夾封,來夾放蓍草,具體的演算起卦是這樣的,有幾個基本的步驟:

  第一步

  按《易傳·係辭》雲:“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象兩。”

  即用五十根蓍草從中抽出一根放到一邊(一根代表著“太極”),爾後用49根蓍草隨意分成兩撮,就是49根草莖一分為二。一半夾在食指與中指中間,另一半夾在無名指與小指中間。這就象征太極分兩儀,也象征混沌初開,有了天地。

  第二步

  “掛一以象三”

  就是把分成的這兩撮草棍其中的任一撮裏抽出一根,夾在中指與無名指的中間,來象征人。因有天、地,而後有了人,天、地、人全有了。這就是“掛一以象三”,這個“一”就是表示人。“掛一以象三”,就是從天地之中分出人來,以象征天、地、人三才齊全。這也是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的道理。古人算卦與做學問的思維方法是一樣的,是比類聯想法,即原始思維。

  第三步

  “揲之以四以象四時”

  揲四,就是說把這兩撮草棍,分別按四個一組,把它分出來。即把夾在手指上左右兩邊的蓍草,四根四根的分出來(揲:《說文》閱持也。意用手持而分數)。實際是一邊一撮蓍草的總數除以四,除盡的話,把餘數作四,除不盡的餘下幾根,就把餘下的蓍草夾在象征人的一組裏。而除盡的,也要拿出四根夾在象征人的一組裏。假定象征“天”的一組蓍草是24根,除以四,沒有餘數,就從象征“天”的一撮蓍草裏拿出四根夾在象征人的裏麵。為何要“揲之以四”呢?在中國的黃河流域所見到的天地下,一年有四季的變化分明。這是有天地模仿到四季,故要四根四根向外拿,叫“以象四時”。古人的思維是停留在直觀,感性的認識上,即比類聯想的思維方式上。把“比體”與“喻體”也看成能產生因果關係了。而那種因果關係的媒介就是“神靈”的作用。從“大衍之數”表述來看還不知道用四除。而是一種笨辦法,以次四根四根的向外數。一撮蓍草莖,四根四根的向外拿,拿盡了的話,就拿四根蓍草放在“人”組裏。若剩下不夠四根了,餘下的蓍草也放到“人”組裏。

  再將另一邊象征“地”的一撮蓍草,也是四根一組向外拿(現在的簡便方法就是數一數除以四就可以了),剛好拿完,還是要拿四根放到象征“人”的裏麵。若四根四根向外拿時,剩下還不夠四根的蓍草,就把剩餘的蓍草無論是一,還是二,三根蓍草就放到象征“人”的蓍草中去。

  實際上這種分法,結果隻有兩個數目,除盡的“天”、‘地’數,象征‘人’的數目,隻能是“九”(因象征天,地的左右的倆撮都以四除盡的話,一邊拿出四根,共八根,再加上事先從49根裏拿出的一根,一共是九根)),除不盡也隻能出現“五”這個數目,沒有其它數目了(如把四十九根草莖隨意一分為二。出現兩撮蓍草,各夾在左手上的兩邊手指裏,再任意從左邊,還是從右邊的那撮蓍草裏抽出一根夾在手指中間。這就叫‘天,地,人’都出現了。四十九抽出一根象征“人”。隻剩下48根,假若一邊是30根,那麽另一邊就是18根。18根除四,餘數是二,把餘下的2根蓍草放到‘人’、的象征裏。而另一邊30根蓍草除四,餘數也是二。也把餘下的2根蓍草放進“人”數量。這樣象征人的蓍草總共是5根。除不盡的數,隻能得到“五”的數目)。

  以49根蓍草通過以上的推“衍”,最後所出現的數目不是“九”就是“五”,但最終目的不是要得到“九”與“五”的數字,而是還要接著繼續推“衍”。

  第四步

  “歸奇於扐以象閏”

  “歸奇於扐”。歸,就是歸納;扐,就是指餘數。就是把“掛一以象三”裏的“掛一”的那個“一”,與“揲之以四以象四時”裏的“揲四”之後所餘下的兩個餘數“歸奇”(即相加在一起不是“九”,就是“五”)在一起。“歸奇”之數(幾根蓍草)就從“大衍之數”所用的“四十有九”裏麵減去,就是剩餘之數(扐,就是指餘數)。接下來還要以“第一變”的“餘數”進行“第二變”的推“衍”。這“歸奇於扐以象閏”裏的“閏”,是比照曆法上“閏年”的道理說事。因一年裏還要閏幾天,就是餘幾天。這裏就是通過天地、四季、閏年比類到算卦上,作為理論根據。總之,通過這四個步驟就叫“四營”,至此就完成了“一變”。 至於“五歲再閏,再扐而後掛”。“五歲再閏”,.農曆五年二閏,謂之再閏。所以“再扐而後掛”, 就是再來一遍。怎麽“再閏”呢?就是從“四十九”減去第一個步驟中的“歸奇”之數(不是“九”則是“五”的數)所剩之“餘數”,然後以“餘數”再照“第一變”步驟再來一遍,就是接著推衍“第二變”。

  通過“一變”的推演,象征“人”的蓍草根數不是‘五’就是‘九’。接下來是要進行“二變”,首先將在一變中“歸奇”(即不是“九”,既是“五”的這兩個數)的蓍草除去,則剩下的蓍草隻能是40或44根。接下來繼續按“一變”的那種步驟推演。那麽經過“一變”,從四十九根蓍草棍裏拿出來的不是九根,就是五根,四十九根蓍草棍49根剩下的總數不是40根,就是44根了。若剩下的是40根蓍草,還是一分為兩撮,再抽出一根加到手中間,若40根抽出一根後,就剩下39根。若一邊是10根,那麽另一邊就是29根。通過除四,10根的是餘2根,29根的餘1根,把餘下的蓍草放到手中間的“人”數裏,總共是4根蓍草。

  假定把40根蓍草棒,一分為二象征天、地,再任意從“天”還是從“地”數裏抽出一根夾在手指中間象征“人”。爾後再將兩邊(即象征天、地的蓍草)的蓍草數除四。如40根抽出一根,剩下39根,分為兩撮,一撮裏是12根,那麽另一撮裏就是27根。一撮裏是12根的是被4能除盡的,除盡的是要拿出4根蓍草棒放入“人”數裏。另一撮是27根是被4除不盡的,即有餘數3,就把這3根蓍草棍也放入“人”數裏,那麽象征“人”裏的蓍草數就是8根。

  除盡的把四當餘數,除不盡的把餘下的數是幾就是餘數。通過“二變”,象征“人”數裏的蓍草棍,隻能出現“四”和“八”這二個數。

  “二變”的演算結果“人”數裏的蓍草棍不是四就是八。這“四”和“八”也是要從“二變”所用40根蓍草數裏拿掉,剩下之數繼續進行“三變”的推“衍”。

  “二變”40根蓍草減除“四”根,還是減除“八”根“蓍草棍後,則剩下的蓍草隻能是36或32根。

  那麽,接著進行“三變”,是要用這“36或32根”蓍草棍進行推“衍”。還是要按前麵的方法分出“天、地、人”。

  假若“二變”推演剩下36根了,接下來用剩下的36根蓍草進行“三變”。把剩下的36根蓍草重新匯到一快,再隨意分作兩組,象征天與地,不忘從“天”還是“地”裏抽出一根當作‘人’的象征。36根抽去1根,剩下35根,一邊若是15根,那麽另一邊就是20根了。15根除四,餘數為三。20根除四,沒有餘數,而把四看作餘數。“三變”的結果“人”裏出現了“八”根蓍草。那麽36根蓍草去掉八根後,剩下的蓍草是28根。通過神聖的一到三變,結果剩下了28根蓍草棍,這28個蓍草棍要恭恭敬敬放到一邊,以備下一步之用。

  通過三變得出最後的蓍草根數,自此完成了起卦的第一步。接下來還要從頭再用49根蓍草進行三變。這種步驟要進行六次,每次三變,六次共十八變。

  用49根蓍草通過三變,其結果最後剩餘數隻能出現四種數目字的蓍草,即24,28,32,36。無論通過三變所得出這四組裏的哪一組數目,再除以四,這才完成了一個爻數。就是算出一個爻,一個卦裏有六爻,經過三次“變”才得一爻,那麽求得一卦裏的六爻,得通過18次“變”。這就是《係辭》裏說的“十有八變而成卦”。為何三變得一爻,大概古人認為隻有“三”才能生萬物吧(“六十四畫符號”本是有二個基礎符號推衍來的,有一畫到“一  一”兩畫組合,再有兩畫到三畫組合,這就是一生二、二生三,即“八卦”生成,因八卦裏有乾坤天地,故三生萬物的說所來曆,這均是帝製時期裏的產物)?要推衍起卦,就通過三變看最後剩餘下的蓍草數,再除以四,何以四分,古人認為一有四季。這就是比類聯想。如上推演,若最後得到的剩餘蓍草數為28,28除四得“七”,那麽這個“七”,就是第一個爻數出現了。這個“七”還是寫到竹簡上,或是用七根蓍草恭恭敬敬的放在一邊。這個“七”為第一爻,也稱初爻。“七”為奇數,(後事又稱為“陽”,即為陽爻),也可用卦畫的陽畫符號“—”來記作,也就得出了一個陽爻。

  接下來再開始推衍一卦裏的第二爻。如推演第一爻數的那樣,通過三變,得出剩下的蓍草數,看是多少。我們已知隻有四種,即24,28,32,36。若求二爻通過三變得出的數是“36”,除四得“九”。這“九”就是第二爻的得數。也要恭敬的把“九”寫到竹簡上,還是帛錦上。一至通過六次十八變,才能得六爻,也就得出一卦來。

  通過四十九根蓍草,經過一,二,三變,其結果隻會有24,28,32,36這四個數目,每數又除四,最後得數也隻有“六”、“七”、“八”、“九”這四個數。古人對數目字,還處於有限的認識地步,把這種推演出來的數字,看得很神秘。認為“六、七、八、九”是神數了。把四個數目又附會上神秘色彩。即陰陽屬性。六,八為偶數,是為陰數,七、九為奇數,是為陽數。把這四個數又分為老、少、陰、陽之數。“六”為老陰,“八”為少陰,“七”為少陽,“九”為老陽。竹書《周易》裏已添加上了“六、九”形式。這標明巫史已把《周易》改造成適應於筮術的卜筮來用了。《周易》裏的“六、九”之數的來曆應是春秋《周易》文本之後到帝國時期增添進去的“六、九”筮術形式。因為《左傳》裏記述的筮例,所引述《周易》裏的句子,既不見“六、九”之說,也沒有“陰陽”之說。

  揲蓍起卦法需要通過“三變”來得到一個爻畫,要想得出一個六爻卦,則需要通過十八變得到六十四卦裏的某一卦。這正是與卦爻符號相結合,而得出“六十四卦”裏的某一卦來。這《係辭》裏的“大衍之數”章,應是前漢人的說法,因帛書《係辭》裏還沒有這一段話,正因這段說法,是以今本《周易》(即卦爻式的文本《周易》)為藍本所說的起卦方法。

  那麽,“大衍之數”在起卦上適應不適應春秋《周易》文本呢?即《左傳》裏所記載的筮例呢?一樣適應。因春秋《周易》文本雖沒有篡改成數字爻式,而是每個“六聯體”符號做為每篇首,其後跟著名稱和一句話(後稱卦辭與爻辭的區分),這一句話(我們權且稱"題目辭")也與繇辭區別。春秋《周易》文本每篇的結構組合是一個“六聯體”符號加名稱加一句“題目辭”。“題目辭”以下又是上下排列著六個“六聯體”符號,每個“六聯體”符號後同樣有一個《周易》裏符號名稱和一句“繇辭”(後改成“爻辭”)。若用“大衍之數”起筮,若有“變數”隻能變出每篇後麵的六個“六聯體”符號裏的某個符號,這就出現的筮例如"《觀》之“否”曰"的說法。“否”本是《周易》裏的一篇名稱,又是《觀》篇裏一個“繇題”題目名稱。不過用春秋《周易》文本卜筮,在起筮時出現“變數”也隻能在每篇裏的六個“繇題”符號看變化,這樣就很受限製,若變出六個符號以外的符號就無法適應,故在《左傳》的筮列中出現隻有用“題目辭”(後改成“卦辭”)來批斷人事吉凶,因為這種結構的《周易》還不適應所謂的“變卦”算法。故到帝製時期把春秋《周易》文本,又篡改“六爻”式文本,為的是好起卦,算卦時不但看“主卦”或要看“變卦”,兩卦結合來附會,聯想人事上的吉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