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學解讀 “導說”第五篇(十七)
作者:周易歸來      更新:2021-03-09 16:28      字數:4282
  那麽,我們再來看《易學基礎教程》的作者通過“李學勤先生對此做了一個檢驗”所得出的說法和李學勤原初的說法:即“受寵得當,無所不利。而且君子居之,人民賴以安定,好像乘上車輿一樣。這與要貞問的事情正相一致,而且大吉大利”和“方鼎銘載中受昭王恩寵,賜以采地,占問當地之人是否臣服,這用上述《周易》爻辭來占,再合適也沒有了。剝六五爻辭雲受寵得當,無所不利;剝上九爻辭又說君子居之,民賴以安,如得乘車輿,與命辭對照,也是大吉大利。中把這一占筮鑄於彝器,是合乎情理的”。

  《易學基礎教程》作者和李學勤的這些說法,是通過對今本《周易》《剝》裏的兩個爻辭內容所作出的解釋說法。假使他們這種理解的準確,但也與“中方鼎”銘文裏的“唯臣尚中臣”不大關係吧?況且他們把《剝》裏的兩句話,從翻譯理解上,既斷章又舍字,即把“貫魚”舍棄不譯。卻不知又如何得來“君子居之,人民賴以安定”這種說法根據。又怎能與“好像乘上車輿一樣”有關呢?並且《剝》裏也沒有“大吉大利”的表述。而恰恰相反的是,《剝》的命題是“剝,不利有攸往”。即使今本《周易》《剝》卦裏的這兩句爻辭之意也與“中方鼎”銘文所記的賞賜之事不搭邊,如何能認為“這與貞問的事情正相一致”呢?也非是“合乎情理的”。本身“中方鼎”裏出現的兩個“六聯體”符號,並沒有出現與《周易》裏的《剝》、《比》中相同的爻辭,也沒有所謂的“卦”名稱,怎能認為“代表的就是《易》的卦象”呢?況且《易學基礎教程》所引用李學勤做的一個“檢驗”。還還原成《剝》和《比》兩卦符號,而認為“中方鼎”上刻寫的是《剝》與《比》兩卦,依《左傳》和《國語》的筮例,認為它們之間應該是變卦的關係。對於《左》、《國》裏的筮法說法,我們已在前麵的“《周易》文本說”裏涉及過,已知《左》、《國》裏記載的筮例並不是“變卦”筮法,而春秋《周易》文本裏的《剝》中也沒有以“比”作繇題的,《剝》之《比》說法是個想象的錯誤說法而已。

  總之,《易學基礎教程》裏的說法是不能成立的,而是個錯誤的解釋。“中方鼎”裏的最後一句話也不是貞問的卜筮辭。《周易》原創不是卜筮之書,在“中方鼎”時期《周易》還沒有成書,更沒有今本《周易》結構形式一書,何來以今本《周易》裏的“剝”卦兩爻辭作“檢驗”呢?“中方鼎”上的兩組符號,既不是“數字卦”,也不是《易》卦象。那隻是兩個“六聯體”畫符號而已。為何不把這些“六聯體”符號出現在商周不同器物上,作為一種符號標示使用去理解呢?

  以上我們對“陝西扶風齊家村卜骨”和“中方鼎”這兩器物上出現的“六聯體”符號以及文辭內容進行分析,已知這兩個器物上刻寫的“六聯體”符號與刻辭不是卜筮的關係,那些“六聯體”符號並不是用於卜筮的“筮數”(或稱“數字卦”)或“《易》卦符號”。接下來我們看另外三個示例器物上出現的“六聯體”符號和刻辭,分析這些“六聯體”符號是否表明是占筮符號的記錄呢?

  這另外三個示例器物之一:

  即“圖一”:“安陽四盤磨村卜骨”。這一卜骨上刻有三個“六聯體”符號,而其中兩個“六聯體”符號後各刻有兩個文字。下麵就是“四盤磨村卜骨”的摹本與釋文:

  (圖片略)

  這一件“卜骨”刻有三個“六聯體”符號,而且有兩個符號下各刻有文字兩個。對於這件“卜骨”上的文字釋文與解釋,筆者見於張政烺先生《試譯周初青銅器銘文中的易卦》一文,現摘錄如下:

  “四盤磨卜骨字小,橫置,與殷墟卜骨不同……七的數字變成卦爻是乾坤,下有“曰魁”二字;八變成卦則是離坎,下有“曰隗”二字。乾、坤、離、坎在八卦中是重要的卦,正倒不變樣,它們配對湊在一起,不是偶然的,不像筮占的結果,而可能是一部筮書的篇首,被習契的人刻在這裏。魁和隗當是卦名,猶《周易》稱這兩卦為否和未濟。按照古人的習慣,魁和隗列居篇首就可能成為這部筮書的書名”。

  這是張政烺對“四盤磨卜骨”上的刻符和刻辭所作的解釋,即“試探”《連山》筮書的假說,不過張政烺先生倒是認為這則“卜骨”上的刻符和刻辭“不像筮占的結果”。

  其後張政烺在其《易辨》一文裏也涉及到這則“卜骨”上的符號和文字的說法,現摘錄如下:

  “用奇字為陽爻、偶數為陰爻進行畫卦,使我滿意的是四盤磨卜骨,上有“ 曰魁”和“ 曰隗”(這兩個雙引號內,即曰魁、曰隗前的空格內各有一個“六聯體”符號,即上麵“四盤磨村卜骨”的摹本上有字的“六聯體”符號,因無法打出,故筆者此處說明),兩卦並列,從數字看容易滑過眼去,按奇偶畫成卦爻則為〈?〉(此符號是上下排列,下一符號相同,筆者注)、〈?〉,乾、坤、離、坎四卦搭配整齊。我疑心這是《連山》久佚,不能知其卦義,試以《周易》說之”。(張政烺文集 論易叢稿 中華書局2012年4月第一版 第41頁)

  而對於張政烺先生就“四盤磨卜骨”的釋文說法,李零就持否定說:“四盤磨卜骨有三組卦畫,先生把“七八七六七六”下的字釋為“曰隗”,現在看來應改釋為“曰甶(思)女(?)”;先生把“七五七六六六”下的字釋為“曰魁”,現在看來應改釋為“曰甶(思)女”。因為釋文改變,先生以之為《連山》首卦的猜測不免落空”。(讀《張政烺論易叢稿》 李零)

  雖然張政烺不否認自己對論《易》上的隻是些假說,但張政烺在論《易》上所引用的材料及表述上所出現的錯誤,就可想他的論《易》結論正確與否。張政烺尤其是他把商周時期出現在不同器物上的屬六十四個不相同的“六聯體”符號裏的某些符號,解釋為“數字卦”,既是個憑空想象,又是個錯誤命名的說法。

  也正如李零在 讀《張政烺論易叢稿》中所言:

  “我並不認為,老師的學說就不容商榷。…… 大陸學者討論“數字卦”,積半個世紀之努力,雖然意見不盡統一,過程時有反複,但就總體而言,還是取得很大突出。 ……李宗琨抓住這種表達方式不放,以為張先生是以《周易》簡單比附商周時期的數字卦,這是見其小而忽其大。其實張先生要論證的是,《周易》是從早期數字卦發展而來,而不是等於早期數字卦。兩種數字卦,可能有某種繼承關係,但又不完全一樣。 關於第二條,我想說的是,隻要不帶偏見,隻要有足夠的理解力,在張先生的三篇文章中,你會發現,他始終認為,早期筮法是個很大的謎,因而並未為這個問題下最後結論,也不認為現在可以下這個結論,更沒有認為大家不可以討論”。

  從李零讀《張政烺論易叢稿》一文中所知台灣學者李宗餛(李零讀《張政烺論易叢稿》一文中誤為李宗琨,其後被糾正)先生批駁張政烺“研究全是主觀臆說,大陸學者都是風行草偃”,筆者倒是認為李宗餛所言很是有見地的。因為張政烺的“數字卦”說,確實是個錯誤的命名和主觀臆說,而且還有很多知名的學者跟著人雲亦雲,以訛傳訛。

  把商周時期出現在不同器物上的那套六十四個不相同的“六聯體”符號說成是“數字卦”的始作者張政烺,我們不能不認為張政烺在《周易》學術上開了一個很壞的先例。???

  張政烺對考古上發現商周時期“六聯體”畫符號,因錯誤理解而說成是數字組合的算卦符號(即所謂的“數字卦”),而又錯誤命名為“數字卦”,而更有甚於他的錯誤說法者,就是被其學生以訛傳訛的引用:

  “古文字中的筮卦,有兩卦並列的現象,這就是《周易》中的卦變(之卦)。如天星觀竹簡有:一六六六六六剝椂和六六六六六六坤棥,是上爻動,遇剝之坤。安陽小屯苗圃地出土的陶片有:六六七六六八豫棷和六六七六七七歸妹椪,是初二爻動,遇豫之歸妹。張家坡卜骨有:六八一一五一大壯椓和五一一六八一無妄椄,乾下震上的大壯變為震下乾上的無妄,是為兩象易”。(見 鳳凰網讀書 摘自孫言誠《我的導師張政烺》一文內容)

  而張政烺的說法本是這樣的:“天星觀竹簡上的八處易卦,都是兩卦平列,使人很容易想到是變卦,其中有極簡單的,如:

  〈?〉(一六六六六六〈 ?〉 剝)

  〈?〉(六六六六六六〈 ?〉 坤)

  是上爻動,遇剝之坤……從考古材料看,變卦在殷代已經有了,安陽小屯苗圃北地出土陶片上有:

  〈?〉(六六七六六八 〈?〉豫)

  〈?〉(六六七六七七〈 ?〉歸妹)

  是初二爻動,遇豫之歸妹……西周時期的考古材料,如張家坡卜骨刻有:

  〈?〉(六八一一五一 〈?〉大壯)

  〈?〉(五一一六八一〈 ?〉無妄)

  兩卦一豎一橫,前者是乾下震上的大壯,變為震下乾上的無妄,是為‘兩象易’……”。

  (張政烺文集 論易叢稿 中華書局 2012年4月版 第47—49頁)

  以上摘錄的內容,筆者先要說明的是,所摘錄內容的最上麵兩個括號的每個前麵有一個“六聯體”的符號,即考古上發現的屬戰國時期“天星觀竹簡”上刻寫的已與楚竹書《周易》裏的“六聯體”符號相同的那種,是像“—、∧”這兩個符號組成的“六聯體”。因無法打出,故筆者以〈?〉代替。而括號裏“剝”、“坤”字前麵的卦符號是與今本《周易》裏的卦符號寫法同,即是以“—”和”— —”組合的“六聯體”,也因無法打出,筆者以〈?〉號代替。中間的兩個括號和下麵的兩個括號的前麵,也各有一個“六聯體”符號,因無法打出,故筆者以〈?〉代替。而這四個括號裏的名稱(即豫、歸妹、大壯、無妄)前的卦符號因無法打出,筆者也以〈?〉號代替。

  我們通過摘錄張政烺原文的內容,所看到括號裏的內容是張政烺對考古發現的戰國時期竹簡、商代晚期陶片、西周時期卜骨上的“六聯體”符號,而認為是“數字卦”所作的釋解。

  我們看這到了二道傳播者手裏,卻變成了讓人震驚的說法。讓人看了《我的導師張政烺》一文,會誤認為《周易》一書在商代時期就已產生了,因為“安陽小屯苗圃地出土的陶片有:六六七六六八豫棷和六六七六七七歸妹椪,是初二爻動,遇豫之歸妹”這些東西,不就說明商代時期《周易》就出現了,因為“安陽小屯苗圃地出土的陶片”上刻寫有數字卦符號和卦名稱嗎?實際考古出土在商周時期的不同器物上的“六聯體”符號,至目前無一例發現帶有所謂“卦名稱”的,也不是像現代數字排列的“六聯體”寫法的。而《我的導師張政烺》一文的作者豈能把張政烺對出土材料上認為的“數字卦”而轉換是《周易》裏的某卦符號的這種解釋內容,引述成出土材料上的東西,既是以訛傳訛,又會誤導他人。這豈不如李零為開脫張政烺在易學研究上所犯的錯誤,而歸咎於“既有別人的誤導”的說法嗎?且不說像這種二道傳播上所犯的低級錯誤而造成一些學術上的證據材料性質的改變,即使張政烺在為他的“數字卦”說,而引證的第一手材料還有完全失真的錯誤出現,可想他的易學學術研究結果的正確性了?

  譬如,張政烺的《試譯周初青銅器銘文中的易卦》一文“補記”中關於青墩遺址出土鹿角上的刻紋而釋讀為“易卦刻文”的錯誤說法。而造成眾多學者跟風以訛傳訛的引證,煞有介事的立論“易卦符號”早在5000年前就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