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學解讀 “導說”第四篇(二十一)
作者:周易歸來      更新:2021-03-09 16:27      字數:5281
  上卷《周易》導說

  第四篇《周易》性質說

  二、後封建時期對《周易》一書性質的認識

  1、兩漢時期

  西漢是開創“獨尊儒術”的時代,既是一個“經學”時代。“經”是《詩》《書》、《易》、《禮》、《春秋》。從漢時的“五經”到後來的“十三經”成為後封建帝王社會時期裏意識形態上的統治地位。

  “五經”是先秦儒學經典。由經典和對經典的詮釋所構成了“經學”。“經學”成為後封建社會裏維護其統治秩序,而樹立起的權威思想,並成為思想界裏的壟斷意識。在西漢儒學被定為一尊後,儒家的學說在帝國時期裏又被賦予上法典的意義。

  漢代是中國後封建社會文化史上一個非常重要的時期,儒學在這個時期由一種百家之說上升為統治地位的國家意識形態。經學以及與其密切相關的選官製度為統一知識階層思想的主要手段。而漢儒的經學,從義理上已不能與先秦原始儒家相比了。由先秦釋《易》(《周易》)的易學來看是重人道排神道,而到漢時變成了重神道,輕人道,這在思想史上是個大倒退的時代。兩漢經學體現的是神秘與神學化。

  正是漢朝以天命觀與王道思想相結合,而退回到先周時期的思想意識。漢學者直接將天人觀念用於論證君權神授,董仲舒從天人感應的思想體係出發,以陰陽災異說“經”,十分明確地為大一統王權專製張本。

  “唯天子受命於天,天下受命於天子。”(《春秋繁露》)

  “天人感應”的世界觀是董仲舒思想上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肯定和強調天道秩序,以天道作為規範人倫政治架構的終極基礎。

  神學化的經學成為兩漢官學之風氣,漢儒生力圖用神學化的經學輔政,試圖以陰陽災異學說來製衡、約束現實的專製君權,以使君王勿恣意妄為。而以專製君主為核心的統治者則完全把神學化的經學當作工具,故兩漢才有陰陽災異,天人感應,圖讖祥瑞,五德始終,八卦明堂,卦氣月令等各種神秘學說甚囂塵上。在這樣的一個曆史文化大背景裏,兩漢易學成果正是“象數”易學,並且形成了“易學”史上的一個流派“象數派”。

  那麽,何為“象數”呢?且看《辭源》裏的解釋。

  “《左傳·僖公十五年》龜,象也;筮,數也。物出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注中說:言龜以象示,筮以數告,象數相因而生,然後有占,占所以知吉凶。《周易》中凡言天日山澤之類為象,言初上九六之數為數。”

  這是《辭源》裏的解釋是一共分三個內容。

  我們且看第一個內容,《左傳·僖公十五年》裏對“象”、“數”的說法。

  《左傳》記述“僖公十五年”裏發生的曆史事件裏出現的說法:“初,晉獻公筮嫁伯姬於秦遇歸妹之睽。史蘇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亡也。女承筐,亦無貺也。西鄰責言,不可償也。歸妹之睽,猶無相也。’《震》之《離》,亦《離》之《震》,為雷為火,為嬴敗姬,車說輹複,火焚其旗,不利行師,敗於宗丘。《歸妹》睽孤,冠張之弧,侄其其甫,逃歸其國,而棄其家,明年其死於高梁之虛。’及惠公在秦,曰:‘先君若從史蘇之占,吾不及此夫,’韓簡侍,曰:‘龜,象也;筮,數也,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先君之敗德,及可數乎?史蘇是占,勿從何益。《詩》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僔遝背憎,職竟由人。’”

  這是《左傳》裏反映了秦與晉國之間發生的曆史事情,秦與晉國在韓原那個地方發生了一場戰爭。戰爭以晉國國君晉惠公成為秦國的俘虜告終。晉惠公被俘於秦後,追想往事,想來早在老頭子獻公嫁伯姬於秦時,占了一卦,史蘇說不吉,而獻公並沒有聽從史官姓蘇的說法,而還是嫁伯姬於秦,結秦晉之好。而惠公在感慨,若當年老頭子(先君)要是聽信了占筮史官蘇的話,自己也不會落到今天這個地步。晉惠公埋怨老子沒有聽信史蘇的占筮時,而也同時被俘侍在一旁的晉大夫韓簡聽不下去了,反駁晉惠公時就說出“龜,象也,筮,數也……”的那段話來。前一段內容是惠公被俘於秦後追想的往事,那往事裏出現的獻公出嫁伯姬時占的一卦《歸妹》之“睽”,及史蘇解筮的那套說話,不是三言兩語能說清的,此處不敘,在本書“《周易》筮卜說”裏有對春秋筮例詳解,就可知筮卜(算卦)那套類比聯想的道理了。而這裏韓簡針對晉惠公的反駁及對占筮“象”、“數”論述,即反映了韓簡理性的認識,又是對占筮裏“象數”的最早論述。

  韓簡說:“用烏龜占卜是取其兆紋的形象來判斷人事吉凶。用蓍草占卜是取其數目來推演出卦,而得知人事吉凶。事物發生以後,一定會顯露其現象(形狀),有了現象以後,就有滋生出更多的事情,有了滋生,爾後就有數目可計。先君幹了那麽多的壞事,能以數目計算嗎?就算當初從史蘇占筮的說法,又有何益處呢?《詩》裏說:‘下民的災禍,不是上天降下來的,都是由人作的孽有關!’”

  韓簡的這番話是理性的,也是對占筮持否定的認識觀,而重視人的行為問題,並且對占筮中的象數做義理的闡述,用客觀世界的事物現象解釋“象數”之理,同樣是辯證的思維。這是春秋最早(公元前644年)也是首次對筮術上的理性論述,無疑是體現的是“人道”思想而排擊“天道”觀。

  第二 、《辭源》裏所說的“注”,是西晉杜預對《春秋左傳》一書做的注解。注中說的是表明“象”、“數”是占筮知吉凶的工具而已。

  第三、《辭源》裏最後的說法:“周易中凡言天日山澤之數為象,言初上九六之類為數。”

  這是近現代學者的認識,在韓簡論“象數”時講“占”與“筮”,沒有涉及《周易》如何。《辭源》裏的說法,雖然也是解釋何為“象”,何為“數”,而是通過《周易》來說明,是跟著曆史上史巫的錯誤認識並把六十四畫符號,改造成取象與卦畫數列,而套用《周易》一書裏的文辭用於比附人事吉凶。那是一套筮術而與原創《周易》不是一回事。可後學者跟著史巫之錯用,和《係辭》裏之錯誤認為,也就把八卦筮術說成是《周易》裏的東西了。

  這《辭源》的說法是把《周易》與八卦占筮術的概念混淆而張冠李戴下的錯誤認識。把八卦筮卜術裏的“取象”,與“九·六”內容,說成是《周易》裏的東西,無疑是錯誤的。若說成是史巫在原創《周易》一書上改造成“八卦筮術”,“八卦筮術”上凡言天日山澤為象,言初上九六之類為數”,這就無疑是非常正確的說法了。占筮術裏才有“象與數”。象與數是占筮術裏的推演方法與工具,先秦的八卦筮術離開“象”與“數”就無法進行 用“卦”來類比聯想人事吉凶了。即不能起卦與解卦。八卦筮術上的“數”是起卦的推演方法,而“象”是解卦中取象比類附會人事吉凶的。???

  不過《辭源》裏解釋什麽是“象數”,也不是誰都能理解的。

  而卜筮取象以類比聯想人事吉凶的思維淵源流長。“取象比類” 是一種思維方式,是人類的思維活動過程中借助一種具體的“象”並以此為工具,去進行認識、領悟、觸類旁通的一種思維方式,又稱意象思維。它起源於遠古時代,發展成形了占筮(龜占與筮卜),理論化於《係辭》與《說卦》。“象”思維方式的最根本的特征是“取象比類”。所謂取象中的“象”就是形象、具象、物象、現象。人們通過觀天察地的一種直觀可感的象,再通過聯想和想象,用來闡發事物更深層的意思與事理,從而來指導人們的社會實踐和生產活動。

  《係辭》裏說:“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側觀象於天,俯則觀象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作結繩,而為罔罟,以佃以漁,蓋取諸《離》。”

  這裏說的無疑是通過“象”,是用來指導人們的社會實踐和生產活動。“八卦”是以通神明之德,及衡量區分萬物之情狀的,又通過取《離》之象,發明了獵取鳥獸的工具。確實漢字的發明,離不開物的“象”,才有了中國的象形文字。取象思維是上古人類認識世界的一條途徑方法,取象不單單是占卜術的方法,是上古人們認識世界的一種思維方法。但不可否認象思維從占筮發展上升過程中,形成一種普遍的思維方式,主要是從中國占筮史中可以看得一清而楚的。

  在占卜術上,龜骨卜確實是通過甲骨的燒灼而產生的裂紋形狀,而通過紋理形狀取“象”,來分析解讀對照所問及的人事吉凶的“先知”來。這就是所謂的“龜以象示”。殷商留在地下大量的甲骨卜辭,說明商王朝以龜卜兆示所謂的吉凶“天機”,來做為行動的指導是無疑的。

  甲骨卜的取象,同樣是以類比聯想問及人事吉凶。這“象”與問及人事吉凶之間的中介是認為神示的兆紋,而再通過兆紋象形來比類聯想附會出所問的人事吉凶來。雖然這“取象”與問及的人事兩者之間並沒有因果關係,但人們認識世界的方法就是那種取象比類思維方式。因古人認為萬物是“帝”(神)建構與主宰,占卜即是一種神啟的方式,認為龜能通神。再者人們又相信“在天成象,在地成形”的“天人合一”觀念,通過神啟出的龜骨兆紋,就可比類聯想到人事吉凶上來了。總之,即是思維方式所決定下的世界觀與方**。

  早期的龜骨占就是通過對甲、骨燒灼產生的裂紋,而看形象以類比聯想所問及的人事吉凶問題。

  在《周易》一書之前肯定的說,已有了筮法,即所謂的用蓍草筮的方法。西周前期已用蓍草卜問是存在的,但如何筮法,已不祥,有待學者對西周前期的筮法做出研究與考證。

  那麽,《周易》一書裏有沒有“象”、“數”呢?很遺憾的說,《周易》原創內容裏既沒有“象”說,也無“數”論。正因為《周易》一書不是講筮卜的,所以才不涉及“象”與“數”。原典的《周易》,即那六十四篇文章,是一部義理書。而後來是史巫把《周易》改造成認為能占筮卜問吉凶的卦爻結構之書,把六十四個“六聯體”的畫符號裝進去八種物象,以取象比類、聯想、附會人事吉凶。又通過“數”的起蓍方法,得出六十四畫符號中某一畫符號,也自然附帶出認為《周易》某一篇名及文辭,又用那些文辭來聯想、附會人事吉凶。這已不是《周易》原創內容的意思了,而是史巫“發明”出的筮術。

  八卦筮卜是借助卦象模式運作的,以類象形式表達的,以“數”起筮方式推演卜問人事吉凶的巫術行為。春秋時期史巫把《周易》當成筮卜書,必須通過對“畫符號”的改造與附上取象的一套筮術內容,才能變成筮卜工具的。

  我們通過《左傳》一書裏記述春秋史巫筮卜例子,所謂“以《周易》筮之”,那已不是原典《周易》了。通過那些筮例已知如何用“畫符號”裏的取象類比、聯想、附會人事吉凶的。 春秋《周易》文本,一樣通過“大衍之數”的說法,就可起出一“卦”,就能得出六十四畫符號中某一畫符號,就能通過畫符號取象及畫符號裏的所係繇辭來比類聯想人事吉凶了。懂得了“大衍之數”裏“十八變”得出某一畫卦符號,就可算卦了。這是兩個步驟,缺一不可。占筮裏的起筮方法是與“數”有關。起筮(後稱‘卦’)是用蓍草(春秋時期)要通過複雜的“數目”推演,把數也看成天地之數,“數”也被賦予上神秘的屬性,自然通過“數”而得出一筮(卦),就認為是神示了(本身用蓍草起筮,也是模似天地四時而來的)。這就是所謂的“筮以數吉”,所以起筮是離不開“數”。

  而後來把春秋《周易》文本按畫符號創六爻之說,增添“九·六”之數,把“繇辭”變“爻辭”,賦予上“數”的理念。又通過“數”列並賦予爻位裏的取象,如把第五爻說成是王位。總之,是一種附會之說。

  自春秋時期,把筮術裏的“象”與“數”附會到《周易》頭上,從《左傳》裏留下來的筮例來看,春秋史巫筮卜是要用八種物象(後總結為“八卦”),又要用蓍草來起筮。通過數目排列推演十八次變化才得出一筮(卦),並可通過某一“六聯體”畫符號取象及借用《周易》裏的文辭,來比類聯想附會人事吉凶了。蓍本身是有數的,又是通過數目排列才能推演出一畫符號(後稱卦符號),而龜占就不需要數目字。一隻龜,二隻龜都是龜,都要通過一隻隻的宰殺,燒鑽看裂紋,以看其形象來聯想附會人事吉凶。這兩者的方法是不一樣的,才有龜是“象”,筮是“數”的說法來。

  通過春秋戰國筮術的不斷運用與象的發展,才有《係辭》與《說卦》裏的八卦筮術上的“象”、“數”的理論總結與八卦取象歸類。也就有了義理之“象”的論述。才有了《係辭》文裏的那麽多的“象”說與“大衍之數”的起卦方法。

  “聖人設卦觀象係辭焉,而明吉凶。”

  “是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

  “以製器者尚其象。”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

  “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

  “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

  《係辭》裏的這些“象”說,雖多是從義理角度論述“象”的,但歸結是“君子屬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這就削弱了《係辭》裏義理“象”說,《係辭》變成了亦筮亦理的東西。

  《係辭》裏的“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是故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這就是所說的“數”與筮卜的關係。   還有所謂的“九·六”之說,即把“初”至“六”之爻數列裏也附加了適應筮卜的東西。如“位”說,天子謂五(五爻),三爻為公位,小人謂四爻位。後人算卦若占出“九五”爻,那就認為是上上大吉的兆示了,這已成為人們習慣的文化認知模式,而爻位之外還附會上陰陽之說。

  這以上是漢以前“象”與“數”的發展史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