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一章 巧合
作者:
名品企鵝 更新:2020-03-17 09:35 字數:2193
製作人生最新章節
“他們好像聊得很開心哦。”
位於不遠處的鮮蔬區,黃恩菲緩緩從保鮮箱旁邊緩緩探出了上身。
“你確定嗎?”丁恩妃雙手搭至她肩頭,也探出了身,目光緊盯著自顧自說話的金聖。“我怎麽覺得歐巴像是渾身都不自在的樣子呢。”
“嗯,有嘛?”黃恩菲轉過頭,那雙眼睛睜得如同銅鈴般。“但是那個女生看上去很可愛哦。跟著這樣的女生在一起,男生不都會很開心嗎?”
“那是你不了解歐巴哦。”丁恩妃臉鼓脹得如同氣球般,他輕輕搖了搖頭。
“搞得歐尼你很了解似的呢。”黃恩菲反擊般,朝她輕吐著舌尖。
“我當然了解哦。”
“行了,兩位……”旁邊的金韶情豎起指尖抵著嘴唇,示意兩人安靜,語氣嚴肅道。“這兒是在超商,不是在宿舍和練習室,我們不要給別人添麻煩。”
“哦,我們知道了……”兩人聞言語氣也逐漸低了下來。畢竟是占了年紀大的好處,底下的妹妹都很聽她的話。
“不過歐尼,你確定工作時間出來,真不要緊嗎?”黃恩菲有些擔心因為這樣,是否會影響到她的工作。
“沒事。”金韶情不在意地搖著頭。“店長是個很好說話的人,隻要跟他解釋下,他會理解。況且我也把門鎖了,店裏的錢財也不造成損失的。”
“這樣聽了,我們倒是放心了不少呢。”黃恩菲臉上露出坦然的微笑。
“嗯……他們要走了呢。”旁邊的丁恩妃看到不遠處移動的兩人,提醒了下旁邊的兩人,三人迅速跟了上去。
“話說,你是不是還沒有自己的睡衣啊?”金聖手裏推著購物車,別過頭問著旁邊沉默地少女。
“嗯,因為來得比較匆忙,所以就沒帶。”張元英小說回答道。
“那你之前的家是在哪兒啊?”
“在江原道那裏。”
“那麽遠嗎?”金聖驚訝地眨著眼睛。
“因為媽媽老家就是那兒的,自從跟那個壞人分手後,我就跟著媽媽回到了那兒。”
“那他會去看你們兩個嗎?”金聖口中的他,指的自然就是她的父親。應該沒有哪個做父親會不愛自己骨肉的吧?
“沒有。”張元英搖著頭,嘴裏歎出一口無奈的氣。“自分開後,他就沒理會過我們,對我們也不管不顧,隻有歐巴經常擔心我們,給我們補貼點生活費。”
“那真是沒想到呢……”在他心中,一張冷漠無情的張俊晟竟然會有這樣溫暖體貼的一麵。自己看來也要對他稍微改觀一下呢。
“那你之前有機會的時候,為什麽不來首爾找他呢?”
“之前我跟歐巴也說過,不過那段時間他說自己忙著辦事情,說等事情處理完,就會來接我和偶媽一起去首爾。”
“那段時間哦……”金聖沉吟著,腦中跳出一個想法,應該就是他要離婚的那段時間,那麽說來,他跟樸素紛離婚的原因也不完全是因為孩子的問題咯?
旁邊的少女突然停下了腳步,目光直直地盯向前方的某處。
“怎麽了,小元?”金聖伸出手,在她眼前輕輕晃了晃。過了一會兒,她才有了反應。
“那,那個。”少女輕輕抬起手,指著不遠處放在貨架上的白色兔子玩偶,兩手的食指輕輕對戳著,眼神中也多了幾分渴望。金聖大概也明白了她眼神中的含義。直接走到那個貨架旁邊,一把拿起了玩偶,回到原地的時候,輕輕遞至她麵前。
“你想要這個,對吧?”
“,可以嗎?”張元英剛伸出的雙手,卻因為心中的不安,又縮回了原處。“太麻煩聖歐巴也不好哦。”
“沒事兒。反正以後我們也算是舍友了。”金聖微笑道,“這應該算是相互之間打好關係吧。”
這時旁邊家居服飾吸引了他的注意,似乎是很在意她剛才說的沒帶睡衣,他走過去看了一眼。她可能很喜歡兔子,按照這個喜好,金聖很快就挑選了一件印有兔子動漫圖的酒紅色睡衣。
“這個你喜歡嗎?”金聖問道她,同時將睡衣遞到他手中。
“嗯,喜歡是喜歡,就是不知道尺寸……”少女嘟起嘴唇,隔著包裝袋,仔細將衣服跟自己嬌小的身軀作著對比,非常合適。
“喜歡就買下吧。”
“嗯,好,好吧。”張元英點點頭。
兩人接下來還要去買點做午餐的材料,而在趕去食品專櫃的時候,三個身影重新開始了移動。
“嗯……”金聖別過頭,似乎也注意到那三個身影。
“發生了什麽嗎?”旁邊的張元英看著停下腳步的他,問道。
“哦,沒什麽。”金聖輕輕搖搖頭。“去結賬吧。”他繼續推動著手中的購物車。
也就是在下一個轉角的時候,正好與一個人撞到了一起。女生披著短發,看上去很熟悉。
“我就知道。”金聖故作牽強地拉扯著嘴角,“剛才就有那種感覺。”
“嘿嘿。”被推車撞到的丁恩妃,輕揉著膝蓋。輕笑著,緩緩挺直了身子。
“應該還有兩位,就在那兒別藏著了。”金聖朝著貨架裏處的過道。裏處的兩人聞言也直接走了出來。
“是熟人嗎?”旁邊的張元英問道。
“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哦。”金聖輕擺著頭,目光來回掃著眼前的三人。手遮掩著臉,深沉無奈地歎著氣。“信飛和銀河就算了,為什麽連韶情你都這樣哦……”
金韶情聞言默不作聲地低下頭。
“話說歐巴,她是誰啊?”丁恩妃走到金聖旁邊,輕輕地拉著他袖口的衣角。
“她啊!”他看向一旁的張元英,“是我房東的妹妹,今天才搬來的。”
“那為什麽不跟她哥哥一起住呢?”
“因為她哥哥的情況比較特殊,他有事情要去國外待一陣子,過段時間才能回來。”
“還有這種說法的嗎?”
“誰讓當初簽租約合同的時候,我沒有仔細地看呢。”金聖臉上故作懊悔的樣子,“不過既然拜托我這件事,那我也隻能好好地辦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