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九章犯了什麽錯誤?違法犯罪!
作者:浮生七日夢      更新:2021-02-07 21:10      字數:2297
  公差局門外,一輛勞斯萊斯停在了門口,緊接著又一輛小金人開了過來。

  “黃總?”

  黃柯和王威的父親,就這麽在門口遇到了。

  他們每個人都帶了兩個人過來,一個秘術,一個律師。

  “您這是…”王威的父親王偉光說道。

  在商業裏麵,王家的地位自然是不如黃家的。

  所以他用上了敬稱。

  “公差局打電話到我辦公室了。”黃振興淡淡道,喜怒不形於色。

  正因為打電話到辦公室,而他又在會議室,秘書才會急衝衝的跑過來。

  “如果我猜的沒錯的話,應該是我們兩個的混賬小子在一起搞出來什麽事情了。”黃振興說道。

  “應該是吧…不知道黃總知不知道到底出了什麽事情?”王偉光問道。

  黃振興搖了搖頭:“進去便知。”

  在電話裏麵,隻說了在公差局裏麵,需要他們過來一趟。

  並沒有說明是因為什麽原因。

  但是他們並沒有在放在心上,覺得應該不是什麽大事情。

  不在乎就是聚眾鬥毆,又或者飆車啊之類的。

  也有可能撞死人了。

  但是對於有錢人來說,這並不算什麽。

  俗話說得好,有錢能使鬼推磨。

  隻要賠償問題處理好了不就行了?

  再不濟也可以弄個取保候審。

  到時候打點一下,並不是什麽大問題。

  兩人同行走進了公差局,來到了大廳以後,黃振興直接對公差小姐姐說道。

  “我要見你們局長。”

  這話說出來,大廳正在忙著的公差都愣住了。

  而何局也聽到了黃振興的話,直接就走了過去。

  “你好,我就是這裏的局長,請問有什麽事情麽?”

  “你好局長,我是黃氏貿易集團董事長黃振興,也是黃柯的父親。”

  “領導你好,我是安雲公司董事長王偉光,王威的父親。”

  “領導,不知道我家這混賬小子,犯了什麽錯誤?”王偉光說道。

  他們有錢有勢不假,但是對方是公差局局長。

  正所謂民不與官鬥。

  他們不會自大到以為,別人一個局長需要看他們的臉色行事。

  雖然他們有很大的勢力,背後也有關係。

  但是明麵上不可能太囂張。

  “幾位,還是到我的辦公室裏麵談吧。”何局長說道。

  一行人來到了局長的辦公室,葉天辰也過來的。

  這倒是有些出乎何局長的意料。

  因為在他看來,葉天辰這個舉證人再怎麽樣也應該躲避一下。

  如果讓他們知道,葉天辰害的他們的兒子鋃鐺入獄的話。

  恐怕接下來葉天辰就會麵臨他們的報複。

  報複的方法有很多,如果葉天辰有公司,那就會舉步艱難。

  如果葉天辰是打工的,恐怕會直接被開除,然後找不到工作,在深川混不下去。

  這不違法也不犯法,就算是何局長也管不了這麽多。

  不過葉天辰根本就不在乎。

  或者說,即便是現在黃振興他們不知道,但是過段時間,怎麽也能夠查的到自己。

  所以何必要躲藏呢?

  倒不如看看他們的態度是怎麽樣的,接下來也好應對。

  一行人來到了何局長的辦公室,王偉光已經有些著急了。

  “局長,現在可以說說,我們的兒子究竟犯了什麽錯誤了吧?”王偉光說道。

  “兩位,你們的兒子,黃柯和王威兩人,在我們深川市進行了走私。”何局長說道。

  走私?

  王偉光和黃振興兩人對視一眼,都有些震驚。

  他們本以為是打架或者飆車,甚至有可能是玷汙女性。

  但是絕對沒有想到,他們的兒子竟然會進行走私!

  按理說,家裏麵給他們的錢,應該是夠用了吧?

  幾百萬還不夠?普通人一輩子都賺不到的錢!

  “金律師,不知道走私在法律上是什麽定義?”黃振興對自己帶來的律師問道。

  “黃總,走私是違法行為。”

  “但是如果走私對象是槍支彈藥,珍惜動物或者一切管製對象的話,那就是違法行為。”

  “如果是普通物品,偷稅漏稅金額達到了五萬以上,那就是犯罪。”金律師說道。

  “金額達到

  七十五萬以上,二百五十萬一下,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兩百五十萬以上的話,判處十年以上,或者無期徒刑。”

  走私,和偷稅漏稅其實是不同的概念。

  走私包含兩個內容:物件,稅收。

  稅收通過海關時有一定價值的物件是要交稅的。

  而物件又分為國家允許和禁止的,允許的都是沒有對國家和人民產生危害或潛質危害的。

  那禁止的就是相反,比如炸彈,槍支和易爆品等等!

  而逃稅就是單純的逃避國家稅收,其也是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納稅是每個人應盡的義務!

  對比一下,走私會比逃稅更甚至更惡劣,影響更廣泛。

  兩個是不一樣的概念。

  比如說前兩年比較知名的,某明星冰冰陰陽合同偷稅漏稅,金額上億!

  但是最終還是沒有判處刑事拘留。

  隻需要把錢交上去等等一係列的行為就行了。

  但是走私就不同了。

  “何局長,不知道他們走私的是什麽東西?偷稅漏稅多少?”

  “我們可以把錢上交給國家,還請何局長能夠手下留情。”黃振興說道。

  “兩位…黃柯和王威走私的是汽車。”

  “我們已經掌握的足夠的證據!金額達到了兩個億以上!法律不講情麵!”

  何局長嚴肅不已的說道。

  而他的話讓黃振興和王偉光兩人徹底震驚了。

  兩個億以上!

  這特麽!混賬啊!

  想錢想瘋了是麽!通過什麽途徑不好?

  非要通過走私這種違法犯罪行為!

  而那兩個律師聽到了以後,都是目光一凝。

  得了。

  沒什麽好打官司的了,妥妥的無期徒刑。

  人家局長都已經說了,掌握了足夠的證據,還有什麽好說的?

  這可是兩個億啊!

  在法庭上麵扯皮,頂多也就是從無期徒刑,變成五十年六十年。

  這特麽根本就沒有什麽區別。

  “局長,如果我們把他們偷稅漏稅的錢補上,或者多交一點,不知道能不能……”黃振興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