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九章犯了什麽錯誤?違法犯罪!
作者:
浮生七日夢 更新:2021-02-07 21:10 字數:2297
公差局門外,一輛勞斯萊斯停在了門口,緊接著又一輛小金人開了過來。
“黃總?”
黃柯和王威的父親,就這麽在門口遇到了。
他們每個人都帶了兩個人過來,一個秘術,一個律師。
“您這是…”王威的父親王偉光說道。
在商業裏麵,王家的地位自然是不如黃家的。
所以他用上了敬稱。
“公差局打電話到我辦公室了。”黃振興淡淡道,喜怒不形於色。
正因為打電話到辦公室,而他又在會議室,秘書才會急衝衝的跑過來。
“如果我猜的沒錯的話,應該是我們兩個的混賬小子在一起搞出來什麽事情了。”黃振興說道。
“應該是吧…不知道黃總知不知道到底出了什麽事情?”王偉光問道。
黃振興搖了搖頭:“進去便知。”
在電話裏麵,隻說了在公差局裏麵,需要他們過來一趟。
並沒有說明是因為什麽原因。
但是他們並沒有在放在心上,覺得應該不是什麽大事情。
不在乎就是聚眾鬥毆,又或者飆車啊之類的。
也有可能撞死人了。
但是對於有錢人來說,這並不算什麽。
俗話說得好,有錢能使鬼推磨。
隻要賠償問題處理好了不就行了?
再不濟也可以弄個取保候審。
到時候打點一下,並不是什麽大問題。
兩人同行走進了公差局,來到了大廳以後,黃振興直接對公差小姐姐說道。
“我要見你們局長。”
這話說出來,大廳正在忙著的公差都愣住了。
而何局也聽到了黃振興的話,直接就走了過去。
“你好,我就是這裏的局長,請問有什麽事情麽?”
“你好局長,我是黃氏貿易集團董事長黃振興,也是黃柯的父親。”
“領導你好,我是安雲公司董事長王偉光,王威的父親。”
“領導,不知道我家這混賬小子,犯了什麽錯誤?”王偉光說道。
他們有錢有勢不假,但是對方是公差局局長。
正所謂民不與官鬥。
他們不會自大到以為,別人一個局長需要看他們的臉色行事。
雖然他們有很大的勢力,背後也有關係。
但是明麵上不可能太囂張。
“幾位,還是到我的辦公室裏麵談吧。”何局長說道。
一行人來到了局長的辦公室,葉天辰也過來的。
這倒是有些出乎何局長的意料。
因為在他看來,葉天辰這個舉證人再怎麽樣也應該躲避一下。
如果讓他們知道,葉天辰害的他們的兒子鋃鐺入獄的話。
恐怕接下來葉天辰就會麵臨他們的報複。
報複的方法有很多,如果葉天辰有公司,那就會舉步艱難。
如果葉天辰是打工的,恐怕會直接被開除,然後找不到工作,在深川混不下去。
這不違法也不犯法,就算是何局長也管不了這麽多。
不過葉天辰根本就不在乎。
或者說,即便是現在黃振興他們不知道,但是過段時間,怎麽也能夠查的到自己。
所以何必要躲藏呢?
倒不如看看他們的態度是怎麽樣的,接下來也好應對。
一行人來到了何局長的辦公室,王偉光已經有些著急了。
“局長,現在可以說說,我們的兒子究竟犯了什麽錯誤了吧?”王偉光說道。
“兩位,你們的兒子,黃柯和王威兩人,在我們深川市進行了走私。”何局長說道。
走私?
王偉光和黃振興兩人對視一眼,都有些震驚。
他們本以為是打架或者飆車,甚至有可能是玷汙女性。
但是絕對沒有想到,他們的兒子竟然會進行走私!
按理說,家裏麵給他們的錢,應該是夠用了吧?
幾百萬還不夠?普通人一輩子都賺不到的錢!
“金律師,不知道走私在法律上是什麽定義?”黃振興對自己帶來的律師問道。
“黃總,走私是違法行為。”
“但是如果走私對象是槍支彈藥,珍惜動物或者一切管製對象的話,那就是違法行為。”
“如果是普通物品,偷稅漏稅金額達到了五萬以上,那就是犯罪。”金律師說道。
“金額達到
七十五萬以上,二百五十萬一下,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兩百五十萬以上的話,判處十年以上,或者無期徒刑。”
走私,和偷稅漏稅其實是不同的概念。
走私包含兩個內容:物件,稅收。
稅收通過海關時有一定價值的物件是要交稅的。
而物件又分為國家允許和禁止的,允許的都是沒有對國家和人民產生危害或潛質危害的。
那禁止的就是相反,比如炸彈,槍支和易爆品等等!
而逃稅就是單純的逃避國家稅收,其也是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納稅是每個人應盡的義務!
對比一下,走私會比逃稅更甚至更惡劣,影響更廣泛。
兩個是不一樣的概念。
比如說前兩年比較知名的,某明星冰冰陰陽合同偷稅漏稅,金額上億!
但是最終還是沒有判處刑事拘留。
隻需要把錢交上去等等一係列的行為就行了。
但是走私就不同了。
“何局長,不知道他們走私的是什麽東西?偷稅漏稅多少?”
“我們可以把錢上交給國家,還請何局長能夠手下留情。”黃振興說道。
“兩位…黃柯和王威走私的是汽車。”
“我們已經掌握的足夠的證據!金額達到了兩個億以上!法律不講情麵!”
何局長嚴肅不已的說道。
而他的話讓黃振興和王偉光兩人徹底震驚了。
兩個億以上!
這特麽!混賬啊!
想錢想瘋了是麽!通過什麽途徑不好?
非要通過走私這種違法犯罪行為!
而那兩個律師聽到了以後,都是目光一凝。
得了。
沒什麽好打官司的了,妥妥的無期徒刑。
人家局長都已經說了,掌握了足夠的證據,還有什麽好說的?
這可是兩個億啊!
在法庭上麵扯皮,頂多也就是從無期徒刑,變成五十年六十年。
這特麽根本就沒有什麽區別。
“局長,如果我們把他們偷稅漏稅的錢補上,或者多交一點,不知道能不能……”黃振興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