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篇 空集
作者:QM問號君      更新:2020-03-15 12:15      字數:3430
  最好讓你身上的惡魔長大!那於你也未嚐不是一條通達偉大的道路——尼采

  孩子出生在某個無人知曉的地方。

  他是一個棄嬰。

  村裏人將他撿起,有一個單身漢給了他一個名字——王宏傑。

  本來明明應該是一個很幸福的故事,一個很幸福的生活。

  可惜,他是一個精神分裂症患者。

  而更可惜的是,碼頭村思想落後愚昧,精神分裂症患者,被視作惡鬼俯身的征兆。

  於是男孩被關了起來,每天與深邃的黑暗打交道,大多數情況下能夠看見的陽光,也不過隻是送飯人打開地窖門的那一瞬間罷了。

  本來男孩認為,這樣挺好的,自己身邊最為親近的人便是自己,他永遠都不會拋棄自己,永遠都是自己最親密的好朋友。

  可是很快他便發現了,這個人格的暴戾。

  他嗜血,他殘忍,當看見本抓住的小鳥時,他會殘忍地扯下它們的翅膀,當看見青蛙時,他會獰笑著將青蛙開膛破肚。

  善良不屬於他,邪惡與黑暗才是他的歸宿。

  懦弱而善良的男孩開始害怕自己身邊的這一位朋友。

  直到有一天,王宏傑愛上了一個女生。

  她的名字叫——李小蘭。

  二者好像是一個如白雲般高高在上,不帶一絲俗氣;另一人則天天與黑暗和虐待做伴,好像地上的塵埃。

  可惜人們總是喜歡在心中抱著不切實際的幻想,說著自己總有一天要得到它,卻從不願意付諸行動去追逐它,哪怕隻是試一下。

  王宏傑顯然就是這樣的人。

  懦弱的性格使得他不敢與之對視哪怕一眼,每天都僅僅是遠遠地看她一眼,然後就像做賊一般趕緊移開目光,不敢再看第二眼。

  他時常感覺到仇恨,但是這仇恨並不是恨自己無能,而是恨世界的不公,恨村民的冷漠,甚至於……恨那個女孩本身。

  惡意的誕生總是很奇妙,他將自己的一切悲劇都推倒了別人身上,甩的幹幹淨淨,如同螻蟻一般。

  這種恨意在主人格上並沒有體現出什麽,他依舊是每天外出活動的時間都會偷偷看女孩一眼,然後落荒而逃。

  最終,他隻能幻想,幻想著自己與那個女孩的種種發生的故事,幻想著某一天他獲得了傳說中的某個神奇的力量,幻想著自己像個英雄一般向她表白,幻想著那之後與她的種種美麗的生活。

  而可惜,幻想過後的空虛世界,落差足以逼瘋任何一個人。

  終於某一天,女孩要去城裏生活去了,巨大的打擊刺激到了他的神經,他的主人格不堪這種打擊而一蹶不振,嗜血的副人格就此覺醒。

  他並沒有哭泣,也沒用抱怨,而是拿起一把斧子,尾隨著女孩到了車站。

  斧子劈下去了一下又一下,嫣紅的鮮血浸濕了周圍的草叢,女孩美麗的臉龐此刻布滿了鮮血,卻徒然增加了幾分詭異的美感。

  他挖出了李小蘭的心髒,嗜血暴虐的性格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滿足。

  我終於得到了你的心了。

  至於之後發生了什麽,沒有人清楚,沒有人清楚

  他是怎麽逃脫的,怎麽進入城市定居的,又是怎麽被人刻意訓練了殺手的技藝的。

  但是一張紙條解釋了其中的一切:

  你好,作家

  其中的含義,隻有文一凡能夠看懂。

  於是十年後,王宏傑對於曾經的一切都早已忘記,在副人格的影響下,他甚至無視了那顆浸泡在福爾馬林中的心髒。

  副人格將那心髒視作李小蘭本人,為此他不惜幻想著自己與李小蘭的種種。

  名為李小蘭的第三人格就此誕生。

  隨著李小蘭人格的覺醒,二人之間的平衡逐漸被打破。

  而最終發生的一件事,卻是一切的開始。

  那顆心髒……開始腐敗了……

  或許是密封原因,福爾馬林的作用逐漸消失,心髒開始出現了不同意義上的腐爛。

  副人格慌了。

  最終,當心髒徹底散發出令人厭惡的氣味時,李小蘭的人格徹底獨立了出去,再也不受副人格的控製,甚至誤以為自己是真正的李小蘭。

  而後,由於公處一個身體的原因,副人格的種種存在的跡象被李小蘭所察覺,擁有獨立意識的她決定報警,警察的到來徹底觸碰到了副人格最後的神經,他為了證明自己對於李小蘭的愛,留下了那張字條,隨後開始了一係列的殘忍凶殺。

  他想要找到一顆完美的心髒,重新將其化作李小蘭。

  一幕幕的記憶在文一凡的刻意引導下逐漸閃回,三種人格不斷地切換,不斷地補全自己的記憶……

  “……匆忙之間撞翻了一張桌子,自己也重重地摔了一跤……”

  “……那個人的小腿上有幾塊淤青,你說是不是家暴導致的精神失常啊……”

  現在看來,應當是那時跌傷的吧……

  補全……

  “……我就說他有點不正常吧!正常人哪有穿成這個樣子的……”

  “……整個酒吧,就他一個最突出,人長得挺壯實,結果還特麽是個受……”

  “……小姐小姐地叫著,真是別扭啊……”

  “……隻記得自己機械般地起身,機械般地向警局外麵走去……”

  “……絲毫沒有注意,自己的對麵,也有一個同樣前來提供線索的同樣憔悴不堪的男子……”

  當時在別人的眼中,自己或許就是一個有著異裝癖的變態吧!身為一個魁梧的男子,卻穿著女裝。

  而那當時那警局的那個位置,不過是一麵鏡子罷了。

  補全……

  “……手機的光亮出現,上麵記錄著象征日期的‘9.23’……”

  “……顫抖的雙手一次又一次按下“110”的號碼,卻一次又一次將其刪除……”

  “……首先,今天是九月二十五號,不是九月二十四號……”

  那時應當是24日晚,王宏傑的主人格在回到家放棄報警後,突然與李小蘭的人格交換,才有了第二次報警……

  而在這之前,副人格曾企圖製造第二起殺警案,但可惜那一天,他與同是殺手的文一凡相遇,並最終被逼退。

  於是便有了這一天的誤差

  。

  為了激發李小蘭的恐懼,副人格產生的強烈意願無意間影響了她的記憶,使得日期被人為向前撥了一天,這才導致了三個人格對於日期的記憶錯亂。

  最終,李小蘭找到了王宏傑,協同他一起逃亡到二人曾經的故鄉——白城縣碼頭村,副人格大喜過望,襲擊了李小蘭並將其綁架至曾經關押自己的地窖。

  而那所謂的李小蘭房屋中所留下的物證,不過都是他自己未能處理好的作案工具——一柄斧頭和一把尖刀。

  如若有人跟蹤他的話那便可以發現,他將這兩把凶器放入包中,除了家門,沒過多久卻又再一次回到了這裏,將斧頭和刀藏在了自己家中。

  終於,三個人格的記憶和意識得到了統一,一切的一切全部補全。

  “已經全部……都想起來了嗎?”文一凡整了整發套,那蓬鬆的中分早已變成了整齊的背頭,“那麽現在,跟我對話的人,是誰呢?”

  但是他並沒有開口說話,隻是癡癡地看著手術燈。

  他失去了一切神智。

  “果然,我就認為應當是你,”文一凡冷笑一聲,“王宏傑,你知道自己的失誤在哪裏嗎?”

  “自欺欺人,”文一凡用一張眼鏡布擦拭著手術刀,“你的內心有著三個人格,他們分別構成了你的不用性格或者回憶。”

  “從你殺死李小蘭的那一刻起,你就一直在欺騙自己,而如果讓我們回到你年幼的時候,就可以發現你依舊在欺騙自己。”

  “追求美好的確是一件幸福的事情,而喜愛美好卻不願追逐的自欺欺人形成的偏執,則是喚醒惡意的最好情緒。”

  “從把李小蘭的心髒挖出來,當作是她與自己生活的假象,一直到最終的為了維持這個自己想象出來的假象而不惜走上瘋狂的道路,你一直在自我欺騙,甚至那一天被我阻止了你的行動後,竟然能夠真正意義上的欺騙自己,甚至自己都沒有看破這個自己布下的騙局,某種意義上,你也算是一個天才吧。”

  “我們的身體就好像是某個巨大的集合,而這些集合中的每一個元素又分別是一個個單獨的子集,子集裏麵又套著更多的子集,無窮無盡,這便組成了我們身邊的整個人際關係網,”那柄手術刀被他擦得極其光潔,刀刃處閃著森森寒光,“而你,則是在這個身體中存在著三個合並在一起的集合,且互為並集關係,這就導致三種集合不斷相互影響,產生的種種混亂不斷地打亂著本身精密無比的子集,使得當事人隨時有可能陷入紊亂之中,這便是我們所說的,精神分裂。”

  “不過有一種方式,卻能夠完美解決這種情況,那便是……”文一凡左手兩指夾住手術刀,緩緩地抬起,“那便是,承認‘己’與‘他’之間的差異,求同存異,將兩個並集融合,化為一個更大的集合,這便是完美的痊愈。”

  “可惜,你卻放棄了承認這個自己營造出來的謊言,由欺騙形成的集合,終將化作空集,蕩然無存,”湊近他的耳朵,文一凡再一次笑了,“不過,我可以幫助你將它拆開,物理意義上的。”

  刀落,泛起幾朵紅色的浪花,一滴淚水順著他的麵頰留下,“啪嗒”一聲,蕩然無存……

  地窖內又一次忙碌了起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