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9章:開庭(下))
作者:漠七七      更新:2020-10-23 10:56      字數:3112
  “那我現在把對方的話梳理一下。”張律師說道,“對方說七年前我的當事人被強暴所以導致你們分手,四年前你知道真相所以拿這件事出來要求我的當事人離婚和你結婚,是這樣嗎?”

  “是。”

  “但是你對你說的沒有任何證據是不是?”

  “是。”這點赫源城很無奈。

  “你說我的當事人當時受到了前夫,也就是顏欽顏先生的脅迫所以我的當事人不敢說出真相是不是?是不是可以這麽理解?”

  “是。”

  “那這裏有一個很大的漏洞,如果顏先生對我的當事人脅迫不肯離婚那最後他們兩個怎麽又能離婚呢?眾所周知,顏先生位高權重,如果真的脅迫當初他們兩個能離婚成功嗎?也就是說脅迫我當事人的不是顏先生是你,是你在要挾我的當事人!”

  “我反對!”對方律師當即反對,“在我再陳述之前我必須要先問對方當事人一個問題,請問楊小姐,七年前顏欽是不是強暴過你?”

  “我抗議!”張律師道,“這個問題與案件無關。”

  “當然有關係,這就是他們剛開始分開的原因,這是一切時間的導火索,我想讓當事人親口說出來。”

  “抗議無效。”法官判定,然後對楊絮說道,“原告請回答被告律師的問題。”

  “請回答我,當時顏欽有沒有強暴過你?”

  對方律師咄咄逼人的架勢,全場的目光都不禁看向了藏族,安錦言他們似乎比顏欽這個當事人還要緊張的多,畢竟她的回答太關鍵。

  這個楊絮當然也明白,現在眾目睽睽,又是在法庭上,如果她作為當事人承認顏欽強暴的話,那不用原告也會由法院對顏欽提起公訴,所以他一定要嚴謹。

  “沒有!”這就是楊絮的回答,斬釘截鐵,“顏欽沒有強暴過我。”

  這句話一出安錦言他們是鬆了口氣,但顏欽卻並不輕鬆,反而很沉重,如果他現在一個人,她一頂衝上去把一切都承擔下來,現在卻要楊絮這個受害者在法庭上替他撒謊。

  “楊絮,現在是在法庭,你要對你說的話負責,如果你做偽證撒謊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聽到楊絮否認赫源城就急了,當即這樣喊了出來。

  “對方當事人這是在恐嚇我的當事人!”張律師厲聲提出來。

  “被告,注意你說話的態度。”法官對著赫源城說了一句,赫源城憋著氣,但是也不得不忍了回去。

  “楊小姐,你要對你說的話負責,我再問你一遍,顏欽到底有沒有強暴過你?”

  “沒有!”楊絮的態度依然堅決。

  “那我再問你,既然沒有四年前我的當事人是拿什麽來要挾你離婚的?如果要挾這一條成立那就代表顏欽強暴你也成立,你現在的行為是在包庇一個強奸犯,是在縱容犯罪!”

  “請對方律師也注意自己的言辭!”

  就這個問題雙方律師進行了很激烈的唇槍舌戰,而楊絮則是越來越緊張,好像現在的情形不是那麽樂觀。

  好在的是雙方都沒有任何的證據,隻是打打嘴戰,沒有證據能證明七年前事情的真假,但對這件事必須有個說法,那是楊絮怎麽逃都逃不掉的。

  “當時我們的確發生過關係,但卻不是強暴,那時顏欽遭遇了歹徒下毒,我是隨行醫生,所以——”

  “楊小姐是要告訴我們你作為醫生已經敬業到了為了救自己的病人不惜肉償當人老婆的地步是嗎?”

  “對方律師是在對我的當事人人身進行詆毀!”

  法官再次警告:“被告律師,注意自己的言辭。”

  對方律師抱歉點頭,然後繼續問:“既然沒有強暴這一說那請問楊小姐四年前我的當事人拿什麽要挾了你?”

  “就算不是強暴四年前的事也不光彩,還有件最重要的,當時我被查出不能生育,也是怕拖累顏欽,正好赫源城要挾我我就答應了,但和赫源城結婚之後我就發現自己懷孕了。”

  這點赫源城在新聞發布會上也說過,的確是這樣。

  “那你是把我的當事人當萬年備胎嗎?七年前你突然跟其他男人結婚離開了我的當事人,四年前又發現自己不能懷孕怕拖累顏欽跟他離婚選擇跟我的當事人結婚,而婚後發現自己有孕又拋棄我的當事人,現在我的當事人依舊相信原諒,想繼續跟你走下去,並願意照顧你的孩子,你有什麽資格現在跟我的當事人離婚?”

  現在說的好像都是楊絮的錯。

  “現在婚姻自由,我的當事人隻因跟對方沒有感情而選擇離婚有什麽錯?”

  ……

  幾番爭議後法官讓雙方當事人做最後的陳訴。

  楊絮先說道:“我楊絮在這裏拿我的性命做擔保,顏欽從來都沒有威脅過我,我現在愛他,也很愛我的兩個孩子,之前走過的彎路我也不否認我對不起赫源城,但是我現在對他沒有了絲毫感情,跟他生活在一起這讓我很痛苦,剛才的言當中相信法官大人也可以聽得出來,被告對我是有情緒的,是恨我的,這樣的情緒下我們兩個不可能生活在一起,他也不會善待我的孩子,所以懇求公平的法律可以準允我與赫源城先生離婚,陳訴完畢,法官大人。”

  楊絮說完之後赫源城便說道:“法官大人,我不想陳訴什麽,但在您宣判之前,我還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說。”

  審議團商議之後準許,赫源城問楊絮:“請問原告,你是想跟我離婚之後馬上和你的前夫複婚嗎?”

  “是。”楊絮回答的很肯定。

  “那是不是兩個孩子也要跟著你們?”

  “當然。”楊絮有些不明白赫源城突然問這個做什麽。

  “那好,我想說的是我一直很愛楊絮,但是她心變了,我也知道強扭的瓜不甜,感情和婚姻的事都不能勉強,但是我卻不放心她跟我離婚之後再跟那個男人,因為我懷疑顏欽有騙婚的行為,而這種行為不但會對楊絮有影響,對孩子更是有傷害。”

  騙婚?

  聽到這個字眼大家都麵麵相覷,連顏欽自己都是蒙的。

  “我認為對方當事人說的跟本案無關。”

  “有關原告孩子的問題我認為有必要說出來。”

  法官準許,赫源城便繼續說道:“因為後來的接觸得知,顏欽隻是他用來掩飾身份的一個化名,他的真名壓根就不叫顏欽而叫洛北。”

  赫源城說了出來,顏欽震驚,他沒有想到赫源城突然會說出這些,但有心去查,查到他真名叫洛北這並不難,因為這個名字他用過。

  而坐在旁邊跟他多年兄弟朋友的安錦言和鍾毅都是傻了眼,洛北?

  關於他的身世甚至他們兩個都不知道。

  “試問,是怎樣的一種身份讓他不得已從小就隱姓埋名呢?而且這件事想起來是非常可怕的,顏欽曾經是江戰江司令的養子,在部隊又坐到了大校這個位置,而且現在從事的又是軍火生意,那麽大家想一想,這樣的一個人要刻意隱藏真實身份會有幾種可能呢?會不會是國際間諜或者有什麽見不得光的秘密?”

  說到這兒赫源城對法官申請道:“法官大人,這件事看似跟我和楊絮的離婚案件沒有關係,但是卻牽扯到了孩子的貼身安全問題,如果楊絮實在是對我沒有感情了,通過法庭的形式也挽回不了了那我可以同意離婚,但是我在這裏懇求法官大人,在我跟楊絮離婚之後,一定要查清楚顏欽的背景才能同意他和楊絮結婚,同意他撫養孩子,如果他真的是國際恐怖分子的話,兩個孩子年幼,跟著他很有可能會走上歪路,也存在人身安全問題,從孩子的安全角度考慮,懇請法官準許我的請求。”

  赫源城說完全場嘩然,顏欽真是暗自冷笑,這個赫源城還真是夠狠,眼看著守不住他和楊絮的婚姻了,就用這種方式來揭開他的身世。

  真是狠。

  聽完了赫源城的話審議團開始進行討論商議,最後商議結束後,法官讓顏欽出庭並提問:“剛才被告所陳訴的顏欽不是你的真名,而你的真實身份有所隱瞞可否屬實?”

  “屬實。”顏欽如實回答,他不能說不屬實,如果是這樣說他就永遠做不回洛元勳的兒子了。

  顏欽回答完了之後安錦言他們都傻了,怎麽可能?跟自己關係這麽好的一個人居然……

  審議團再次進行討論,最後做出決定,全場肅靜,法官宣讀了法庭最後判定結果。

  “經法庭調解無效,今判定赫源城先生和和楊絮女士正式解除婚姻關係,但考慮其楊絮女士與顏欽先生之前生育的一對子女年幼,根據法律對監護人的要求顏欽先生應向法院提供真實的身份資料,確認合法,無不利未成年人成長因素才可獲得對孩子的監護權,雙方當事人,對此判決是否還有異議?”

  “沒有。”這是兩人同時說的。

  楊絮當然是如願以償,而赫源城呢?也夠了。

  和楊絮離了婚卻將顏欽的身世公之於眾也值了,現在全世界都會知道他的真名叫洛北,他是洛元勳的兒子。

  那個隱藏在背後可怕的勢力很快就會找上門,不能用感情牽製住他那就借把刀讓他徹底的消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