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零章 請客路邊攤
作者:野筆記      更新:2021-01-05 16:13      字數:2457
  三人一路慢走,順著鐵劍大街往南走。三人走了一陣,倒也沒有引起什麽騷亂。宋承一常年在北極宮,極少出行,很少有人認識。

  走了半個多小時,宋承一向前看了看,再走二裏地就是大將軍府了,便問:“李兄弟,我都看到大將軍府的屋簷了,你不會是帶著我們一起去李大將軍家蹭飯吧?”

  “城主,馬上就到了,還有一裏來地。我倒是想去李大將軍家蹭飯,不過,李將軍現在應該在那塔陣的工地上,還沒有回來,隻好下次了。”

  說起去李岩家蹭飯吃時,宋承一倒起了興致,說:“聽說當年,李夫人燒菜的手藝是一絕,現在身體又慢慢恢複了,可以去看望一下,順便嚐嚐她的手藝,怎麽樣?”

  苟旦當然答應了,在這黃沙城裏,他都快閑出病了。說著話,就到了一片熱鬧的市集,不等苟旦說話,宋承一便指著一塊牌匾,笑著念道:“麵遭殃。好奇特的名字!”他轉頭問苟旦:“李兄弟,不會是請我們來這裏吃吧?”

  苟旦點頭說是。宋承一看了看這店鋪,亂哄哄的,店鋪也不大,他懷疑苟旦是開玩笑,沒想到苟旦一個快步衝了過去,霸住了門口屋簷下的一張小桌子。那小桌子的人剛走,若不眼疾手快一點,隻怕要排隊了。

  宋承一愣了下,無奈地朝吳度笑了笑,隻好也跟了過去。

  “我們運氣好啊!”苟旦一邊把上桌客人吃剩下的碗碟攏到一旁,一邊笑著說,“不用排隊了。而且,這外麵還涼快一些,裏麵估計要熱得冒汗嘍。”

  宋承一無語,沒想到苟旦請客吃飯,選了這麽個地兒。不過,他隱隱覺得這地方的味道應該不錯,否則,像苟旦這種人怎麽會選這種地方。

  不多時,有一個肩搭毛巾提著籃子的打雜堂倌過來了,他滿頭大汗,熟練地把上桌剩下的碗碟收在籃子裏,用抹布擦了擦桌子,重新擺好碗筷,一邊打量這三位客人一邊問:“三位,來點兒什麽?”

  宋承一剛想問有什麽好吃的,苟旦說話了:“六籠包子,三碗湯。”

  “好嘞,您稍等,馬上來嘍。”堂倌唱歌似地說了聲,就走開了。

  “李兄弟,一籠包子有多少個?”宋承一問。

  “五個。”

  “啊?那六籠豈不是就是三十個了,我們能吃得下嗎?”宋承一問。

  “放心,吃不完我打包走。”苟旦話音剛落,那堂倌抱著六籠包子來了,往桌上一放,說了聲“慢用”就徑自走開了,看來忙得很。

  三人走了那麽久,都有點餓了,尤其是苟旦,連早飯都沒吃。

  包子一上桌,苟旦說了聲請,就開始吃了,張口就吃了個,把宋承一和吳度的食欲也勾起來了。

  宋承一夾起一個包子,一小口咬下,一口熱湯流進嘴裏,香而不膩。他眼睛一瞪,心道,哇,太香了!來不及說話讚歎,把剩下的一口塞進嘴裏,慢慢咀嚼,細細品嚐。一旁吳度的反應也和他差不多。

  包子中雖然是尋常肉餡,但剁得極碎,還混了一些脆骨,肉餡爛到好處,脆骨又有嚼頭,兩者配合起來,提供了一種既好吃又滿足的口感。內陷中還拌了些生薑和大蔥白,增加了香味,還去除了腥味。

  宋承一和吳度不顧形象低頭猛吃,聽得苟旦又叫他堂倌再來三籠,兩人一抬頭,錯愕地看著苟旦,他前麵的四籠包子已被消滅得幹幹淨淨了。

  宋承一和吳度一人一籠,尚且沒有吃完,苟旦一人一下子就幹完四籠了,這是什麽速度?

  “李兄弟,你這速度簡直是神速啊!不怕噎著?”

  苟旦哪能吃這麽多,這都是小油條的功勞。

  剛才,苟旦剛咬下第一個包子,就感覺後頸處有些動靜,他這才想起來,他原本是要來包子鋪好好請小油條吃一頓的,彌補過去幾天沒有好好喂它的罪過。可後來碰到吳度和宋承一後就忘了這事,尤其是聞到包子香後,更加把小油條忘到九霄雲外去了。

  他忘了,小油條可沒忘啊。它一聞到包子香就蠢蠢欲動了。若不是苟旦以前告訴過它,有第三個人在場時絕對不對露麵,否則,它早自己衝出來了。

  這可怎麽辦呢?對麵坐著宋承一和吳度,周圍又人來人往的,要是現在喂小油條,隻怕會露餡,到時就麻煩了。沒辦法,隻好冒險了。剛好這個時候,他們的桌子周圍擠滿了來買包子的人,而對麵的倆人又在低頭猛吃,他趁機把小油條從脖子處取出來,放進懷裏,然後一個又一個地夾著包子往懷裏扔。他扔一個,小油條一口一個,這才片刻,它已經吃了快四籠,而苟旦自己才吃了一個。

  隨著天氣變熱,最近小油條的食量也驚人地變小了。它吃飽後就又乖乖躺在懷裏不動了,好像快睡著了。苟旦自己早就饞死了,剛好堂倌送湯過來,便又加了三籠。

  見宋承一和吳度一臉驚訝地看著自己,苟旦笑著說:“餓過頭了,實在是太餓了!對了,你們試試這湯!”

  宋承一和吳度看了看眼前那碗看似清淡的湯,上麵一點兒油星子都看不到,除了幾片香蔥外,看不出什麽名堂,就是一碗普通的麵湯而已。可他倆吸取了經驗,不敢輕視這湯,便都端起,喝了一小口。

  我的天!太好喝了!清香入胃!倆人咕嚕咕嚕喝了大半碗,這才停下。

  一停下,感覺剛才升起的一點兒飽意和油膩感竟然消失得幹幹淨淨,看著籠中剩下的那一個包子,又毫不猶豫地夾起來放進嘴裏。

  半個小時候,三人這才徹底停下,看著桌上的九個空屜,吃得實在是太撐。

  “走吧,消消食去,把這地兒讓給其他人吧!”宋承一說,帶頭起身。苟旦結完帳,也跟著起了身。

  這一頓吃完,三人都是滿頭大汗,宋承一便把外麵的長衫稍稍解開了些,整理了下裏麵汗濕了的貼身短衫。苟旦剛好在他旁邊,偶然一瞟,隻覺宋承一腰中一點金光閃爍,等再看時,宋承一已將衣服整理好,看不見了。

  是那根金腰帶!這宋承一難道任何時候都係著他的六寸寬的金腰帶?

  原來是他!

  這道金光讓苟旦想起了那天清晨在亂葬崗上看到的人影。那天,他與守墓人一直打到東方發白,一縷霞光升。逃出生天的苟旦看著東邊,心裏極其舒坦。在他抬頭的那一瞬間,看到亂葬崗東邊的土丘上,有道人影一閃而過,不見了蹤影。由於剛好逆著陽光,他沒看到那人的身形長相,但在晨光的照射下,看到了一縷耀眼的金黃色。他想追過去,但一想到自己衣不蔽體,隻好作罷。那人幾個起落間就能掠過一個小山丘,看那功力,比吳度還要高出一些。當時他還疑惑這黃沙城中竟有如此身手的人,沒想到竟然是宋承一!那個時間,他去那裏做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