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活著的意義
作者:野筆記      更新:2021-01-05 16:13      字數:2641
  直到喝完一壺茶,後廚還是沒動靜,苟旦實在餓得受不了,準備去後廚看看情況。

  這時,一個已經吃完的食客看了看苟旦,說:“小兄弟,第一次來吃這魚頭粉吧?”

  苟旦說是。

  “難怪你不懂這裏的規矩。”那人說,“這老雄啊,得聽到錢的聲音才肯下鍋煮粉條,這會兒啊,估計他正在後廚炸魚頭,才懶得理你呢!”

  苟旦一愣,心想,這是什麽規矩?不過自己餓了,也懶得追究,就問:“一碗魚頭粉多少錢?”

  “一枚銅幣!”

  一碗粉就這麽貴?一枚銅幣都能買五斤豬肉了!這不是搶錢麽?

  苟旦沒精神討價還價了,在那名食客的指點下,把一枚銅幣扔進櫃台上一個瓦罐裏,發了清脆的聲音。

  錢剛落入瓦罐,後廚馬上有了回應:“稍等片刻,馬上就來嘞!”

  話音剛落,苟旦就聽見掀起鍋蓋的聲音,兩杯茶還沒喝完,就見後廚簾子一挑,出來一位中等個頭,身材消瘦的中年人,大概四十來歲。這人圍著白色圍裙,上上下下都透出一股幹淨幹練的廚子樣子,他應該就是粉店雄老板。

  “客官,沒等多久吧?”雄老板端出來一個木盤子,上麵放著一個大碗,一個小碗,三個小碟。他把木盤在苟旦麵前擺好後,隻是禮貌地笑了笑,就去後廚了。

  原本一肚子火的苟旦,看了眼前這堆吃食,火就消了大半。加上碗碟中冒出的騰騰熱氣和香味,火已經全消了。

  大碗裏沒有湯汁,隻有晶瑩剔透的米粉和金黃的半邊魚頭。米粉已經燙熟,根根帶勁,看上去滑溜溜的。魚頭似乎是過油炸過,脆香脆香的。

  小碗裏是一碗濃湯,上麵飄著切得整齊的蔥末,湯裏有切好的豬肝,豬肚,魚肚,魚腸等。

  外加一碟黃豆醬,一碟辣椒醬和一碟香菜。

  苟旦把所有配料一股腦兒倒入大碗裏,頓時,一股勾人食欲的香味撲鼻散開。他吞了口口水,等稍稍不那麽燙嘴後,就大口大口吃了起來。

  片刻之後,一大盤吃食隻剩下一些小的魚頭上的骨頭,連湯底都全部喝完。苟旦癱倒在座位上,心裏大呼過癮!

  太好吃了,這應該是他吃過最好吃的粉條了。大城市的東西就是不一樣啊!

  休息一會後,苟旦覺得奇怪,這店的味道這麽好,怎麽生意卻很清淡的樣子?本想叫雄老板出來問問,可一想到他那個冷淡樣子,還是算了。

  出店後,不想走遠了,就在隔壁不遠處找了家客棧住下。他那匹瘦馬沒有帶進城,留給周流雲照顧了。

  一連幾天,苟旦沒有任何頭緒,隻是沿著鐵劍大街瞎逛,終於對這第一大城沒那麽陌生了。至少知道哪裏有什麽鋪頭,哪裏可以有消遣的地方。

  雖然整條大街上也不有少酒樓,而且都很氣派,看上去味道也不錯,可他偏偏就喜歡吃雄老板那碗魚頭粉。幾乎一日三餐都是在雄記魚頭粉店對付的。一來二去,雄老板對這個初來黃沙城的年輕人漸漸地有了好感,話也多了起來。反正店鋪生意不多,就專門給苟旦留了個靠窗的座位,還在上麵擺了套茶具,算是貴賓席吧。

  這日,兩人對坐著喝茶,苟旦看雄老板一臉愁容,就問是怎麽回事。雄老板就把事情從頭到尾講了一遍,苟旦這才明了。

  雄老板名叫雄啟,四十歲,這姓不常見,是黃沙城本地人。

  他們世代都是廚子,但都做得不怎麽樣,隻夠養家糊口而已,離發家致富還遠著呢。雄啟年輕時喜歡到處遊曆。一是本性使然,好走,好動。二來呢,他是真心喜歡廚藝,喜歡研究,遊曆也是為了去吸取其他地方廚子的長處。

  在三十歲那年,冬天的一個黃昏,他來到禁州南部一個村子裏,當時他身上的錢已經用完了,又冷又餓。他不像苟旦,有山有水的地方就餓不死他。雄啟畢竟隻是個普通廚子,就算滿山的野兔子,他也打不著。

  正餓得頭發昏時,看見村口一個老頭背著個魚簍,提著根釣竿,看樣子是剛釣魚回來。實在是太過饑餓,就厚著臉皮向老頭討點飯吃,老頭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看這小夥子不像是乞丐,也不像是壞人,就帶他回家了。

  說是家,不過是村口的一間草廬而已,對著遠山,兩間房,還都透著寒風。一間用來做飯,一間用來睡覺。老頭把雄啟帶到家裏,放下魚簍後,就開始生火起灶做飯。動作嫻熟,一氣嗬成。看樣子,單身很多年了。

  一個土灶燒得很旺,一口有著缺口的大鐵鍋,雖然還是很餓,但至少不冷了,整個房間都亮堂堂的,泛著紅光。老頭不讓雄啟插手,他就坐在門口看著越來越黑的黛色遠山,後麵是老頭忙活的聲響。在那一刻,他想家了,想起了早就去世的雙親,眼角不自覺地濕潤了。直到老頭叫他吃飯,才回過神來。

  老頭說家裏沒有大米,隻找到了一把幹米粉。他釣到的那條魚要去鎮上賣錢換糧油,魚頭沒有人要,就用魚頭下了碗米粉,兩人對付一頓。

  回過神來的雄啟隻聞到一陣奇香,原來是老頭用火稍微烤了下魚頭,才下到粉裏。魚頭酥軟,粉條勁滑,兩者結合,竟然讓雄啟想到了一道新菜。如果用油炸一下魚頭,味道可能會更好。不過,當時隻是那麽一想,後來才創出來現在苟旦吃到的魚頭粉。

  雄啟說,那頓在寒風裏吃到的魚頭粉是他三十年來,吃過的最好的東西了。那個草廬,那個土灶,那堆紅彤彤的火,還有遠山吹過來的寒風,這一切都進到那碗魚頭粉裏去了,那是唯一的一碗粉,多少錢他都不換。

  說這個故事的時候,雄啟的眼裏放著光,嘴角露出絲絲笑意,彌漫到全臉,不是簡單的開心,而是一種幸福的感覺。

  後來,雄啟在那個村裏一待就是八年,直到老頭去世,他才回黃沙城。老頭無兒無女,年歲漸漸大了,但很倔強耿直,不靠外人的接濟,靠自己打漁為生。雄啟感激他那一碗魚頭粉的情意,加之自己又沒有更好的去處,心如死灰,還不如在這小村裏清靜度日,也許將來還能給老人送終。期間,老人怕耽誤雄啟的前程,趕了他很多次,可雄啟就是不走,老頭沒法,就不再趕他走了。

  雄啟有手藝在身,就在隔壁鎮上一家酒樓裏做工,每天即使忙到再晚,也要回村裏那個草廬。兩三年過去,他靠著賺的錢,把草廬修繕一番,前麵圍了個小院子,整得越來越像個真正的家了。爺倆無事的時候,就在前麵的院子裏喝茶飲酒,日子也甚是清閑。

  有錢後,老頭仍然還是每天去打魚,偶爾會給雄啟做上一頓魚頭粉。雄啟說,雖然自己是廚師,但魚頭粉還是老爹做的好吃。老頭話不多,有一句是雄啟這一輩子也忘不了的。老頭說,沒想到,老了殘了,臨死之前還能享點福,這輩子值了。

  雄啟對苟旦說:“這麽簡單的一句話,就讓我覺得那八年是值得的。我一輩子沒有做過值得驕傲的事,但我用八年的時間,讓一個人感覺到活著是有意義的,這對我來說,就是最有意義的事了。”

  說完後,雄啟不好意思地搖了搖頭,覺得自己話太多了。

  “這店鋪外麵的轉讓告示是怎麽回事?這店鋪不開了?”苟旦喝了一口茶,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