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婚禮
作者:鶴壁山      更新:2020-09-25 20:12      字數:3143
  姑藏城外,幾間茅房一座孤墳。正是鄧艽與張奐的幾個兒子,正在為張奐守孝在墳前結廬而居。按理鄧艽可以救張奐,可是張奐是無疾而終。不可能沒病沒災的給老師藥,你這是在咒老師生病嗎?鄧艽本想等張奐生病時,順理成章的拿出丹藥救老師。可人算不如天算啊!

  古人言“生前顯貴,身後顯榮。”就是說看一個人的一生成不成功,不僅是要看他生前怎麽樣。還要看他的葬禮辦的風不風光,如果很排場很風光,那說明他的子女很孝順,這樣的人生才是完美落幕的,反之,則會留有遺憾。

  可張奐臨死有吩咐,不可太過奢靡所以就是一般葬禮。隻有為其守孝,來彰顯自己的孝心。

  在古時有父母去世後,要守喪三年的說法,它要求子女在先人故去以後的三年時間裏,要恪守節儉樸素,堅決杜絕酒色財氣等奢侈的生活,以此來悼念先人。

  我們從一些影視劇中也常看到,某位在朝廷裏任職的官員,一旦父母去世後,必須要回鄉“丁憂”,這個“丁憂”也就是要回鄉為父母守喪三年。

  《中庸》裏說:“三年之喪,達乎天子,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這段話的意思是說,古代禮製中的守喪三年,即便是天子也要遵循,而且在給父母辦喪禮這件事上,不存在貴賤之說,都要竭盡所能地讓自己的父母安樂長眠。

  根據《孝經·喪親章》的記載,以前的喪葬大禮,孝順的子女從開始就要哭個不停,直至葬禮結束這就是“哭喪”。

  在三年守孝的期間,子女對自己的容顏外表顧不上打扮,衣服穿的華麗也會心有不安,聽到美妙的音樂也不會開心,吃到酒肉也不覺得可口,這些都是因為先人故去,而產生的悲哀之情。

  守孝東漢有詳細的規定,在父母去世後的第三日。子女們才能開始吃飯,且不得殺生;到了百日祭的時候,子女要節哀,停止哭泣;小詳即死後一年的周年祭,大詳則是兩周年的祭奠,這兩個周年祭,子孫們都要隆重地祭奠;而到了三周年的祭奠結束後,才正式宣告守孝結束。鄧艽此時,就在嚴格遵守。

  那麽,古人在守喪時間上為什麽要定了個三年的時間呢?

  古人之所以把守孝的時間定為三年,是因為他們覺得父母在養育孩子的時候,同樣是用三年的哺乳期,等三年的哺乳期一過,孩子一般就能自己開始行走了,因此,守孝三年就是為了報答父母這三年的哺育之恩。

  大聖人孔子對於守孝三年,這個問題也曾和弟子們做過一番爭論。

  孔子的弟子宰我(前522年—前458年,字子我,“孔門十哲”言語科之首)曾經對孔子說:“一個人的父母去世,如果要專心守孝三年,時間不是太長了?其他什麽也都不能幹了。君子三年不習禮,禮義必定會毀壞;三年不習琴藝,技藝也會生疏。所以,我認為守孝的時間就應該像稻穀生長成熟那樣,一年間,陳舊的穀子吃完了,新的穀子又成熟了,守喪一年也就可以了。”

  孔子聽後,問道:“父母逝去,你大魚大肉吃的可香嗎?穿上華美的衣服也會心安嗎?”

  宰我回答說:“我會心安。”

  孔子歎道:“你可以心安,但是君子不會。君子會吃得不安,穿得不安,住得不安,所以不去做那些事。你既然可以,那你就去做吧!”

  後來,孔子還和自己的學生感慨地說:“宰我真是不仁啊!,服喪三年,這是天下通行的喪禮。難道他沒有經曆過被父母抱在手上三年嗎?如今竟然連三年的喪期都不願意守了!”

  由此可見,古人守喪三年之期不是隨便定下的,而是根據父母,哺育三年的原因定下的。

  而現代人基本都是宰我,更有甚者,父母死了請樂隊來慶祝。唱的還是夫妻雙雙把家還,就該兩口子一起完。這就是缺禮教的表現,也可以說成沒家教。

  鄧艽守孝期間,回想雖然和張奐的師生之情沒有到。說張奐死了,就哭的死去活來。但幾年的相處,還是有一點不舍。

  鄧艽穿越近二十年了,雖說對古人的一些事不感冒。甚至嗤之以鼻,但還是學到一些後世,早以淹沒在曆史長河中的一些東西。

  老外嘲笑中國人,說中國人沒有信仰。沒精神,就說老外有什騎士精神,就連小小島國也有什麽武士道精神。

  這樣想的人不在少數,甚至一些中國人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信仰是什麽?可悲!可歎!

  英國是怎麽發家的大家知道吧?美國是怎麽建國大家也都知道。一群強盜罪民,成長起來就會開始耀武揚威。這是必然,小人得誌便猖狂。

  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什麽?

  歪樓了,一晃三年時間過去。三年裏,鄧艽守孝每日不忘習文練武。

  光和四年(181年),鮮卑大王檀石槐去世,時年四十五歲,其子和連繼位。

  光和五年(182)正月,劉宏下詔,令公卿舉奏刺史、郡守貪殘害民者。太尉許馘、司空張濟諛附宦官,收受賄賂。凡宦官子弟、賓客為官貪殘者,皆置之不問,卻舉奏邊遠小郡為官清正,頗政績者二十六人。百姓詣闕訴冤,司空陳耽、議郎曹操上疏,劾奏許馘等人所舉皆出於黨私,是“放鴟梟而囚鸞鳳”,靈帝聞奏,責備許馘等人,並將所蒙冤被舉者皆拜為議郎。

  檀石槐死了,草原也分崩離析了。其子和連可沒有檀石槐的威望,想繼續統領鮮卑各部是很難的。

  鄧艽守孝期已滿,除去孝服回到家中。蔡邕準備為鄧艽加冠,鄧艽已經二十一歲了。早到了及冠取字的時候了,鄧艽無父無母,隻能由蔡邕夫妻替代。冠禮一般在宗廟內舉行,鄧艽隻能就在自己家。日期為二月,冠前十天內,受冠者要先卜筮吉日,十日內無吉日,則筮選下一旬的吉日。

  然後將吉日告知親友,鄧艽沒有親人,朋友倒是有幾個成家兄弟。涼州的幾個名士都請來了,及冠禮前三日,又用筮法選擇主持冠禮的大賓,選中閻忠為大賓。並選一位“讚冠”者協助冠禮儀式。行禮時,主人(一般是受冠者之父此事隻有蔡邕做了)、大賓及受冠者都穿禮服。先加緇布冠,次授以皮弁,最後授以爵弁。每次加冠畢,皆由大賓對受冠者讀祝辭。閻忠唱祝辭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棄爾幼字,順爾成德。壽考惟祺,介爾景福。”

  再加曰:“吉月令辰,乃申爾服,敬爾威儀,淑慎爾德。眉壽萬年,永受胡福。”

  三加曰:“以歲之正,以月之令。鹹加爾服。兄弟具在,以成厥德,黃老無疆,受天之慶。”

  祝辭大意謂:在這美好吉祥的日子,給你加上成年人的服飾。請放棄你少年兒童的誌超,造就成年人的情操。保持威儀,培養美德。祝你萬壽無疆,大福大祿。然後,受禮者拜見其母。再由大賓為他取字,周代通常取字稱為“伯某甫”(伯、仲、叔、季,視排行而定)。

  鄧艽之艽蔡邕說:秦艽,藥名:龍膽草《詩·小雅·小明》中有言:“我征徂西,至於艽野。”其艽為遠也,取字:“子遠吧”經後鄧艽字子遠,這樣冠禮就完成了。鄧艽頭上的冠,為平常的布冠。

  “冠”,《說文解字》解為:“弁冕之總名也。”冠字有三從,從“冖”,即以布帛蒙覆;徐鍇曰:“取其在首,故從元。古亦謂冠為元服”;從“寸”,而“寸”字有兩意:《漢書·律曆誌》雲:“度量衡皆起於黃鍾之律,一黍為分,十分為寸,十寸為一尺。又寸者,忖也,有法度可忖也。凡法度字皆從寸”。所以,《說文》中說:“冠有法製,故從寸。”

  鄧艽行完冠禮,蔡琰也到了及笄年華了。蔡邕也為蔡琰取字昭姬,蔡琰,本字昭姬,晉朝避司馬昭諱稱文姬。

  一切忙完,蔡邕又說起二人婚事。這早就定好的,隻需三書六聘,三書包括聘書、禮書和迎書。六聘包括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和親迎。

  這些事都不鄧艽操心,自王猛等幫忙辦理。隻有需要鄧艽時,鄧艽才會出麵。當然洞房是不用幫忙的哈!

  守孝三年的第二年,何進就向皇帝劉宏舉薦鄧艽說鄧艽:“品德高尚為天下蒙師,有君子之風。”

  劉宏聽聞過鄧艽的名聲,如《三字文》《千字文》《弟子規》都是鄧艽所寫。可見這三本書給鄧艽帶來多少名望,劉宏知道他還不止是這些。

  劉宏好淫樂,蔡琰在家中將水調歌頭譜上樂曲。經天然居傳唱,早已傳到劉宏耳中。這才將鄧艽記住的,何進一舉薦,劉宏就同意了。下詣征辟鄧艽為郎,可鄧艽又在孝期隻能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