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悟空傳】
作者:水青青青      更新:2020-09-01 15:08      字數:2349
  作為穿越者必抄的一本神書,《悟空傳》在前世可謂是大放異彩,而它的作者也因此一書封神。

  《悟空傳》最初在金庸客棧上連載,出版後引發廣大關注。據不完全統計,《悟空傳》實體書的銷量超過上千萬冊!

  不僅如此,它還一直有著網絡第一神書的美譽,許多網絡作家正是受這本書的影響,才走上作家的道路。

  那句熟悉的“我要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這眾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諸佛,都煙消雲散。”也是出自這本書。

  林恒覺得自己有點丟穿越者的臉,明明腦子裏有著一個世界的豐富資源,卻還過的這麽窮。

  所以賺錢是他現在的第一目標,而小說就是一個很好的門路。

  他看過這個世界的網絡小說,整體來說,還停留在一個較低的水平。

  不是文筆有多麽爛,恰恰相反,他們的文筆都相當的好,甚至出版都完全夠了。

  林恒覺得,這個世界的網絡小說作家們都走進了一個誤區,他們一味追求文筆的優美,辭藻的華麗,而忽略了網絡小說最重要的因素。

  那就是故事性和各種奇奇怪怪的腦洞。

  舉個例子,這個世界的武俠,還停留在打打殺殺的階段,而沒有那種俠之大者,為國為民的精神。

  重生流、裝B打臉、洪荒流、廢柴流等更是沒有。

  林恒盯著眼前剛剛新建的空白文檔,快速敲出了《悟空傳》的原文內容。

  “四個人走到這裏,前邊一片密林,又沒有路了。

  ‘悟空,我餓了,找些吃的來。’唐僧往石頭上大模大樣一坐,說道。

  ‘我正忙著,你不會自己去找?......又不是沒有腿。’孫悟空拄著棒子說。

  ‘你忙?忙什麽?’

  ‘你不覺得這晚霞很美嗎?’孫悟空說,眼睛還望著天邊,‘我隻有看著這個,才能每天堅持向西走下去啊。

  ‘你可以一邊看一邊找啊,隻要不撞到大樹上就行。’

  ‘我看晚霞的時候不做任何事。’”

  原來林恒覺得自己會隨時間的流逝,忘記前世的一些東西,但卻並沒有。他來這個世界已經有段時間了。

  前世他看過的東西卻還牢牢地印在腦海裏,隻要用到,那些記憶便自動跳出來。所以在碼字時,他完全沒有任何卡頓。

  以前玩遊戲時和人對噴練出來的手速,這次終於派上了用場。

  林恒的手指快速飛舞,他已經沉浸到了自己敲出的故事當中。轉眼間,時間來到了午夜十二點。

  林恒伸了個懶腰,看到窗外已經完全黑下來的夜色,又看了眼電腦右下角的時間,嚇了一跳。

  “算了算了,不至於,秀發要緊。”林恒勸說著自己。

  於是匆匆洗漱完畢,林恒爬上了床。

  ...

  第二天,六點。

  已經形成的生物鍾自動叫醒了林恒,穿衣,洗漱,換鞋。林恒一身運動裝出門了。每天早上晨跑,這已經形成了習慣。

  剛走出單元樓,林恒便看見前方圍了一大群人。

  林恒走近人群,爭吵聲逐漸傳來。

  “你家狗咬了我兒子,今天不拿五千出來你就別想走!”一個滿腦袋大花卷的中年婦女對著一個戴墨鏡的女孩吼道,唾沫星子亂飛。

  “阿姨,我家球球它很乖的,您是不是誤會了。”女孩快要哭出來了。

  “誤會?你看看我兒子被你的狗咬成什麽樣了,哎呀,你別抱我腿了。”說話間中年婦女彎下腰,抱起正在瘋狂對自己腿輸出的“兒子”。

  林恒看向那隻活蹦亂跳的狗,原來是一隻泰昊,林恒最煩這種狗了。

  前世他的朋友就養了一直泰昊,每次去朋友家,那隻泰日天就喜歡抱著自己的腿瘋狂輸出。

  甚至聽說有一名網友,在去一個有好感的女性朋友家的時,發現他的女性朋友正在幫泰昊用手......

  “阿姨,我是個盲人,看不見您的狗被咬成什麽樣了。”

  “哦,原來是個瞎子啊,那少點,給四千五吧。”中年婦女眼裏露出少許鄙夷。

  旁邊圍觀的人有些看不下去了。

  “我剛看見是你家狗先趴人大狗身上,大狗趕了幾次沒趕走,最後才張嘴咬的,而且還沒咬下去,隻是把嘴張開放在你家狗的脖子上。”

  “對啊,你家狗一點事沒有,活蹦亂跳的,你這不是訛人嗎?而且人家還是殘疾人,她的狗還是脾氣最好的金毛,肯定是你的狗先去惹人家了。”一個老頭說道。

  中年婦女本來要對第一個人展開“唇槍舌劍”,聽到老人說話,便調轉槍口,對著老人開火。

  “什麽殘疾人,她的眼又不是我弄瞎的,跟我有什麽關係。你幫她說話,是不是看人家長得漂亮啊,這麽大歲數了還看人小姑娘,你個老不正經的。”

  接著還不解氣,又對圍觀的人吼道:“看什麽看,一大早沒事閑的是吧,閑得慌就找棵樹撞樹去,別跟這礙眼。”

  “你......”老人用手指著她,但什麽也沒說出來,接著放下手,遠離了中年婦女。

  見圍觀的人都被中年婦女無賴狀態弄得說不出話,林恒走上前去。

  “阿姨,首先您的狗一點事沒有。其次,您向這位女孩索要了賠償金,而且數額較大。所以,您剛才的行為就涉嫌詐騙,根據我國刑法修正案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詐騙數額達到三千元以上的,可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罰金。所以您還是看請下形勢,不然別人報警吃虧的是您。“

  林恒不緊不慢,充滿鎮定的道。

  中年婦女神色明顯有些慌亂,接著色厲內荏的對墨鏡女孩說道:“今天看在別人為你說話的份上,我就不跟你計較了,你走吧。”

  說罷抱著她的“兒子”匆匆離去,周圍人見事情結束,紛紛散開來。

  墨鏡女孩對著林恒的方向道:“太謝謝您了,我能問一下您叫什麽名字嗎?中午我請你吃飯吧。”

  “我叫,吃飯就不用了。那什麽,我還要晨練,就先走了,再見。”說完林恒向前跑去。

  林恒今天體驗了裝完就跑,這種感覺還真是棒極了啊。至於前麵的法律條文,當然是他隨口編的。

  他又不是學法律的,哪能張口就來。他是看那名中年婦女也不像是懂法的樣子,所以隨口忽悠她的。

  晨跑完,林恒又在樓下吃了個早餐,回到家中,洗掉剛剛出的汗水。林恒進入臥室,打開電腦,又開始了抄書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