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周(公元557-580年)官製和軍製詳解
作者:茅不惑      更新:2020-08-13 23:34      字數:8563
  很多讀者對南北朝時期的曆史不太熟悉,很多官爵和稱呼,現在看到,往往有些脫節。因此,我查找了一些史料,匯總成了北周官製詳解,供大家交流熟悉。

  這篇文章在撲街作品《開隋小地主》已經發過了,現在用於《開隋》,就表明是同一個曆史背景。但在情節和衝突設計上,更多地按照讀者建議的角度來寫,希望你們能夠喜歡。

  1、六官製的發展過程

  北周官製,刻意仿古,效《周禮》六官之製。

  《周書·文帝紀下》說:

  西魏恭帝三年春正月丁醜,初行《周禮》,建六官。……初太祖以漢魏官繁,思革前弊,大統中,乃命蘇綽、盧辯依周製改創其事,尋亦置六卿官,然為撰次未成,眾務猶歸台閣。至是始畢,乃命行之。

  西周的六官製度,是適應西周當時的社會製度,即奴隸主對奴隸專政的一種製度。西周的太宰,最初本職是宰牲官之長。在殷代之初,伊尹以滋味幹湯,後來做了宰相。西周也以太宰為宰相。太宰的本職,實際就是周天子的宮內大臣或奴隸總管。隻有在周天子下了“百官總己以聽於塚宰“的命令之後,太宰才有權總攝五府,變成塚宰。

  所謂“五府“,是指地官司徒府、春官宗伯府、夏官司法府、秋官司寇府、冬官司空府而言。五府都得接受塚宰的命令,塚宰就由宮內大臣或奴隸總管變成和後世內閣首相相似了。

  這套西周奴隸社會的官僚體係,宇文泰本想原封不動地把它搬到自己的政權中,這自然會碰到一些困難。所以北周的統治者,沒有機械地襲用《周禮》的六官製。

  例如軍隊的建設,六軍禁衛和府兵製度,並沒有因實行周官製而打亂;又如地方官製自總管、刺史、郡守、縣令至黨正、裏長等一套組織,也依舊原封不動地保存了秦漢時期的官僚體係。

  北周初年,宇文護任太師,大塚宰,政自護出,軍政大權都操在宇文護一人手裏。

  這時“五府總於天官“,六官製還顯不出它的弱點來。到了周武帝宇文邕親政以後,情況就不同了。

  中央集權國家大權不容旁落,一切軍政大權都得由皇帝直接操縱。於是,武帝殺掉宇文護,任其弟大司馬齊王宇文憲為大塚宰。《周書·齊煬王憲傳》載,武帝以憲“威名過重,終不能平,雖遙授塚宰,實奪其權也“。

  從大司馬遷大塚宰,應該說是升了官,而傳記說“實奪其權“,是因為大司馬有軍權,遷為大塚宰後,如果皇帝下“五官總於天官“的詔令,那就有宰相的實權,比大司馬的權力更大。如果沒有下“五府總於天官“的詔令,那末大塚宰隻能算是宮內的大臣,不成為首相,隻是有名無實的職官。

  五府不總於天官,大塚宰沒有實權,皇帝把國家的最高權力都掌握在自己手裏。雖然日常性的政務工作仍由六官來處理,但大事的決策,則必須要與皇帝很接近的官僚才能參預。這樣,天官的禦正大夫,“任總絲綸“,就成為中書監、令之任了。納言大夫,出入侍從,就成為門下待中之任了。春官的內史,由於“朝政機密,並得參詳“,地位也顯得非常重要。

  北周後期,在中央政府的組織形式方麵,表麵上盡管是《周禮》一套六官製度,實際卻是沿襲魏晉以來所形成的三省製度。

  2、六官製自西魏起發源

  西魏時候,執政的宇文泰曾命蘇綽、盧辯用《周禮》所載官製改造西魏官製。

  魏恭帝三年正式實行。

  第二年,北周取代西魏,官製則不變。

  官品分為九命,第一品為九命,第九品為一命,以九為上。祿秩以石計算。

  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正九命。少師、少傅、少保為三孤,正八命。

  三公三孤皆為“論道之官“,不與實政。

  中央政務由按《周禮》設置的“六官“主持。

  所謂六官,指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

  六官各置一府,長官稱卿,合為六卿,均正七命。

  天官府長官大塚宰卿,地官府長官大司徒卿,春官府長官大宗伯卿,夏官府長官大司馬卿,秋官府長官大司寇卿,冬官府長官大司空卿。

  六卿主持中央政務。

  天官府大塚宰統司會、宗師、左右宮伯、禦正、納言、膳部、太醫、太府、計部等。

  地官府大司徒統民部、載師、師氏、保氏、司倉、司門、司市、虞部等。

  春官府大宗伯統司宗、守廟、典祀、內史、禮部、太中、樂部、太卜、太祝、司車輅等。

  夏官府大司馬統司馬、職方、吏部、司士、司勳、左右武伯、兵部、大馭、司右、司射、駕部、武藏等。

  秋官府大司寇統司憲、刑部、掌朝、布憲、蕃部、賓部、司要、司調、田正、司隸等。

  冬官府大司空統工部、匠師、司木、司土、司金、司水、司玉、司皮、司色、司織、司卉等。

  分設上大夫、中大夫、大夫、上士、中士、下士。

  北周初年和北周末年,天官府權力極大,其餘五府之事總於天官。

  此外還有大前疑、大右弼、大左輔、大後丞、大丞相、總管等官稱。

  要知道的是,後周改革官製與王莽改官製一樣,充滿著複古思想,但魏晉以來三省製度的發展已不可逆轉。即使在後周官製中也依然存在著三省製度的內涵。

  比如,天官府的禦正上大夫掌出納詔命,春官府的內史上大夫“朝政機密,並得參詳“,相當於中書省監、令之任。天官府的納言大夫,掌侍從左右,亦參與機密之事,相當於侍中之任。六官的地位實與尚書八座的地位相當。

  所以隋代北周後,首除六官,恢複三省,並非偶然。

  北周地方分州、郡、縣三級。除雍州設州牧外,各州設刺史。郡除京兆設尹外,各設太守。縣設令。

  州、郡、縣各以民戶多少分為五等,決定命官高下。

  軍製亦仿周官六軍之製,把十二軍鮮卑禁旅改為六軍,六軍分統於六柱國,每軍設兩個大將軍,每個大將軍督兩開府,共二十四開府,開府下又有郎將,稱之為府兵製。

  西魏時掌握實權的宇文泰與宗室元欣都是柱國,與六軍柱國合起來為八柱國。

  3、北周官爵詳列

  北周官製比較完備,有“三公“,“三孤“,“六卿“及其屬官上、中、下大夫,上、中、下士之官。

  官階不叫“品“,而叫“命“。仿“九品“而定“九命“之製,“一命“最下、“九命“最尊。

  “九命“官製創始於西魏,《周書·文帝紀》雲:

  魏廢帝三年春正月,始作九命之典,以敘內外官爵。以第一品為九命,第九品為一命。改流外品為九秩,亦以九為上。

  北周承西魏之製,每命再分為二,《通典·職官》雲:

  後周製九命,每命分二,以正為上,凡十八命。又行五等封爵:王、公,正九命侯,正八命伯,正七命子,正六命。祿製以石為準,如公為萬石上大夫四千石“下士“為一百二十五石。

  具體官爵詳情如下——

  正九命(正一品):

  太師、太傅、太保、王爵、國公、柱國大將軍、大將軍

  九命(從一品):

  驃騎大將軍開府儀軍三司(建德四年,改為開府儀同大將軍,仍增置上開府儀同大將軍)、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建德四年,改為儀同大將軍,仍增置上儀同大將軍)、雍州牧

  正八命(正二品):

  少師、少傅、少保、侯爵、驃騎將軍、左光祿大夫、車騎將軍、右光祿大夫、刺史(戶三萬以上者)

  八命(從二品):

  四征(征東南西北)將軍、左金紫光祿大夫、中軍、鎮軍、撫軍將軍、右金紫光祿大夫、大都督、刺史、京兆尹

  正七命(正三品):

  六卿(大塚宰、大司徒、大宗伯、大司馬、大司寇、大司空)、伯爵、四平(平東南西北)將軍、左銀青光祿大夫、前後左右四將軍、右銀青光祿大夫、帥都督、柱國大將軍府長史、司馬、司錄、刺史(萬戶以上者)

  七命(從三品):

  冠軍將軍、太中大夫、輔國將軍、中散大夫、都督、刺史(戶五千以上者)、郡守(萬五千戶以上者)

  正六命(正四品):

  小塚宰、小司徒、小宗伯、小司馬、小司寇、小司空、等上大夫、子爵、鎮遠將軍、諫議大夫、建忠將軍、諮議大夫、別將開府長史、司馬、司錄,刺史(戶不滿五千以下者)、郡守(萬戶以上者)

  六命(從四品):

  中堅將軍、左中郎將、寧朔將軍儀同府,正八命州的長史、司馬、司錄,右中郎將、郡守(戶五千以上者)、大呼藥(雍州牧主要僚屬之一,下有小呼藥,職司無考,開隋後罷)

  正五命(正五品):

  天官:司會、宗師、左宮伯、禦正、禦伯、主膳、太府、計部等中大夫

  地官:鄉伯、左右遂伯、每方稍伯、每方縣伯、每方畿伯、每方載師、師氏等中大夫

  春官:禮部、守廟、典祀、內史、太史、大司樂等中大夫

  夏官:軍司馬、職方、吏部、右武伯、兵部、大馭、司右、駕部、武藏等中大夫秋官:司憲、刑部、蕃部、賓部等中大夫

  冬官:工部、匠師、司木、司土、司金、司水等中大夫

  男爵、寧遠將軍、左員外常侍、揚烈將軍、右員外常侍、統軍驃騎、車騎將軍府,八命州的長史、司馬、司錄,柱國大將軍府中郎掾屬、郡守(千戶以上者)、長安令、萬年令

  五命(從五品):

  伏波將軍、奉車都尉、輕車將軍、奉騎都尉、四征中鎮撫軍將軍府、正七命州的長史、司馬、司錄,開府中郎掾屬、郡守(戶不滿一千以下者)、縣令(戶七千以上者)、正八命州呼藥

  正四命(正六品)

  天官;小宗師、小左宮伯、小禦正、小膳部、大醫、小醫、小計部等下大夫

  地官:小鄉伯、鄉大夫,每鄉小遂伯、遂大夫,每遂小稍伯、稍大夫,每稍小縣伯、縣大夫,每縣小畿伯、畿大夫,每畿小載師,小師氏、保氏、司倉、司門、司市、虞部等下大夫

  春官:小守廟、小典祀、小內史、外史、典命、小史、小司樂、太學博士、太卜、太祝、司車路、夏采等下大夫

  夏官:小職方、小吏部、小右武伯、小兵部、小馭、戎馭、齊馭、小司右、戎右、齊右、司射、小駕部、小武藏等下大夫

  秋官:小刑部、掌朝、布憲、小蕃部、小賓部、司要、田正、司隸等下大夫

  冬官:小匠師、小司木、小司土、小司金、小司水、司玉、司皮、司色、司織、司卉等下大夫

  宣威將軍、虎賁給事、明威將軍、冗從給事、儀同府中郎掾屬、柱國大將軍府列曹參軍、四平前後左右將軍府、七命州的長史,司馬,司錄、縣令(戶四千以上者)、八命州呼藥、八命州別駕

  四命(從六品)

  襄威將軍、給事中、厲威將軍、奉朝請軍主開府列曹參軍、冠軍輔國將軍府、正六命州的長史、司馬、司錄,縣令(戶三千以上者)、正七命州呼藥、正七命州別駕、正八命州治中、七命郡丞

  正三命(正七品):

  天官:司會、小宗師、宗正、小右宮伯、右中侍、小禦正、主寢、禦伯、掌式、小膳部、內膳、外膳、小醫、醫正、瘍醫、太府、玉府、內府、外府、左府、右府、縫工、染工、小計部、掌納、掌出、司內奄等上士

  地官:民部吏、小鄉伯、鄉正、州長、每州小遂伯、遂正、小稍伯、稍正、小縣伯、縣正、小畿伯、畿正、小載師、司農、司均、司賦、司役、小師氏、保氏、司諫、司救、司媒、小司倉、小司門、小司市、小虞部等上士

  春官:禮部、小守廟、小典祀、司郊、掌次、小內史、著作、小典命、司寂、小史、馮相、保章、小司樂、太學助教、小學博士、樂師、小卜、小祝、小司車路、守陵等上士

  夏官:軍司馬、小職方、小吏部、司士、司勳、司錄、小右武伯、右虎賁率、右旅賁率、右射聲率、右驍騎率、右羽林率、右遊擊率、小兵部、武環率、武候率、司固、道馭、田馭、小司右、賓右、道右、田右、小司射、司仗、小田駕部、左廄、右廄、典牝、典牡、獸醫等上士

  秋官:司憲、小刑部、司刺、鄉法、遂法、稍法、縣法、畿法、方憲、小掌朝、掌察、小布憲、小蕃部、小掌交、司匡、小賓部、司儀、東掌客、南掌客、西掌客、北掌客、小司要、小田正、小司隸等上士

  冬官:工部、小匠師、內匠、外匠、掌材、小司木、小司土、小司金、鍛工、函工、小司水、典壅、小司玉、小司皮、小司色、小司織、小司卉等上士

  威烈將軍、左員外侍郎、討寇將軍、右員外侍郎、幢主儀同府、正八命州列曹參軍、鎮遠、建忠、中堅、寧朔將軍府的長史、司馬,柱國大將軍參軍、縣令(戶五百以上者)、七命州呼藥、正六命州別駕、正七命州治中、正六命郡丞

  三命(從七品):

  蕩寇將軍、武騎常侍、蕩難將軍、武騎侍郎、戍主開府參軍、驃騎車騎將軍府、八命州列曹參軍、寧遠、揚烈、伏波、輕車將軍府長史,縣令(戶不滿五百以下者)、正六命州呼藥、正六命州治中、六命郡丞

  正二命(正八品):

  天官:司會、宗正、右侍、右前侍、右後侍、主寢、司服、給事、掌式、內膳、外膳、典庖、典饎、酒正、肴藏、掌醢、司鼎俎、掌冰、醫正、瘍醫、玉府、內府、外府、左府、右府、縫工、染工、掌納、掌出、小司內、內小臣奄、內司服奄、典婦功奄、巷伯等中士

  地官:民部吏、小鄉伯、鄉正、州長、每州小遂伯、遂正、小稍伯、稍正、小縣伯、縣正、小畿伯、畿正、司封、司農、司均、司賦、司役、掌鹽、每地中士、掌遺、典牧、典牛、司諫、司救、司媒、土訓、誦訓、神倉、黍倉、稷倉、稻倉、豆倉、麥倉、米倉、鹽倉、典曲、典舂、典磑、掌節、宮門、城門、司關、均工、平準、泉府、山虞、澤虞、林衡、川衡、掌禽、掌囿、掌炭、掌芻等中士

  春官:禮部、司幾筵、司樽彝、掌鬱、司鬯、充犧、、司雞、司郊、司社、禦史、著作、典瑞、典服、司寂、司玄、治禮、司謁、馮相、保章、小學助教、樂師、樂胥、司歌、司鍾磬、司鼓、司吹、司舞、籥章、掌散樂、典夷樂、典庸器、龜占、筮占、夢占、視祲、司巫、喪祝、甸祝、詛祝、神士、典路、司車、司常、守陵、掌墓、職喪等中士

  夏官:軍司馬、土方、山師、川師、懷方、訓方、司士、司勳、司錄、右虎賁率、右旅賁率、右射聲率、右驍騎率、右羽林率、右遊擊率、倅長、司固、司火、司辰、銜枚、司仗、左廄、右廄、典牝、典牡、典駝、典羊、獸醫、司袍襖、司弓矢、司甲、司、司刀盾等中士

  秋官:司憲、司刺、鄉法、遂法、稍法、縣法、畿法、方憲、掌囚、掌察、司約、司盟、職金、掌璧、司厲、修閭、掌墐、禁殺戮、禁遊、禁暴、司寤、掌交、司匡、司儀、東掌客、南掌客、西掌客、北掌客、掌訝、司環、野廬、象諝、掌財賄、司烜、伊耆氏、司調、司柞、司薙、掌犬、司跡、弋禽、捕獸、掌皮、弭妖、翦蠹、庶蠹、掌罪隸、掌夷隸、掌蠻隸、掌戎隸、掌狄隸、掌徒等中士

  冬官:工部、內匠、外匠、司量、司準、司度、掌材、車工、角工、彝工、器工、弓工、箭工、盧工、複工、陶工、塗工、典丱、冶工、鑄工、鍛工、函工、雕工、典壅、掌津、舟工、典魚、典彘、磬工、石工、裘工、履工、鞄工、韗工、韋工、膠工、毳工、繢工、漆工、油工、弁工、織絲、織彩、織枲、織組、竹工、籍工、罟工、紙工等中士

  殄寇將軍、強弩司馬、殄難將軍、積弩司馬、四征中鎮撫將軍府、正七命州列曹參軍、正五命郡丞

  二命(從八品):

  掃寇將軍、武騎司馬、掃難將軍、武威司馬、四平前左右後將軍府、七命州列曹軍、戍副,五命郡丞

  正一命(正九品):

  天官:司會旅、宗正、右騎侍、右宗侍、右庶侍、右勳侍、主璽、食醫、外膳、典庖、典饎、酒正、肴藏、掌醢、司鼎俎、掌冰、主藥、正醫、瘍醫、內小臣奄、內司服奄、典婦功奄、巷伯奄等下士

  地官:黨正旅、每黨司封、掌鹽、掌、典牧、典牛、土訓、誦訓、神倉、稷倉、黍倉、稻倉、豆倉、麥倉、米倉、鹽倉、典曲、典舂、典磑、掌節、宮門、城門、司關、均工、平準、泉府、山虞、澤虞、林衡、川衡、掌禽、掌囿、掌圃、掌炭、掌薪、掌芻等下士

  春官:禮部旅、小守廟奄、司幾筵、司樽彝、掌鬱、司鬯、充犧、司雞、司郊、司社、掌次、禦史、校書、典瑞、典服、司玄、治禮、司謁、樂胥、司歌、司鍾磬、司鼓、司吹、司舞、籥章、掌散樂、典夷樂、典庸器、龜占、筮占、夢占、視祲、司巫、喪祝、甸祝、詛祝、神士、典路、司車、司常、小夏采、掌幕、職喪等下士

  夏官:軍司馬旅、土方、山師、川師、懷方、訓方、右虎賁倅長、右旅賁倅長、右射聲倅長、右驍騎倅長、右羽林倅長、右遊擊倅長、武環倅長、武候倅長、司火、司辰、銜枚、右廄閑長、典駝、典羊、獸醫、司袍襖、司弓矢、司、司甲、司刀盾等下士

  秋官:司憲旅、小刑、掌囚、掌察、司約、司盟、職金、掌璧、司厲、脩閭、掌墐、禁殺戮、禁遊、司寤、小蕃司行、掌訝、司環、野廬、象諝、掌貨賄、司烜、伊耆氏、司調、司柞、司薙、掌犬、司跡、弋禽、捕獸、掌皮、弭妖、翦蠹、庶蠹、掌罪隸、掌夷隸、掌蠻隸、掌戎隸、掌狄隸、掌徒等下士

  冬官:工部旅、司量、司準、司皮、掌材、車工、角工、彝工、器工、弓工、箭工、盧工、複工、陶工、塗工、典丱、冶工、鑄工、鍛工、函工、雕工、典壅、掌津、舟工、典魚、典彘、磬工、石工、裘工、屨工、鞄工、韗工、韋工、膠工、毳工、繢工、漆工、油工、弁工、織絲、織彩、織枲、織組、竹工、籍工、罟工、紙工等下士

  曠野將軍、殿中司馬、橫野將軍、員外司馬、冠軍輔國將軍府、正六命州列曹參軍

  一命(從九品)

  山林都尉、武威將軍、淮海都尉、武牙將軍,鎮遠、建忠、中堅、寧朔、寧遠、揚烈、伏波、輕車將軍府列曹參軍

  至於周武帝宇文邕時,所建六官並徒屬及府史雜色職掌人,二萬一千七十三人。二千九百八十九人諸色官,萬八千八十四人府史、學生、算生、書生、醫生、倅長、虎賁、驍騎、羽林、遊擊、奉車、馭夫、武環、武候、卜筮、占夢、視祲、相生等人也。

  其六官之外,兼用秦漢等官及州郡官吏之數,並未詳。按九命之中,分為正命,若今之上下階。

  謂王朝之官為內命,謂諸侯及州縣官為外命。

  4、北周軍製:府兵製

  北周行“府兵製“,確立軍職名號。以12大將軍領24軍府,上統於“八柱國“。

  府兵製影響及於隋唐。

  勳官之號有柱國大將軍,上大將軍,大將軍,上開府儀同大將軍,開府儀同大將軍,上儀同大將軍,儀同大將軍。

  戎號有二大將軍、四十三將軍、車騎將軍、征東將軍、征南將軍、征西將軍、征北將軍、中軍將軍、鎮軍將軍、撫軍將軍、平東將軍、平南將軍、平西將軍、平北將軍、前、後、左、右將軍、冠軍將軍、輔國將軍、鎮遠將軍、建忠將軍、中堅將軍、寧朔將軍、寧遠將軍、揚烈將軍、伏波將軍、輕車將軍、宣威將軍、明威將軍、襄威將軍、厲威將軍、威烈將軍、討寇將軍、蕩寇將軍、蕩難將軍、殄寇將軍、殄難將軍、掃寇將軍、掃難將軍、曠野將軍、橫野將軍、虎威將軍、虎牙將軍。

  特點是兵農合一。府兵平時為耕種土地的農民,農隙訓練,戰時從軍打仗。

  府兵參戰,武器和馬匹自備,全國都有負責府兵選拔訓練的折衝府。

  4.1起源:

  府兵製源起於北魏時期鮮卑人當兵、漢人務農的政策。

  府兵全家可以免除賦役,當兵成為鮮卑人的專利,漢族從周至兩漢三國傳統的上馬為兵,下馬為農的耕戰三軍製度變為純耕種的農民,這政策明顯地帶有民族隔離的色彩。

  到了北周後期,迫於形勢,漢人也被募充作府兵。

  楊堅為北周大丞相時,就下令西魏受賜鮮卑姓的漢人可恢複漢姓,開始破除了鮮卑人當兵、漢人務農的規定。

  隋開皇十年,隋文帝又下令府兵全家一律歸入州縣戶籍,受田耕作,士兵仍有軍籍,但兵士本人則由軍府統領。

  這一改革措施不但使農業戶口大增,促進了農業的發展,而且更適應了民族融合和時代趨勢,有利於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

  4.2府兵製的形成

  府兵製的形成大致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西魏大統八年到恭帝三年,主要把鄉兵和增募豪右納入六柱國統領係統之內,構成一個新的軍事體係,即宇文泰當政時期

  第二階段,北周明帝元年到建德元年,主要是鄉兵經過初步整頓,二十四軍確立和鞏固,即宇文護專政時期

  第三階段,建德元年到大象二年,主要是進一步擴充府兵,府兵擔任侍衛及製度化,主要是北周武帝掌政時期。

  4.3性質特征

  府兵具有中央禁衛軍性質,番上宿衛的府兵“十五日上,則門欄陛戟,警晝巡夜十五日下,則教旗習戰。無他賦役“。

  隨著中央集權製的加強,北周武帝建德二、三年間改府兵軍士為“侍官“,意思是侍衛皇帝,表明府兵是皇帝的親軍,不隸屬國。同時,又廣募漢民入伍,免其服役。

  一人充當府兵,全家即編入軍籍,不屬州縣。軍人及其家屬居城者置軍坊,居鄉者為鄉團,置坊主、團主以領之。這種軍民異籍的製度直到隋代才改變。隋文帝楊堅開皇十年下詔:“凡是軍人可悉屬州縣,墾田籍帳,一與民同,軍府統領,宜依舊式。“這是個劃時代的改變,標誌著兵農合一的完成,但府兵本身歸軍府統領的組織係統不變。

  4.4法令法規

  軍府所在有地團,兵士不能隨便遷徙出界平時務農,農閑練武,有事出征,其主要任務是番上宿衛和征防。番上宿衛,即輪流到京師宿衛,按照距離長安的遠近分別給番。

  法令規定:百裏外五番,五百裏外七番,一千裏外八番,每番一個月二千裏外九番,每番兩個月。

  內府衛士除兩京及其附近諸州必須番上宿衛以外,餘州都納資代役。府兵到長安宿衛,由十二衛將軍分領。出兵征防則由朝廷命將統率,調遣時必須持兵部所下魚符,經州刺史和折衝府將領勘合後,才得發兵。

  戰爭結束則兵散於府,將歸於朝。這樣,將帥就不能擁兵自重。

  最後要說明是,北周時期的將臣,因為以馬背上打來的天下,往往臣屬不分文武,除冬官府(工部)這種專業技術型人才,大都“上馬為將,下馬為臣”。也就是說,很多知名的北周名將,比如獨孤信、楊素等耳熟能詳的高官,往往既是軍事大拿,也是治理州郡朝政的能臣。

  而且,一個大將軍,同時會兼職軍製上的職司、也兼著朝堂的職司,官位有高有低,並不同時都是同品級的,就看他的具體職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