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6章 能力
作者:鹹魚不翻身      更新:2020-11-03 23:33      字數:2238
  那一身衣服,夜血自己都舍不得穿。

  前幾天,在阿其克族叔麵前穿了一下後,他回去就換下來,疊放好,幾乎是珍藏起來似的。

  塗山蘭蘭都差點找不到在哪兒。

  聽到火烈的要求,他想也沒想,就拒絕了。

  火烈頓時不幹了,“夜血,你還行不行了?能穿給阿其克族叔看看,就不能穿給我看看?再說,那什麽衣服,不就是替代獸皮的嗎,都是穿在身上的東西,有那麽寶貝嗎?”

  夜血不動如山,完全像是沒聽見一樣。

  六羊叔當即笑著,拍了拍火烈的胳膊,“火烈啊,這話你就說錯了,那東西確實可寶貝了,那可不是一般的衣服,比獸皮好太多了,而且還是小家夥做出來的第一件衣服,就是給夜血做的,他自己都舍不得穿,別說穿給你看了,想一想都知道不可能。”

  火烈不服氣,“不都是穿在身上的東西嗎?早晚還不得穿啊。”

  六羊叔笑:“那你就等下回,他穿的時候,你再來看。”

  看得出來,他們都很寶貝那所謂的衣服,火烈一撇嘴,頓時有些意興闌珊,心裏卻又被他們調足了胃口。

  相當想要看看那衣服是什麽寶貝。

  不過,火烈也知道,今天肯定是看不成了,索性不再說話。

  好在,有塗山蘭蘭和三藍阿姆做的美食,彌補他的心情。

  三藍阿姆的廚藝是一般,但她隻是給塗山蘭蘭打下手,做前麵的準備,怎麽燒菜,都是塗山蘭蘭自己動的手。

  塗山蘭蘭那廚藝,確實一絕。

  在夜鷹族,其實夜血的廚藝,已經算是很不錯了,跟塗山蘭蘭在一起後,真的精進不少。

  但跟塗山蘭蘭一比,還是差得多。

  塗山蘭蘭和三藍阿姆一道,準備了八個菜,除了燒雞燒豬蹄還有紅燒肉之類,還有她自己之前種的青菜,還煮了一個魚湯。

  除此以外,塗山蘭蘭和三藍阿姆還自己做了一鍋的饅頭,煮了一大鍋的‘八寶粥’。

  當然,此八寶粥,非彼八寶粥。

  除卻一

  些紅豆花生紅薯之類的,是從小挎包裏拿出來的,還有些其他的東西,都是塗山蘭蘭和三藍阿姆閑暇時,在四處采摘來的。

  有一些類似腰果的果子,還有杏仁,和一些其他的果子。

  塗山蘭蘭也說不上來是什麽,但檢查了一下,又做了個試驗,確認是沒毒的,味道還不錯,她就一起夾在粥裏,做了滿滿一大鍋。

  那饅頭,她渾和了紅薯,做的紅薯麵饅頭。

  在夜血等人看來也很新奇。

  塗山蘭蘭和三藍阿姆,還有夜血夜大幫忙,將飯菜端上來之後。

  火烈便眼疾手快地搶了一個饅頭過去,滿臉新奇地問:“咦,這是饅頭嗎?怎麽跟以前,大祭司你做給我們吃的,不一樣?”

  塗山蘭蘭頓了一下,才反應過來,這個大祭司,是在叫她。

  她旋即一笑,道:“這是紅薯麵饅頭,帶了點紅薯的顏色,還有味道,和純麵饅頭自然不一樣。你們嚐嚐看,味道也不一樣呢。”

  火烈點點頭,當即就咬了一大口。

  看到他吃起來,塗山蘭蘭便心想,以後自己怕是要一直麵對大祭司這個稱呼,得趕緊熟悉起來。

  而此時,火烈嚐了一大口之後,眼睛一亮道:“是挺好吃的!好像,有點點甜味兒!”

  “是,紅薯帶著一點甜香,但不重,最好吃了。”塗山蘭蘭笑道。

  “我也嚐嚐!”

  聽他們這麽說,六羊叔便急急地抓過一個饅頭,也嚐了一口,立即滿意地道:“對對對,還是這個好吃,比白饅頭好吃,我喜歡這個!”

  塗山蘭蘭笑,她知道六羊叔的,許是上了年紀,六羊叔就喜歡有些味道的食物。

  或是辣的,或是甜的,就喜歡些有滋味兒的。

  不過這個甜度不高,剛剛好,老人吃,也沒什麽。

  塗山蘭蘭看著他們吃的開心,眼睛一眨,忽然打趣道:“我們的規矩是,吃了主食,就不能喝酒了哦。”

  六羊叔和火烈動作一頓。

  他們都知道果酒是個好玩意兒。

  聽到這話,兩人對視

  一眼,立即將饅頭放下來。

  “我們沒吃,沒吃什麽主食!”

  塗山蘭蘭失笑,“算了,看在你們就吃了一口的份上,就給你們點果酒喝吧。”

  說著,她朝三藍阿姆看過去。

  三藍阿姆已經跟她很默契,聞言,就將倒好的酒杯,一一拿上來,放在他們麵前,然後又將另外一壇果酒放在旁邊。

  塗山蘭蘭便緊接著說道:“今天不能多喝,但是難得人多,就準你們這麽多人,喝一壇吧。記住,是所有人在一起喝一壇哦,要是喝完了,今天就不能再喝了。”

  說著,她又看向六羊叔,特意叮囑道:“特別是你,六羊叔,你容易喝醉,可能是有些酒精敏感,特別要少喝,你就……最多喝兩杯吧!”

  六羊叔當即垮著臉,“兩杯?小家夥,這也太少了吧……”

  塗山蘭蘭伸出一根手指,揚眉:“那就一杯?”

  “別別別。”六羊叔連忙擺手,“兩杯就兩杯,挺好的,挺好的!”

  塗山蘭蘭彎唇一笑。

  夜大和夜二都跟著笑起來。

  這年頭,也隻有塗山蘭蘭治得住六羊叔了。

  六羊叔看到塗山蘭蘭沒再吭聲,就知道自己的兩杯果酒保住了,立馬保住一杯,就品起來,生怕被搶似的。

  其他人都跟著將自己的酒杯拿過去。

  火烈一眨眼,就喝了半杯下去。

  塗山蘭蘭笑道:“火烈族長,你慢點,還有這麽多菜呢,果酒可沒多少,要是酒喝完了,菜還沒吃,到時候你就吃不下去了。”

  火烈一聽,覺得也是,還是酒水陪菜有滋味兒,他立馬放緩喝酒的速度。

  夜二忍不住笑道:“我終於知道,巴蛇族長還有火烈族長,為什麽讓您做大祭司了。因為隻有你做大祭司,才能夠管住他們所有人。”

  塗山蘭蘭不是那種,像夜血,極有威懾力,讓人害怕的人,她看上去溫溫柔柔,很親和,但總有辦法,讓人沒辦法拒絕她,還沒辦法跟她生氣,必須得聽她的。

  這何嚐不是做大祭司的,一種必備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