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扭送派出所
作者:文地是也      更新:2020-06-28 16:28      字數:2481
  因林玉玲為尋找著一處能搭地鋪的地方,在去掀一頂紅色的帳篷之時,被一個不曾相識的女人當作小偷抓了起來,今晚兩人同宿一帳,算是找到了一個舒適的露宿之處。

  但是明天,對方是否會將自己當作小偷被扭送到派出所去呢?

  今晚,石妹被綁著雙手,感到混身的不自在,然而,人一旦睡過去後,什麽也不知曉了……

  待她睜開兩眼時,自己側臥在地鋪上,蓋上了被子,她用頭頂著地毯,配合著腰部的力,坐了起來。

  轉動著脖子瞧了睡在地鋪另一端的女主人,此時還未醒過,在閉目躺著不動。林玉玲見此後,有了心思,剛才自己弄出的動靜沒有吵醒人家,趁著這機會,不如一溜了之,免得被人家扭送進派出所,不但失了自己的體麵,而且招來不必要的麻煩。想到這步,林玉玲蹲著身子,慢慢的、一步一步的向對麵的帳布靠近去。

  等她探出左腳去撥開帳布時,突然發出厲喝的一聲:“站住!”

  林玉玲被這冷不丁的聲音,嚇了一跳,她馬上收縮回了腿,頭往後偏,看到了人家已經從被褥下鑽了出來。

  “姐,我要出去,尿尿。”林玉玲裝著強忍的樣子。

  “外麵沒有尿尿的地方。”人家還是厲聲道。

  “找不到拉的地方,難道尿褲子裏。”林玉玲一聽著急了。

  人家用右手往兩邊撩了撩蓬亂的頭發,指著擺在帳布一角的一個塑料壺道:“那是尿尿的家夥。”

  林玉玲跳著靠攏近去,雙手綁著了,側過頭去道:“姐,手綁著了,怎麽能解褲子。”

  “你的麻煩挺多的。”人家一個滾動就到了林玉玲的跟前,為她鬆開了捆住雙手的褲帶。

  清早起床,誰都會小便,這是屬於正常情況。林玉玲解完小便後,人還是覺得不怎麽的舒暢。

  “莫非你要大便?”人家問道。

  “我爹,昨晚跟人家搭著鋪,不知這時怎麽的啦,我得過去看一下。”林玉玲壓低著嗓子說著。

  “對,小偷是有同夥的。”人家似神經質的說著。

  “姐,你的話,怎麽這麽難聽。”林玉玲裝出不高興的樣子。

  “你要看你爹,我可陪著你去呀。”人家將帳布撈起,先自己躥了出來,在帳外等著。

  接著,林玉玲從帳篷內鑽了出來,伸長著脖子辨別了一下方向,接著提起腿朝一頂白色的帳篷走去,王玉玲像是監視似的在後跟貼著。

  林玉玲對著帳內喊著:“爹,你在嗎?……”

  喚了好一會,才聽到裏麵的回應聲:“姑娘,在。”

  “在,就出來呀。”林玉玲再喊道。

  “好、好、好。”應了好幾聲,石老師從裏鑽了出來。看到林玉玲後麵立著一個女人,問道:“姑娘,你後麵,站著誰呀?”

  “昨晚,搭鋪的一個姐。”林玉玲回道。

  站在後背的女人,已發覺到了,林玉玲跟石老師不像是父女關係,雖然林玉玲的喊聲很親密,但是石老師的口吻不像。

  “爹,隻怕您在這,要多等一會了,我跟後麵的姐有點急事,解決之後,再來找您。”林玉玲說著扭頭瞧了一下在背後立著的這人。

  “姑娘,你去吧。我在這等著你回來就是。”石老師的雙眼瞧了她們倆各一下。

  林玉玲轉過身去,隨此女人到另一邊去了。

  “姐,真的要將我送往派出所嗎?”林玉玲試著問道。

  “我像是跟你鬧著的玩的嗎?”接著再道:“你以為我看不出來,你們倆根本就不是父女關係。”

  “是的,我們倆根本就不是父女倆,但我是陪著一個小妹的她爹,到這天山大峽穀來旅遊的,因事先不知道到了這之後,一個下午的時間,不可能穿越完整個大峽穀的中心草原,由於沒有帶上裝備,故此夜間,到處找著搭鋪。”林玉玲滔滔不絕的說著。

  “你就是撒得再圓的謊言,我是不會相信的。”人家是固執己見,怎麽也開導不了她。

  今晚在此借宿了一夜,看在滴水之恩的份上,林玉玲隻好隨人家去一趟派出所啦。

  兩個人回到帳篷,人家將帳布扯下,很快的就收拾行裝起來。動作麻利,不一會,將所有拆卸的東西,全塞進了一個大背袍內,整理好後背在了肩膀上。

  接著厲聲說道:“請隨我來。”

  背著大包走在前麵,林玉玲跟在後麵,行走了不到五公裏,來到了鎮上。將林玉玲帶進了旅遊區的照壁山派出所。因為林玉玲是在掀人家的帳篷時,被懷疑是小偷行徑而被扭送到了派出所。

  把林玉玲送到派出所的這個女人,在值班室,向值班警察做了登記,簽了一個名字後,就離開了這裏。

  然後,林玉玲被值班警察帶到另一間屋子裏,由一個女警官和男警員,對她進行了詢問,並做了記錄。

  女警官問道:“叫什麽名?”

  “林玉玲。”林玉玲精神地回道。

  “幹嗎是林玉玲,為什麽不是王玉玲呢。嘿、嘿嘿。”女警官冰冷的臉上,忍不住的笑了幾下。

  “警官,你認識王玉玲?”林玉玲急著問道。

  “難道你不認識她嗎?”女警官反問道。

  “我正一心,想見著她的麵呀。”林玉玲麵部有種莫明其妙的感覺。

  “剛才,那個將你扭送到我們派出所來的女人,就是王玉玲。嘿、嘿嘿。”女警官還是止不住的笑了幾聲。

  林玉玲一聽從椅子上馬上坐了起來,大著嗓門自問道:“那個把我當作小偷送進派出所的女人,就是我一心想見的偶像王玉玲?”

  “看來你是一個追星族。”女警官念著。

  林玉玲搖了一下雙手,道:“我不是。王玉玲她是我男朋友方向,師兄的女朋友。”

  “方向可是影視圈中大名鼎鼎的演員兼導演。”女警官雙目凝滯起來。接著厲聲道:“像你這種誆蒙拐騙的人,我見得多了。有人控告人,在施行偷竊時,被人當場抓獲。”

  “抓小偷,要人贓俱獲,可我什麽也沒有拿著。”林玉玲申辯道。

  “要端正自己的態度。”女警官嗬斥道。

  “在穿越天山大峽穀時,由於我沒有帶過夜的裝備,當時隻是想著找一個搭鋪的去處,在去掀人家的帳篷時,被認為是小偷而紐送到你們這裏來了。”林玉玲簡單的陣述了當時的過程。

  接著,問了林玉玲的年齡,手機號,家裏住址及身份證號。然後,林玉玲在記錄上簽了名字。

  “警官,我可以走了嗎?”林玉玲問道。

  女警官答道:“你可以走了。但必須由你的家人領走,可是你的父母不在我們這座城市,而在另一個省份蘭州,那麽遠。就由你在本市熟悉的一個人,出麵可以領走。”

  “可以打電話,叫那王玉玲把我領走,是她將我送進來的,就由她領我出去。”林玉玲還理直氣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