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4章 刑部案卷顯異象
作者:明少江南      更新:2020-06-28 12:13      字數:2334
  天順三年五月,前任兵部尚書楊宇軒被殺之後,他的七歲的女兒、五歲的兒子被發配邊疆,曹少欽準備妥當,率領東廠的精銳離開京城,準備以此為誘餌,劫殺一定會救人的周淮安。

  在曹少欽看來,司禮監在他叔父曹吉祥掌控之中,東廠在他手中,而京城兵馬在石亨手中,再加上他們在文官中掌握的人脈,足以控製京城,隻要殺了周淮安,天下間再也沒有與他作對的勢力。

  所以曹少欽這次率領東廠勢力出動,準備以蒼鷹縛兔的氣勢,將周淮安一舉拿下。

  隻可惜他不知道。

  他前腳離開京城,後腳大明京營提督、忠國公石亨便因為侄子“造反”和欺淩親王等事,受到朝野的攻訐,封舟身為刑部六品主事,更是第一個上書彈劾,一時間風頭無兩。

  明英宗當即順水推舟,停止石亨上朝參見,將他削官為民,並究治石亨朋黨,悉數罷黜。

  從風頭鼎盛的大明勳貴風雲人物,到萬人唾棄的階下囚,不過是幾天時間而已。

  封舟也因此名聲大噪,因功升為五品主事。雖然很有部分年齡較大的刑部同僚不怎麽願意跟他打交道,但他依舊輕鬆在刑部站穩腳跟。

  尤其是那位之前跟他同為刑部主事,此時卻是他直接下屬的六品主事吳帆,見到封舟前程似錦,還不滿二十便已是正五品中層官員,頓時堅定了抱大腿的心思,鞍前馬後一副效犬馬之勞的架勢。

  有這位‘地頭蛇’的幫襯,封舟很快就熟悉了刑部的一應事務,以及做事的流程方式等等。

  不過他畢竟是太過年輕,知道再出風頭就會被所有人抱團反對,所以開始低調起來,在諸事不明,沒有徹底弄清楚刑部的一應事務流程之前,不管上司和同僚是好意還是歹意,讓他盡快上手處理順天府一帶的刑部事務,他全以正在熟悉推掉。

  反正他已經因為扳倒石亨而簡在帝心,說話辦事,以及自身人脈根基,就是對上刑部尚書也不氣弱,刑部正五品郎中的官職還是皇帝不久前親自封賞,隻要他沒有主動犯錯,別人也拿他無可奈何沒轍。

  封舟怎麽說都是這一科排名靠前的進士,主考官乃是內閣大學士,也屬於大佬弟子了,這樣的人士,明顯的設套卻是不行的,一旦暴露很有可能引來朝堂大佬的不滿,這可不是開玩笑的,一般情況下的官員,完全沒有必要和封舟作對。。

  經過了解和熟悉,他這才對刑部的職能和管理範圍,有了清晰的認識。

  刑部主管天下刑政,審定和執行律例,判案定罪,管理囚犯。因為訟事繁重,也按省分為一個個清吏司,各管一省刑政,而封舟則負責順天府地區的刑部事務。

  有小弟幫忙就是不一樣,經過這幾個月,他已經粗步對刑部事務有了認識,同時也對刑部的辦事流程弄得清楚明白。

  在翻查以往的案卷時,他身上突然出現了一個十分古怪的現象。

  拿起前任判定過的案卷,其中的案情簡述十分簡單,就是描述了某某在某某地區犯案,因為某某事犯了王法,最後定為某某罪當判坐牢或者砍頭,又或者流放充軍之類的懲罰。

  開始倒是沒什麽,隻是感覺案卷描述得太過簡單,沒有講清楚罪犯的作案動機,以及作案過程中的手段和情況,隻是說某某遇害或受傷或死亡,至於其它的一概都無。

  單看卷宗,根本無法判斷他是不是有罪無罪,想翻案,想發回重審,完全無從說起。

  難道我大明朝的刑部,就是這麽簡潔?

  要知道刑部是各類案件的最終審定機構,無論是死刑又或者流放充軍,還有其它重刑都由刑部審定才能執行,所謂的‘秋後問斬’,不是一定要在秋後才會斬殺重犯,而是刑部的批文一般都在這時候下到各地,在刑部派員的監督下才能最終執行。

  封舟長歎一聲,不過隨即醒過神來,這時代一切公文都是以筆記為主,而且還是毛筆字這樣的大字,一張公文正紙一麵也寫不了多少字,也就明白了下麵官府的為難之處。

  真要是寫得太過詳細,估計上報刑部的公文都得用馬車來送,而且還是以十為單位的貨運馬車,不說其中的麻煩單單刑部審定就是一樁不小工程,所以就學了文人的春秋筆法。

  書寫一道,大大限製了公文案卷的詳細情況啊!

  難怪文人發明了文言文,不這樣辦,根本沒法寫公文啊!

  尤其是那些寫史書的,更是如此。據說歐陽修在翰林院時,和兩位同事走在大街上,看見一匹奔跑的馬把路邊臥著的一隻黃狗踩死了,便說:請你們用文字記錄一下這裏發生的事情。甲說:“有犬臥於通衢,逸馬蹄而殺之。“乙說:“有馬逸於街衢,臥犬遭之而斃。“歐陽修笑道:這要是讓你們來寫曆史,那是一萬卷也寫不完啊。甲乙二人問歐陽修:那麽依你之見應該怎麽寫呢?歐陽修說:“逸馬殺犬於道“,有這六個字也就夠了!

  隻是史書可以簡略,刑部要是這種做法那就太過草率,怎麽說都是關乎人命的大事,或者錯判一次就是人頭落地,又或者充軍流放,一個家庭甚至一個家族因此徹底分崩離析,影響實在太大不得不慎重再慎重才是。

  當然,雖然心中是這麽想的,但他也沒有一定要改變的意思,起碼現在還沒這樣的能力改變,隻能以後等機會合適了再慢慢來不遲。

  可是當他翻到一封案卷的時候,突然手中的案卷生了某些神奇變化,應該說他的眼睛生了某些奇妙變化,手上的案卷竟然散暗紅光芒!

  這是怎麽回事?

  封舟心中一震,臉上卻是不動聲色,仔細翻閱了這道案卷,將其中的內容仔細印入腦海。

  丁醜年三月初八,順天府郊外獵戶楊林,殺死石頭村保正一家,獲死刑!

  從案卷之上什麽都看不出來,可那閃爍的暗紅光芒卻在提醒著他,這個案子一定有問題!

  呼!

  封舟長鬆了口氣,勉強壓下心頭思緒,將這份案卷放在原位,抽手時以指甲在旁邊的木架上劃下一道不起眼的痕跡,這才拿起另外的案卷仔細觀察。

  之後一連拿起十來份案卷,都沒有絲毫詭異情況出現,讓他心中產生了動搖,會不會是自己出現了幻覺?

  這自然是不可能的!

  他是準聖神通,是不是幻覺他還是能分得清楚真假的。

  既然不是幻覺,那就一定有什麽特別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