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者:陳周不謝      更新:2020-06-20 14:45      字數:4779
  酒吧的煙霧有點熏眼睛,裏頭混了尼古丁的堿,還有不知道哪裏順摸開始點燃的□□葉子。元辭推開陽台的玻璃門,想去室外透口氣。

  秋天的風開始緊,落葉在靠著馬路的路燈下翻飛起來,擋過昏黃的暖色燈光又快速移開。她在口袋裏摸著煙,煙盒子不知道落哪了,恐怕是落在方才卡座的沙發上了。

  正值畢業季,仿佛整條大學街的酒吧都在辦送別會,方寧也搞。方寧是元辭大學的室友,高中的好朋友,初中的死對頭。方寧的父母給她安排留學去了,雖然是個不怎麽叫得上名號的大學,到底也是美國,跨著太平洋。

  席間方寧抱著元辭哭了很久,醉了酒的人,從相遇最開始的那一天開始哭訴。

  命運給了兩個小姑娘不錯的開場白——爭男人。

  元辭和方寧同時喜歡上了一個小男孩,現在回過頭來看是小男孩,當時可是完全當回事情來對待的。

  元辭的成績是年級第一,方寧是倒數第一。

  成績差距巨大的兩個人就像卯上了,非要爭個你死我活,衣服,手表,書包,發型,從頭到腳,除去一身校服以外能比的都要比一通。

  結果有一天,兩個人在門口爭著給男孩子買籃球賽結束時需要遞過去的礦泉水時,看見這個優秀的男孩子靦腆的在中場休息時,和隔壁班的女孩扭扭捏捏地說這話。

  “方寧,你覺得有意思嗎?”

  “沒意思了。”方寧把水瓶直接丟回去,“老板,不買了。”

  “你不喝水啦?”元辭打開瓶蓋,“我自己也要喝。”

  “我喝你的!”

  方寧生氣地從元辭手裏拿走礦泉水,咕嘟咕嘟一口氣全喝完了。“我方寧。”

  “嗯?”

  “做朋友唄,反正咱倆沒啥好爭了。”

  元辭笑了起來,“也是,咱倆都能喜歡那個渣男,品味很一致。”

  於是元辭躲在樓道裏抽煙喝酒的伴多了一個,方寧。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久到那個時候的方寧,還沒有遇到讓她再也沒有留戀離開這片土地的陳安;久到元辭也沒有遇到她的青春年少再也沒有繞開過的闕醒。

  元辭掏了半天也沒找到煙,想著還是下樓去買包新的吧,正轉了身,咚——撞上了一個結結實實的胸膛。“不好意——”

  “嗯?你啊。”元辭的酒量秦淮以北千杯不倒,秦淮以南戰無敵手,總不是花了眼,她站定,

  “不好意思啊,阿程。”

  雷程是被自己好朋友喊過來物色相親對象的,準確的說,是結婚對象。

  雷家在a市橫跨了政商兩界,“雷打不動”是老百姓常常在茶餘飯後調侃雷家掌握著a市的大商場房地產乃至政治決策時用到的詞匯。

  就是這樣雷家,這樣好身份的雷家大公子,卻是個癡情的人。

  元辭前不久也是聽說過的,雖然是新聽說的後半段故事,因為前半段,她還是記得些的。

  雷程有個初戀,當年雷程在大四之前一直都是隱藏身份的,那初戀,元辭記不太清楚,名字裏帶了個瀾字,大一那年劈腿出軌了他,去找了付家的兒子,那付家確實也是有頭有臉,海外也是好幾個項目的,可和這“雷打不動”的雷家根基比,到底還是薄弱的很。

  尤其是得知這個什麽瀾是出了軌來的付家,付家當時就拒絕了兒子和這個女孩的交往。

  可誰曾想到,雷家這個,不僅根基是“雷打不動”,感情也是,一旦喜歡了,就是認死理的喜歡,這個什麽瀾回過頭來,不知道用了什麽理由,倆人又在一起了。

  可這雷家雖是個好門楣了,雷程的母親,周婉,可不是個好糊弄的角色,當年跟著雷山從經濟危機裏挺過來,又經曆了兩次政變時的挫折,是個鐵娘子的形象。綠了自己兒子的女孩子,即使雷程解釋說她有萬般委屈,周婉是萬萬不會認可的。

  “你必須給我正正經經找個大家閨秀結婚!”周婉下了死命令。

  “這雷程也夠傻的,”當時元辭聽完這個八卦的時候,剛抽完一根煙,“隨便假裝拉個人,先婚那麽一結,等他大權在握,再給一筆不得了的離婚費用把兩個人摘清了,再和這個什麽瀾在一起不就行了。”

  “你倒是看得開,他要是來找你,你答不答應啊?”方寧湊過來壞笑,“舊鞋要不要啊?”

  “要啊,怎麽不要了,和他簽個協議,給我一套房子,一輛車,一張副卡,我管他是和這個什麽瀾,還是和那個什麽綠,或者什麽紅的。”元辭靠著沙發,仰起頭,歎了口氣,“要真是那樣就好了,我離了家裏,不用再被管著,也不用再為自己以後發愁了。”

  “大姐!”方寧大叫,“我才叫為自己以後發愁,你一個正經985的畢業生,我可是靠著我爸捐了一整棟實驗樓買的特招生位置,畢業的時候,好的公司都是趕著給你發邀請函的,你愁什麽?”

  “我愁我不夠好,”元辭淡淡說,“我不夠強大,就做不了自己的主。”

  “你就是為了闕醒吧…當年本來就是他媽媽有錯在先啊!”方寧抱著枕頭打抱不平,“明明是他媽媽,打著你婆婆的名號,和別人合作生意,結果呢,你父母也不是數一數二的大企業家,她自己卷了人錢款跑路了,丟下老公兒子,結果還是你爸媽給還的錢!”

  “禍還不及妻兒呢,母親的過錯也不能算在兒子頭上啊。”元辭歎口氣,“總歸是,我和闕醒走不下去了。阿寧,你也是真真正正愛過人的。”

  “我知道…”方寧的聲音小了下去,“就是知道,才不想你越陷越深…”

  “我這哪裏是越陷越深,分明是你我各自在一個泥潭裏沒起來過。”元辭笑了,“不說了,想想你送別會想在哪裏舉辦?”

  “夜半曲啊!咱們高中老是偷偷換了校服來,當然是那了!”

  舊地總會逢舊人,元辭在夜半的夜半曲,撞見了那個當年自己在大學時同樣於夜半撞見的爛醉的雷程。

  那是冬天的時候,雪開始在北方的城市飄起來,元辭的父母替闕醒媽媽賠了錢,自己的公司已經空了一大半,失去了好些資金周轉,奄奄一息,媽媽打電話把元辭從頭到腳的罵了一頓,質問她拿她自己當什麽,抹布嗎?

  元辭賭氣去酒吧買醉,滿腦子那句抹布揮之不去,竟越喝越氣,喝到沒錢了正要離開,看見吧台邊上倒了一個人,穿著挺貴的衛衣和鞋子,樣子也是一等一的漂亮。

  “這麽漂亮的男孩,半夜被人撿了去多可惜啊,”元辭和酒吧的酒保是老朋友了,打著趣,“不如給姐姐撿了去吧!”

  喝的爛醉的,是剛得知楊怡瀾出軌的雷程。

  小時候家裏的教育告訴他,紅酒要留底,雞尾酒喝一小口就要放下,白酒一小盅,黃酒是抿著喝,啤酒不許喝。

  雷程一口氣叫了一打啤酒,給自己喝了個爛醉如泥。迷迷糊糊間被冬天的風吹醒了半分,見自己坐在計程車上,靠著一個女人的腿。

  女人望著自己,發呆得出神。

  雷程口齒還有些不清醒,“你誰啊?”

  “我嗎?”元辭看他醒了,把他搬起來,靠著車椅背,“做慈善的,為了防止這座城市,多一位失足少男。”

  雷程有些不明白,皺著眉頭,“你要帶我去哪?”

  “夜裏的景山爬過嗎?”

  “啊?”雷程醒了,“半夜爬景山?大姐!你瘋了吧!我可不去?”雷程上下打量著元辭,“你?去景山?你是人是鬼啊?”

  “哈哈哈哈,”元辭被這傻乎乎的樣子逗笑了,“我是鬼,也是個色鬼吧。”

  “瘋子。”雷程揉了揉腦袋,“師傅,下一個胡同麻煩拐一下,我下車。”

  “你不管我了?”元辭故意裝出一副可憐兮兮的樣子,“你知不知道,剛才我要是不把你拖走,已經有兩個五六十歲的老太婆看上你了,商量著叫車帶你走呢。”

  “啊?”那時的雷程還是個二十出頭的傻小子,張了張眼睛,他聯想到自己一些姨媽婆母會保養年輕的小白臉,卻沒想到自己第一次一個人去路邊小酒吧,也遇到了這樣的事,他趕忙不好意思的說,“不好意思,剛才誤會你了,不介意的話,我家臥室很多,你可以暫住,明天我叫司機送你回去。”

  元辭有點驚訝這突如其來的真誠,心想著自己這是押對寶了呀。不過打趣歸打趣,她是真的想借宿的,她已經沒有多少生活費了,買了酒,再沒錢去便捷酒店開個單間睡了。

  雷程的這個家,臥室確實很多。能在二環以內有四合院,元辭覺得自己哪裏是路邊撿了條小狗,那可是金獅子啊!

  她從兜裏掏出一根煙來點上,“你喝成這樣不難受?”

  雷程的頭發已經被他自己揉成鳥窩了,多了分頹感,依舊很帥,就是透著股傻氣。看得元辭噗嗤笑出了聲,“大少爺,是不會照顧自己吧?”

  雷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尷尬地揉著肚子,“胃不舒服。”

  “得嘞,”元辭叼著煙,盤起頭發,“借您這地兒住一宿,給您做碗醒酒湯當作回贈了。”

  等元辭端來醒酒湯的時候,雷程一個人坐在沙發哭起來。

  “不是吧,你我倒是看著差不多年紀,你也該二十出頭了,我都沒哭呢,你哭什麽。”元辭把碗放在茶幾上,“大少爺,喝吧,沒人端著湯匙一口一口吹喂,得動動手自己來了。”

  雷程把鼻子眼睛一塊湊到碗前去碰湯上飄起的熱騰騰的霧氣。“為什麽你不哭,我就不能哭。”

  元辭撐著腦袋,坐在對麵地毯上,“嗯…因為,你看,我爸媽因為我前男友,賠光了家產,剛才打了一小時電話說她不如沒生我。我呢,丟了爸媽,沒了錢財,走了男朋友。”

  元辭盤腿做了個拉伸筋骨的動作,“我不夠慘嗎?”

  雷程在蒸汽裏點點頭,“哦,那你是蠻慘的。”

  “蠻?聽你這口氣,怎麽你更慘?”元辭歪過頭來看他,“小夥子,可是這豪門深似海,你爸的哪位姨太太帶著新兒子出現了?”

  “我家就我一個,父母恩愛。”雷程抬起頭,“…你是女孩子,問你。”

  “嗯…?”

  “為什麽明明我很愛她,她卻要因為錢財離開我。”

  “誰比你還有錢啊?你告訴我,我去勾搭,替你拆散他們,你女朋友就會回來找你了。”元辭笑了起來,“這普天下,有這麽多相愛不能相守的,最慘的可不是因為不愛了…是或許愛著,這世間卻再沒個路子給他們走。”

  元辭在自己的思緒裏呆了一會,等她抬頭,見雷程已昏昏沉沉的睡了過去。

  元辭聳聳肩膀,隨手給他找了張毯子蓋上,便轉身去找間臥室睡覺,卻發現沒有一扇門是開著的。

  靠!這公子哥,一年也不見得來住幾回吧!虧他自己還能記得自己有這樣的住處。

  元辭踹了腳房門,隻能回大廳,看了眼沙發上打起小呼嚕的那位,隻好歎了口氣,找了個靠枕,找了張毯子,在地毯上將就地靠下,睡意還沒有襲來,她摸著手機想刷會動態,卻發現手機已經沒電了。

  元辭找了半天也沒找到充電器,隻能開始玩自己的項鏈。

  這條項鏈,是遇到闕醒的那一天,闕醒給自己的。這條項鏈,也是很小很小的時候,元辭送給闕醒的。

  那個時候元辭還不知道這個小男孩是誰,他們也不住在a市,父母生意在南方有了新的起點,元辭和對門的一個小男孩關係特別好,可那個小男孩總是支支吾吾不肯說自己名字,元辭就丟給了他一條項鏈,“那我也不告訴你我是誰,你要是以後遇到我,肯告訴我你是誰了,你就把項鏈還我。”

  後來高二那年,元辭在闕醒的書房裏看到了這條項鏈。

  當時闕醒生了病,元辭作為班長,去他家給他送卷子,他媽媽請她進來喝杯水,元辭說還是不了,“阿姨,我就把卷子放一下吧。”

  闕醒的媽媽一向來對元辭很是熱情,從前元辭以為是自己討人喜歡,直到後來才意識到,那隻是她媽媽打定了主意,知道自己是個重情重義的人,要來這一招舍不得孩子套不著狼。

  闕醒是個有想法的男孩子,內向,愛好很多,不主動和女孩說話,遇見熱情似火,路見不平都會出氣的元辭,就好像是互補的兩極,年少的愛情,是沒有打磨過的石頭,輕易就會擦出火花。

  元辭喜歡闕醒,有小時候就喜歡的那份舊情,也有如今他成績優秀,樣子漂亮,又隻對元辭一個人好的這份自豪和滿足。元辭和闕醒,成績登對,樣貌登對,家境在當時也是登對的。就這樣被所有人看好的青梅竹馬,順利成章的一起去了大學,自然而然的準備提前訂婚,卻等來了一場突如其來的諷刺,闕醒的媽媽卷了錢帶著自己外麵的男人跑走了。

  元辭在靜靜地四合院裏,有一下,沒一下的,玩弄著鎖骨間的項鏈。

  這條項鏈在最開始的時候,是她叔叔從國外帶回來的,設計成瓢蟲的模樣,翅膀可以打開,背後刻著小小地一行英文。

  雷程大概是頭一回喝醉,小呼嚕開始逐漸囂張。

  元辭笑了笑,公子哥啊,公子哥,是漂亮的玫瑰花,不經風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