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情不知所起(求訂閱)
作者:愛上屋頂的貓      更新:2020-07-25 13:50      字數:2460
  “烤鴨先放一放。”

  黎元輕輕一笑,道:“來,先看看我這幅字寫的怎麽樣?”

  “女大不由人?”

  黎春兒眉頭微皺。

  “爺爺,你怎麽突然寫這句話?這不像你的風格呀!”

  黎春兒了解自己爺爺。

  知道黎元寫的從來都是古代的一些詩句。

  “春兒,在黎家這麽多孩子中,你是最聰明的,你真的不知道我為什麽寫這句話?”

  黎元反而反問。

  “我不知……”

  道字沒有說出來。

  黎春兒突然想到了什麽,嬌羞道:“討厭,爺爺,你笑話我!”

  “跟爺爺說說,那個小子是誰,竟然能夠捕獲我家春兒的放心。”

  “我也不是很清楚。”

  說話間。

  黎春兒想到了王之初。

  小臉頓時發紅。

  伸手捂住臉蛋。

  “不清楚人家是誰,都為了人家,將摩卡咖啡廳的經理和那麽多服務員都給開除了。

  用你們年輕人現在的話說,豪橫!”

  黎元臉上笑容加身。

  剛才在摩卡咖啡廳的事情,他全都知道了。

  身為黎家家主,他肯定會在黎春兒身邊安排人保護。

  不僅如此,摩卡咖啡廳也是黎家的。

  想要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

  輕而易舉。

  “我們隻是大學同學,我對他有些好感而已。”

  “真的隻是有點兒好感?有好感會這麽熱情的對待他?”

  “好啦,爺爺,你討厭,這麽逼問我。”

  黎春兒撅起小嘴。

  好似一個做錯事的孩子。

  “我承認,我喜歡他,真的喜歡他,行了吧。”

  “為什麽喜歡?”

  “喜歡一個人需要理由嗎?”

  “不需要嘛?”

  “需要嗎?”

  “不需要嗎?”

  這二人飆起了《大話西遊》的經典台詞,。

  黎元做出妥協,道:“我的意思是,你喜歡他的哪兒?

  喜歡一個人,最起碼他身上有一個閃光點足夠吸引你吧?”

  黎春兒想了想。

  極為認真的道:“他全身都是閃光點!”

  黎元:“……”

  那句俗語說的果真沒錯。

  喜歡一個人,那個人就算是放屁,你都覺得是香的。

  “對了,他叫什麽名字?”

  “王之初!”

  “人之初,性本善,好名字哇。”

  “他的家庭背景呢?”

  黎元跟審問似得問了起來。

  “父母出車禍去世了,隻留下一個妹妹。”

  “這……”

  這一點,讓黎元很不滿意。

  畢竟門不當戶不對。

  “你可知道他對未來有什麽規劃?”

  “不清楚,不過現在他是在當外賣小哥的。”

  “送外賣的?!!!”

  黎元滿臉黑線。

  不行!

  這絕對不行!

  這種人怎麽能配得上我的寶貝孫女。

  黎春兒是個小機靈鬼。

  從黎元的臉色中,可以猜出他的大致想法。

  立馬鑽到黎元懷裏,撒嬌道:“爺爺,我這麽多年難得碰到一個心動的,你不會想要拆散我們吧?”

  “哪能呀?春兒喜歡的爺爺都喜歡!”

  黎元說著違心的話,道:“就算我喜歡也沒用,要是你的父母知道了,他們肯定不會同意的。”

  “有爺爺跟我站在一頭就行。”

  黎春兒嘿嘿一笑。

  “那要是還沒用呢?”

  “那我就讓生米煮成熟飯!”

  黎元:“……”

  這丫頭,真敢說!

  “好久沒見你寫字了,你現在這裏寫會兒字,我下去去烤鴨,等會上來看。”

  找了個理由。

  黎元離開了書房。

  剛來到樓下。

  就對老管家命令道:“聯係花豹,讓他給我徹徹底底的調查一下這個叫王之初的。

  若真如春兒所說的那樣,他一窮二白,還是個快遞小哥,就給他一筆錢,讓他以後不準再與春兒見麵!

  這種人,配不上春兒!”

  “我這就去辦!”

  老管家畢恭畢敬的點頭。

  花豹!

  黎家唯一一個s級基因戰士!

  花豹隻是他的綽號。

  原本是一名特種兵,後來融合了花豹的基因。

  作為八大家族,黎家想要培養幾個基因戰士,還不是戳手可得。

  為了自己的寶貝孫女黎春兒,黎元上來就出動s級基因戰士,可想而知,黎春兒在他心目中的分量!

  而此時此刻。

  二樓書房。

  黎春兒拿著毛筆。

  一時間。

  不知道寫什麽。

  她的毛筆字是從小跟著爺爺黎元學的,所以她會寫,且寫的很漂亮。

  可突然讓她寫字,她反而有些手足無措。

  不知道該寫什麽好。

  思量之中。

  突然想起了王之初。

  想起了與王之初的一幕幕。

  在大學期間。

  她與王之初確實沒有什麽交集。

  她受萬眾矚目,萬人追捧,是無數人眼中的女神。

  而王之初為了還賬,每天打好幾份工,甚至還會去學校食堂當廚師,是所有人眼中的落魄窮小子。

  兩人真的沒有任何交集。

  在一般情況下,甚至連碰在一起的可能性都沒有。

  可愛情有時候真的是很奇妙的。

  那一天。

  黎春兒去學校的一處公園寫生畫畫。

  碰巧遇到異常突如其來的大雨。

  更碰巧遇到了王之初。

  王之初為了賺錢,還會幫助學校打理花花草草。

  巧遇黎春兒後,就借出了雨傘。

  這件事。

  王之初壓根就沒有印象。

  因為他經常助人為樂。

  不然怎麽能夠稱之為好男人呢!

  一把雨傘。

  一段緣。

  一種情。

  自那以後,黎春兒就對王之初來了興趣。

  黎春兒去學校的一處公園寫生畫畫。

  碰巧遇到異常突如其來的大雨。

  更碰巧遇到了王之初。

  王之初為了賺錢,還會幫助學校打理花花草草。

  巧遇黎春兒後,就借出了雨傘。

  這件事。

  王之初壓根就沒有印象。

  因為他經常助人為樂。

  不然怎麽能夠稱之為好男人呢!

  一把雨傘。

  一段緣。

  一種情。

  自那以後,黎春兒就對王之初來了興趣。

  黎春兒去學校的一處公園寫生畫畫。

  碰巧遇到異常突如其來的大雨。

  更碰巧遇到了王之初。

  王之初為了賺錢,還會幫助學校打理花花草草。

  巧遇黎春兒後,就借出了雨傘。

  這件事。

  王之初壓根就沒有印象。

  因為他經常助人為樂。

  不然怎麽能夠稱之為好男人呢!

  一把雨傘。

  一段緣。

  一種情。

  自那以後,黎春兒就對王之初來了興趣。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情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