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證人
作者:亦是君子      更新:2020-06-01 20:55      字數:2253
  鍾得權嚇得起身跑到了一邊,防備著嚴中洪。

  嚴中洪忍著傷痛,吃人的目光緊緊地盯著鍾得權,嘴角蠕動著,隨後浮現一抹狠色。

  他慢慢起身,向著鍾得權走了過來。

  眼睛通紅得厲害,心裏已經默默在想道:

  就隻剩下一個鍾得權了,解決掉他,自己就能從這場對戰中解脫出來。

  鍾得權看著滿臉狠色的嚴中洪,心底的恐懼感漸漸升起。

  他隻是一個商人,對於這種經常混跡在酒吧的大哥來說,完全失去了氣勢上的優勢。

  沒有了氣勢,就相當於少了許多東西。

  “你,你別過來。”

  鍾得權不斷地往後倒退,手在胸前揮舞著,希望借此來抵消一點心中的恐懼。

  嚴中洪站定,看著鍾得權,威脅道:

  “你最好給我過來,或者自己主動點,自殘認輸,不然可別怪我不客氣了。”

  “不,這不可能。”

  鍾得權使勁搖著頭拒絕道。

  要他主動自殘,那不是等於要他的命嗎。

  與其這樣,倒不如狠下心與嚴中洪對搏一番,鹿死誰手,還不一定呢。

  “不知死活的東西。你覺得今天你能逃出去,以後的命有得享嗎?我稍微一派人,就能查出你的住址,你的家人,你信不信,屆時,我有一百種方法折磨你的?”嚴中洪眯著眼睛,繼續威脅道。

  鍾得權陷入了沉思之中。

  這就是俗語中的逃的了一時,逃不了一世嗎?

  可是,沒有了現在,哪來的以後。

  等一下輸了,落得個王道機的結果,那不也一樣等於要了他的命嗎。

  而且,嚴中洪要是輸了,被林羽打殘了,他還有心思報複自己嗎,首先就將目標投向林羽吧?

  鍾得權心裏一笑,有了決定。

  他的餘光瞥見了一處,眼底浮現一道了亮光。

  “嚴老大,我……我……”鍾得權陷入了糾結之中,話始終哽咽著,說不出來。

  “你什麽你,不要給我磨磨蹭蹭的,老子還要回去睡覺的。”嚴中洪催促道。

  “嚴老大,你其實已經贏了,接下來就是我和孫豐榮的決鬥而已。”鍾得權繼續說道。

  “哼。”嚴中洪冷哼了一聲,“贏了又如何,一個敢打我,一個敢撞我,無論你們怎麽說,我今天都要好好的教訓一下你們才行。”

  他的腰到現在還隱隱作疼,也不知道有沒有傷到腎。

  萬一要真的傷到了腎,那他更不能放過鍾得權了,必須讓他付出點代價才行。

  鍾得權的臉色瞬間陰沉了下來,語氣森森然地說道:“那你,就去死吧!”

  嚴中洪聽的一愣一愣的,一時之間沒搞懂鍾得權這話是什麽意思。

  緊接著,他感覺到後背傳來了刺痛的感覺,隨後,他又感覺到後背遭人用器具使勁地擰動著——

  那股疼痛感瞬間放大!!

  就好像,有一把電鑽鑽進了他的腎裏,不斷地攪動著他的腎髒。

  “啊!!!”

  嚴中洪猛地一轉頭,就看見了孫豐榮此時正站在自己的身後,滿手的鮮血,而他的後背上,插著那把自己的刀。

  “你,你……你們……”

  他算是明白了。

  鍾得權剛才故意擺出一副猶豫不定的樣子,為的就是吸引自己的注意力,為孫豐榮的偷襲提供機會。

  好。

  很好。

  沒想到自己有一天竟也會遭到毒手,還是在這種密閉,“光明正大”之下。

  孫豐榮捂著還在流著血的肚子,麵帶諷色地看著嚴中洪。

  “怎麽,要打我嗎?嚴中洪,從你拿刀子捅進我身體的時候,就該預料到,會有這麽一個被以牙還牙的時候。”

  嚴中洪隻是盯著孫豐榮,沒有說話。

  心裏卻是在盤算著如何取勝。

  對方有兩人,自己很難有勝算,除非……

  孫豐榮見嚴中洪不回他話,還以為他慫了,臉上的諷色越來越濃。

  “嚴中洪啊嚴中洪,你也有今天啊。其實我早就看你不順眼了,長得又搓,膽量又不大,整天一副拽裏拽氣的樣子,你拽什麽拽?要是給我當老大,我第一個把你給辦了。”

  “不過,你一直深受黃奕少爺的重任,我要想翻身做主人,那恐怕隻能在夢裏想想了。但是今天不一樣了,哈哈哈,我孫豐榮逮著機會了。隻要把你嚴中洪留在這裏,黃奕少爺沒有了你,就會重任我,以後這酒吧就是我孫豐榮一人的,哈哈哈哈。”

  孫豐榮放聲大笑。

  砰!

  一聲悶響。

  嚴中洪整個人趴在了地上,動也不動的,後背依舊插著那把刀。

  “死,死了?”

  孫豐榮收斂了笑容,呆呆地望著地上的嚴中洪的“屍體”。

  “他,他死了嗎?”

  孫豐榮轉過頭看著鍾得權問道。

  鍾得權搖了搖頭,表示自己也不知道,然後狐疑地盯著地上的嚴中洪,不敢過去一探究竟。

  孫豐榮深吸了一口氣,定了定心,墊起腳尖,躡手躡腳地走了過去,蹲下身,伸出了手指,探了一下嚴中洪的鼻息。

  沒有了呼吸。

  孫豐榮嚇得跌坐在地上。

  殺……殺人了。

  他從來沒有殺過人。

  就算當著酒吧的經理,也隻是叫手下的人去處理。

  就算是處理那些打鬥,或者得罪他的人,他也沒有下過殺了他們的命令,隻是扭斷手,或者在身上刮幾刀,以儆效尤。

  而今晚,他竟然親手奪去了一個人的性命!

  孫豐榮慌了。

  刀上有他的指紋,隻要一報警,那麽,他必然是個入獄的結局。

  入獄,那就意味著什麽都沒有。

  他的人生,他的美女,他的酒足飯飽,吃喝玩樂,全都沒有了。

  所以,絕對不能被人抓進監獄裏麵去。

  要想避免這些事情的發生,除了毀掉物證之外,還有人證。

  人證,物證齊全,才是入獄的標準。

  物證在眼前,隻要丟掉這把刀,就沒有了物證。

  那麽,人證……

  他瞥了一眼四周。

  所有人都還在打架,根本無全顧及他們這邊發生的事情。

  嗯?

  他注意到了一個人。

  身邊的鍾得權。

  鍾得權是唯一一個目睹他殺人的證人!

  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