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我的孩子
作者:飄蕩墨爾本      更新:2020-05-21 14:31      字數:2666
  第五夏沒有深究文學為什麽會這樣,也沒有打算揭穿。

  每一個人,都有自己心裏的秘密,自以為很了不起的揭下別人麵具,並不符合第五夏一酷到底的處世風格。

  要說微笑抑鬱,第五夏是沒有,她連笑都不會笑。

  要說愛無能,第五夏隻怕比文學還要更加嚴重。

  文學就算是在十八歲的時候經曆過家庭巨變,但在他十八歲之前,怎麽都和文藝一樣,是在愛裏成長的。

  相比於第五夏,文學何其幸運?

  第五夏不同情文學,她沒有資格去同情任何人。

  第五夏喜歡的,是文藝的臉上像太陽一樣耀眼的光芒,而文學,顯然不具備讓第五夏喜歡的條件。

  在第五夏的世界裏麵,當她在意一個人的時候,她就會在意那個人的一切,而她不在意的人,就一切都和她無關。

  第五夏不會愛屋及烏地喜歡文藝喜歡的一切。

  文藝喜歡的粉色,第五夏一點都不喜歡。

  文藝喜歡的撒嬌,第五夏從來都不曾學會。

  文藝喜歡的哥哥,第五夏也還沒有來得及有任何的感覺。

  對於第五夏來說,現在重要的,是她要回蘇格蘭。

  而她能回蘇格蘭的最佳方式,就是盡快結束和仝畫、文藝還有文學的這次話別。

  第五夏不敢貪戀文藝給她精心營造的,那種從未有過的像家一樣的體驗。

  她從來都不強求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也從來都沒有想過,要做一個好人。

  仝畫擔心文化忽然離世的背後,還隱藏著更大的秘密。

  這些年,一直提心吊膽如履薄冰。

  有些危機意識超強的人,會因為擔心一家人一起出事,即便是出去旅遊,也不會全家人一起坐上同一架飛機,這樣,即便有一架飛機出事了,也不可能全家人都沒有了。

  仝畫劫後餘生的感應,比這些人的危機意識還要更強一些。

  仝畫要求,文學盡量不要和文藝出現在同一片天空下。

  五年過去了,看著文學平平安安地把文化酒業打理得越來越好。

  仝畫也就慢慢放下心來,同意讓文藝在畢業以後,回到文化酒業工作。

  仝畫的反應,或許是有點過激的,但人情冷暖,世態炎涼,唯有家人的幸福,才值得仝畫的牽掛。

  在鬼門關轉了好幾圈的仝畫,出院之後,就沒有再管過公司的事情。

  一來,文學上手,比她想象的要快。

  二來,她也希望自己可以養好身體,能夠看著一對龍鳳胎子女組建自己的家庭。

  如果能再早早地抱個孫子或者外孫女什麽的,就更好了。

  文藝從好幾年前開始計劃把第五夏拐帶回來。

  她使盡渾身解數的讓第五夏學中文,就是為了這一天。

  文藝第一時間把布倫施威格威士忌帶到中國,也是出於同樣的目的。

  她要讓第五夏和中國產生聯係,以達到把夏夏拐帶回來的終極目標。

  從第五夏這麽著急想要回去的實際情況來看,文藝離自己的中級目標,還有很長的一段距離。

  革命尚未成功,文藝仍需努力。

  第五夏拒絕了文藝陪著她一起回蘇格蘭的提議。

  文藝很久都沒有回過國,友情這兩個字,在第五夏的心裏很重,重到她沒有辦法霸占自己的任何一個朋友。

  在這個世界上,每個人,都會有不願意麵對,卻又不得不麵對的事情。

  第五夏不想再時時想起耶羅尼米斯,想起那段冰冷黑暗的童年時光。

  她決定要和過去告別,她自己一個人,回去麵對耶羅尼米斯留給她的那些東西。

  去看一看該看的,去封存應該要封存的。

  至於未來要去到哪裏,她還真的是沒有想過。

  第五夏不想讓文藝陪著,並不是覺得做空中飛人太累。

  而是因為,太陽隻要再不被阻擋的時候,才能照亮周遭的時間。

  文藝被保護得那麽好,她以前沒有,以後也不應該目睹,人世間的任何黑暗。

  連第五夏自己都不太有信心去麵對的那一段黑暗,讓做不出來,讓文藝陪著她經曆這樣的決定。

  或許,第五夏也是想要讓自己盡快習慣,一個沒有文藝的蘇格蘭。

  文化忽然離世,文學在自己回國的時候給文藝換學校,他反對文藝和所有以前的朋友聯係,連家庭背景也要保密。

  第五夏和文藝在蘇格蘭的這些年,什麽都說,就是沒有說起過彼此的家庭。

  文藝對第五夏的成長背景全靠猜就連姓氏也是靠音譯。

  第五夏更是從來沒有問過文藝她家裏是幹什麽的。

  獨立裝瓶威士忌酒標的設計,是第五夏現階段主要是收入來源。

  第五夏不是不知道文藝的小心思,但她並沒有想過要依附任何人的想法。

  文藝如果沒有這麽好的家世,如果文藝的酒文化大使真的隻是隨口自封的,那第五夏或許還就真的和她一起在中國打拚了。

  就像她們在蘇格蘭創立養生朋克協會一樣。

  一個學校的小協會,幾年的時間,從兩個人,發展到兩千人,一直到她們畢業,協會也還在繼續發展壯大。

  …………………………

  耶羅尼米斯給第五夏留下了一封以soerdiwu打頭的親筆信。

  以耶羅尼米斯的身體狀況來說,寫字對於他來說,也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耶羅尼米斯用歪歪扭扭、辨認起來甚至都有一點點困難的英文寫了整整一頁紙。

  信的內容,是這樣的:

  感謝上帝,讓你能夠看到這封信。

  我的孩子,知道你厭惡我,憎恨我。

  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說明我已經下了屬於我地獄。

  請你一定要繼續憎恨我。

  我是一個生來就被詛咒的人。

  所有靠近我的人,都會死於非命。

  我爸爸媽媽、我哥哥一家,還有你的媽媽。

  所以,請你一定要憎恨我這個不詳的人。

  在你成長的過程裏麵,我選擇盡量遠離你。

  我不去你的學校,我怕我這個不詳的人會帶給你厄運,也怕我身體的殘疾,會讓你的同學對你有敵意。

  我動筆寫這封信的時候,你十八歲了。

  你終於長大了,你頑強的生命力,是我對這個世界唯一的眷戀。

  我的孩子,有一件事情,我要告訴你。

  你的媽媽,她是我的徒弟,她是唯一一個有著卓越天分,還願意成為我徒弟的人。

  我猜想,你小的時候,也聽說過坊間的傳聞,說我娶了你媽媽。

  在我想要否認的時候,你的媽媽也離奇去世了。

  我沒有再否認。

  我是一個生來就殘疾的人,如果我不承認和你媽媽的事實婚姻關係,我就不可能在你媽媽去世之後收養你。

  我時時為此感到後悔。

  每一次見到你,我都會想,我的孩子,你去孤兒院,會不會比跟著我這樣一個不詳的人,要來得開心。

  看到你自己一個人努力地長大,看到你像卷柏一樣頑強的生命力,我感謝上帝。

  上帝聽到了我的禱告,讓我下地獄,然後,你就可以生活在一個,永遠也不會有詛咒的世界裏。

  當這個世界不再有一個隨時都可能詛咒到你的人,請你忘記過去,尋找未來的美好回憶。

  請原諒我這個不詳的人。

  我的孩子,請原諒我在自己死後,才能在信裏這樣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