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作者:黃裳瑾瑜      更新:2020-05-11 16:47      字數: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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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十五中秋節,嚐新糧,祭月祭社,祈保一方平安,風調雨順。

  白日裏,異聞社外的街道上鑼鼓喧天,祭社活動舉辦的格外隆重,而異聞社裏,大門緊閉,何招娣飯也不做,種下的青菜也沒心思打理,獨自坐在院中發呆。

  自醜奴那事過去已有兩日,他們三人從醜奴屋內暗閣逃命,呂洞賓先帶兩人去了姬先生的醫館,給張果清理傷處,隻是奇怪,明明見他傷的很重,到了醫館裏,剪掉被血浸透的衣衫,身上的傷口竟都不深,姬先生隻簡單上了些藥,包紮一下,就租了輛馬車將三人送回了異聞社。

  他們前腳回來,後腳燊哥就拿來了折衝都尉家二公子及夫人的禮物。

  醜奴臨死之前,歸還被盜走的所有人之三魂,那些小小的光團漂浮半空,各自回到自己原主體內,住在靈應觀裏的孫小姐,不藥而愈,正常之後心中對於夫君的情感像決堤的洪水泛濫,比起從前更加濃烈,天未亮就鬧著要回府,奔出靈應觀,才知道那英朗的年輕校尉,每夜都癡情的守候在觀外,兩個小情人經此磨難,感情愈發彌堅,終成眷屬,許下白頭之誓,至此永老不別離。

  兩人備下厚禮,送來西市,卻怎麽也找不到呂洞賓說的薛家銀鋪,幸好被燊哥遇到。

  前幾日燊哥因為頭發被何招娣揪下一大把,又被呂洞賓用蠃魚戲耍了,故而生了異聞社的悶氣,好些天都不登門,這回拉著個臉來送東西,呂洞賓大方將禮物都歸了他,燊哥終於由生氣轉為高興,喜滋滋地跟異聞社恢複了邦交。

  但自回來後,呂洞賓都將自己關在屋裏,輕易也不讓何招娣進去,隻有送飯菜的時候才能進屋。

  屋子被呂洞賓搞的一團糟。

  他這兩日喝了不少酒,到處都是空了的酒壇子。這屋子被燊哥一分兩半,給呂洞賓和張果各自一半,張果的那一半小,但收拾的井井有條,呂洞賓的那一半大,現在連下腳都困難。

  屋內酒氣衝天,但他坐在巨大書案後麵,神情看著還清醒,隻是眼中都是紅色血絲。

  書案上,類冰類雪的小魚缸裏,兩隻蠃魚沉在水裏睡覺,旁邊攤著那冊《公輸要略》。

  冊子最後一頁,醜奴的師父做了一個暗層,裏麵藏著他寫的一封信。這封信是寫給最後拿到這本冊子的人的,醜奴的師父在信中寫道,希望拿到這本冊子的人知曉一些內情,然後再決定還要不要留著這本冊子,如果有可能,希望拿到這本《公輸要略》的人,能將其銷毀,但是,請善待醜奴。

  現在,張果跟呂洞賓都在屋裏,隻將何招娣關在外頭,憤懣難平的望天發呆。

  醜奴是何招娣唯一的朋友,雖是個木頭製作的偶人,卻最是質直淳樸。是非善惡的概念它並不清晰,隻知道堅守師父的教導,不知道變通,看上去傻裏傻氣,可卻比多變複雜的世人難能可貴的多。

  醜奴師父手寫的那封信已經從夾層裏取出,攤放在書案上麵,字跡瘦勁清峻,字如其人。信裏詳細記錄了醜奴誕生的過程,魯門世代在木甲術上傾盡心血,從眾多入門弟子裏再進行甄選,選出最好的門徒投入其中,最終的目地,就是為了能夠製造出無需用線來牽製操控的傀儡,而是能夠自由行動,能夠聽得懂主人的指令,所以不惜以秘術提取人的元神,失敗了無數次後,才最終出現了一個醜奴。

  魯門被困於長白山的深山之中,其原因,他了解的並不多,隻是知道,一切的起因都是蠶女寄生的那棵大樹。

  那棵樹真正的名字,並非叫做八千椿,隻是魯門前輩通過古籍的猜測,也沒人知道究竟叫什麽,但是,它還有一個別稱卻是如雷貫耳——不死樹。

  相傳曾有不死之國,生長著不死之樹,隻要吃了樹上的果實,人就能夠不老不死,所以,不死樹一直以來是人類夢寐以求的東西,但關於不死樹的記載實在寥寥,而且不同時代關於不死樹的記錄都截然不同,郭璞曾言,不死樹又名甘樹,食之不死,隻是並非吃一次便可不老不死,而是需要長久食之。

  魯門要的,從來都是不死之樹,他們一代一代與蠶女為敵,犧牲無數之後才發現,那棵樹最神奇的地方,不是樹上的果實,而是樹裏流出的金色樹液。魯門認為蠶女所守護的不死樹,其金色樹液才是能夠令人長生不死之物,就像蠶女,她們的壽命極長,並且擁有異能。不死樹的樹液能夠賦予蠶女異能,也能殺死蠶女,那隻被捕獲的小蠶女,就是這樣被魯門拿去做了研究,小蠶女死了,她的皮膚被剝下來,用在了醜奴身上,製造醜奴,是因為紫榆木做造的人形傀儡,不懼樹上蠶女的毒液和她們捕獲獵物的發絲,是他們唯一能夠靠近那棵巨樹,采集到金色樹液的工具。

  經過魯門世代的研究,那棵巨樹的金色樹液,與傳說和記載中的永生不死不同,不是理論上的長生不老,而是強化。不死樹的樹液能夠令物種產生強大的自我複原能力和再生機製,醜奴師父在信中言道,這樣做的代價卻是慘重的,因為人將非人,身體發生的變化不可預判,無從控製。

  這便是魯門始終要研製木甲術的原因。

  醜奴的與眾不同,備受魯門重視,他們想要複製更多與醜奴一樣的人形傀儡。醜奴的師父意識到,醜奴的出現,令人心產生了不可控製的突變。凡俗之人追求榮華富貴,術士追求永生不死,但一個人若不能為天地立心,不能為後世造福,空活千年又有何用呢。所以,他帶著醜奴叛逃師門。

  那些來自傳說和古籍中遙遠的山海風物,總是令人著迷,讓人忽略掉其背後的東西。真實的事物在流傳中被隱喻化了,古籍中所記載的不死國,不死之民,其人為黑色,活人不會是黑色,倒有些像某種形式的屍體。

  屍體,複活,僵化,不死……最終是食人,成為人不人,鬼不鬼的怪異。

  細思極恐之後,醜奴的師父,做出大膽的決定,帶著醜奴,還有剩下的不死樹樹液,乘著他研發的能夠載人飛行的巨型竹蜻蜓逃出了機關城,因而遭到魯門追緝。

  張果看罷醜奴師父留下的信,神色黯然,長久沉默。

  “你怎麽了?”呂洞賓察覺出他的異樣。

  “永生不死,真的有那麽好麽?”

  呂洞賓笑道:“人心不足蛇吞象,當了皇帝想成仙,**貪念罷了,有什麽好不好的。何況,這世上哪有不會死,不會毀滅的東西,真要是有人能活幾千年不死,那也早就不是人了。”

  “不是人,是什麽?”

  “不過一具煉屍鬼。”呂洞賓道,“行屍走肉罷了。”

  張果猛地將頭扭過去,呂洞賓不經意的一句話,像一把劍紮進他的心髒,五雷轟頂,震得他全身發抖,呼吸都停滯了,掩飾著渾身的顫抖,喃喃道:“煉屍鬼……”

  呂洞賓拿著醜奴師父的信,道:“這上麵不是寫著呢麽。”

  張果望著窗外,院子裏何招娣開墾的菜地,韭菜已經長出了一小茬,青綠喜人。牆角的矮鬆旁邊,爬藤的薔薇有榮有枯。屋前的番榴花樹,掛滿了燈籠一樣的果實,再過些時日,秋風一起,樹上的葉子就開始變黃,然後墜落。

  時光流逝,寒往暑來,歲月不居。

  星霜荏苒,萬物皆有其自然規律,從生到死,一年一年的輪回,循環,交替。

  這時,隻聽呂洞賓輕輕說道:“其實,能活的長久一些,總不是個壞事,人就活這一輩子,總好過夙願未了,早早的抱憾而死吧。”

  呂洞賓說著,唉聲歎氣,伸手從壺裏倒了一盞酒喝,剛喝一口,就聽張果認真說道:“其實,活的長久最大的好處,就是從前得不到的東西,等到以後,你就都不想要了。”

  呂洞賓一口酒水嗆進喉嚨,“咳咳、咳咳咳咳、你這人不太適合說笑。”

  張果緩緩說道:“長生不死從來都不是一件好事,萬事萬物開始有時,盛衰有時,終結有時,重生有時,隻有人,總是想要追求一切常駐。容顏常駐,壽命永存,情愛不逝。這本身就是一件違背自然規律的事情。規律就是法則,法則便是秩序,若沒有秩序,一切都會亂掉,秩序就是一切適宜而且合理。”

  所以,他是一個堅決遵守秩序,維護規律和法則的人。一切違反規律,違背法則的事物,他都要去抵製。

  “不過,照你這般每日喝酒,想要活的長久,也是癡人說夢。”

  呂洞賓聽的連連搖頭,他把一條腿往桌案上一放,坐沒坐相道:“什麽都要講規矩,那豈不是很無趣?”

  張果回頭瞥他一眼:“人人都如你一樣,凡事隨心任性,就很有趣了麽?”

  呂洞賓厚顏無恥的點頭,又把另一條腿擱在桌案上,兩條長腿交疊著搖晃。“隨心隨性,方是真我。”

  張果知道跟呂洞賓胡扯,自己是絕對說不過他的,於是轉了話題道:“醜奴的師父說,他帶走了不死樹的樹液,可這一點從沒聽醜奴提起過。”

  呂洞賓道:“那個木頭,三棍子都打不出一個屁,它師父一定交代過它,關於樹液的事情不能提。”

  “看來我得再回去一趟。”

  呂洞賓擺手:“去吧去吧,去了以後就回你的禦城守,別再來我這異聞社,我這人一向獨來獨往,最不喜歡與人同住,不喜歡別人侵入我的空間,不喜歡屋子裏還有另外一個人的氣息,那會讓我覺得不舒服。還有,我可是萬人迷,會帶姑娘回來過夜的,你在這裏,我多不方便。”

  張果冷淡地看著他,道:“你是不是萬人迷,我不清楚,但是,你要真帶姑娘回來過夜,我也不介意。”

  呂洞賓猛地彈起來:“我介意!還有,什麽叫我是不是萬人迷,晚上我帶你去平康坊好好見識見識。”

  張果懶得搭理他。“那何姑娘呢?你也要把她趕走嗎?”

  呂洞賓張著嘴,說不出話。

  院子裏,何招娣沒精打采的呆坐,醜奴的死,對她打擊不小。

  “你被盜走的一個月記憶已經回來了,證明了何姑娘是無辜的,但是你真的打算把她也趕走嗎?”見呂洞賓沒說話,張果又道,“我們已經結盟,要查的事情還沒查清楚,在事情水落石出之前,我是不會離開異聞社的。”

  “你還訛上我了,給我什麽好處?”呂洞賓悠閑逗著魚。

  張果道:“這種時候,你還挺像燊哥的。”

  呂洞賓道:“我是個生意人,講究的是等價交換,上次你說的結盟,是因為我們都要追查紫榆木的出處,現在出處已經找到了,醜奴也不在了,這件事情在我看來,已經算是有了一個結果。我的事情已經了結,你的事情了沒了結,那就是你的事了。”

  張果收起紛亂心緒,正色道:“你想要什麽好處?”

  呂洞賓修長的手指在桌案上輕叩,像在打算盤。“聽說你們禦城守遍布世間各地,凡是與妖相關的事宜,皆由你們禦城守統禦管製,凡是發生過的事情,都記錄在冊,保存在太乙宮內。”

  張果老實道:“不錯。”

  呂洞賓緩緩露出笑意。“不如我們做個交易?”

  張果提防道:“你想做什麽交易?”

  呂洞賓雙眼亮晶晶地盯著張果:“帶我進太乙宮存放記錄文冊的地方。”

  張果想也不想便拒絕。“這不可能。禦城守的資料絕對不能外泄,這是規定。”

  呂洞賓兩手一攤:“那就沒得談了。”

  “你想查閱禦城守的資料,為什麽?”張果疑惑道。

  呂洞賓道:“這就是我的事了。”

  張果頓了頓,片刻後道:“我不想騙你,就算我答應你,也隻是暫時敷衍你罷了,尋常人是進不去太乙宮的。”

  呂洞賓吊兒郎當的翹著腿,“你這是在變相誇自己不尋常嗎?”

  “我沒跟你說笑,說的都是事實。”張果道,“太乙宮是什麽地方,若是隨便什麽人都能進入,豈不是早就被妖族攻陷,又如何能夠震懾管理那些妖眾。”

  呂洞賓嗤之以鼻:“別把你們禦城守說的那麽厲害,真那麽厲害,怎麽還會把劫妖錄那麽重要的東西,存放在有孫悟空法陣防護的三藏院呢?”

  張果被堵的說不出話來。

  “反正三藏院的渾水我不淌,你別想拉我下水,《劫妖錄》跟我沒半點關係,我也不感興趣。《劫妖錄》是在你們禦城守手裏也好,還是在別的什麽人手裏也好,對我而言,並沒有什麽差別。”呂洞賓拿過壺,直接往嘴巴裏倒酒喝。

  張果一向波瀾不起的內心,這時卻起了風雲,他走過去,一把打掉呂洞賓的酒壺,那雙總是沉靜的眼眸,此刻內裏似有風暴凝聚。

  “我們禦城守自創建起始,已逾數千載,每一代禦城守都在拿自己的性命守護《劫妖錄》,那東西又與他們有何關係?若世上每一個人皆與你一樣,事不關己,漠不關心,無關痛癢便隻作壁上觀,那隻能是自取滅亡,人間沉淪,誰都逃不掉!背負惡果的,還是人自己!世上之事,還需世人來做,你此刻能夠坐在屋裏安然飲酒笑談說風涼話,那隻是因為有許多事,都有別人在承擔付出!”

  許久都不曾有過這樣情緒的起伏,張果始終忘不掉三藏院出事那晚,他的柒字部所有同伴慘死的景象。那樣的景象,他看過太多回,長生不死,從來都是一種懲罰,讓他一遍又一遍經曆人間蒼涼。

  原本以為見慣了這些,一顆心早就沒了熱氣,但還是會痛。

  張果說罷,那一股子氣發散出去,他又恢複成慣常的樣子,眉眼耷拉著,眼睛暗下去,古井無波,模樣刻板,毫無生氣。

  他上前收起醜奴師父的信,還有留下的《公輸要略》。

  “你拿這個做什麽?”呂洞賓要搶,奈何不是張果對手。

  “這個我要帶回禦城守,流落在外,隻能招惹禍端。”

  呂洞賓竟然很大方的同意了。

  張果帶著東西離開了異聞社,他走後,呂洞賓長久的坐在桌案前。何招娣見張果離去時神色異樣,雖然沒有表情,卻透著一種拒人千裏的感覺,她不放心,在呂洞賓窗前走來走去,卻找不到話說。

  何招娣低頭看著腕子上的招搖鏈,偷走呂洞賓一個月記憶的事情真相大白,呂洞賓一定記起了她訛詐他的事情,她已經沒有了繼續留在異聞社的理由。雖然呂洞賓這個人有時候很討厭,但在異聞社住下的這些天,是她有生以來過的最安穩,睡的最踏實的日子。在這裏有人吵嘴,有人說笑,有事可做,心有地方落腳。

  隻要他取下腕子上的招搖鏈,那麽,她就該滾蛋了。

  人最脆弱的,不是死,而是舍不得。

  何招娣正在窗外猶猶豫豫,卻見呂洞賓忽然起身走了過來,她一隻手摸著招搖鏈,怕他先開口趕人,索性搶在他前麵自己要求離開,嘴剛張開,還不待開口,呂洞賓當著她的麵,猛然將窗扇落下,砰咚一聲。

  “我不叫你,你絕對不許進來!”呂洞賓的聲音顯得惡狠狠地。

  咦、他鬧什麽脾氣?

  何招娣愣在窗外。

  而這時窗內,呂洞賓靠著窗子,全身發出一陣陣顫栗,頃刻的功夫,汗如雨下,透濕他的發絲和衣物。

  身體內部似有巨大的力量在拉扯,在燃燒,將他活生生四分五裂,再燒成灰燼。皮膚一寸寸的裂開,從身體到四肢,再到他的麵容,內裏的經絡血管中,都有猛獸在奔突衝撞,肆意撕扯啃食一樣。

  屋內無人,所以沒有人看得到,呂洞賓皮膚下麵金色的紋路遍布,一突一突地跳動著,似乎下一刻便會爆裂開……

  他快沒有時間了。

  呂洞賓連眼睛都遍布細密的金色紋路,突突地跳動著,要掙脫出他的這副皮囊。他支撐著,踉蹌走到櫃前,摸索著取出一個卷軸盒,費力打開卷軸盒,裏麵是一幅發黃的畫卷。

  體內奔湧的力量令他眼前發昏,眼珠子似乎快要爆開了。畫卷掉落,露出一個紅衣女子的窈窕身形。呂洞賓無力撿畫,汗水將他滿頭長發糊在臉上,他顫栗著,依著櫃子滑坐下去,櫃上的物品七零八落的掉下去,窗外何招娣隻當他在發脾氣扔東西。

  “東陽。”

  呂洞賓感覺自己整個人快要融化了,那種痛,令人恨不得立即便死了都比這要好過的多。

  “東陽……你到底在哪裏……我的時間不多了,但是,我總要把……東西……物歸原主才行……”呂洞賓倒在畫卷旁邊,“這條命……總歸是留著給你……”

  他痛暈過去,最後的意識,是那一身番榴花一樣的紅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