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作者:黃裳瑾瑜      更新:2020-05-11 16:46      字數:4959
  西市附近,燊哥邸店。

  開市的鼓聲伴著後廚熱火朝天的燒菜聲,幹柴烈火劈啪作響,白色的蒸汽彌漫。

  燊哥忙得滿頭大汗,他本就長得滾圓,肚子大,腿短,前後張羅起來就像一個快速旋轉的陀螺。後廚裏幾眼爐子都燒著火,幾個廚子忙碌不休,其中兩口大鍋裏燒著滿滿的水,爐灶前擺著一排木桶。這邸店前麵是店麵,中間是堆棧,後麵為客舍,此刻店麵裏幾組奇特的客人,有壯碩宛如誇父的羅刹人、也有身量不足三尺的僬僥人、有從頭到腳都罩在皂紗冪籬裏的女人、也有袒胸露乳的豪放女,一個個手裏捏著一封帖子。

  “燊哥、我們何時能見你說的那個人?”

  見燊哥從後堂裏轉出來,客人們紛紛向他詢問。

  “我們已經在這裏等了三天了,那人到底是見還是不見,給個痛快話。”

  燊哥那兩條招牌一樣又長又翹的胡須抖了抖,他長得模樣很像個波斯老胡,須發的顏色偏紅,常年戴一頂小圓帽,一雙琥珀色的眼珠子,看著就覺精明過頭,那雙眼珠子咕嚕一轉,就像兩眼活水。

  “不好意思諸位,他剛好這幾天有很重要的事。”燊哥賠笑,“不過我向諸位發誓,今天、今天一定給大家一個準信。”

  這時,從後堂裏跑過來一個小夥計打扮的少年,同樣尖鼻子圓臉,趴在燊哥耳邊快速說了幾句。燊哥又賠著笑給幾位客人遞了幾句好話,收了各位手裏的帖子,扭著圓滾滾地胖身子往後麵客舍去了。

  兩個夥計拎著四隻木桶,桶麵上冒著滾滾熱氣,燊哥走在最前麵,從後廚沿著小路朝客舍最後麵一間獨立的小院而去。小院矮矮地牆頭上,架著幾尾鬆枝,還有花藤由內攀爬上來。

  一扇原色的厚木門板上,一隻沒有門環的鋪首,滿是鏽色,卻跟尋常人家大門上的鋪首不同,看不出是哪一種治獸。這圓腦袋的獸頭上,一雙眼尾上挑的桃花眼,一縷一縷卷曲的發絲,斜斜地搭在額側,不威嚴,還頗有幾分風流姿色。

  燊哥推門推不動,肥胖的手掌朝鋪首臉上拍:“醒醒,銅錘。”

  “你個死胖子,說多少回了,我不叫銅錘!”門扉上的鋪首獸頭張開雙眼,一刹那令人驚豔,熔金般的瞳眸,透過那雙眼眸,似乎能夠看到戈壁沙洲、黃沙漫漫,又似乎是夕照下的萬頃碧波。“請叫我大帝!”

  燊哥直接忽視它,“開門,屋裏的那個在等熱水。”

  大帝撇撇嘴:“下次再叫我銅錘,我就把你那爪子咬掉。還有、我餓了。”它打個哈欠,“睡了三天,感覺我能吃下一頭牛。”

  燊哥要抓狂了,雙手扯著自己圓腦袋兩邊紅色的須發,“老天爺呀,我這是造了什麽孽,當初竟然見鬼了一樣發什麽慈悲,把你們兩個討債鬼領回來!”

  大帝飛揚的桃花眼一挑,似笑非笑地盯著燊哥,“老鬼,還是老奸巨猾這個詞跟你更配,別以為我不知道,你把他弄回來打的什麽好算盤。”

  燊哥閉嘴,氣的胡須亂顫。

  “記得給我送飯,不然我就自己去你廚房裏找吃的,後果你自負。”

  真是不要臉,簡直就是威脅!一點都不知道感恩的兩個家夥!

  門扇自行開啟,露出顯然從來沒有被人打理過的園子。生機很是盎然,草木生的茂盛,一樹火紅的番榴花,開在一間帶有直欞窗的回廊屋簷下。屋子顯得有些舊,木頭的顏色發沉,似乎許久未曾打磨過,不見光澤。主屋的旁邊,還有一間已經廢棄的小屋子,房頂上有煙囪,早被煙熏的漆黑。

  房子的四周,到處都是雜草,有的地方能有人腰那麽深。燊哥推開屋門,指揮兩名夥計把熱水倒進浴桶,旁邊立著一架單扇繪水墨山水的屏風,屏風後麵隱約透出一個人影,身量顯得頗高。

  那人發出不斷嗬氣的聲音,似乎是冷極,還在不停的搓手。片刻以後,一件脫下來的外衫搭在屏風上麵,衣裳凍得硬邦邦地,上麵結著冰霜,而外麵八月的番榴花開的正盛,衣料上凝成的薄冰像殼子一樣往下掉。

  屏風遮著浴桶,水聲嘩啦作響,那人進到水中,發出舒服的長籲。漆黑的長發從桶沿處搭下來,拖在地上,發絲上一層薄霜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融化。

  屋子裏的地麵上,還飄浮著一層白色霧氣,將所有的一切都罩上一層詭異的神秘感。這裏的布置很簡單,但大部分空間都被淩亂的雜物堆滿。靠牆有一整麵架子,堆滿了書籍和卷軸,大大小小的箱籠,更多的則是千奇百怪,讓人叫不出名字的器物。屋子裏最大的特色,就是到處都有酒壇子。

  燊哥揮手讓兩個夥計提著空桶出去。

  “你不在的這幾天,我幫你接了幾筆買賣。”燊哥衝著屏風內道,“你看我對你多好,總是想著你。”

  屏風裏的那個卻不領情:“我這異聞社的規矩,你應該比誰都清楚。凡是要我接手的案子,都必須得讓我感興趣,不然就是給我黃金萬兩,我也沒那個興趣。” 聲音聽上去還年輕,略低沉,懶洋洋地,有點不正經。

  “知道,知道,就你規矩大。”

  燊哥翻一個大白眼,站在屏風外麵,抽出一張張帖子,挨個念。

  “青龍坊的蜚奴,以迷轂木一枝,尋自己失蹤的老夥計小豆子。小豆子與蜚奴相伴相生,情同手足,自月初蜚奴醉酒半夜跳了曲池洗澡後,小豆子就不見了,現在少了好兄弟的陪伴,倍感寂寞。”

  “迷轂木?”屏風那邊傳來低低地沉吟,“木紋黑色,其上開花,花共四色,對應四個方向。東方金青、南方金赤、北方金烏、西方金白,四瓣花瓣的顏色對應方向而發生改變,身佩迷轂木就永遠不會迷失方向,倒是個好東西,可惜、我好像已經有一枝了。”

  燊哥把帖子當扇子用,不停給自己扇風。今年長安的夏天,特別的悶熱難耐。

  “所以呢?”

  屏風後麵那人道:“委托什麽事情不重要,重要的是夠不夠吸引我。”

  燊哥扇著風,再翻一個白眼,不耐煩道:“這個不接就不接了吧,那頭蠻牛也拿不出什麽像樣的酬勞,窮鬼一個。”

  燊哥把青龍坊蜚奴的帖子丟到地上。

  “讓他自己去曲池裏撈吧,運氣好的話,撈上個百十年,趕上大旱,曲池見底,說不定他就能見著自己好兄弟了。”浴桶裏的人發笑,“或者你告訴他,不用難過,以他那邋遢的樣子,大概要不了一年半載,小豆子就會在他的毛發裏重生。”

  燊哥抖抖胡子,念下一張:“這個是一個自號守宮娘子的,說是願意拿一座前朝古宅裏埋寶的地點,換她被人奪走的孩子……的……尾巴!”燊哥激動了,“埋寶地點,寶藏!接這個吧,這個好。”

  屏風後麵的人默不作聲,隻聽水聲嘩啦。

  燊哥心急如焚,“接這個嗎?接這個吧,一個寶藏換一隻尾巴,多劃得來!”

  “回絕她。”

  “為什麽?”

  “告訴她,尾巴不用找了,會自己回來。”

  燊哥大喜:“這樣豈不是更好?我們什麽都不用做,還能白賺一個寶藏!”

  “你要是不怕那娘子事後找你算賬,用她的長舌頭活活把你勒死的話。”

  燊哥想想那畫麵挺可怕,縮了縮脖子,又念了後麵兩張,一個是請求幫忙給負心漢打悶棍的,另一個是找寵物猴。這幾張帖子都被裏麵的人給否了,燊哥一怒之下摔了帖子,終於爆發。

  “你這也不肯,那也不接,拿什麽賺銀子?一天到晚白住我的、白吃我的、白喝我的,你一個不夠,還帶著外頭那個一點感恩之心都沒有的家夥!”

  他衝到屏風後麵,指著那人大罵,就在他進去的前一刻,浴桶裏的人,一把拽過衣架上掛著的白色內袍,長臂一展,袍子蕩漾開來,像一層迷霧,刮過燊哥的眼,一陣迷糊。再定睛去看,浴桶裏的男子已經束好了腰間的係帶,背對著他,一隻勻稱修長的手,往後脖領子裏一掏,一把墨玉樣的長發被他拉出,手腕幾下翻轉,長發就用一根木簪挽起來了。

  燊哥怒吼著:“有沒有意思就那麽重要?你活著,就得吃喝拉撒,要不要我給你看看賬本,知道你欠我多少錢了嗎?就你這樣,指望你還錢,隻能下輩子!”

  那人置若罔聞,走到窗前,將窗扉支起,正午的陽光從外麵照進來,他整個人站在光裏,伸展著身軀。“真好。”

  “什麽?”燊哥瞪眼,“你欠錢不還,還說真好?呂洞賓,你真是越來越不要臉了!”

  呂洞賓不要臉的轉頭衝燊哥笑:“不是說可以下輩子麽?我看這個辦法極好,不如我們現在先立個字據,再高的利息,我也願意承受。”

  “無賴!你就是長安城裏最大的無賴!”燊哥跳著腳,“誰碰上你誰倒黴!”

  “你才知道啊。”

  燊哥氣的胡子抖個不停。“呂洞賓,你以為你是誰?你以為你這異聞社有多了不起?你就是個酒鬼!你的異聞社就是個專收破銅爛鐵的垃圾堆!”

  呂洞賓無關痛癢,還點了點頭。“你說的對。”

  燊哥差點一口氣上不來。

  論鬥嘴,燊哥就沒能從這院裏討過什麽便宜,但是做生意不是慪氣,追求利益才是最終目的。畢竟,當初是他自己把人弄來的,也不是什麽好處沒得過,這呂洞賓的異聞社,有不成文的怪規矩,就像他自己說的,隻管奇案詭案,一般人的案子不管,他覺得沒有意思的案子不管,無法打動他的案子不管;酬金不酬金的不重要,重要的是需要給他一件稀罕玩意兒,說白了,還是得讓他有興趣,覺得有意思才行。

  燊哥在這世間這麽多年,就沒見過活的這麽散漫隨意的人,每天每時每刻都在尋找有意思似的,就好像他活著多沒有意思一樣。可是在他看來,還能有誰比這人活的更奇特呢?偶爾,也有一些雞毛蒜皮,抓奸找狗的案子,他心血來潮會去管一管,委托方給的酬勞,也願意大方的分享。但那些都是什麽狗屁酬勞,一個香囊,一個盆景,幾顆琉璃珠子,還有些花花草草,雖說都不是凡人之物,但也根本值不了幾個錢。這個呂洞賓,是他見過最古怪,也是最神秘的人,要不是他曾經救過自己一家老小性命,而自己生意人的嗅覺感到這個人可能具有非同一般的價值,才不會這麽大方將老私宅都拿出來讓他安頓。

  燊哥忽然話題一轉:“說到能讓你感興趣的案子,倒是有一樁。前個夜裏,據說大內金庫進了賊,一夜之間搬空了整個皇家藏金,就給剩下半截金磚,上麵還有個牙印,倒像是被什麽吃剩下的。”

  “皇家金庫裏的偷金賊,是一個吃金磚的賊?一夜之間吃空了整個金庫,就剩下半塊,你是這個意思嗎?”

  “呃……我是這麽聽說。”

  呂洞賓席地坐在窗前,貪婪的曬著陽光,微闔的眼線,勾起的唇角,像一隻貓,透著狡黠。“國庫在大內,有重兵把守,一夜之間被清空,絕非人力可為,這事確實有一定的吸引力。但皇家出了事情,不是誰想伸手就能伸得進去的,你告訴我這件事,無非想先勾起我的癮頭,說吧,你真正想要我接手的案子是什麽。”

  長得跟波斯老胡一樣的燊哥,摸著胡子笑:“跟聰明人講話就是省心。事情是這樣的——”

  燊哥這一大家子,特別喜歡亮晶晶、光閃閃的東西,例如各種誇張耀眼的珠寶和黃金飾品。他們這一大家子還有個非常不好的習慣,喜歡到處藏東西。有的是在地上挖個坑,有的是藏房梁頂上,每隔一段時間,就把藏的這些心肝寶貝拿出來看一遍抱一遍,才能覺得心裏滿足。可就在最近,他們家藏在房梁頂上的寶貝,陸續不見了!這可等於是在燊哥一家人的心頭插刀剜肉,對於他們家族來說,財物永遠第一,他們是生性熱愛金銀珠寶的物種。

  為了抓住這個賊,燊哥帶著一大家子蹲守了兩個夜晚,卻一無所獲,可家中金銀珠寶還是陸續丟失了。據燊哥說,雖然沒有抓到賊,也沒有看到任何異常,但家中財物丟失時,都伴隨著水花濺起的聲音。可是,那明明是在房間裏,除了洗臉的銅盆裏有水以外,再也沒有別處有水了。難不成、那偷東西的賊是從洗臉盆裏進進出出的?

  怎麽想都覺得不可能。

  燊哥介紹完案情,呂洞賓抬眼看他,讚道:“丟了那麽多寶貝,還能站在這跟我鬥心眼鬥這麽久,看來我以前真是太小看你了。”

  燊哥聞言,一下子露了原形,捂著心坎,眼淚都下來了。“那是我一直在強撐,我的心早就在淌血了,那些可都是我的心肝寶貝啊!我寧可自己被人捅幾刀,都不能沒有它們!”他匍匐在呂洞賓身邊,拽住呂洞賓的衣角,涕淚縱橫,“這件事,你無論如何要幫我,幫我找回我的心肝寶貝,抓住那偷東西的賊,我要親手殺了他!”

  呂洞賓把衣角拽回來,悠悠開口:“做為交換,你給我什麽?”

  “什麽!?”燊哥一下子蹦起來,“你吃我的住我的,還有臉管我要東西!”

  “看來你不是真的在乎那些心肝寶貝。”

  “我……你想要什麽?”

  他沐浴在光裏,剛洗過澡的頭發和身體,被陽光蒸發出水汽,眉眼看著朦朧。

  “我要你——帶我去哈利利集市。”

  燊哥瞪著呂洞賓,“你這是敲詐!”

  呂洞賓不理他,優哉遊哉地曬著太陽。“有一天,你會求著我答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