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沒臉見人了
作者:冰心刹影      更新:2020-05-10 21:30      字數:2798
  此時此刻,鹹陽城。

  “老爺,您就答應我吧,您這樣,我沒法向公子交代啊……”燕南天正苦口婆心地勸說道。

  “不行,那小子竟敢瞞著我娶妻,娶的還是個失孤之女,他到底還有沒有把我這個父親放在眼裏?此事若是傳揚出去,我淩氏的名聲怕是早就不保了!”此時,位列秦國少上造軍功爵,淩皓這一世的便宜老爹,淩家的家主,淩虛依然生著悶氣,他就像一塊又臭又硬的石頭一樣,始終固執己見,不肯跟隨燕南天去往其他地區。

  少上造位列二十等爵之一,自商鞅變法開始,以賞軍功,共分二十級:一級公士,二上造,三簪嫋,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徹侯以一縣為食邑,並得以自置吏於封地;關內侯有食邑、封戶,隻能衣租食稅而已;大庶長以下十八等,皆有歲俸。臨戰,斬敵首一級(顆),即賜爵一級。自秦之後,漢朝亦沿用此製。

  商鞅規定:秦國的士兵隻要斬獲敵人‘甲士’(敵軍的軍官)一個首級,就可以獲得一級爵位(公士)、田一頃。宅一處和仆人一個。斬殺的首級越多,獲得的爵位就越高。證據是敵人的人頭。就是說在戰後,把敵人的人頭砍下來,帶回軍營,作為證據。如果一個士兵在戰場上斬獲兩個敵人‘甲士’首級,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立即釋放。如果他的妻子是奴隸,也可以轉為平民。殺敵人五個‘甲士’可擁有五戶人的仆人……

  打一次勝仗,小官升一級。大官升三級。

  在軍中,爵位高低不同,每頓吃的飯菜甚至都不一樣。軍功爵是可以傳子的。

  如果父親戰死疆場,他的功勞可以繼續記在兒子謝頭上。當爵位到達五大夫可衣食300戶的租稅,如果軍功傑出可衣食600戶的。可以養士(自己的家臣與武士)。俸祿是以實物的形式向各級官吏發放的,主要是粟米。

  可兌換布匹。還有的時候,國君會發給一些官吏錢幣,黃金,但數量少,不屬於正常俸祿。秦國以年為單位發放俸祿,叫歲俸。粟米的記量單位是‘石’。秦1石大概等於3075公斤左右。

  而關於爵位的限製,主要是貶職,奪祿,降職。

  表現不好的,還有失職行為的官吏。國家降低其爵位。消減部分(所有)俸祿。降低職務。

  而到了西漢時期,也沿用了秦二十等爵,另增設王爵。

  初,王爵有功臣得之者,高祖時誅伐殆盡。此後,王爵僅皇族可得。早期的諸侯王國大者列郡數十,小的也有數郡,皆由諸侯王自治其國,漢廷僅為之置太傅而已,其餘丞相、內史、中尉、禦史大夫之類皆王自置。經過七國之亂和漢武帝下推恩令、漢成帝綏和元年改製,諸王僅得食本國租稅,不得預國政。盡廢內史、禦史大夫、郎中令、廷尉、宗正、太仆等與漢朝設置相同的官稱,改丞相為相,治事如郡太守,令中尉治事如郡都尉。自此,王國與列郡無異。東漢王國製度與西漢後期一致,國與郡等,唯改太守為相、都尉為中尉,另置傅領王府事。

  西漢初大封功臣,受封列侯(避漢武帝劉徹諱,改徹侯為列侯)者一百四十三。列侯封地稱國。侯國大者數萬戶、小者五百戶。

  侯國置國相如縣令,受命於所在郡守。列侯自置家丞、庶子、門大夫、洗馬、行人等官治府事。列侯居京師則主爵中尉領之,就國則郡太守時時巡察之。

  東漢侯製與西漢無別,唯侯國較小,大者不過四縣、小者有僅食一亭者,東漢末年,曹操在列侯、關內侯下置名號侯十八級,關中侯十七級,關外侯十六級,五大夫侯十五級,以當時蜀、吳兩國所轄邑名封之,受爵者無從收取租稅,開後世虛封之先河……

  淩皓仔細研究了一下,這五百年間各國官職官製的變化之後,很驚奇地發現,這個世界裏的秦國正在逐漸向曆史上的漢朝官製在靠攏,這讓他覺得很有意思,更有意思的是,淩皓發現自己的便宜老爹不僅位列少上造,而且還兼著一個亭侯的位置。

  說起亭侯,也很有意思,從秦、兩漢、魏、晉置此官職開始,以二十等爵賞有功者,初名徹侯,後因避漢武帝諱,改為通侯,後又改列侯。

  《後漢書.百官誌五》記載:“列侯……功大者食縣,小者食鄉、亭。”其意為在列侯中食祿於鄉、亭者稱為鄉侯、亭侯。

  如《楚漢春秋》載高祖封許負為鳴雌亭侯,又如漢末曹騰、曹嵩封費亭侯、關羽封漢壽亭侯、劉備封宜城亭侯。

  按照這個世界裏的秦國法律規定,如果淩虛身亡了,他的這個亭侯是可以傳給長子的,也就是便宜大哥淩旭,身為次子的自己自然是沒有這個待遇的。

  淩虛之所以不肯跟著燕南天走,無非也就是兩個原因:第一,如果沒有秦國王室頒布的文書,凡是在鹹陽城任職的各類大小官員都不得隨便出城,否則王室便可以當做圖謀不軌進行論罪,最嚴重者可處“連坐”之罪。

  所謂連坐,就是隻要有一人犯法,其家屬親友鄰裏等都要連帶著受到處罰。

  《史記·商君列傳》記載:“令民為什伍,而相牧司連坐。”

  司馬貞索隱:“一家有罪而九家連舉發,若不糾舉,則十家連坐。”唐代李複言的《續玄怪錄·李衛公靖》載:“‘妾已受譴,杖八十矣。’袒視其背,血痕滿焉。‘兒子並連坐,如何?’

  即便是從原本曆史上去看這種殘酷的論罪製度,依然可以讓人覺得背脊發涼。

  第二,也是最根本的原因,自然就是擔心自己的爵位無法傳承下去了。

  如今淩旭身在前線,一個不好就可能戰死沙場,淩皓雖在洛邑學宮之中求學,但其性格向來輕浮驕恣,若不是有著淩旭管束,隻怕早就有可能在雍城鬧出天大禍事出來,讓淩府跟著受罪……

  知子莫若父,將來這兩個兒子裏若是有一個出了事,對淩府來說都是損失,因為在這個家族利益大於一切的時代,家族傳承比忠君愛國顯得更加重要一些。

  所以淩虛一直不滿次子淩皓偷娶王玄清,還不讓自己知道的這件事兒,在淩虛看來,這就是“離經叛道,不務正業”的表現,本來他還想為淩皓找一個合適的人家說一門親事,結果現在因為這檔子事傳得沸沸揚揚,誰都不敢再上門說親了。

  “老爺,其實還有件事兒,公子一直不讓我告訴您……”燕南天深吸一口氣,仿佛下定了決心一般。

  “何事?速速說來。”

  “二公子他,可能已經被巴國人所挾持了……”

  “什麽?!”淩虛聞言大驚失色,沒想到居然還是讓兒子碰上了嗎?

  而此時的淩皓已經感覺自己被掏空了一般,整個人都萎靡了不少,之所以會這樣,都跟眼前這個妖豔女子有關,在她連續不斷地“壓榨”之下,淩皓感覺自己這段時間積累的“公糧”已經全部上交出去了。

  “公子果真健碩無比……若不是妾有任務在身,真想把公子當做鼎爐一般天天吃上幾口……”姚蓉整理好自己的衣衫,回味無窮地說道。

  “你還是殺了我吧,我沒臉見人了……”淩皓一臉生無可戀地看著姚蓉。

  “那可不行,妾的任務就是看住公子你,不能讓你亂跑的哦。”

  “早知道是這樣,我就應該把你趕出去了……”

  “嘻嘻,現在後悔了嗎?”

  “我隻希望你可不要懷上我的子嗣,我不想將來讓孩子知道,他有這樣一個奸詐的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