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陳綱案
作者:名劍山莊      更新:2020-09-15 17:53      字數:2759
  第十八章 陳綱案

  徐有貞看著北京城高大的城門,無數情緒湧入心頭之中。徐有貞卻一句話,卻說不出來,好半日才感歎道:“終於回來了。”

  徐有貞安置了之後。

  朱祁鎮照例召見了徐有貞。

  一般來說的,大臣進京之後,隻要見過皇帝之後才能回家。

  朱祁鎮召見徐有貞之後,先問了朝鮮的情況。

  徐有貞說道:“朝鮮不可妄動,隻要各官,鎮之以定。期以十年,朝鮮必能為朝廷所有。”

  朱祁鎮說道:“朝鮮改國為省,火候如何?”

  徐有貞沉吟片刻,說道:“朝鮮百姓亦是朝廷之赤子,自然是心向朝廷的,隻是其中有一二不肖之徒,從中挑撥。恐百姓不安。”

  朱祁鎮也聽出來徐有貞雖然模棱兩可,但還是傾向於穩定而今的局麵。

  隻是這個想法與中樞的想法不一樣。

  中樞很多人都有維持現狀的想法。

  畢竟對很多士大夫來說,大明多一個省份,對他們來說,也沒有什麽實際的好處,但是如果從此開啟皇帝開疆擴土之心,就不大好了。

  陛下開邊之心,無有止境,該怎麽辦?

  當然了,這些的想法僅僅是暗潮而已,無足大局。

  但是對朱祁鎮來說,還是早已定下來比較好,還就是郕王。

  郕王在朝鮮時間長了,恐怕就沒有遷徙的心思了。

  所以,即便有些小問題,朱祁鎮決定將事情給辦了。

  故而撤朝鮮國為海東省的計劃,已經在執行之中了,這也是朱祁鎮不想讓徐有貞離開朝鮮的原因之一。

  不過,而今徐有貞離開也不是不可以。

  大明的人才還沒有匱乏到沒有了徐有貞有些事情都無法做的地步。

  朱祁鎮又轉到了刑部上,說道:“刑部事務繁劇,卿到任之後,要慎之又慎,寧縱勿枉。”

  徐有貞說道:“臣遵旨。”

  徐有貞還沒有到刑部視事,朱祁鎮的文化,就帶著禮節性的。故而他準備問上幾句,就讓徐有貞回去,說道熬:“卿到刑部之後,準備從何處著手?”

  隻是徐有貞的回答,大大出乎朱祁鎮預料之外。

  徐有貞說道:“京察之後,數十名犯官在詔獄沒有判決,臣到任之後,第一件事情就是理清此事。”

  朱祁鎮心中微微一愣,說道:“卿好膽魄。”

  京察葬官案是一個引子,引出了這麽多東西,而今早就成為滿朝上下側目所在。可以說是風暴的正中心。

  或許大明會典的事情可以拖延下

  去,但是這一件案子卻不能太過拖延下去。

  畢竟一本大書,修上一兩年三四年,乃至於十幾年都是可以的,但是總不能將人關在詔獄之中,不審不斷不判吧。

  當然了,這是從宏觀上來說的,具體的來說,拖上幾個月其實也沒有事情的。

  即便是現代一個大案要處理清楚,從審理到判決,一兩年的都有。

  所以,對於刑部尚書來說,最好的辦法,無非是拖過了風頭,等人不注意了,再將這案子給判了。

  但是徐有貞卻明白,他是來京師做什麽的 。

  不用朱祁鎮提醒,就知道。衝鋒陷陣就要有一個衝鋒陷陣的樣子。

  此刻真是萬眾矚目,這一次判決的案例,就成為今後很多判案的依據,甚至其中的爭執,直接影響到了大明會典的編纂。

  也就是說,太祖時期的剝皮充草不能行了。那麽現在大明對貪贓枉法,倒是是一個什麽處置。就要看今日了。

  徐有貞說道:“為陛下做事,臣之膽是陛下給的,隻是此事,陛下有何示下。”

  朱祁鎮起身踱步,一示意,懷恩立即鋪上了宣紙。

  朱祁鎮手指在無數大小毛筆上掠過,隨即捏住一個跟大筆,隨即蘸墨,寫下一聯。

  “自古治國唯治吏,往來司寇要深思。”

  這一聯要說有水平,也是平平,但是卻將朱祁鎮的政治態度表露無疑。

  治國唯治吏,這個論斷雖然是後世才有的,但是有著深刻的國學思想的,與管子之術,一脈相承。

  而明代有一個習慣,對各級官員稱呼用古稱。

  而刑部尚書的稱呼,就是司寇。

  徐有貞自然知道朱祁鎮的心思了,那就是從嚴。

  徐有貞雙手接過這一副對聯,後退行禮,說道:“請陛下放心。臣知道該怎麽辦了。”

  徐有貞回去之後,立即去了刑部,別的不說,將各路犯官的卷宗給細細的過了一遍,最後他選出了一個目標。

  就是河南舞陽縣丞陳綱的案子。

  徐有貞選這個案子,不是因為他大,而是因為他小。

  這就是徐有貞高明之處了。

  徐有貞很明白,這些案子怎麽判並不重要的,重要的是皇帝要定規矩,但是官越大,關係網就越複雜。場外因素也就越多,反而不好辦。

  唯獨陳綱案,很小。幾乎是所有案子裏麵最小的。

  但也很典型。

  隻要這個案子定下來了,那麽朱祁鎮要的規矩就定下來了。

  如此一來,下麵的案子怎麽判,就好說的很了。

  陳綱

  的案子是一個什麽樣的案子?

  舞陽縣百姓張賢,何斌為收絲大戶,張賢許諾給陳綱十兩銀子,讓陳綱在收絲這一件事情,給予幫助。陳綱答應下來了。並給與幫助。

  何斌聽聞之後,就在河南巡撫處告發了陳綱。

  陳綱聽到了風聲,就不敢收張賢的錢了。

  這個案子雖然小,但是很典型。

  其實明眼人都能看出來,陳綱乃是有眼不識金鑲玉的笨蛋。

  收絲大戶,張家,何家都是有背景的,他們兩方的爭鬥,陳綱沒有摸清楚就參與其中了,結果被人收拾了。

  隻能說他不長眼。

  不知道自己這個七品芝麻官有幾分幾兩了。

  但是這個案子,有這個幾個問題。

  首先陳綱完全否定自己受賄,反正十兩銀子也沒有到手。陳綱屬不屬於坐贓?

  其實這種官商勾結,不是到了晚明才有的,什麽時候都有的,很多時候官員貪汙的水平,要比陳綱這個倒黴蛋要高明的許多。

  這個案子陳綱也不能完全撇清幹係,但是很多官員的手段,卻能完全撇清的。

  這樣的情況該怎麽處置?

  其次,十兩銀子的貪汙額度,該怎麽判?

  這個數字雖然小,但是卻決定今後貪贓的該怎麽判了。

  而且徐有貞很會用新工具,他親自動筆,洋洋灑灑的將陳綱案的前因後果,寫成文字,然後發給明報。

  於是乎,明報一刊,陳綱案就成為了天下的焦點。

  而且官員對這一件事情討論熱情更是無比高漲。畢竟這很可能關於到他們的未來,官場之中,很難有絕對的幹淨,海瑞這樣的人也是因為稀少而被敬重。

  很多官員現在還在官位上,並非他們比陳綱幹淨多少,而是他們沒有陳綱倒黴而已。

  於是,這樣的熱情倒逼著商輅加刊,迅速變成了半月刊,旬刊,甚至五日刊,三日刊等等。

  當然了,這還沒有定下來,完全是因為文稿的多少而確定的。

  既然京城百官如此熱情,通政司隻能加班加點的。

  當然了,其中也有人看道了徐有貞的高升,想在明報上一鳴驚人,讓天下都知道自己的名字,從而步步高升。

  所以爭論很是激烈。

  但是有一點卻是確定的。大家都默認陳綱罪不至死。不想讓陳綱淪落到他洪武年間的那些前輩的一樣下場。

  如果細細看洪武年間的案例,以很小的貪汙金額,比如十幾匹布,幾百貫鈔,而斷送性命的大有人在,而今百官也不願意經曆這樣的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