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月跳命篇 97話,
作者:傾聽風來      更新:2020-05-28 21:02      字數:3945
  《待修改》

  回首前塵,在那平淡無奇的童年裏,我沒有體驗過巨額的幸福與悲傷。簡渭,平淡無奇,普普通通。

  由於有爺爺在,在家中我是幸福的。但是在校園裏,我卻是孤獨的。

  我出生在一個鄉間裏,作為一個孤兒,在我剛滿月的時候就被爺爺收養了。因此,我們兩人相依為命。一直如小醜魚與海葵那樣的共生關係,互相扶持的生活著。

  雖說爺爺待我如親子,我才在家中過得很夷悅。但是在學校裏,我卻碧如一堵空氣似的,被人遺棄在一角。

  若是給自己一個定位的話,那麽我肯定是一個倒黴的家夥。因為我又沒有什麽主角光環,更沒有所謂的係統,也沒有厲害的外掛。我就是一個簡簡單單的普通人而已,除此之外一無是處。

  說起我的倒黴事,我記得最清晰的就是,這三件。

  第一件事,發生在我六年級的那年裏。當時我十二歲,還是一個心智未健全的孩子。

  記得這一年的某一天,放學後,我和平常一樣悠哉悠哉的回家。途中,在經過一家住戶的時候,被這一位住戶的主人家捉住。理由是,我把他家的貓咪給打死了。

  可我當時才剛剛回家,對此一臉懵逼的,就什麽都不知道。那裏知道這男的他所說的,我把他家貓咪弄死的話。我當然不承認,就立即反駁了他,“我沒有打死你家的貓”。

  但他卻一臉堅定不移的態度,就好像看到我犯罪似的,給出了一個理由,說:“我家的貓,平時不喜歡跟別人玩,就愛跟你玩。我每次看到你跟它玩的那麽好,就覺得你是一個愛貓的人,我才沒有說什麽。可沒想到,我今天工作一回來,就見到貓死了。除了你之外,還能有誰?!”。

  嗬嗬...!,內心無奈冷笑的同時,心裏又感到一股滿滿的憤恨。我是被人冤枉的,我當然死不認賬。因為這種被人冤枉的感覺,就好像脫光衣服那樣,被人扔到了人海群那裏感到了深深的恥辱。

  人啊,就是這麽奇葩,隻相信自己思維認定的事實。不過,經過這一次之後,我徹底改變了對人類的看法。

  盡管如此,我不怨恨那個冤枉我的人,但是從這一次之後,也導致我開始不怎麽相信人類。要怪,就怪這個世界吧。

  第二件事,發生在我初一第一個學期的時候。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當時是四月的一天,由於我昨天忘了寫作業,被老師留了下來罰站。因此中午放學的時候,所有人都先回去了,就僅獨留我一人在此。

  我就坐在自己座位上,整理好等一下要做的作業,然後就準備去飯堂吃飯。這時,我的一個同班同學小雯,剛吃完飯回到的自己座位。她發現,自己的懷表不見了。

  隻見四周隻有我一人,再加上她剛剛去吃飯的時候,就已經確認過懷表還在。可當吃完飯回來後,就發現懷表不見了。然後她就死命的認定以我,就是那個偷東西的賊。

  當然我沒做過,就拒不承認。由於受了不明之冤,心裏的憤氣操控了自己,與她辨論!。可她,也如一頭拉不回來的牛,不到南牆不回頭。

  兩人的爭論聲,最後引來了很多圍觀的吃瓜群眾。我也因此,成為了一個惹人注目的小醜。

  我從一個普普通通的人,到被所有人當做是一個小偷,就僅是半個小時不到。

  他們當時,就用那一種鄙視與懷疑的眼神,盯著我看。就好像在說,沒想到看著像模像樣的人,竟然是一個賊啊。

  無奈,最後這件事的結果,雙方都爭不出個所以然。一方麵是我死不承認

  ,另一方麵是對方也沒有證據。因此到最後,這件事也不了了之了。但是從這天開始,那些知道這件事的人,都會下意識的把我,當做是一個小偷小摸的人。因此,他們每當遇到我的時候,都會有意的去避開我。

  第三件事,是初三學期,關於貝兒她的。

  在初三裏,我與她同班的時候,兩人也沒說過一句多餘的話。我對她,就好像那種明明有說不完的話,偏偏說不出口。但我當我,每次抽出全部的力氣,偷偷摸摸的去看她的時候,她的目光總是在另一個人的身上。

  這個人他叫陳問,東方人,我初三的同班同學。

  他長得五官端正,看著很舒服,皮膚也很白。但是你要說他有多麽帥,而不帶一點偏見的話。就客觀的說,他長得一般中上,沒有男神級別,身材均勻,淨身高1.7。整體看著,不矮也不高,非常的舒服。

  初三十五歲的男生,他這個身高已經算合格得了。因為我當時,也才1.63左右。

  說回正事吧。

  每當我偷偷地把目光投在貝兒的身上時,而她的目光總是會在陳問的身上。

  她已經不是一兩次這樣了,因為她看陳問的頻度與我看她的頻度,基本上一模一樣。於是,我就拿她的舉動與我的舉動來對比,在久而久之中,我也深深的明白到,她喜歡的人是陳問。

  這一刻,我頓時感到一股前所未有的死心感。空心,胸悶,呼吸不暢。就好像從幸福的天堂中,瞬間墜入無魂的地獄裏。而當我掉下地獄後,下麵就有一群妖魔鬼怪用手纏住我的脖子,然後它們就拚命的撕,拚命的扯,直到我隻剩下一架白骨為止。

  所謂的行屍走肉,心死人亡,就是這種感覺吧?。

  也許愛而不得,就是人生常態吧。

  從那一刻開始,在時間的流逝中,我漸漸地鬱悶了起來。再加上,在學校裏沒有幾個朋友所致。我更是,不喜歡熱鬧的地方。比起那些熱鬧繁華的都市,我更喜歡那種幽深寧靜的鄉村。

  傷心的事不提也罷,但快樂的事也是有的。

  與爺爺相處的每一天一刻,對我而言,都全是快樂。

  悲傷有三事,快樂也有三事。

  第一件事,發生在我八歲那年,鄙人的生日。

  十一月,世界一片昏天黑地。世外之境步入了昏月,到處都一片荒涼。

  昏月是世外之境獨有的時段,而希托邦的奧爾來斯大陸,並沒有昏月。就是說,外麵的世界平常一樣運行,就隻有世外之境這裏昏昏暗暗的。同時,七日黑夜也是世外之境獨有的節日,而外麵的世界並沒有。

  也許,我生來就是一個倒黴蛋吧?。所以上天才會讓我,出生在昏月這種如此陰陰森森的季節裏。

  那天,我放學回家後,就想著準備和平常一樣做飯給爺爺吃。可是當我一回家,才發現爺爺早已做好了菜,坐在餐桌前等我了。

  見此,我開心的走了上前,說:“爺爺啊,你今天這麽早幹完田裏的活了嗎?”。其實,我當時也不知道今天,是自己的生日。

  爺爺就說:“因為今天是你的生日,所以我就休息了一天,幫你準備一個生日會”。是被爺爺提醒的時候,我才想起的。

  聽到爺爺這麽說,開心與快樂之間的碰撞。導致我,一時間陷在了幸福的混亂之中,迷失了自己。

  與我而言,身為一個孤兒,有人照顧,有人給一頓飯吃就好了,那裏能有其它的怨言啊?。因此,當受到爺爺細致入微的照顧時,你不知道?,我......我.....

  ....是有多麽的開心的啊!。總之,就是一種無非言表的幸福。

  而這種感覺,就好像你在受到別人的冷落與打擊時,突然有一個人在這種時候,無條件的站出來幫助你。

  那天生日的晚上,爺爺做了很多菜,有雞,魚,蛋糕等等。總之,各式各樣的菜肴,非常的豐富。

  爺爺最後還送了我,全套北乃·幸普蘇的小說,作為給我的生日禮物。當時,收到這樣的禮物時,就好像一個人中大獎似的,簡直靈魂都快要被幸福蹦出來了。

  每個人心裏都有喜歡的東西,因此收到喜歡的東西時,心髒總是會情不自禁的沸騰。你與我一樣,都是控製不住喜悅的普通人。

  第二件事,八歲那年認識了友哥,是我人生中的第二大快事。但友哥年紀稍比我大,再加上兩人學習的領域不同,因此隻有在我放學的時候,才能見到友哥一麵。

  友哥此人好劍,他之所以學劍,就是因為從小時候開始。就崇拜武俠小說裏麵的,那些鋤強扶弱的大俠,與頂天立地的大英雄。

  友哥對待朋友豪氣大方,對待親人有情有義。說實在的,要不是他是現實裏存在的人,我還以為。他就是那種隻有在小說裏,才會出現的人物呢。

  每當我被人欺負的時候,友哥總是會第一個站出來。每當我不開心時,他總會帶我到外麵散散心。如此一來,我的心情就會好轉。

  可是,我不是那種情緒外露的人,我是那種性格內向,又有點唯唯諾諾的膽小鬼。因此在學校裏受到欺負的時候,我通常不會向任何人說出來。

  也因為這樣,若是我被人欺負的話,除非友哥看見,不然我是不會告訴他的。因此他能幫我的,也隻有他所知道的。

  友哥在我的童年裏,扮演著一個好哥哥與老師,教我正確人生觀的角色。我一方麵很崇拜他,另一方卻又深深覺得,他與我之間的距離好遠。

  可是他的生命,永遠的停留在他二十六歲的那年裏。

  第三件事,也是發生在八歲的那年裏。

  過程是什麽,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幫助了那個人,救了那個人。

  在此之前,有一個老奶奶跟我說,要是當我遇到不開心的事情的時候,就要多多的去幫助別人。如此一來,心裏的不開心就會消怯。

  我就問了她,“為什麽啊?”。

  她說:“我小時候遇到不開心的時候,都會去幫助別人。記得有一次,有一個迷路的孩子,因為找不到自己的家,而在外麵哭泣。然後,我就幫助他找到了媽媽。之後,那個男孩的母親還有那個男孩,都露出了誠懇的樣子感激我。他的母親,說還要請我吃飯呢。可是,被我拒絕了。還有,那個男孩說,將來長大後,要成為像我這樣樂於助人的正義使者。當時看他說這句話時的笑容,我心裏感到了暖暖的治愈。而那些不開心的感覺,也全部隨著他們的笑容,給拋於腦後了”。

  我不知道,老奶奶所說的幫助別人,是否能真的得到快樂。但是,傷害別人那肯定是不快樂的。

  把快樂建在別人的悲傷中,也是一種可恥的行為,我做不到這種事。但我也不是聖人,我就是一個隨處可見的平凡人。

  我做不了,老奶奶所說這麽高大尚的事。但友哥與爺爺,還有我的老師,都有告訴過我。身而為人,請務必善良。

  我想我們每個人讀書,除了學習知識之外,也想學習做人的道理。我想,那些看小說的人,除了為了爽與放鬆心情之外,也想得到滿滿的正能量。

  我不知道別人是怎麽樣的,至少,我是這樣想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