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作者:懷南小山      更新:2022-08-26 12:31      字數:6753
  第25章

    程榆禮照舊起床比她早, 秦見月醒來在陌生的臥室,一時不知今夕何夕,她定睛細看在擱置在床前為她備好的幹淨睡衣, 緩緩坐起。

    程榆禮在樓下坐著, 穿一身休閑的衣褲,像一位秋日賦閑的居士。他正俯身往案上的一鼎香爐裏嵌入一炷倒流香。翩若遊龍的煙塵嫋嫋下墜, 一縷縷灌滿這鼎小山形狀的香爐。

    清淡的香味湧入秦見月的鼻息。眼裏是騰雲駕霧的仙氣之美。

    聽到腳步聲,他抬眼望來。

    秦見月頭一次喝這麽多酒, 嗓子沙了些:“我有點口渴。”說罷就往廚房去。

    身後是他的淡聲提醒——“不要去冰箱找, 這兒有熱的。”

    秦見月腳步一滯,恍然記起媽媽那句“不許吃涼的, 當心孩子懷不上”, 並不知道程榆禮是什麽樣的意圖,但猶豫這片刻, 新婚的第一天早上,她突然就為他們是否有對等的婚姻觀念而擔心。

    然而還是聽從了他的話, 為她倒好的熱水已經變溫。

    秦見月站著咕嚕咕嚕灌了幾口水。

    “這個味道好不好聞?”程榆禮問她。

    “有點像那個,大雄寶殿的。但沒有那麽濃。”

    被她這個形容逗笑,他說:“是檀香。”

    她忍不住評價說:“好精致啊。”

    秦見月見過有一些男人追求表麵亮眼, 維持著假模假樣的帥氣, 穿幹淨的球鞋和t恤, 一進到他家裏卻好像進了狗窩。

    而程榆禮的幹淨是自內向外, 真實流露的。

    男孩子的帥氣可以靠五官和打扮來撐, 但一個男人的談吐和氣質是裝不出來的。

    他有自己的一套生活品質, 所謂的潔癖也是用來規整自我, 並不對別人有刁鑽的苛責。

    程榆禮將小山香爐放進客廳裏的壁龕。蒸騰的霧氣似乎讓那堵牆活了起來。

    秦見月繼續喝她的水, 無意看到桌上擺著一副框架眼鏡, 好奇問:“你戴眼鏡?”

    他說:“右眼有一點度數,雨天開車會戴。”

    她把眼鏡拿起來遞給他,請求說:“戴給我看一看好不好。”

    程榆禮大方地接過去。

    明明不過是一副很普通的黑框眼鏡,他將鏡框推上鼻梁。眼鏡瞬間就變得高檔了起來。

    秦見月看著他不由出神,端著那杯溫白開,久久凝視。

    有一段時間,程榆禮的位置在教室最角落的窗戶邊,看黑板做題的時候他會戴上眼鏡。秦見月有幸見過幾次,她在樓下抬頭看著他的教室窗口,隻要窗簾不合上,她就能貪戀地看他一會兒。

    至今還記得,那時戴是一副銀色邊框的眼鏡。

    戴不戴眼鏡,樣貌都沒有太大變化,因為程榆禮的長相本就是清秀斯文的,眼鏡也很適合他。

    相處的這段時日,她已經很少再從程榆禮的身上看到過去。她認識到的是一個嶄新的溫潤的男人,不僅僅隻是那個眼神淡漠的少年。

    但難免還是會有一些瞬間,讓眼前的男人再一次和那個少年的側影重疊上。

    程榆禮失笑:“你這是什麽眼神?”

    秦見月脫口而出:“就是想起以前——”一瞬間,她意識到自己失言,忙住了口,臉頰泛紅。

    “以前?”程榆禮饒有興趣抓住她的言辭,“以前就認識我?”

    秦見月躲開視線:“不是,隻是聽說過,你還挺有名的。”

    “聽說過。”他淺淺笑著,點頭,“嗯。”

    眼鏡被取下,放回去。他意味深長說道:“也聽說過我戴眼鏡?”

    “……”完了,圓不上了。

    秦見月忙岔開話題:“我今天有空,把家裏東西搬過來吧。”

    她在蘭樓街還有很多行李沒搬。程榆禮的意思是可以買新的,他認為適當更換家中物件能夠保證生活品質。

    但是秦見月是個念舊的人。在這方麵並不苟同。

    “好。”

    “嗯。”秦見月埋著頭要往前走。

    程榆禮卻稍稍挪步,擋住了她的去路,有點惡作劇似的行為。

    她不解地問:“你想說什麽?”

    沉默片刻,他注視她,不懷好意開口說道:“我在想,我好像還沒有問出你的那位學長叫什麽。”

    秦見月抓了抓頭發,局促地說了一句:“……你不認識的。”

    他輕哂一聲:“還沒說就知道我不認識了?”

    並不想露出任何一點從前的蛛絲馬跡,打算躲開他的追問,秦見月胡亂地扯了個謊:“姓張。”

    程榆禮聞言,煞有其事地低頭思考起來:“姓張?三中有姓張的帥哥嗎?”

    “……”

    “張敘辰?”

    “你不要亂猜,我不會說的。”

    他不依不饒地堵著她的路,躬下身子看她的眼睛,似笑非笑地問:“喜歡多久了?”

    秦見月很堅持:“都說了不要再說這個了。”

    程榆禮說:“你別告訴我,到現在還念念不忘。”

    她總算有點兒著急了:“程榆禮,你咄咄逼人。”

    他笑起來,揉揉她的頭發:“不好意思,我有點八卦。”

    “停止你的八卦。”她皺著眉。

    “好好好,不說了。”程榆禮放下那點好奇,用指腹搓了搓她擰起的眉心,沒再戲弄她,而後指著外麵的花園說——“今天有人來給你送東西,出去看看?”

    “嗯?”秦見月還挺好奇,“給我送東西?什麽啊?”

    她一邊說一邊往外麵走,赫然看到一輛粉色的超跑停在外麵。

    “店員開過來的,說是——”程榆禮倚在門邊回憶一番,把對方的話複述給她,“內娛第一萌妹的禮物。”

    “……”秦見月一臉複雜,“好吧,是我朋友。”

    她萬萬沒想到齊羽恬竟然出手這麽大方。

    因為一直在外地拍戲,昨天婚禮就給她請過去幾個化妝師,齊羽恬本人卻沒到場,晚上有給見月發消息。但她那時忙著恩愛,也沒有回複上。

    她看著這輛車,感慨萬千。

    也不知道大家怎麽都不約而同愛送她車呢?秦見月真的不喜歡開車。

    遙想當年在學校一起為了省零花錢,緊巴地吃泡麵的日子,短短幾年便已經一去不複返了。

    起碼對齊羽恬來說,是時過境遷。她現在可以豪爽地一擲千金送見月一台車,但秦見月卻無法回贈。有一些距離早在人生的岔路口就不知不覺被拉開。

    秦漪對她說:小程都這麽能掙錢了,足夠養你一個老婆。

    可她很清楚,程榆禮的富裕並不屬於她。也不能夠成為她炫耀的榮譽。

    還是唏噓。

    秦見月給齊羽恬發消息:太貴重了啊,還不起。/苦澀/苦澀

    齊羽恬:誰要你還了?

    齊羽恬:我結婚的時候你來給我演幾個節目就好。/耶/耶/耶

    秦見月笑著,心頭一暖。她回:嗯。

    這天,秦見月回到家中整理書桌,順走了一些日用品,堆放了十多年書的桌子就這樣被清空了,從未見過它如此幹淨,異常的麵貌,還有幾分奇怪。

    空蕩的桌麵上最終隻擺著一本牛皮封麵的本子。

    不難看出,它早已泛黃褶皺。秦見月就這麽看著她這本高中時期的日記本,反複地在帶走和留下之間遲疑不決。

    她翻開到最後一頁,沒再去讀那些密密的文字,隻看到角落裏的頁數。

    Page129。

    她習慣一頁隻寫一篇日記,129篇日記,全部都是第二人稱。

    就像129封沒有寄出的情書。

    “好了沒!還有東西嗎?!!”樓下請來搬家的大叔突然吼了一聲。

    秦見月從深不見底的回憶裏抽身,把日記本揣在包裏:“來了來了!”

    最終出於擔心秦漪或者秦灃隨意進出她的房間,秦見月還是把日記帶走了,和它習慣性放置在一起的,是那本被她翻來覆去讀了三四遍的《洛陽伽藍記》。

    秦見月特地找來梯子,將日記本塞到了書櫃的最上麵一層。

    她舍不得丟棄,但也決心不會再看。

    他們有值得期待的更燦爛的未來,她終於慢慢接受過去已被定格在那一年的6月2日。

    那一天是一道分水嶺,在山嶺的後麵藏著一個不為人知的秦見月,為她注定被人潮吞沒的宿命唱著最後的挽歌。

    少女的心事是孤島,島上的她捧著孤寂凋零的愛意,在不見天日的漫長時光裏,連同她雨打風吹的青春,被海水無聲無息地吞沒。

    沒有人會知道它的存在與葬送。

    站在梯子上,將本子嵌在書櫃的最裏層,緊緊貼牆。秦見月就這樣伸著手,許久沒有動彈,手臂都變得僵硬。

    “啪嗒!”

    另一隻手上的書掉在地上。

    秦見月慢慢往下麵爬。

    一道身影已經先她一步折下,拾起書本。

    “怎麽還看這個?”程榆禮也是有點不客氣地就翻了起來,幾眼瞄過去,很晦澀的文字,“看得懂?”

    “多看幾遍就懂了。”她將書奪過去。

    因為這本書,又想起另一件被虛榮心挑起的荒唐事——

    晚自習結束之後,她為了跟上從上麵樓層下來的程榆禮,拉著齊羽恬一路小跑。

    放學人多,她們被堵在樓梯轉角。上了一天課,眼含倦意的少年從樓下邁步下來,步伐懶倦。

    秦見月見勢插入隊伍中,順利地“貼”在了他的身後。

    抱在手裏的書不小心掉在地上。

    是齊羽恬幫她撿起,並好奇問道:“什麽書啊?洛陽什麽記?這字讀什麽?講什麽的?”

    秦見月掀起眼皮看著他纖白潔淨的後頸,還有柔軟的黑發。

    “就是,從前在洛陽有個寺廟叫伽藍寺,講的就是和這個佛寺有關的一些知識。”在略顯嘈雜的樓道裏,秦見月字正腔圓,稍稍提高聲音講完這一句話。

    偶爾,也會在他跟前發生,這樣十分刻意的表演和賣弄。

    人對陌生人如何產生興趣?條件之一,是那位陌生人有和自己趣味相投的一部分。

    下一秒,秦見月得到齊羽恬的誇讚——“哇塞這聽起來好厲害,怪不得你語文都能考150。”

    突如其來的誇讚又為她提高了一點“回頭率”。

    然而,不要說回頭,程榆禮連步子都沒頓下來半分。

    他是……真的沒有聽見嗎?

    終於到一樓,走到廣場,人潮散開。

    程榆禮步伐走得越發匆匆,很快就消失在這片滾滾流動的少年身影之中。

    秦見月的賣弄失敗了。

    說不上失望,意料之中的被忽視已經讓她習以為常。

    而程榆禮此刻卻看著她輕輕一笑,間接地告訴了她“實情”。他聲音輕淡,語調倒有點佩服的意思——“以前替我們班班長買過這個,沒想到你居然也喜歡讀。應該讓你跟他交流交流。”

    秦見月愣了愣,一下成了啞巴。

    最終忍不住苦笑了一聲,笑她一廂情願的徒勞。

    “是嗎?”

    ,

    秦見月又跟著程榆禮去見了一次奶奶,是沈淨繁很想見她,喜歡聽她唱曲兒。不過這回倒不是在她那低調奢華的四合院,沈淨繁去了一趟青隱寺做義工,晚上叫程榆禮去廟裏接她。

    祖孫三個人到外麵用餐。

    奶奶是個好相處的人,她不像程媽媽那樣麵子上裝著假隨和,反而人很直率,因此喜歡就是真的喜歡,不喜歡也不會藏著掖著。

    秦見月喜歡和她聊天:“奶奶您在廟裏做義工多久了。”

    “早得很,我年輕時候就皈依了,到現在少說也有四五十年了。”

    沈淨繁是個一開口嘮就停不下來的,在菜館裏,她銜著一口糕點,含糊地說,“那時候廟裏頭香火倒是沒這麽好,特別是咱們這一帶,沒有南方那麽熱衷拜菩薩,道場都在南邊兒。也就是這兩年開始人多了些,平日裏也忙。”

    秦見月似懂非懂地點頭,悄悄牽了牽程榆禮的袖子:“皈依是什麽意思?”

    程榆禮尚未開口,老太太搶在前麵解釋:“皈依佛門呐,皈依。”

    秦見月一驚,又悄悄跟程榆禮說:“那怎麽辦,我剛剛點了肉。”

    他憋不住笑:“沒聽過一句話麽?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

    說時遲那時快,一筷子鴨掌被夾進嘴裏,沈淨繁豎著大拇指讚歎:“這芥末鴨掌,夠地道。”

    程榆禮也抬起手,一筷子夾到見月的碗裏。

    她咬進鴨掌,嗆得差點一口氣沒喘過來。

    身體在和入侵的食物作鬥爭。

    奶奶的聲音再次傳來——“我記得從前咱們總來這家吃,老菜館兒了,這老板跟我可熟。”

    程榆禮微笑說:“您記性倒是好,我怎麽不記得了?”

    “你怎麽不記得了?”沈淨繁嗬了一聲,“你那會兒多小啊,跟小楊、小九在這胡同裏撒丫子亂跑。踢什麽破球把人家玻璃給cei了,大半夜的上咱家門討說法,你爺爺讓你給氣得大半夜上醫院,你不記得了?”

    程榆禮是真沒印象,失笑說:“那球指定不是我踢出去的,八成是鍾楊那孫子給嫁禍了。”

    沈淨繁也笑眯眯:“我尋思也是,他是挺沒規矩。”

    程榆禮想了想,忽的問一句:“小九是誰?”

    沈淨繁嘖了一聲:“怎麽連小九也不記得了?夏叔叔他閨女,高三跟你一個班來著,後來出國了,沒印象了?”

    程榆禮若有所思點頭:“您不提我都快忘了,她還有這麽個諢名兒。”

    “是啊,那時候還說給你倆定個娃娃親來著。這麽一算,你爺爺給你找的這親家也夠多的。”

    秦見月總算嚼完了鴨掌,她拿著紙巾擦著被芥末催出的滾滾熱淚。

    沈淨繁話說一半,才意識到什麽,拍了下自己的嘴巴:“嘿喲我這嘴,瞎說什麽呢。淨在這哪壺不開提哪壺呢。姑娘你別介意。”

    秦見月勉力微笑:“沒事的。”

    程榆禮一邊幫她倒水,一邊問沈淨繁:“夏叔叔這幾年怎麽樣了?”

    “他呀,這得問你爸媽了。我能關心這些事兒?”

    沈淨繁說著,又意猶未盡夾一隻鴨掌啃了起來:“我隻知道他閨女回來了,你要是碰上了就跟人打個招呼,怎麽說也是小時候穿一條褲子長大的,有的時候人這情分還得自個兒主動去聯絡,說斷就斷怪可惜的。”

    “嗯。”程榆禮淡淡應,“知道了。”

    再後來的話題就回到秦見月身上,她便漫不經心地扯了幾句。

    ,

    墨菲定律。越怕出事,越會出事。

    有時候你越忌憚什麽東西,它偏偏就會猝不及防地出現,扼住你的咽喉,撞碎你的光榮。

    和奶奶吃完飯,約莫半個月以後的某天,程榆禮下了班說帶秦見月去逛逛超市,買些生活用品。

    那天她休假,正好在手機上刷著做菜小視頻,忙應道:“好啊!”

    秦見月在備忘錄裏記錄下她需要購買的菜譜,下廚的欲望強烈,她逛得心潮澎湃。

    程榆禮是負責幫忙提東西來的,也不知道她要買些什麽,走在各種為搶折扣菜的大爺大媽之間,他的存在和超市氛圍不大相符。

    但程榆禮本就沒什麽架子,好脾氣地跟隨她各種走動。

    “我去買點牛奶。”他忽然想起什麽,指了指旁邊的冰櫃。

    “好,分頭行動。”秦見月走到蔬菜貨架這邊。

    她挑了點菌菇、青菜、茄子。又去稱了一點肉類和魚類。拎著滿滿一大袋東西,過去找他。

    程榆禮挑東西很慢,畢竟是個追求生活質量的人,他需要挨個端起來看牛奶的生產日期。一定要是當天新鮮的才能入他法眼,於是就這麽一整個貨架都被看過去,仍然沒有挑到中意的。

    一股熾烈的香水味衝進鼻腔,餘光裏是一個披散著紮眼的粉色頭發的高挑女孩。

    挨得有點緊,程榆禮以為他是擋了人家的路,側身要讓。

    一抬眼發現夏霽正笑眯眯看著他——“我都杵這兒兩分鍾了,你愣是沒看我一眼。”

    放下手裏剛剛過目的牛奶盒,程榆禮又拿起另外一個,似笑非笑應承她的話:“還讓家裏慣著呢?”

    “什麽意思?”夏霽貼著冰櫃,歪頭看他。

    程榆禮戲謔道:“哪個單位能讓你染這頭發?”

    “別瞧不起人好不好?我現在做主播呢!”

    他淡淡的:“是,你厲害。”

    視線掃過貨架,繼續找合適的牛奶。

    “欸你能別這麽冷漠?一會兒要不要一起共進夜宵?”

    “拒絕。”程榆禮終於抬頭正眼看了看她,輕描淡寫的語氣裏卻不無驕傲,“我太太說要做飯給我吃。”

    被重重的袋子勒紅了手指,血液的凝固讓手變得麻木。

    藏在貨架後麵的秦見月慢吞吞收回視線。

    聽不到他們在說什麽,她看到夏霽臉上漾起的笑。

    這種時候應該想什麽呢?

    想到那一天晚自修結束的擁擠樓道裏,她的表演沒有成功等來他的回眸。

    被忽視太多次,這都不算什麽了。

    直到在人潮擁擠的廣場上,她看著逆著人群跑過來的女孩衝他揮手:“程榆禮你快點啊,快沒車了!”

    秦見月站在沒有路燈照得到的一塊地磚上,聽著齊羽恬對她誇誇其談,眼裏是他跟隨著少女一同離開的身影。

    她對他的無視習以為常,但又不免因為這樣的相伴而有所落寞。

    齊羽恬把那本書揣進秦見月的書包,也抬頭看到如影隨形的那兩個人:“欸?程榆禮啊,那是他女朋友?”

    那應該是秦見月第二次見到夏霽。

    第一次是程榆禮為躲避她,摔掉自己的手機。

    她以為,他是討厭她的。

    而說到底究竟討不討厭,其實她一個外人很難猜測判斷。

    畢竟人跟人的關係,本就很難用交好或決裂這樣簡單的方式界定。

    相處不了的人,也可能自有他們的磨合期。

    相處融洽的人,也不乏下一秒老死不相往來的例子。

    “不知道。”秦見月呆呆地回答齊羽恬,“可能是吧,看著還挺親密的。”

    有的人因為緣分和運氣相遇,又因為更多一點的緣分和運氣而結合,這樣的關係就像一個蝴蝶結,它華麗精美,但不牢固,輕輕一扯就散了。

    有的人之間,遠隔千山萬水,聯絡與瓜葛都變淡,提起名字都不會再次放到一起,但他們的命運早已在最初就被纏繞,成為一個不起眼的死結。

    狹路相逢的溫情碰到知根知底的細水長流。

    “夏叔叔”會讓他惦念關切地問一聲是否安好,小九是他童年故事裏的秘密主角。

    秦見月以為藏起日記就能夠讓她不為人知的孤島沉沒。但真的到了注定來臨的這個時刻,被推到人生的某一個路口,一切都會卷土重來。

    她藏在貨架後麵,看著程榆禮在貨架與貨架之間仔細尋她。

    他走過冷藏區、走過水果區,走完整個超市,折返回來再找一遍。

    他的身影也說不上焦慮匆忙,程榆禮不是一個會焦急的人,他有著用不完的耐心。隻不過比往日步伐要快一些,時不時低頭看一下手機。

    聊天框裏顯示著他發來的兩個字:人呢?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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