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失而複得
作者:吳半仙      更新:2022-06-12 10:27      字數:2398
  我打聽了坐牛村的位置後,便要離開任家。

  但這時,任子初忽然拉住了我,他說自從開始搭建萬獸塔,他晚上就一直做噩夢,總能夢見很多動物追他,然後撕咬他,每次都是在噩夢中驚醒。

  他問我,有沒有什麽辦法解決這些噩夢。

  我告訴他,做這些噩夢,是因為他收購皮骨,導致很多動物死去,它們死後靈魂纏著他,所以隻有他做法事,超度那些亡靈,並且親自為大山做一些事情,才能夠化解。

  我還提醒他,弧頂子山的狐仙,其實是那裏的山神,如果把那狐仙的屍骨好好的安葬回去,並且修墳立碑,對任家也有好處。

  任子初連忙答應了下來。

  我對著郭瘸子使了個眼色,郭瘸子立即上前,說他可以主持法事,並且去弧頂子山選擇風水寶地。

  任子初自然欣然答應。

  離開任家的時候,郭瘸子送我出來。

  站在路邊,我問郭瘸子是不是一開始就看出了什麽。

  郭瘸子直接承認,他說我給他打電話之後,他就到了任家,當時進門就見到有紙鳶北飛,帶著任平雲的靈魂飛走了,當時唯一有可能做這種事的,就是任無為。

  他當時已經斷定,這件事裏,任無為一定是最深的參與者,事後果然證明,任無為才是那個最狠的!

  可以說,任興流和任平雲,都是死於任無為的手裏。

  “那你當時為什麽不揭穿他?”我問道。

  郭瘸子說:“怎麽揭穿?當時任子初對我們意見很大,怕是會直接把我們轟出去,誰會信?”

  那倒也是。

  我苦笑一聲。

  常言說,家和萬事興,這任家就毀在了內部的勾心鬥角上。

  我扭頭看向了任家:“不過說起來,如果不是那狐仙屍骨,任興流多半不會死的那麽慘,說到底,還是任家得罪了山神,所以造成了這樣的結果。”

  我將在弧頂子山下,聽說的事情告訴了郭瘸子。

  郭瘸子滿臉驚奇!

  “原來那狐仙還有這樣的過往,難怪充滿怨毒,不過說起來,那仙人嶺的山神有句話說的很對,山神爺守護大山,不應該輕易入凡塵,狐仙能有如今結果,也是選錯了路造成的。”

  我點頭。

  當時在坎村,那仙人嶺的山神就差點黑化,這都是入世太深造成的,人有人道,妖有妖道,鬼有鬼道,這可不是瞎說的,你隨便跨界行動,閃了腰,也隻能賴自己。

  山神山神,雖然有個神字,但終究和大羅神仙有著天壤之別,說白了,一般小山小峰的山神,頂多就是個大妖的水準。

  作為走山人,不應該腹誹山神,但有些山神,也並非良善,並非無錯。

  不過,這世間的良善和對錯,本就不好定義,對人的善,有時候不一定是對大山的善,反之亦然。

  郭瘸子問我要不要留下來,等任家老爺子的魂被勾回來,這件事徹底結束再走。

  我腦袋搖的撥浪鼓一樣,任家老爺子死不死跟我半毛錢關係都沒有,我來這裏的目的是為了仙人嶺那些失去的動物,如今順便化解了弧頂子山狐仙的恩怨,已經是超額完成任務了。

  任家這些渾水,我可不想管了。

  郭瘸子給我來了一句:“唉,行吧,現在人心薄涼,年輕人靠不住啊,你走吧,我就不送你了。”

  我很想對郭瘸子豎中指,但和諧社會不允許我那樣做。

  和郭瘸子分開,我找到了鍾林,告訴他任家的事情解決了,任子初不會再來找他麻煩。

  鍾林重重的鬆了口氣,對我千恩萬謝。

  我將手機還給了他,然後拿出了兜裏剩下的九百多塊錢。

  “還給你。”

  鍾林神色一怔,而後連連擺手:“不合適不合適,這些東西就送給小先生了。”

  我翻了個白眼,將東西丟在了桌子上:“少廢話,手機算是借用的,錢花掉的部分,從我的酬勞裏摳,剩下的我也不多要,你給我九千塊錢就行了。”

  鍾林苦著一張臉,似乎有些不太情願的拿出了九千塊錢。

  這個家夥,油腔滑調的,還特別愛錢。

  我將九千塊錢揣兜裏,正要往外走。

  結果忽然想起一事,猛地拍了下腦門!

  “靠!任子初!”

  我嚷嚷著就跑了出去。

  沒一會,我就到了任家,此時,任老爺子和任興流還擺在靈堂裏,任家倒是多了幾人,都是任家的管家仆人。

  不過看起來,這些人的麵色發白,明顯留的不太情願。

  任子初卻是不在靈堂。

  “任子初呢?”我進門就問。

  一個管家認出我來,指了指另一個院子:“在那院子裏呢,和郭老商量事情呢。”

  我抬腿就衝了過去。

  進院子就見到了聊天的二人。

  “小吳,你咋又回來了?”

  我沒有理會郭瘸子,而是到了任子初跟前,劈頭蓋臉問道:“任子初,那天大巴車上偷我錢包手機的人,是不是你安排的!”

  任子初先是一怔,而後臉頰瞬間就紅了:“額,小先生,你不說我都忘了,這件事我做得不對,您錢包都少錢,我補償給你。”

  “那是錢的問題嗎?”我氣的不輕。

  好家夥,剛才要不是猛然想起來,這件事我都要忽略了。

  既然任子初能夠想到用玉鎖忽悠我,那偷我錢包的事肯定也是他安排的。

  事實果然如此!

  任子初對我一陣道歉,連忙打了一通電話。

  不多時,那偷我錢包手機的家夥,果然來了,一見麵就對我點頭哈腰,諂媚的不行。

  我沒好臉色,將手機錢包拿到手中,打開錢包一看,好家夥,十張嶄新的百元大鈔。

  我記得錢包裏可沒有這些錢,一定是這小子自己放進去的,我那些錢怕是被他花了。

  “我身份證呢!”我大聲問道。

  那人撓了撓頭,不敢看我眼睛:“身份證被我……被我給扔了。”

  扔了?

  我頓時就怒了:“你賠我身份證!”

  那人對我一陣作揖,就差跪下跟我道歉了。

  任子初一腳踢在那人的腰眼,讓他滾了,然後對我道歉:“小先生,真是對不住了,這件事是我的錯,身份證隻能去警局補辦了,要不然這樣,我派人帶您去辦。”

  我指著任子初鼻子:“我都懶得說你,你任家缺德缺到家了,剛才我都懶得拆穿你們,哪有把狐仙屍骨埋在棗樹下的,想著消業障,又怕人家跳出來謔謔你們,裏外裏便宜都讓你們占了,後會無期!”

  說完,我就走了。

  其實任家這宅子真的很棒,按理說,這樣的宅子,不會鬧出人命的,就算是出人命,也不會這麽慘,錯就錯在,他們把狐仙的屍骨埋在棗樹下。

  俗話說得好,前不種桑,後不插柳,院中不栽鬼拍手,棗樹不立墳上頭。

  雖然說那不是墳,但人家屍骨所在即為塚,你在人家墳上種棗樹,那就是不想讓人家好,如果那狐仙有後代,可是會影響後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