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作者:南北圓      更新:2022-04-11 08:45      字數:2231
  第71章

    炸雞配方

    “二叔叔……”

    “二哥……”

    林逸明尷尬地咳嗽了兩聲,“都沒睡呢!”

    “散了吧,散了吧。”

    林清音把最後一口雞肉塞到林子昊嘴裏,抱著個空盤子就走了,林逸白趕忙追在後麵,“嬌嬌,“跟小叔說說配方嘛!”

    “爹……”

    林子昊笑了笑,搖了搖自己被捆住的手,林逸明歎了口氣,有些無奈地給他解開,“噓,回房去睡。”

    林子昊揉了揉有些腫的手腕,一瘸一拐地回了房,他爹對他是真好啊!

    “嬌嬌,你別走,你跟小叔說說,這道菜怎麽做,小叔的酒樓就需要新菜品。”

    林清音想了想,說道:“不許跟別人說這是我告訴你的。”

    其實她是怕阿依慕發現自己也是穿越大軍的一員,倒不是見不得人,就是單純嫌麻煩而已。

    林逸白立馬拍了拍胸脯,“小叔保證。”

    “空口無憑,字據為證!”

    “好嘞,這道菜賣出去的收益全是你的。”

    林清音搖了搖頭,“還是不了,你七我三。”

    “全給你……”

    “我不要……”

    “必須要……”

    最終林清音還是沒扭過林逸白,兩人簽了字據,一人一份,林清音後來想了想,這件事不是自己血賺嗎?

    林逸白的酒樓推出新菜品,得到一致好評,又在街頭引起熱議。

    阿依慕看著錢溫遠手裏拿著的炸雞,有些激動,連忙問道:“哪買的?”

    “林逸白酒樓裏新出的。”

    “錢寶也要吃。”一個八歲多的小娃娃扒拉著錢溫遠的衣服,聲音軟甜軟甜的,錢溫遠立馬撕下一個雞腿給她。

    “錢寶乖,小心燙。”

    “好次。”小娃娃滿意極了,抱著個雞腿啃了起來。

    錢溫遠把另一個雞腿撕下來遞給阿依慕,“給,怎麽了?你怎麽一直發呆啊?”

    阿依慕這才回過神,看著眼前笑著的錢溫遠,還有一旁啃成小花貓的女兒,突然覺得自己真是多事,怎麽別人就不能穿越嗎?

    做人不能太雙標,何況自己已經找到了一生幸福,隻能祝願那位老鄉也是。

    “吃,我吃。”

    這玩意吃著還不錯,就是缺點番茄醬,阿依慕想到了,林清音也想到了,她一早就讓人熬製了濃稠的番茄醬,準備放到酒樓裏配著炸雞一起賣,看看效果怎麽樣。

    林清音數著手裏的銀票,全是林逸白剛剛送過來的。不得不說,這在古代賣炸雞還挺賺錢啊,雖然她不缺錢,但是誰不喜歡錢多啊!

    她現在總算有點理解為什麽林逸白不娶媳婦,這麽喜賺錢了,這感覺會上癮。

    而在邊疆……

    「嗖」一支箭直接飛過帳篷,直直刺進了正在左擁右抱的人的喉嚨。

    “殺人了……”

    “來人啊!”

    ……

    美人兒亂作一團,到處逃竄,沃漢直接走進帳篷,一刀砍下那人的頭,喊道:“吾乃新王!”

    “恭迎新王。”

    ……

    霎時間,底下跪倒一片。

    “什麽?沃漢弑君了?”

    東方越麵色沉重,大興帝那封信上說邊疆一切事情全由他做主,這幾萬大軍也都將由他支配。

    “主子,是不是應該……”

    東易做了個殺頭的姿勢,他們一早便想派人除掉沃漢,無奈這人警惕,一路喬裝打扮,愣是沒讓探子發現他已經離開岐舍。

    “準備,明天攻打。”

    按照蒙古與王朝簽訂的合約,蒙古作為戰敗一方,已經歸屬王朝,現在有人膽敢奪位,這屬於王朝內部的動亂,東方越有權解決。

    “是!”

    東易有點欣喜,他一早就看那些蒙古士兵極其不爽了,動不動就調戲附近的女眷,怎麽,自己家沒有是吧!

    “主子,搞偷襲行不?”東易笑了笑,偷襲這事他熟。

    “你能把人家糧草燒了?”

    東易想了想,老老實實地搖了搖頭,“我一個人不行,要是讓東匕跟我去,沒準能行。”

    “今晚沃漢勢必會要慶祝,你帶一波人小心點,把他們糧草給我燒了。”

    東易點了點頭,估計沃漢做夢都不會想到,逍遙王會是「青子衿」背後的主子,世上就沒有「青子衿」探聽不了的情報。

    「青子衿」,取自「青青子衿」,傳說第一任閣主夫婦恩愛有加,建立這個組織本想保衛王朝,誰成想閣主夫人身懷六甲時被暗殺,閣主悲痛欲絕,這才定下不接孕婦和幼兒的單子,「青子衿」也逐漸轉到幕後,老閣主終生未娶,那一支血脈盡斷,最後過繼了閣主夫人弟弟的兒子來繼承「青子衿」。

    東秦是「青子衿」上一任閣主,原先的老閣主是他二叔,因為雙腿後天殘疾,一生不願娶妻。

    所以東秦繼承了逍遙王府和「青子衿」,大興帝能登上皇位,東秦出了不少力,而東方越身為東秦的兒子,從小就被賦予了繼承的重任。

    林子陌擦著自己的劍,這是林泉給他的,說是特地為他打造,戰場上不適合舉那麽重的劍,這把劍鋒利且輕便,東匕也曾誇讚是把好劍。

    “林子陌,你一直擦劍幹嘛?”

    東易有些無奈,這人坐一下午了,就光顧著擦劍,雪白雪白的,還要多幹淨!

    “他,第一次殺人。”

    東匕倒是一針戳中,林子陌跟他們不一樣,身為國公府的三公子,林子陌不需要從小學習殺人,甚至他來邊疆,就是為了學習殺人,學會看慣鮮血,那是京城學不到的。

    “我第一次殺人,他估計還沒生吧!”東易有些感慨,記得小時候有一群孩子,最後踩著鮮血活下來的,隻有他一個。

    林子陌沒說話,繼續擦劍,他很淡定,學武這麽多年,他卻從未動過人命,聽起來很可笑。

    要是永遠留在京城,或許這輩子都不會去殺人吧!所以,他來了邊疆。

    想要在戰場上活下去,想要成為大將軍,想要守護國公府,那就必須成長,成為手握重兵的大將軍吧!那是林子陌從小時候起便受到的教導。

    “東易,燒完再去抓隻兔子吧!”

    東匕的話一出,東易便大笑道:“我就說我烤得好吃吧!”

    “抓,必須抓,這回一人一隻。”

    看著東匕不好的臉色,東易立馬討好地說道,其實主子養的兔子還沒死,看著可肥了,啥時候偷了來吃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