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6章 吳三桂又雙叒叕(二)
作者:回憶破天      更新:2022-01-05 14:29      字數:2174
  線膛槍早15世紀初,就誕生於德國,“膛線”英文為rifle,音譯為“來複”,線膛槍也因此稱為“來複槍”。

  17世紀初,丹麥軍隊最先裝備使用了來複槍,並運用到了席卷歐洲的“三十年戰爭”。

  時下是17世紀中,也是來複槍剛剛列裝卻沒有相應的戰術,但鄭恩有,並全部傳授給了鄭家軍,這列裝來複槍,即線膛槍的鄭家軍將士,鄭恩還給了他們一個統一的兵種名稱——散兵。

  散兵手中雖輕型,但精準且超遠的射程,讓包衣軍慌了,連忙不等鄭家軍散兵們開第二槍,就發起了衝鋒。

  根據一貫經驗,隻要拉近距離,火銃兵就廢了,還不說一根燒火棍好使。

  鄭家軍散兵驚慌失措的“潰逃”,其實是以最快的速度跑到三排燧發滑膛槍手身後,與三眼銃兵肩並肩一個隔一個,再次列隊裝填。

  麵對按照傳統對付火銃兵的方法,包衣軍發起了衝鋒,自認為一旦近戰,這鄭家軍的火器營也會變得跟普通的火器營沒什麽兩樣,而鄭家軍火銃上的三菱銃刺,被他們選擇性的遺忘了。

  包衣軍的衝鋒並不算快,城牆上狹窄的空間,讓最前排的包衣軍,都是直麵排列的密密麻麻的鄭家軍火器營。

  這是一場超乎尋常的緊密型火銃陣,肩並肩,橫豎成行,排成了五排,最後一排還都是重型火銃,而在這五排火銃兵之後,是散兵與三眼銃一個隔一個的隊列。

  散兵與三眼銃兵的一排隊列之後,又是四排輕型火銃一排重型火銃的隊列,再之後又是一排……再又五排……

  這長長的,大徑相庭的隊列,發起“衝鋒”的包衣軍雖然看不到,但卻知道眼前排列緊密到肩並肩的火銃兵卻不好惹。

  因為他們不管經驗如何,就沒見過也沒聽說過,火銃兵還可以排列緊密陣形。

  時下在遠東,火銃多為技術成熟的火繩槍,燧發槍雖有,但因為遠東鐵礦多含硫的原因,如今的工藝又很難給硫化鐵礦脫硫,使得從鐵到鋼的加工,遠比西方無硫鐵礦來的困難。

  物以稀為貴,鋼在遠東的市麵上遠比西方,越好的鋼越貴。

  因此,這對如扳機等很多零件都需要上好彈力鋼的燧發槍,在遠東的大規模生產,造成了很大的影響。

  而鄭家軍的這批燧發槍,也是九成來自於西方,都是買的現成的,隻有一成是一年來廣東佛山、福建南安等等民間作坊定做的,且很多還是要自己提供好的彈力鋼。

  火繩槍跟燧發槍的最大區別,也是影響到整個世界作戰形式的變革,將聞名時下的“西班牙方陣”、“莫裏斯方陣”、“古斯塔夫方陣”,都徹底淘汰的一點就在於——緊密陣形。

  關鍵點就在於火繩。

  聞名歐洲戰場的“西班牙方陣”、“莫裏斯方陣”、“古斯塔夫方陣”裝備的都是火繩槍,火繩槍的點火方式就依靠火繩。

  長長的火繩纏繞火銃兵身軀一大圈,為了火繩熄滅,往往都是戰前將火繩兩頭都點燃,火繩捆在身上燃,好不好受先是一說,問題是如果兩個火繩槍兵隔得太近,你的火繩很容易點燃對方的火繩,還是從中間點燃的那種。

  如此被點燃火繩中間者,勢必會手忙腳亂去處理,不然這火繩立馬就會燃沒了,而且離開了手束縛的那一節,也是直接就掉在了地上。

  因此單純的火繩槍兵,根本無法排列緊密陣形,像西班牙方陣一般,與長矛、長戟,將火繩槍兵相互間錯開的陣形就此衍生。

  這類火繩槍手、長矛兵、戟兵和劍盾兵混編方陣,輝煌了兩百年,直到燧發槍的製作工藝進化純熟,以及刺刀的發明,而被緊密的,清一色的燧發槍手組成的線列步兵所取代。

  混編方陣的終結,換來的是線列步兵的近三百年主導地位的輝煌。

  從17世紀初瑞典國王古斯塔夫二世,在古斯塔夫方陣的基礎上,簧輪式火器即燧發槍列裝軍隊,發明線列步兵戰術。

  到了17世紀中葉,在大多數歐洲國家的陸軍中,已經有一半是線列步兵。

  隨後發明了刺刀,雖然隻是將小刀或者矛頭插入槍管,且很難拔出,但也讓線列步兵能保護自己,不至於在近戰時特別是對抗騎兵時毫無還手之力。

  這個時候長矛兵在陸軍中所占的比例大幅下降。

  在曆史上西曆1689年,奧地利陸軍廢除了長矛兵。

  在西曆1703年,法國陸軍廢除長矛兵。

  在1721至1769年間,彼得大帝幾乎將所有俄國步兵轉為線列步兵。

  線列步兵成為了歐洲陸軍的主力步兵。

  直到鴉片戰爭,轟開國門的就是就是這類線列步兵。

  在19世紀晚期,俄國、英國、法國等國家仍使用線式戰術,例如西曆1853年7月—1855年12月的克裏米亞戰爭、1870—1871年的普法戰。

  直到射得更準、更遠、至少有500碼有效射程的米尼彈(MinieBall)的發明,以及大量普及,才讓線列步兵戰術慢慢淘汰,畢竟線列步兵戰術對應的外號“排隊槍斃”,可不是浪得虛名的。

  直到以西曆1883年發明的馬克沁機槍,才讓線列步兵戰術,步入終結,直到20世紀初徹底退出戰場。

  17世紀初到20世紀初,可不就是近三百年的輝煌。

  而對應時間表,第一次鴉片戰爭是1840年,這個時候英國在歐洲的步兵主力,都是裝備前裝滑膛槍,即跟如今鄭家軍火器營沒有多大區別的燧發槍、有限射程最遠100碼約75米、開一槍裝填半天的線列步兵。

  就更別說在遠東打開清朝國門的,英國遠東商隊聯合的商隊護衛及雇傭兵了。

  第二次鴉片戰爭也不過是1856年,英法遠東商隊聯合商隊護衛及雇傭兵,依舊裝著著跟這兩百多年前,跟時下鄭家軍火器營差不多的燧發槍,即前裝滑膛槍,打的清朝割地賠償,簽署喪權辱國的《天津條約》和《北京條約》等。

  第一次鴉片戰爭簽訂的是《南京條約》也是標誌著在漢人亡國之後,華夏大地淪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