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換骨不換皮”改革
作者:回憶破天      更新:2022-01-05 14:25      字數:2127
  朝廷論功行賞,鄭恩成了前軍右都督柱國榮祿大夫太子少保直隸總兵南安伯。

  朝堂其他人也出現了一些變化。

  曹友義因為禦下無方,麾下副將、參將等叛亂卻不能平定,且又丟失了兵權,這點是最重要的,放在崇禎朝,曹友義再證明了他的忠心,也少不了一個死。

  是淩遲還是腰斬或者扒皮實草,死法不同而已。

  這也是大節凜然,卻因為深居宮中、無良師教導等等原因,而造成了崇禎的一個極大缺陷,那就是——隻能勝不能敗,甚至不能打平。

  不過監國才十三歲,朝廷上下在鄭恩的有意推動下,表麵上由首輔侯詢為首,次輔李邦華為輔,維持朝廷政令。

  這是大明慣例,但實際上,侯詢是坐牢坐怕了,沒了棱角,成了鄭恩的傳話筒。

  加之言官在鄭恩的暗中推動下,慢慢從空談、盲目的啥都管、非專業亂管亂發言,開始往實幹、分工監管、分專業發言等方麵發展。

  同時保留了言官對於百官的監督、舉報權,當然這個舉報是有限製的,並且聽不聽在於監國與內閣。

  最大的特點是,言官在專業對口的情況下,有一定的決策權。

  具體表現在,鄭恩的推動下,按照大明慣例,國家政令由皇上,沒有皇上由監國、內閣、司禮監掌印太監三方同意了才合法。

  皇上或者監國掌握最終決定權,注意是最終,內閣掌握掌握票擬的權力,可以駁回皇上或者監國的決定,司禮監掌印太監有批紅權。

  皇上或者監國下達令旨交於內閣票擬,內閣票擬通過之後,交於司禮監由掌印太監批紅,蓋上玉璽印,才算是合法的聖旨。

  沒有內閣的票擬、或者掌印太監的批紅,那些皇上下達的令旨,隻能算不合法的中旨,是隨時可以抵賴作廢的。

  當然,最終決定權在皇上或者監國手裏,皇上不同意,哪怕有票擬、批紅,也不能通過,別說聖旨,連中旨都不算。

  由此可見明朝皇帝權力之大。

  不過權力再大,碰到一群不怕死,不守規矩的文官,依舊讓你形同虛構。

  如今監國才十三歲,自然不能由他來真正的掌握最終決定權,隻是走過程的簽個名,或者代簽。

  由掌握票擬的內閣,及司禮監掌印太監,“為了防止”內閣、太監聯合欺騙監國,由步入實幹趨勢的言官參與以監督為名的下級票擬。

  什麽是監督為名的下級票擬,這是鄭恩暗中推動百官提出來的。

  就是說內閣票擬、太監批紅之後,因監國年少,可能被奸臣蒙蔽,因此再多一道工序,就是由擁有下級票擬權的言官,再進行監督性的票擬一次,下級票擬超過百分之五十一,則算通過,成為合法的聖旨。

  明代言官主要由都察院禦史和六科給事中組成,大部分品秩不高,甚至很低,但其政治地位卻極為突出。

  擁有著規諫皇帝,左右言路,彈劾、糾察百司、百官,巡視、按察地方吏治等等權力。

  大凡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衙門,從皇帝到百官,從國家大事到社會生活,言官都能管,並且是合法的監察和言事範圍。

  可想而知言官的權力有多大,可偏偏這群權力極大的言官,品秩很低,拿著微薄的俸祿,在明初貨幣購買力足的時候還能糊口。

  到了明中後期,隨著西洋人帶著大量金銀的湧入,及天災人禍,幾百年不長的俸祿,上這些權力極大的言官連全家糊口都難。

  想象一下自己監督的人,每天花天酒地、妻妾成群,嘴角漏出的東西都夠他們一家子一年的正規收入還多,這些言官心裏是何感受?

  想象一下當著高風險、握大權,人前耀武揚威的言官,父母妻兒卻在饑寒交迫,隨時可能餓死,這是何感受?

  以至於,當了明後期,為了家人,為了自己能吃飯穿衣,為了孝道,言官身陷門戶,淪為走狗,黨同伐異,朋比為奸,置國家命運於不顧,加速了大明的滅亡。

  才有了大明亡於黨爭。

  這樣的言官,自然是不能將掌握國家命運的下級票擬權交給他們的。

  而且言官管的太寬了,什麽都能管,又偏偏什麽實幹的職位都沒有,很多更是什麽都不會。

  就好比讓一個不會炒菜的人來管理炒菜,不按他的要求來就一哭二鬧三上吊,動不動還要死諫,可想而知這盤菜是什麽樣子。

  一盤菜都管不好,怎麽管天下?

  不過這下級票擬權,交與的是經過鄭恩暗中委婉改革的言官,這些言官還是以都察院禦史和六科給事中組成,並在地方各行省設給事中。

  這些言官最大的不同就在於,代表的隻能是自己所在部門的監督事宜。

  如兵部給事中,隻管專業對口的兵部監督事宜,直隸行省新設各科給事中,監督本省本科監督事宜。

  依舊可以直達天聽的上諫,但隻能上諫本部本科或者本省本科的諫書。

  而不是之前的上天入地無所不管,偏偏還什麽都不懂,什麽都不會。

  這樣就極大的控製了瞎指揮,畢竟隔行如隔山,就像是仁道等,就不適合用來管理監督軍隊,信道就不適合用在敵軍身上。

  當然,像徹底將言官改革成心目中的類似議會議員,還是一件任重而道遠的事情。

  沒錯,鄭恩要做的,就是讓言官繼續披著大明慣例祖製的外衣,骨子裏將言官改革成,類似的十九世紀的列強議會議員。

  最理想的是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的德意誌帝國議會議員。

  至於二十一世紀的議會,這跨度太遠,容易成為王莽第二,不在鄭恩的考慮範圍之類。

  至於言官“總部”都察院禦史,將成為隻管反貪的官署,並將在在地方直達縣級設立禦史,以負責地方反貪。

  不過都察院言官的“換骨不換氣”的改革,還在計劃中。

  心裏吃不上熱豆腐,包括大理寺向單純的最高法院,並下設地方高中低級法院;明內閣向德帝內閣;明刑事向德帝司法、執法等等的“換骨不換皮”改革。

  都還在計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