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準聖們坐不住了!(第五更!求鮮花!評價票!)
作者:愛吃菠蘿      更新:2021-12-26 22:21      字數:1837
  正所謂,大道五十天衍四九!

  洪荒中的先天靈寶是有數的,自然不夠無法滿足,洪荒這龐大的修士基數,而沒有先天靈寶的修士,他們也要晉級準聖。

  這個時候,那些沒有先天靈寶的修士,隻能期待獲得一柄擁有先天之精的後天靈寶,從而孕育成一件先天法器來斬三屍。

  洪荒中,能夠煉製出引動九九天劫的煉器師很少。

  或者是說,任何一個煉器師都不能保證,自己煉製的靈寶能夠迎來九九天劫。

  就算是元始天尊,他也不能保證自己煉製一件下品後天靈寶,就能夠引動九九天劫。

  因為這個太考驗運氣了!

  每一個能夠引動九九天劫的靈寶,真的是可遇不可求的!

  ……

  “哢嚓!!!!”

  在所有人,包括玉鼎的期待中,九九器劫在完成孕育之後,很快第一波的九道天劫落下。

  每一波的九道天劫可不是一道落下後,在等一會兒落第二道,每一波的九道天劫是接連不斷的落下。

  所有的修士弟子們,此刻都緊張的看著天空中,那柄金紅色的金霞劍,眼神中充滿了期待。

  而在所有人都把注意力放在金霞劍上的時候,卻沒有發現,玉鼎卻表情有些異樣。

  “怎麽回事?”

  玉鼎有些不知所措了,因為在金霞劍的九九天劫落下的時候。

  一直盤踞在丹田之內的【雷霆之怒】竟然有種渴望,想要衝出去,將眼前這朵覆蓋方圓十萬裏的劫雲吞噬掉。

  要不是玉鼎發現不對勁,直接用心神之力將其牢牢鎮壓,恐怕它已經衝出去,展現在所有人的麵前。

  在擁有先天至寶這件事情上,玉鼎暫時不想讓除了三清和女媧娘娘之外的人知道。

  身為穿越者的玉鼎可是很清楚一個道理,那就是:“匹夫無罪,懷璧其罪”,他是要拜聖人為師。

  可是一件先天至寶的誘惑力實在太大,洪荒中有太多的修士,會因此鋌而走險。

  就算強如紅雲老祖,身為一名準聖修士,就因為身懷一道可以證道聖人的鴻蒙紫氣。

  被冥河老祖、鯤鵬老祖、帝俊、太一等準聖大神通者聯合計算,最後不得不含恨而,身死道消。

  玉鼎可沒有膨脹到,自己比紅雲老祖還要厲害的程度。

  所以在沒有絕對實力,或者是,可以保證自己在準聖的偷襲下活下來之前,玉鼎不會在外人麵前,主動展示【雷霆之怒】。

  “這到底是怎麽一回事呢?”

  不過,雷霆之怒的這次異動,讓玉鼎有點疑惑,不知道雷霆之怒為啥突然被吸引。

  ……

  壓製住了蠢蠢欲動的雷霆之怒,玉鼎的目光看向了金霞劍。

  就這麽短短時間,已經有四波三十六道雷霆落下,第五波的九道雷霆之力正在不斷洗禮著金霞劍。

  經過四波雷霆洗禮的金霞劍,身上的光芒不僅沒有減弱,反而更加的明亮,並且在虛空中不斷發出一聲聲劍鳴。

  “嗯!”

  看到這一幕,玉鼎微微點點頭,心裏微微放鬆了不少。

  他知道金霞劍這次渡劫應該問題不大了,身為性命相修的金霞劍,這次雖然被他重新煉製,但他們直接的那絲聯係沒有被斬斷。

  玉鼎通過彼此的聯係,感受到金霞劍現在狀態很好,四波雷霆之力不僅沒有讓它消耗,反而還再次將它給提煉精純一番。

  ……

  玉鼎身為金霞劍之主,可以感受到金霞劍的狀態。

  三清殿中,作為經驗豐富的聖人、大神通者們,也看出金霞劍的狀態。

  現在天劫已經過半了,金霞劍不僅沒有靈光黯淡表現出不支的狀態,反而展現出越戰越勇的樣子。

  他們便知道,金霞劍的九九天劫沒問題了。

  而這個答案一出現,三清殿中的準聖修士們,開始坐不住了。

  “三位道友,說真的,我有點羨慕了!”終於,平靜的三清殿中,一名準聖修士突然羨慕的開口了。

  “本來我以為玉鼎帶給我們的驚喜夠多了,可我發現,自己還是有點小看玉鼎了。”

  “雖然在我們看來,玉鼎的煉器在同級別修士中不錯,但卻很稚嫩,可他卻完成了我們這些老家夥,一直都沒有完成的,那就是煉製一柄能夠引動九九天劫的靈寶。”

  說到這裏,這名準聖修士深吸一口氣,道:“三位道友,我這裏有個不情之請。”

  這名準聖的這番話一出口,其他的大神通者都明白怎麽回事了,不過大家都沒有著急開口,而是將目光看向高台上的三清。

  “道友請講!”

  高台坐在C位的太清聖人,臉上的笑容怎麽都止不住,畢竟這名準聖的話是在誇獎玉鼎。

  他們以後可是玉鼎的師尊,或是師伯,師叔,自己的子侄被誇獎,他們這些做長輩也是臉上有光。

  “金霞劍玉鼎自然不會出讓,我也不會奪人所好。”

  聽到太清老子的話,這名率先開口的準聖修士深吸一口氣,看著靈寶世界裏,正在被天劫洗禮的金霞劍,將自己的請求說出來。

  “以後,如果玉鼎能夠再次煉製出如此寶貝,我願意付出讓他滿意的東西,來換取這件寶貝!”

  說到這裏,這名準聖修士一臉認真的看著三清,眼神中充滿期待和無奈,以及一絲絲的悲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