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我有辦法破案
作者:貧農之情聖      更新:2021-11-05 10:56      字數:2220
  三十歲的女人,正是一朵代放的花朵,在狄傑得前世,那可正是風華正茂的年齡,不僅貌美如花,而且女人味十足,皮膚掐指可破,捏一下都會出水,水份十足啊……

  神物,少……婦,就是這麽個由來!

  如果,要說近水樓台先得月,那麽王明是最近的一個。

  如果,是其他人所為,作為劉東表弟的王明,又是劉家的管家,他會發覺不到任何蛛絲馬跡?

  案情越來越明了,狄傑基本上對案情了如指掌,現在他隻是需要一個導……火……索,一個讓王明和張瑩招罪的理由。

  就在這時,林斌黑著臉從外麵走進捕快營。

  捕快營中,林斌可是老大,看到對方進來,其他人都嚴肅起來。

  其中有關係稍微好一點得捕快,直接上前以笑臉相迎:“林哥,事情商談的怎麽樣了?”

  林斌瞪了此人一眼,跟著唉聲歎氣,道:“唉,這次的事情非常的麻煩呀,如果這次的案件處理不好,不僅我們整個捕快營要遭殃,搞不好連堯天坪,堯大人都會受到牽連。輕則降級留用,重則罷免官職,不在錄用啊。”

  “我們捕快營的哥幾個,怕是要卷鋪蓋滾蛋了。”

  “頭,這件事情到底是怎麽回事?這種沒有任何蛛絲馬跡的案情,那麽久都沒有破案,不是應該撤案嗎?怎麽相隔二十幾天,又開始調查了?”一個捕快在旁邊追問道。

  “唉,那還不是我們哥幾個倒血黴,本來這件事情再拖延三天,就可以撤案了,我們哥幾個一點責任都沒有,但是天公不作美啊!”

  “劉東,這小子有一個遠方堂叔,以前在外地任職州查史,是一個從五品閑職,前段時間,也過問這件事情,但是被縣令大人,給搪塞了過去。原因無二,官職太低,沒有指手畫腳的權利!”

  “但是對方不知道怎麽回事,最近竟然走了狗屎運,直接調到皇都吏部,當上了正五品吏部從事。從事一職,官職也不大,但是他可是吏部的從事,和吏部那些大人物可是都有往來。”

  “今天雲夢州府州令大人給縣令下發了一紙官文,讓縣令大人三天後破案,否則以失職問罪,交由刑部處置。”

  “這可是把縣令大人嚇得不行,這不剛起床不久,就把我拉去一頓爆批,差點把我祖宗八代,都問候了一遍。但是我又有什麽辦法,這本來就是一件死案。我也隻有等死的份。”

  “唉,倒黴啊,最近的案子一個比一個難辦,這樣下去,怕是真的要歇菜了,回去種自己那一畝三分地了!”

  林斌說完,直接坐在了捕快營的主座上,閉上眼睛等死……

  旁邊的捕快聽到這話,直接炸鍋了:

  “媽的,這次還真的倒黴,這件事情我們整個捕快營,都去調查過,按照這件事情發展下去。我們捕快營全部人都要遭殃。”

  “誰說不是了,問題是這件事情,我們根本就沒錯呀,再說曆朝曆代,哪裏沒有死案,我們好不容易處理一起死案,很正常呀?”

  ……

  ……

  小東,這時慢悠悠的朝著林斌走去:“林哥,這次的事情既然無法翻案,我們不如抓鬮吧?再怎麽也要把此案給斷了,要不然我們哥幾個,怕是都要有危險。”

  聽到抓鬮,林斌睜開了眼睛,思索了起來:“唉,這件事情用抓鬮的方法,不知道能不能行的通!你們可不知道,劉東的堂叔劉宇,可是時時刻刻盯著這件事情。如果我們草草結案,到時候案情匯報到刑部,劉宇再次去刑部走一遭,那麽我們哥幾個,怕是真的要死無葬身之地了。”

  “不過,如果等到三天之後,沒有任何的辦法,我們也可以試一試這個方法,有機會總比沒機會,要好很多。就算是真的要死,也可以多活幾天啊!”

  林斌對這次的案件,沒有任何的想法。

  時隔這麽多天,他還真的對自己沒有任何信心。

  眾人聽到這話,心情都跌落低穀,沒有一人是開心的。

  “各位兄弟,我們不是還有三天時間嗎?為什麽不用這三天時間,來破案自救了?”狄傑從旁邊站了出來,說出了自己的觀點。

  聽到這話,眾人完全沒有任何信心。

  有人在旁邊,低聲說道:

  “狄傑,你不要鬧了。這件案子我們可是調查了那麽久,就沒有尋找到過任何的蛛絲馬跡,你以為三天時間,可以破案?這不是癡人說夢嗎?”

  “誰說不是了,這就是一件死案,根本破不了案。不要說我們雲樓縣衙,就是雲夢州府衙門派人過來,也沒有這個能力破案。我們還是不要浪費時間了,好好的為自己考慮一下出路吧!”

  “雖然我也想翻案,但是我知道這件事情,絕對不會那麽簡單,有想法肯定是好的,但是想法太過於幼稚,那就是傻……”

  ……

  ……

  旁邊的林斌,看了一眼狄傑:“阿傑,這次的事情,是我們以前的兄弟做的,你才剛進入我們捕快營,這件事情和你沒有任何關係,到時候我會給你證明一切的,你就不要操這個心了。”

  這話說出來,狄傑聽了心裏不爽了。

  他可是有辦法破案,又不是害怕受到牽連!

  他在捕快營的名聲,就真的有那麽差嗎?

  “林哥,你把我當成什麽人了?如果這件事情,你們都受到牽連了,那麽我也不會苟活。但是我現在說的話語,可是認真的。我們還擁有三天的時間,足夠我們快速翻案。你們真的不想利用,這三天的時間,自查嗎?”

  什麽?

  自查?

  這句話,可不是狄傑第一次說!

  狄傑第……一……次說自查的事情,是被王家大少冤枉的時候!

  第二次,說自查的時候,可是狄家受難,他通過自己得才智和聰慧進行了自查。

  第三次,就是現在,他竟然又要自動尋找線索,申請自查!

  不過前兩次的自查,成效可是非常的好,百戰百勝……

  林兵本來想拒絕,但是想到隻有三天時間了。

  狄傑要瞎鬧,就讓他鬧去吧,如果真的在三天後,大家一起受到上麵的指示,那麽還真的要涼涼……

  “狄傑你在昨天的調查中,確實非常的厲害,但是這件事情和昨天的事情,完全不一樣?!現在連案發現場都沒有,你要如何替我們翻案,你倒是說出來,給我們聽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