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給保姆立個規矩很有必要
作者:鬱平      更新:2021-10-28 06:14      字數:1277
  2019年7月3日。聞聽近日一份“保姆家規”在上海的一些家政群裏熱傳。據報道,有雇主開出1.2萬元的月薪,要求受聘保姆熟背並遵守“20條家規”,內容包括“不要與小區保安或鄰居家保姆議論家庭瑣事”“不要請假,病假要有醫生證明”“每天上崗前先洗頭洗澡”“戴好手套清洗寶寶餐具”“不吃大蒜等異味食物”等。看到這條消息,我莫名的高興,因為我家沒有保姆,我高興個什麽勁兒呀。但是我媽在世的時候請過保姆,想起那段經曆,就不由得認為真應該給保姆定點規矩,否則他們不知道應該如何為雇主服務。

  想到我的朋友李大姐,常年臥床,全部生活均由保姆料理,三年已經換了5、6個保姆。每個保姆剛到的時候都表現的特別殷勤,都是勤快人。時間一長,她們摸準了李大姐是一個少言寡語性情溫和待人和善得過且過的人,於是漸漸的就變得手腳懶惰難於支使,房間衛生疏於打掃,飯菜做得稀裏馬虎。每當我和大姐聊天說起保姆的這些劣行,她都有點生氣,我是氣得不行。我好多次對她說當保姆一進家門的時候你就應該給她們立規矩,把每天該幹的活落實到位。比如拖地,即使地板不髒也要每天拖一遍,比如換洗,每個星期必須換床單和衣物。大姐聽了無可奈何地說:唉,我不是怕要求多一點人家甩手不幹了,我還得求人再給我找保姆嗎?我聽了非常氣憤,保姆心裏想的是錢掙得越多越好,活幹的越少越好,反正你在床上臥著,根本監督不了我,你的房間之外就是我的自由領地。保姆自己都說大姐家裏的活太輕鬆了,於是現在用的這個保姆又在外邊攬了一份小時工的活,額外再掙一份薪水。大姐為了讓她在家裏長期存在,隻好忍氣吞聲任其逍遙。

  我無意貶低保姆,但是保姆普遍的低素質是有目共睹的事實,長期的鬆散生活使她們在雇主家中沒有一定之規,心中無物眼中沒活,無人指使就不知道幹什麽,畢竟不是在自己家裏,也不好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針對這種現象上海那位雇主訂立的保姆家規太有必要了,雖然她出的是高薪,但是具有普遍的實用意義。高薪有高薪的高要求,低薪有低薪的低要求,保姆不管掙的是高薪還是低薪,都要做到在薪資獲取的範圍內使雇主滿意。所以給保姆定規矩,就是讓她們明白在服務中該幹什麽如何幹好。

  當然定規矩不是雇主一方說了算,最好與保姆協商,能達成一致最好,如果有分歧,可以求大同存小異,充分體現平等協商的原則,更能取得雙方的共識,促使保姆把家政做好,限製雇主濫用權力,使家庭這個最小的社會細胞穩固存續。

  給保姆定的這些規矩,雖然嚴格,但不苛刻。此規矩體現了崗位責任和服務規範,沒有任何不妥之處,對於素質普遍不高的保姆是一個激勵,對於保姆市場是一個促進。以後我們雇傭保姆的時候,也可以作為參照,使其明確自己的工作性質和服務職責。尤其是高薪保姆,沒有優質的服務,憑什麽獲取高額薪酬。雇過保姆的家庭大都經曆過頻繁更換的困境,該職業的自由與不規範使大多數保姆就知道掙錢而忽略了自己應盡的職責,或者說根本不在乎服務對象的感受,本人及很多親朋好友都深有體會。麵對這種情況,就應該立規矩,要是能根據主家不同的需求給保姆訂立崗位責任製,至少起一個約束的作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