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大爺終究是大爺
作者:
第三筆名 更新:2021-10-23 18:47 字數:2289
“對了,佳姐,等明天跨年夜,我那首琵琶行發布之後,你幫我發一份通告。”
“向國內的古風工作室,征集古風歌曲!”
依照他現在的人氣,相信琵琶行那首歌會迅速火起來,前世奇燃都把這首歌唱火了。
沒道理他唱不火!
接下來幾年,大家對古風歌曲的熱情會持續加熱,趁著機會看看能不能撈到幾首好歌。
曾佳停下筷子問道:“隻是古風歌曲嗎?”
相比較古風歌曲,她覺得沈翌更適合唱流行音樂,對方之前的歌,也都偏向流行音樂。
沈翌想了想,然後道:“要是有其他不錯的歌,也可以先收下來,到時候我一起看。”
反正都是撿漏,撿誰的不是撿。
不能光薅古風圈子的羊毛!
“你也是喜歡自找麻煩,自己寫不好嗎?”
趙偌堯不痛不癢,隨口說了一句。
在她看來,沈翌自己能寫出這麽多首好聽的歌,幹嘛要浪費時間在找歌上麵。
自己寫的歌,它不香嗎?
“大姐,人的才華是有限的,即便是周董的歌,也不是每一首都能受到大家的歡迎。”
“我寫,自然是能寫,但是我不能保證每首歌都好聽,我又不發專輯。”
是的,他不發專輯,隻發單曲。
單曲想要受到歡迎,就要好聽,就要迎合大眾口味,沈翌出品,必是精品。
現在他的歌迷,被他喂養的十分挑剔。
要是他去學其他歌手,一張專輯十首歌裏麵,七八首歌都是濫竽充數。
他的歌迷還不得罵街。
所以,他隻能選擇遍布撒網撈好歌唱。
“音樂潔癖!”趙偌堯搖了搖頭道。
在她看來,沈翌有點音樂潔癖,其他歌手都是這樣的,偏偏他反其道而行。
什麽潔癖不潔癖,沈翌沒在意。
他要是真有許三篙和汪蘇瀧那份音樂才華,自然也會自己寫歌,而不是去唱別人的。
但是沒辦法!
他實力擺在那裏,寫不出來。
就連抄首歌,他都是謹小慎微的。
生怕哪天他這個假李逵,撞上真李逵。
裝逼很累人,他大沈翌也不容易。
嗡嗡~
這時,曾佳手機突然響了。
“喂,蜜蜜什麽事?”
“他就在我邊上,怎麽了?”
曾佳轉頭看向沈翌,詢問道:“你手機是不是又關機了?蜜蜜打你電話沒打通。”
“沒有啊!”沈翌聞言一愣,邊掏手機邊說,打開一看,兩個未接來電。
“好像不小心按靜音了。”
“給你”曾佳見狀,把自己手機遞給沈翌。
沈翌接過手機,“喂,蜜姐,什麽事?”
“真的?我以為還要等兩天,那你替我謝謝哥,告訴他,回來我請他吃飯。”
“是是是,也謝謝你,辛苦你老人家了。”
“沒有,我哪裏敢造反,就是吃個火鍋。”
“是我逼著他們點讚的!”
“你什麽時候回來?”
“好,我知道了,替我謝謝哥。”
“摁,沒事我掛了。”
兩首經典歌曲授權到手!
自己接下來又會多兩首好聽的翻唱歌曲。
愛的故事上集,那女孩對我說!
兩首歌的原唱,一個是香江歌手,一個是新加坡那邊的,沒有點關係,人都聯係不上。
還好劉大爺是混港圈的,那邊的熟人多。
一個圈子的人,就是不一樣。
曾佳這邊聯係不到人,劉大爺幾個電話,就把事情幫他搞定了。
果然,在娛樂圈能混出名堂的人,沒有一個可以小看,想想對方連大蜜蜜都娶回家了。
自己帶著有色眼光看人,真是要不得。
熱吧好奇問道:“什麽事怎麽高興?”
“收獲了兩首好歌!”沈翌笑著回應她。
熱吧聽了,也沒有多問其他,繼續努力消滅麵前的食物,肉吧最大的愛好,就是吃。
平日裏,她吃的就挺多的!
今天被沈翌折騰了一下午,連中午飯都沒有吃,肚子早就餓壞了。
現在,麵對火鍋,他根本停不下來。
“要幫你安排一下嗎?”與吃飯比起來,曾佳對工作更感興趣,沈翌的每一首歌,嘉興傳媒都能從音樂網站收獲一筆不菲的版權費。
雖然翻唱別人的歌,版權費會被分走一部分,但收入依舊非常的可觀。
沈翌搖了搖頭:“這兩首歌我還要稍微改一下,暫時還沒辦法錄製,等我回來再說。”
愛的故事上集,還好一些,沒有需要修改的地方,不過他沒有學過口琴。
這個,需要花時學習。
這首歌的原唱,曾經也是紅極一時。
在九十年代,與同時期的謝霆峰旗鼓相當,對方的烏龍闖情關,他很早之前看過,那時候年紀還很小,後麵基本上把人給忘了。
主要原因是這位老兄貌似被封殺了。
後麵沒有了消息,也就被人遺忘了。
前世對方是靠著直播二次翻紅。
因為直播,才讓大家重新回憶起他。
很多紅極一時的歌手,一旦落寞了,基本上就沒有機會再度爬起來。
除了不再受市場認可之外,再一個就是他們自己不願意再次嚐試失敗。
他之所以想要翻唱‘愛的故事上集’這首歌,並不是對原唱唱的不好。
原唱唱的非常非常非常好聽!
他之所以想要翻唱這首歌,是因為太喜歡這首歌,加上這首歌又是粵語歌裏麵最好唱的一首歌,所以才會想要試著翻唱一下。
要是翻唱的不好,他最後不會發布。
至於另一首‘那女孩對我說’!
這首零四年,還是零五年的歌,前世靠著網絡歌手翻唱又火了起來,短視頻的出現,讓無數人重新聽到了曾經紅極一時的歌曲。
不過,相比較這首歌的原唱,他更喜歡網絡歌手的翻唱版本,後者比前者要好聽許多。
這是他個人見解,僅僅代表他個人。
這首歌遲早會再度爆紅,那麽借他的手爆紅,無疑是最合適不過的,網絡歌手做不到許三篙和汪蘇瀧那樣,基本上很快會被人遺忘。
由他翻唱,也能讓這首歌火的更長一些。
這首歌原唱他不熟,對方是新加坡人,也不知道劉大爺是怎麽聯係上對方的。
還幫他拿到了授權!
看來,大爺終究是大爺,人脈路子他暫時還比不了,好在大蜜蜜比對方更牛叉。
他至今沒有忘記前世一段主持采訪。
關於大蜜蜜的!
當時有個視頻很火,大蜜蜜離婚之後。
有位主持人問大蜜蜜:
主持人:會把前任當人脈嗎?
大蜜蜜:我覺得,我才是那個人脈!
主持人:如果他把你當人脈,你會幫他嗎?
大蜜蜜:不幫!
女人啊,果然是無情的時候,最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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