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1 前引:追逐
作者:孤星騎士      更新:2021-10-10 10:32      字數:5267
  【導讀:我們的故事,發生在另一個世界,在這裏,由於水文地理的差異,以及少數幾個曆史人物命運的變動,致使曆史的車輪,轉向了一個與現實迥然相異,卻又繽紛多彩的未來···】

  起伏的海麵閃耀著粼粼波光,滾滾波濤,孜孜不倦地湧向海岸,千百年如一日的,激情演繹著每天的日常——在浪花飛濺時短暫輝煌,又轉瞬化作浮沫消亡。

  我曾想問浪花:你從哪兒來,又要往哪兒去?你可知奔向海岸,是邁向輝煌,還是走向死亡?這一切是否出自你的本心,還是存在被浪潮裹挾的淡淡哀傷?

  我想,我永遠都無法得到答案。至少,不是從海浪的口中。但正如那句“滾滾長江東逝水,浪花淘盡英雄”。在滾滾曆史長河之中,每個人也都隻是一朵浪花,也許在某時某刻綻放出輝煌,但也終將消亡。

  我情願不用如此沉重的方式看待海浪。以我所想,那會是這樣一個浪漫的童話故事:

  大海的女兒愛上了一位居住在陸地上的王子,可王子的王國並不在海岸旁。美麗的公主不願放棄希望,即便明知自己一來到陸上,就會化作泡沫消亡;卻還是義無反顧的,追隨心之所向···

  我相信這個故事的結局必是美滿的,也許是她的鍥而不舍感動了上蒼;亦或者,滄海桑田的變遷,將王子送到她的身旁。

  【讀者:啥?滄海桑田?這不得幾千年吧?這是把王子的骨頭渣衝海裏了嗎?太暗黑了~作者(敲腦瓜):你就不能有點浪漫細菌,阿不,細胞嗎?我有說是人類王子嗎?人家就不興是精靈王子,長生不老的那種嗎?】

  是不是有點眼熟,也許這就是《小美人魚》故事的由來吧!可能,數百年前,當某個丹麥人凝望大海時,產生了與我雷同的假想。【安徒生:你說什麽?明明是我先!】

  看哪,自遠處駛來一葉白帆,桅杆頂端,鮮豔的旗幟在風中驕傲地飄揚。但那上麵的圖案,是你在現實中決計找不到的···那是帝國的旗幟——烈焰雄心!

  鮮紅如血的旗幟中央,是一輪冉冉升起的金日——外圍裝點著一圈逆時針方向旋轉的日芒,置身於橘紅色的烈焰中。內中更有一隻火鳳,振翅欲飛,仿佛隨時會突破桎梏,翱翔九天。

  它誕生於戰火紛飛的抗戰時期,靈感來自於焚燒繳獲的敵旗。不知為什麽,看那太陽旗被火焰點點吞噬,會讓人有種揚眉吐氣般的舒暢。

  在那個時代,它不僅是一麵旗幟,更是一種意誌,一種決心,它蘊藏著人們的怒火,誓要將侵略者趕出國門·····時至今日,它仍然是中華民族精神的絕佳象征。關於它的故事,我們可以稍後再講。

  現在,讓我們坐上這條小船,讓那葉白帆,載著我們,駛向夢開始的地方···

  沿著內東海近乎筆直的海岸線前行,我們終於來了北部灣的心髒地帶。

  你看到了嗎?那坐落於海天之間的宏偉城市——密集的建築群組成一道灰蒙蒙的天際線,一座座高聳的摩天大廈,在日光的照耀下,燁燁生輝;鏡麵般的樓身,映照出碧海藍天交相輝映的奇景。

  這裏就是帝國五大區之一,東海區的首府,被冠以“超級城市”之稱的——東寧市。

  啊~東寧市!她是如此的平靜,如此的幸福,日升日落,潮起潮來,不論是籠罩在皚皚白雪之中,亦或沐浴於煜煜晨光之下,無時無刻不在釋放著她那獨屬於大都會的迷人魅力。

  待到華燈初上,看那霓虹燈交織成的斑斕光帶;以及彩色探照燈,刹那兒間,劃破蒼穹的絢爛線條,連夜空都染上了一層霓虹色的光氳,整座城市,渾似黑暗中的一顆明珠。以至天上的璀璨群星,在她麵前都黯然失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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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陽光燦爛,碧海晴空,慣有秋日裏的風輕雲淡。空氣中雖殘存著令人不快的暑意,卻總有那習習海風,將之一掃而去。

  現在,讓我們將目光穿過這片鋼筋混凝土打造的“森林”,落到其中一條古色古香,青磚鋪路,黑瓦白牆的街市上。

  這裏是東寧市著名的景點,因小吃聞名遐邇的“老街”。適逢周日中午,街麵上熙熙攘攘,人頭攢動。

  隻見,自茫茫人海中鑽出來兩個人,一前一後的追逐著。不一會兒,前頭那人便拐進了一條偏僻、陰暗的小巷,不及他自鳴得意,後者便緊跟了上去。

  如諸位所見,此刻,他二人正在小巷內外對峙著:

  “你跑不了了!”堵在巷子口的,是個眉清目秀,一臉書卷氣的青年,清爽利落的寸頭,又為他多平添了幾分精明強幹味道。他穿一襲深藍色休閑款風衣,腳踏一雙同色寬鬆布鞋,下身搭配著牛仔褲。

  在豔陽高照的今天,這一身打扮略顯“前衛”,甚至有輕微自虐的嫌疑。若不是出於什麽特殊的目的·····不過,正如諸位所知,秋天是個神奇的季節,你甚至可以看到穿短袖和絨線衫的人,同時出現在街麵上,麵對極大的晝夜溫差,一切看上去都是合理的。

  “你先抓住我再說吧!”同這青年對峙的,是個其貌不揚的小矮個,穿著一身黑色衝鋒衣,頂著一頭亂糟糟的黃毛,膩得能擰出油來。致於他的臉嘛~你若是在茫茫人海中隨意瞥他一眼,那他臉上密密麻麻的雀斑,會比擰巴的五官,給你留下更深刻的印象。

  當然,這個“小矮個”其實也不是太矮,足有一米六幾,隻是在那青年出挑身材的反襯之下,顯得矮了至少大半個頭。

  “哎呦~哪個混蛋這麽缺德,在這裏放這麽大一堵····牆!!!”卻聽黃毛一聲慘叫,原來他轉身逃跑,卻冷不防跟結實的牆麵來個“親密接觸”。鼻血都流出來了!這難道就是傳說中的,“不撞南牆不回頭”嗎?

  小巷中本就陰暗,他又急著轉身逃跑,跑也就算了,還不忘回頭開嘲諷,大人們都是怎麽教的?走路看前麵!何況是跑哪?他不倒黴誰倒黴啊!

  “其實,我想提醒你來著,這是條死胡同·······”看了這一幕,那青年都有些哭笑不得。

  在小巷的陰影襯托下,他的眸子顯得格外明亮,仿佛是貓抓老鼠般,他帶著些戲虐地緩步逼近,直將黃**到了牆角。

  “你到底想要什麽?”

  “你說哪?”青年嘴角勾勒起一抹淡淡的笑意,在黃毛看來竟有些猙獰。

  “大哥!我不就摸了個錢包嗎?至於嗎?你居然追了我整整三條街!得,你贏了!還給你,總行了吧?”黃毛自認倒黴似的,乖乖從兜裏掏出一個皮夾,又賭咒發誓道:“你放心,裏麵的錢,我一分都沒動過!”

  青年一把從他手中奪過錢包,卻看都沒看,直接塞進了褲兜,更絲毫沒有要走的意思。

  黃毛讓他看得心裏發毛,暗覺不妙,連忙驚恐道:“難道···難道,你是萬老大的人?大哥,求求你,饒了我吧!回去跟他老人家說,我欠他的錢,一定還!再寬限一個月,阿不,七天也行啊!”

  “我不是來找你要錢的!”那青年冷冷的來了一句。

  黃毛聞言喉頭“咕咚~”一聲,心說:“不要錢····難道要命嗎?!!”

  “你···你是趙二哥的人!不要啊~不要剁我的手啊!做我們這行的,沒了手,還怎麽混飯吃啊~誤會,都是誤會!我當時就是喝多了,不是有意要摸嫂子的屁股啊!這要擱在平時,就是借我個膽,我也不敢啊~”他當場就跪下了,嚎得更是撕心裂肺,聲淚俱下。

  “我也不是來剁你的手的!”回答他的,依然是那青年冷冷一句。

  “那你TM到底是什麽人啊!”

  那青年微笑了一下,將手伸向了風衣內側,淡淡道:“馬上你就知道了!”

  現在,對他這身不合時宜的打扮,終於有一個合理的解釋了!

  這一幕實在是太經典了,在無數的美國黑幫片和諜戰片中,充斥著這樣的橋段——某人緩緩將手伸向懷裏,“唰~”的一下,掏出一把要命的家夥來,劈裏啪啦一通掃,“番茄醬”濺得滿牆滿地,完事拍拍屁股走人!

  你永遠不知道,風衣下到底能藏下多少東西~小到手槍、左輪、匕首、西瓜刀,大到經久不衰,有“芝加哥打字機”之稱的湯姆遜衝鋒槍,它總能給你驚喜!

  “天哪!我這到底是得罪了誰啊?”黃毛早已經被嚇得魂飛魄散了,可惜,上天無路,入地無門。眼淚瞬間模糊了視線,他想叫,可恐懼已扼住了他的咽喉,讓他發不出半點聲音來。

  淚眼朦朧間,他隱隱約約見那青年掏出了一個長方形的物什,塞到自己眼前。

  他心想:“瞧著輪廓,不像是槍啊!”

  他忙擦了擦眼淚,定睛一看,卻是個黑色封皮的小本本,上麵三個鎏金的大字——警官證。再一看姓名那欄,赫然寫著兩個字:秦鍾。

  沒錯,眼前這位青年,可不是什麽殺手,或者揣著武器到處跑的危險分子!

  他就是我們的主角——秦鍾,現年二十二歲,今年六月剛從中央警校畢業的一名小警察是也。關於他為什麽頂著大日頭穿風衣這件事,真相可能會讓諸位大跌眼鏡:一是窮,二是懶。【作者:是我了~】

  “原來你是警察!嚇死我了你~”這一刻,黃毛感動的都快哭了,恍若劫後餘生般,如釋重負。他貪婪的深吸了一口氣,那空氣是如此香甜。

  “不就是警察局嗎?一看你就是新來的!告訴你~那地方就跟我自己家似的,想什麽時候去,就什麽時候去!天氣這麽熱,我還樂得去吹免費的空調哪!前台那老王認識嗎?我們可是老交情了,去年除夕夜,我倆還是一起過的哪~!”在得知秦鍾的身份後,這家夥反倒找回了自信,有恃無恐起來。一幅“你是警察,你能把我怎麽著?”的架勢。

  “好好好,來,來,來,先把我送你這幅‘白金手鐲’戴上!”秦鍾也不跟他廢話,連哄帶騙的將他銬了個結實,又問起話來:

  “姓名!”

  “黃自強!”

  “我看叫黃鼠狼還差不多!”秦鍾一邊做筆記,一邊撇撇嘴道。瞧他那小身板外加一頭油光水滑的黃毛,滑不溜丟的賊能跑,可不就是頭“黃鼠狼”嗎?

  “你怎麽知道我外號的?”沒成想,他還樂了,“道上的弟兄都這麽叫我!”

  秦鍾頓時無語了,“好吧,看來,天底下也不是隻有我一個人,覺得他像頭滑不溜丟的黃鼠狼····”

  “性別!”

  “你說哪?”

  “拒絕回答,不男不女!”

  “什麽就不男不女啊?你瞅瞅,這是什麽?這是胡子!我可是純爺們~”黃鼠狼頓時急了,指著自己的下巴,義正言辭道。

  “少囉嗦,跟我回警察局去!”

  “催什麽催,我自己會走!”這不,秦鍾便押著他,往警局的方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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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於人道主義,秦鍾不得不押著黃鼠狼,七拐八拐的專挑小路走,省得他被人活活打死!誰讓他剛才鬧得街麵上雞飛狗跳的哪?

  “救命啊~來人啊!”可就在經過一條巷子口的時候,秦鍾忽然聽到小巷中傳來女性的呼救聲。

  身為一名正義感爆棚的警察,他怎能置之不理?故而連忙壓低身子,貼著牆根摸了上去,打算探個究竟。

  致於黃鼠狼,他倒是想跑,可他敢嗎?就瞅瞅手上那副銀光閃閃的大手銬,這要是走到街上去,但凡遇上那麽一個好心人,給他扭送到警察局不說,還少不了一通胖揍!故而,他隻好認命似的,躡手躡腳的跟了上去。

  秦鍾走近了一看,卻見是兩個不三不四,流裏流氣的小流氓,將一個穿校服的少女,逼到了牆角。如果這也算壁咚的話,那絕對是“史上最糟糕版本”了!

  “你們····想幹什麽?”少女瑟縮到牆角,可憐巴巴道。

  “小妹妹,長得挺漂亮啊~上學有什麽好玩的?跟哥去玩唄!哥請客,想去哪兒,隨便挑!”其中一個穿著破洞牛仔褲,叼著煙頭的胖混混,獰笑著將煙頭在牆上按滅道。

  “我真的不想玩遊戲!我還要趕去學校!”這少女嘴上同他們虛與委蛇,一雙慧眼卻在四處打量,試圖找尋一條出路。

  果然,她很快就趁著二人麻痹大意,挑準一個空檔,壓低身子,想要快步闖過去。

  可惜,還是被另一個皮衣混混眼疾手快攔住了,險些一頭撞進他懷裏。一股由皮革、劣質煙草和雜牌香水混合而成的惡臭撲麵而來,惡心得她差點吐出來。

  “瞧見沒,這妞還是更中意兄弟我!這都投懷送抱了~你就知難而退吧!”皮衣混混得意洋洋道。

  說著,他自命不凡地扇動起敞開的上衣,盡情的釋放著他想象中那“天下無敵的雄性荷爾蒙”,殊不知,他聞起來活像是一坨剛從化學藥水裏撈出來的煙熏肉!

  “來,小美人,跟哥走吧!”說著,他也不管人家姑娘樂不樂意,上去就拽人家手腕。

  “放手,你放手,我不要跟你走!我哪也不去~救命啊!救命啊!”在那柔弱的外表下,竟有幾分剛強,隻見她一邊呼救,一邊用手死死的扒住窗框,怎麽也不肯鬆手。

  “這兩個混蛋!”這一切被不遠處的秦鍾看在眼裏,氣得他直咬牙。

  誰曾想到,咱們一表人才的秦警官,當初也是校園霸淩的受害者哪?當然,這也是驅使他成為警察的一個重要因素。

  “我認識他們,是趙二手底下的人!呸~欺負女人,算什麽東西!有能耐就憑本事去光明正大的追啊,整這些個歪門邪道的,最讓人瞧不起了!”讓人意想不到得是,在這件事上,黃鼠狼表現出了驚人的正義感。

  “你也沒比他們強到哪裏去吧?剛才我可聽得一清二楚···人家為什麽要剁你的手啊?”秦鍾冷笑道。

  “我都說了,那時候我真是喝多了!我都沒注意那人是男是女,其實我是奔著錢包去的····職業病啊!鬼知道趙二手底下那幫兄弟,為什麽一個個都盯著嫂子的屁股看!現在回頭想想,到底是誰有問題啊?”黃鼠狼叫屈道。

  “好,我權且相信你!既然你這麽有正義感,是你該出手的時候了!”

  “拜托,你可是警察!要上也是你上,我精神上鼎力支持你!”

  “這樣吧,我給你一個立功贖罪的機會~”秦鍾用極富誘惑力的聲音道。

  “真的?”一聽到有機會立功贖罪,黃鼠狼眼睛頓時亮了。

  “當然是真的!你立功的時候到了!”說著,秦鍾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飛起一腳,將他踹了出去,然後氣沉丹田,大吼一聲,“放開那個姑娘!”

  “我X尼瑪!你這麽無恥,到底是怎麽當上警察的!”在中招的那一刻,黃鼠狼心中慘嚎道。

  可惜,那兩個小混混已經聽到了聲音,麵色不善的朝他圍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