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怎麽證明你爸是你爸
作者:錦翠      更新:2021-10-02 00:34      字數:2106
  陳助理眼睛一亮,不失時機的拍馬屁,“還是周總想得周到,跟她爸簽合同肯定要比跟林汐簽合同容易得多。”

  一個小公司的職員,肯定比經紀人好糊弄。

  陳助理準備好合同就馬不停蹄到了男朋友公司。

  男朋友下樓接了她上去,兩人走到辦公室門口,男朋友指著一個有些禿頂的男人道:“諾,那個就是老劉。”

  陳助理看過去,大失所望。

  林汐那麽漂亮,氣質又不一般,這老劉太普通了,形象甚至還有點猥瑣。

  就這,生得出那麽出色的女兒?

  這公司是個小公司,自由散漫慣了,男朋友將劉東升叫出來,幾人去了會客室。

  陳助理仔細的說明了自己的來意,劉東升聽到兩年代言費五百萬,眼睛亮了。

  陳助理一看果然是個沒見識的,趕緊拿出早已準備好的合同給劉東升看。

  劉東升看不懂那些複雜的法律條款,隻盯著代言費那一欄,上麵寫著大寫的伍佰萬。

  陳助理問道:“對了,林汐應該還沒滿十八歲吧?她生日是哪天?”

  林汐的訪談她也曾經看過,她記得林汐好像是說這個月就是她生日。

  劉東升怎麽可能記得林汐的生日,他順著陳助理的話點頭,“沒滿沒滿,還沒十八。”

  陳助理接著問:“還有,她的監護人是你還是她媽媽?”

  說到監護人,劉東升抬起下巴,滿臉傲氣,“雖說離婚的時候,她的撫養權是判給她媽媽的。”

  “不過,我最近正好問了律師,說我作為親生父親我也享有監護權。”

  他特意在親生父親幾個字上夾了重音。

  最近因為知道林汐拿了大筆簽約金,而他沒有占到絲毫便宜,很是鬱悶,有天就跟一個熟悉的律師聊了幾句。

  得知他有監護權,他喜出望外,正琢磨著怎麽利用這個監護權獲利。

  陳助理這下真的大喜過望,不過,她還不敢信,起身出去給公司的法律顧問打了個電話問了下,對方說是真的。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不以離婚為轉移。

  這就好辦了,林汐沒滿十八未成年,劉東升是林汐的監護人,也就是說,隻要劉東升簽了合同,就等於林汐簽了合同。

  陳助理雖說迫不及待,想要簽合同,不過她辦事還算謹慎。

  她笑了笑,“劉哥,是這樣的,您手頭有什麽東西比如出生證,戶口之類能夠證明您跟林汐關係的文件嗎?”

  “最好是還有合照。”

  劉東升一下就愣了。

  他都不知道林汐還有出生證。

  至於戶口,兩家的戶口早就不在一個本上了。

  至於合照,那真沒有,雖說天天在一個院子裏住著,可是父女之間的關係跟仇人一樣,怎麽可能會有合照。

  一時之間,還真沒有什麽東西能證明他跟林汐的關係。

  五百萬就擺在麵前,卻拿不到,劉東升急了,絞盡腦汁的想了一會兒,一拍大腿,“對了,我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上寫了林汐歸她媽撫養,這個能證明吧?”

  這——

  陳助理想了想:“拿來看看吧。”

  她又不死心的問了一句,“您跟林汐真的一張合照都沒有?”

  劉東升尷尬的一笑,“那個,我們家人都不喜歡拍照。”

  陳助理明白了,如果林汐真是他女兒,隻怕離婚以後他就從來沒管過,不然也不至於一張合照都沒有。

  三人驅車到了胡同口。

  劉東升打開院子門,小胖不知道去哪裏玩了,劉彩芳也不在家,黃娟上班,家裏一個人都沒有。

  劉東升指指對麵的幾間廂房,“喏,林汐跟她媽就住在對麵。”

  “我們雖說離婚了,可一家子還是很親熱的。”

  陳助理和男朋友四處打量,劉東升進屋翻箱倒櫃的找離婚協議書。

  這東西黃娟倒是替他收得好好的,就怕林芬芳反口找劉東升要撫養費。

  劉東升很快將協議書找出來,拿給陳助理看。

  陳助理看到上麵的確寫著,兩個女兒林苑林汐歸母親林芬芳撫養。

  她心裏已經信了七八成。

  畢竟劉東升的工作單位,家庭住址她都知道了。

  是騙子的可能性不大。

  陳助理笑盈盈的,“那您看,這合同要不就盡快簽了?”

  “您要知道,代言費五百萬都趕上明星的價格了,那誰誰兩年的代言才兩百萬呢,這也就是我們公司老總喜歡她的形象,願意多出點。”

  那誰誰也是劉東升耳熟能詳的一個明星,隻不過現在年紀大了,沒什麽熱度,行情下滑。

  聽到林汐的代言費比明星還高,劉東升興奮了。

  他女兒是明星了,不,比明星還貴!

  不過,他別的事可能不怎麽聰明,可隻要一涉及到錢,他就精明無比。

  他開始跟陳助理打起了太極,就是不肯痛快簽合同。

  最後陳助理沒辦法了,給男朋友使個眼色,男朋友將他拉出去,問了半晌,劉東升才說實話,“這個價錢太低了,怎麽著也得再加個一百萬吧?”

  男朋友轉達了劉東升的意思。

  陳助理一臉的為難,好說歹說,劉東升就是不鬆口。

  陳助理道:“一下加這麽多錢,我可做不了主,我得請示老總。”

  說完出去打電話。

  副總聽了陳助理的話,立即就答應了。

  打完電話回來,陳助理麵有難色的樣子,說領導隻同意加價五十萬。

  她留了個心眼,底牌自然不能一下子全都拋出去。

  劉東升有點心動了。

  五百萬,其實他覺得已經夠多了,比明星代言費還高呢!

  他說要加價也是一種試探,沒想到對方很快就同意加五十萬。

  他越發咬死了要加到六百萬。

  並且還提出一個要求,簽約金要預付一半。

  他倒是想要全部的六百萬,可他好歹自己也是公司職員,知道合同沒有履行之前,人家不可能給全款。

  陳助理又隻得打電話請示預付的事,副總那邊急於拿下合約,好跟老總交差,答應先預付兩百萬。

  兩人反複扯皮,最後終於達成了一致。

  兩年代言費六百萬,預付兩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