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不好惹的家夥
作者:吾澤年      更新:2021-09-29 03:32      字數:2138
  羅三,全名羅大龍,前些年有名的大混子,還曾經跟黎新成起過衝突,搶過場子。

  不過就在衝突最關鍵,被抓了進去,在苦窯裏坐了三年,直接導致黎新成的一家獨大。

  當然,這個羅三不光是心狠手辣,關鍵是還會動腦子,據一些從裏麵剛出來的人說,羅三在裏麵也不老實,先後捅了三個混的比較好的苦窯大哥,卻沒留下任何證據,也沒辦法給他加刑期了。

  文波有些擔憂的看了李明超一眼道:“超哥,這個羅三可不好惹,很難纏。”

  王軍也有點慫了,羅大龍這種氣勢有點類似於亡命之徒,他光腳的不怕穿鞋的,真跟他弄起來,就算贏了也是惹的一身騷。

  “超哥,不如咱們退一步……咱們現在是生意人,沒必要跟這種人結梁子。”

  李明超看著兩個兄弟,微笑著點了點頭,但在他心裏,已經給羅三判了死刑。

  有些過節,忍忍就過了。但拿他的家人說事兒,這一次,李明超不能忍!

  不過這些,都需要從長計議,眼瞎能做的,就是先安撫這些工人的情緒。

  “諸位,謝謝今天的仗義出手,這個情分我李明超記在心裏,我之前也是衝動了,暴力不是解決問題的好辦法。”

  李明超提起嗓子對仍舊虎視眈眈的工人們喊道,他實在是擔心人多手雜,一旦失控,可能就會把劉麗軍給搞殘了。

  “劉麗軍已經得到了懲罰,欺負我們家的,也是另有其人,今天大家既先散了吧!”

  馬黎聽了李明超的話,帶頭遣散了一群工人。

  王軍和文波見了,也是舒了一口氣。

  “超哥,劉麗軍這兔崽子怎麽處理?報官嗎?”

  李明超搖了搖頭道:“不用,今天他估計已經嚇破膽了,咱們也先回去吧,明天都還有事呢!”

  兩人都感覺李明超的聲音有點不對勁,不過也沒多想,依言將李明超送回了錦陽日報社的新房子,旋即各回各家。

  李明超再次來到這個新房子裏時,=站在挺大的陽台上俯瞰小區裏的環境。

  樹蔭叢叢,隨著秋風,已經落了不少黃葉。遠處還有一個麵積不小的池塘,似乎是怕小孩落水,已經用柵欄圍了起來。

  他拿出了回家前從小賣部捎回來的一瓶二鍋頭,靜靜地思忖著明天應該如何處理羅三的事情。

  對付這種人,要麽不動,要麽一下將其踩得永世不得翻身。

  一口灼心的烈酒下肚,李明超感覺渾身的毛孔都張開了。

  他很清楚,作為一個商人,要想讓羅三這種混混受到懲罰,就必須將水攪渾。

  現在要做的,就是讓黎新成盡快上岸,以免受到波及。

  誰也沒能想到,就這麽一個平靜的夜裏,卻有一次席卷錦陽的大風暴,正在醞釀中。

  李明超深挖前世記憶,90年末的嚴打行動的導火索是一則離奇的新聞:

  一對老夫妻的的女兒從小被拐走,兩人窮盡畢生精力苦苦尋找。最後在一家夜總會錯認女兒,卻被看場子的混混活活打死。

  這次慘劇,在輿論尚不發達年代,都引起了一次軒然大波。

  ……

  短短十來天時間,黎新成卻已經改頭換麵。

  此時的大成哥也是一身西裝筆挺,腋下夾著一個皮包,手裏還拎著一個大哥大,乍一看,還真有點像港商的那個味兒。

  “李先生,事情我都聽說了,”黎新成表情很輕鬆的說道:“羅三這小崽子是跟我強過一陣,不過那是以前,現在我想弄他,再簡單不過了。”

  時移世易,道上混的也講究勢力,如今的黎新成和羅三,還真就不在一條水平線上。

  不過李明超卻是搖頭:“勝成哥,你得記住一件事,現在你是正經商人,不管從內到外,都是。”

  “這件事你就不要插手了,隻要給我安排兩個絕對信得過的人就好。”

  “另外,馬上停掉大富豪,我說的是,馬上。”

  看到李明超這幅嚴肅的表情,黎新成不知咋滴突然有點慌,想說啥,卻生生的咽了回去,隻是點了下頭,又夾起包,拜了個很像大老板的姿態道:“咳咳,那個李總啊,我先回去啦,你說的事,我都知道了!”

  如果是平時,李明超肯定又會被黎新成的樣子逗樂,不過這次他卻沒有。

  看著黎新成離開,他又打電話給阿胡胡旌旗。

  “喂,阿胡,你認識記者嗎?不需要名氣太大,筆杆子硬,會來事兒的就好……”

  胡旌旗這人就有這特點,特別愛幫忙,而且不求回報。

  你隻要提,他就很盡心的去辦,辦好了你這份情也就通了,估計這就是,他能在林業辦屹立多年不倒的秘訣了。

  很快,胡旌旗介紹的記者就跟李明超見了麵,對方是個實習生,但從眼神中透露的精明來看,他絕非懵懂無知的少年。

  “我要你回去準備寫一篇報道,明天早上要發出來,具體內容都在這裏麵……”

  李明超推給對方一個檔案袋,實習生默默打開,就看到了裏麵裝的一萬塊現金和一張紙。

  眼睛一下子就直了。

  “這……李先生,我們記者是有職業道德的,要報道真實的……”

  “放心,我要你報道的都是真的,今天晚上,就會發生。”

  實習生被李明超篤定的聲音嚇得一跳,稍加思考,便拿起檔案,鞠躬走人了。

  而後,李明超又見了黎新成給他找的兩個人。

  兩人一男一女,男得是黎新成的小弟,長得苦大仇深,李明超在裝修影院時,見過他一麵。

  女的則是大富豪的一個小妹,據說給黎新成有過一段,但已經和平分手。

  李明超反複確認兩人的心理素質卻是夠硬之後,又拿出兩萬塊錢,分別塞給了對方。

  然後告訴他們,要他們去做一件,頗有風險的事情。

  ……

  90年的夜晚,人們隻要抬頭,就能看到滿天的星星。

  因為那時的夜裏就壓根沒啥霓虹燈。

  在金色維也納火起來之前,一到晚上,大家夥隻能挨家裏看電視,睡覺。

  撐死了也就去個架著燈泡的台球廳打兩杆,膽子再大點兒的,才敢去看錄像或者去歌廳“唱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