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高帝五年詔
作者:彥文      更新:2021-09-16 12:57      字數:523
  高皇帝於是西都洛陽。

  夏五月,士兵都複員回家。高帝下詔說:“諸侯後代在關中的,免賦役十二年,回鄉的減一半。以前有的民眾聚集躲在山澤中,沒有戶籍,今天下已安定,讓他們各回原縣,恢複原來的宅田爵位,官吏講解法律條文分辨義理,使百姓明白,不得鞭打羞辱。民眾因饑餓自賣為別人的奴婢的人,都免為平民。軍官士兵遇到大赦,無罪而無爵及雖有爵位但不到大夫的,一律賜給大夫爵位。原有大夫以上爵位的,各賜爵一級,七大夫以上,都受食邑。不是七大夫以下,都免自身及一戶的賦役,不事差役。”又說:“七大夫、公乘以上的,都是高級爵位。諸侯後代及從軍回鄉的,有很多高爵,我多次下詔官吏先給他們田宅,還有他們向官吏請求應當得到的,要從速辦理。爵位高的稱人君,都是被天子尊敬禮遇的,有些長時間擺在官吏麵前的事,不給解決,真是不足為訓。過去秦民爵在公大夫以上,就與縣令、縣丞行平等禮節。今天我對爵位並非輕視,為什麽官吏敢這樣對待爵位?況且法律規定有功勞的給田宅,今小吏未曾從軍者多自滿足,而有功者反而得不到,背公立私,郡守、郡尉、長吏、縣長管教的很不好。今命令官吏們都要很好的對待高爵,讓我滿意。今今後將要察訪,又不按我詔書辦理的官吏,從重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