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分封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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彥文 更新:2021-09-16 12:57 字數:10154
分封製,是中國古代國王或皇帝分封諸侯的製度。商代已開始分封諸侯,稱號有侯和伯。西周滅商後,因其國都遠在西北,不利於控製幅員遼闊的疆土和統治商代後裔,便大規模地以封地連同居民分賞王室子弟和功臣,諸侯在其封國內享有世襲統治權,也有服從天子命令、定期朝貢、提供軍賦和力役、維護周室安全的責任。春秋戰國時,適應中央集權的郡縣製逐漸取代分封製。秦始皇統一全國,普遍推行郡縣製,廢除分封製,建立了第一個專製主義中央集權的王朝。此後曆代王朝也還有分封的事例,但性質不完全相同。
分封製正式起源於何時,近代學者說法不一。分封製的產生和發展經曆了一個漫長的過程,起源時間已經難以考證。根據《史記》記載,黃帝時代,"諸侯鹹來賓從"、"諸侯鹹尊軒轅為天子"、黃帝"置左右大監,監於萬國",這描述的便是早期的封建製度。五帝三代時期不斷發展,到周朝時封建製度的完善程度達到頂峰。柳翼謀謂:"自唐、虞至周皆封建時代,帝王與諸侯分而治之",即從堯、舜經夏、商到周朝,采用的都是封建製度。
古代中國的"天子"將土地分給王室子弟,功臣或古代帝王的後裔,所封之地稱為"諸侯國"、"封國"或"藩國"等等,統治封地的君主被稱為"諸侯"、"藩王"等等。
為了維護統治,分封製規定,諸侯必須:
①服從周天子的命令;
②諸侯有為周天子鎮守疆土的義務;
③隨從作戰;
④交納貢賦;
⑤朝覲述職的義務。
同時,諸侯在自己的封疆內,又對卿大夫實行再分封。卿大夫再將土地和人民分賜給士。卿大夫和士也要向上一級承擔作戰等義務。這樣層層分封下去,形成了貴族統治階層內部的森嚴等級"天子--諸侯--卿大夫--士"。
秦始皇大一統,廢除分封製,實行郡縣製。漢初又兼采之,七國之亂平定之後,封國的官吏全部由中央任免,諸侯隻征收租稅,封國名存實亡。魏晉以後,曆代王朝也還有分封製,其性質不全相同。
分封製的命名
張豈之認為:"西周的分封製稱為封建,即封邦建國。
理論界認為,戰國秦漢時期,關中是士族政治形態和農奴製經濟形態,中原是卿大夫政治形態和隸農製經濟形態,南方是原始部落政治經濟形態,中國的總體社會形態是卿大夫政治形態和隸農製經濟形態。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關中是庶族地主政治形態和佃農製經濟形態,中原是士族地主政治形態和農奴製經濟形態,南方是卿大夫政治形態和奴隸製經濟形態,中國的總體社會形態是士族地主政治形態和農奴製經濟形態。五代十國宋元明清時期,關中是自耕農政治經濟形態,中原是庶族地主政治形態和佃農製經濟形態,南方是士族地主政治形態和農奴製經濟形態,中國的總體社會形態是庶族地主政治形態和佃農製經濟形態。
公元前300年匈奴帝國的形成到公元745年突厥的滅亡這一階段,中亞社會形態實現了從部落製到半部落半封建主義農奴製的變革;公元745年突厥滅亡直到近代這一階段,中亞社會形態實現了從半部落半封建主義農奴製到封建農奴製的變革。
阿拉伯帝國時期及其之後王朝的政治形態是相對統一的封建政治形態,經濟形態是農奴製。
中世紀歐洲的政治形態是分散的士族製,經濟形態是農奴製。
古代帝王的後裔和商的遺民以及立功的將士,讓他們在地方作"諸侯",分區管理,輔佐周王,被封的"諸侯"在"封國"內繼續分封,通過這種逐級分封,下級對上級承擔繳納貢物,軍事保衛,服從命令等義務。
"分封製"即古漢語"封建"的原始含義;古文獻中之"封建"即"分封製"。
古代皇帝或國王分封諸侯的製度。被封諸侯有自己的領地,在諸侯領地內皇帝或國王並沒有直接的權力。 "分封製"在周朝時期是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劃分為諸侯的社會製度,在"分封製"下,國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室的,而是分別由獲得封地的諸侯所有,他們擁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資源和收益,隻需向周王室繳納一定的進貢即可盡義務,即相當於中世紀歐洲諸王國與羅馬教廷的關係,即現代意義上的聯邦的基礎。周王是共主性質的(共主是氏族社會遺留的領袖模式,禹為最後的氏族共主)。諸侯的土地理論上在其死後可由周王室收回重新分配,但一般是世襲。春秋時期,隨著井田製的瓦解和爭霸戰爭的發展,周朝王室衰微,"禮樂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麵被"禮樂征伐自諸侯出"取代,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喪失,"分封製"開始破壞。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取消"分封製",秦王朝在全國推行單一的"郡縣製"。
漢朝承襲了秦朝"郡縣製",這種行政區劃管理製度,與秦行政區劃不同的是,在推行"郡縣製"的同時又推行封國製,封國包括王國和侯國,這種兩種並行製又稱"郡國製",兩漢時期雖郡國並行,但仍以"郡縣製"為主。漢朝初期,劉邦麵對拚湊起來的諸侯勢力和亡秦後的六國背景,首要任務是:努力維持穩定局麵,鏟除異姓諸侯王,以分封同姓子弟的方式,調和異姓諸侯王與郡國製的兩極偏差。劉邦與項羽相爭時,先後分封七個異姓王。稱帝後,又分封同姓子弟九王,使後來中央**及封國之間的鬥爭,延續了很長的時間。漢初恢複封建製,同時又施行郡縣製,使郡國雜處,以相牽製,對維護中央集權和國家統一起到一定積極作用。
中國曆史上自三國開始直至最後一個王朝清朝,各個時期國家行政區劃管理上不同程度實行了"分封製",但分封不是主體;各個朝代政權穩定以後,封國與侯國實際成了行政區劃體係之一,或形式上分封;即使存在軍閥割據政權,大多數情況下,要領受中原王朝的冊封,如五代十國時期十國之一的楚國之國王馬殷,盡管於907年建國,仍舊於927年(天成二年)接受中原王朝後唐冊封為"楚王"。
周朝初期,由於滅商以及東征的勝利,周統治者開始分封諸侯。受封的主要為同姓子弟,不過也有異姓功臣。利用冊封,周天子把土地以及居民分賜給受封的諸侯,叫他們在自己的封地內建立諸侯國。諸侯有權管理封地內的居民,有權將自己的封地以及居民分封給自己的親族,叫他們作諸侯的卿大夫。諸侯必須服從周天子的命令;應該定期進行朝貢,還應該隨時準備率領自己的武士和軍隊,接受周天子的調遣。而且,再分封中,以周王的名義"授土"、"授民",使周的親族、姻親和功臣在新占領地建立了一批新興國家。分封製形成了以周天子為首的等級製度,是周朝社會的基本結構。秦朝以後雖然主要實行的是郡縣製,不過,分封製仍然在一定範圍內存在著。
積極影響:
1.有利於穩定當時的政治秩序,但後來諸侯國之間出現了強國兼並弱國的形式,使周天子的權威逐漸削弱。通過分封製,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蓋了整個黃河中下遊地區;周文化具有驚人的穩定性和延續性。
2.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控製。周朝開發邊遠地區,擴大統治範圍,並逐步構織出全國的交通網絡。
消極影響:
1.西周後期,隨著諸侯國的日益強大,王權衰弱,分封製遭到破壞;春秋時的楚王問鼎,是諸侯國對分封製的公開挑戰。春秋戰國時期。大國兼並小國,同姓國也彼此戰爭,周天子都管不著,戰國末年,周王室完全喪失了分封大權。
2.周天子具有至尊權威,國家政權也逐漸由鬆散趨向嚴密。不過受封的諸侯在自己的領地內,享有相當大的獨立性,隨著諸侯國勢力的日益壯大,到西周後期,王權衰弱,分封製遭到破壞。
通過這種"分封製"周天子與諸侯關係是一層接一層的。
作用
1.通過分封製,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統治。周朝開發邊遠地區,擴大統治區域,並逐步構織出遍布全國的交通網絡,形成對周王室眾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打破了夏商時期眾邦國林立的狀態。周成為一個延續數百年的強國。
2.通過分封,周人勢力範圍不斷擴大;周天子確立了天下共主地位,統治效果得到加強。分封製使西周貴族集團形成了"周王-諸侯-卿大夫-士"的等級序列等。
3.通過分封製,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蓋了整個黃河中下遊地區,密切了同周邊各少數民族的關係,推動了邊遠地區的經濟開發和文化發展;周文化具有驚人的穩定性和延續性。
4.分封製加速了全國經濟的發展。
5.分封製到了西周後期加劇了各諸侯國對周王室的不忠,及形成了強大的地方武裝割據。
特點
諸侯國具有相對獨立性,具有土地管理權、行政權和軍權,容易形成割據勢力。
分封對象多元化,同姓親族是主體。
分布區域主要在黃河中下遊,同姓親族分布在戰略要地和富庶地區。
分封製又稱封邦建國,是西周的政治製度,分封的目的是為了鞏固周王朝的統治,分封的對象和做法是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貴族(異姓功臣貴族、同姓王室貴族、先代帝王後代和遠氏族部落首領)分封到各地去做諸侯,建立諸侯國;被封諸侯的義務是:要服從國王的命令,要向周王貢獻財物,要派兵隨從周王作戰;周王先後分封的重要諸侯國有:魯、齊、燕、衛、宋、晉等;分封的作用是:鞏固了西周的統治,拓展了疆域。
春秋時期,分封製崩潰。崩潰的原因是周王室日益衰微,大諸侯國為爭奪土地、人口及對其他諸侯國的支配權,不斷進行兼並戰爭,形成了諸侯爭霸的局麵。葵丘會盟,齊桓公的霸主地位得到正式承認,標誌著分封製崩潰。秦朝統一後,建立郡縣製,分封製結束。
井田製是中國西周時期的土地國有製,開始實行於商朝,盛行於西周,瓦解於春秋,廢除於戰國。井田的土地所有權屬於周王,周王把土地分賜給諸侯臣下,但臣下隻能世代享用,不得轉讓和自由買賣,還要交納一定的貢賦。井田製瓦解的根本原因是生產力的發展,但這種生產方式不能適應生產力發展的需要,出現了私田。春秋後期,魯國實行初稅畝,承認了私田主人對土地的所有權,導致了井田製的崩潰。
①分封製是商周的政治製度;井田製是其經濟製度,分封製建立在井田製基礎之上,沒有井田製就沒有分封製。②井田製是分封製的經濟基礎,分封製是與之相適應的上層建築。③兩種製度都適應了當時生產力發展的水平,使西周走向強盛。
分封製和井田製是西周時期完善的政治製度和經濟製度。分封製起到維係、調整貴族階級內部關係,保證分封製國家對奴隸和平民進行統治的作用,是西周王朝強盛的政治保證。井田製規定了分封製生產關係的主要內容,是決定分封製經濟形態存在、發展和西周政治統治的經濟基礎。
分封製和井田製相互影響,二者的存在成為西周分封製國家興盛的支柱。西周末年以後,王室衰微和大國爭霸局麵的出現表明分封製的瓦解。在喪失政治保證和生產力發展的影響下,井田製在春秋後期逐漸被土地私有製取代,封邦建國存在的經濟基礎最終瓦解,新的經濟基礎隨之產生。井田製的瓦解標誌著分封製的崩潰。
周初分封製分封的對象為三種人:王族、功臣、古代帝王的後代。
功臣有:薑尚,封齊,造父等。
王族:伯禽,封魯;唐叔虞,(成王弟)封晉;周章,封吳;召公奭,封燕;康叔,封衛等。
古代帝王後代:微子(殷商後代),封宋;媯滿(舜的後代)封陳等。
西周等分示意圖
可分為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平民→奴隸
主要封國
據古書記載:周公"兼製天下,立七十一國"。其中,最重要封國有:衛,武王弟康叔的封國,在今河南;齊,太公薑尚的封國,在今山東;魯,周公旦的封國,周公在朝輔政,子伯禽就國,在今山東;宋,商貴族微子啟的封國,在今河南;燕,召公奭的封國,在今北京;晉,成王弟唐叔虞的封國,在今山西。
宗法製度
宗法製是以血緣宗族關係來分配政治權利、維護貴族統治的製度。
目的
①解決貴族內部的矛盾(繼承權力、土地和財產問題);
②鞏固分封製形成的統治秩序,保證王權的穩定;
③按照血緣宗族關係分配政治權利,維護政治聯係。
內容
以嫡長子繼承製度為核心。無論周王、諸侯、還是卿大夫和士,都實行嫡長子繼承製。嫡長子是土地、財產和權利的主要繼承者,有主祭祖先的特權,地位最尊貴,故嫡長子也被稱為宗子。在宗法製度下,由嫡長子傳宗繼統,這個係統成為大宗。
嫡長子繼承製在殷商末期確立(不是在西周確立)。
嚴嫡庶之辨,嫡長子的同母弟和庶母兄弟為小宗。
宗法製度確立了嚴格的大宗、小宗體係,大小宗是對立的。
特點
以嫡長子繼承製為基礎,大小宗具有相對性。
血緣紐帶與政治相結合(國與家)。
大宗與小宗的關係不僅是家族等級關係,也是政治隸屬關係。
森嚴的社會等級。
作用
宗法製度通過血緣的親疏,確立起一整套土地、財產和政治地位的分配與繼承製度,保障各級貴族能夠享受"世卿世祿"的特權。
宗法製有利於凝聚宗族,防止內部紛爭,強化王權,把"國"和"家"密切地結合在一起,同時也強化了以大宗為代表的貴族特權地位。
西周政治建製原則和指導思想。
(宗法觀念)成為規範社會,整齊生活習俗的指導思想。
禮樂製
周朝製訂了各種禮樂製度,即周禮。周禮作為各級貴族的政治和生活準則,成為維護宗法分封製度必不可少的工具 。
周朝禮樂製度嚴格 鍾為統治階層獨享 。中國古代的樂器浩如煙海,周朝時有記載的就有80多種,僅《詩經》中提到的樂器就有29種之多,周朝以製作樂器的材料的不同而進行分類,按照這種方法樂器被分為:金、石、絲、竹、匏、土、革、木,亦稱八音。
春秋
春秋時期,天子衰,諸侯興:周王室勢力衰微,權威不再,已經無法有效控製天下諸侯。一些強大的諸侯國為了能在政治、軍事中占據主導地位,開啟了激烈的爭霸戰爭,相互之間合縱連橫、東征西討,前後共有數位諸侯依次成為霸,史稱:春秋五霸
(霸,政之名,即伯,音轉為霸,又稱州伯、方伯,即諸侯之長,其職名為會諸侯、朝天子,實為迫協諸侯、把持其政)
自公元前770年周平王東遷雒邑(今河南洛陽)以後,周王室更加衰微。從前是天子統帥和號令諸侯--"禮樂征伐自天子出";而如今,這些權力已逐漸轉移到諸侯手中--"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而各諸侯國內也出現了君臣逆位的現象--"禮樂征伐自大夫出";更甚至於一個諸侯國的大夫可以左右周王室的動向--"陪臣執國命"。鐵農具的出現提升了生產力,大量井田之外的土地被開墾,這成為諸侯國強大的主要原因。周王朝建立在宗法製和井田製基礎上的封建製度開始瓦解,出現了"禮壞樂崩"的動蕩局麵。王室、諸侯、卿大夫之間相互混戰,天下大亂。
春秋五霸是春秋時期特定階段的曆史產物,此時的諸侯爭霸戰爭為之後的戰國時期的兼並統一戰爭做了先期準備。
《史記》的說法是:齊桓公、晉文公、楚莊王、秦穆公、宋襄公;而《荀子·王霸》則是:齊桓公、晉文公、楚莊王、吳王闔閭和越王勾踐;中學曆史教科書兼顧兩種說法。
戰國
戰國七雄是指戰國時期的七個最強的諸侯國,也代表了除了周文化之外不同文化體係(楚文化、齊文化、秦文化、三晉文化、燕文化)。經過春秋時期(前770年―前476年)的無數次兼並戰爭,諸侯國的數量大大減少。到戰國時期(前475年―前221年)實力最強的七個諸侯國分別為秦、齊、楚、燕、韓、趙、魏,這七個國家被曆史學家稱作"戰國七雄"。
除戰國七雄外,還有越、巴、蜀、宋、中山等大國。小國尚有鄭、衛、東周、魯、滕、鄒、費等,但其實力與影響力皆遠遠不及戰國七雄,隻能在強國的夾縫中生存,且最終均為七雄所滅。
由於郡縣製度的加強,以獲取土地、財富、人口的國家不斷開展兼並戰爭,促使這個從春秋時期開始便戰爭不斷的土地逐漸走向新的時代。戰國承春秋亂世,啟帝秦發端,中續百家爭鳴的文化潮流,這是中國思想、學術發展的黃金時期,史稱"百家爭鳴"。中原經濟技術的新發展與各國相繼圖強而展開的舉國變法,名士的縱橫捭闔,宿將的戰場爭鋒,湧現出了大量為後世傳誦的典故。
七國之亂是發生在漢景帝時期的一次諸侯國叛亂,參與叛亂的是七個劉姓宗室諸侯王:吳王劉濞、楚王劉戊、趙王劉遂、濟南王劉辟光、淄川王劉賢、膠西王劉昂、膠東王劉雄渠,故又稱七王之亂。
漢景帝二年(前155年),禦史大夫晁錯上疏《削藩策》,提議削弱諸侯王勢力、加強中央集權。漢景帝采用晁錯的建議,於次年冬天下詔削奪吳、楚等諸侯王的封地。以吳王劉濞為首的七個劉姓宗室諸侯王由於不滿朝廷削減他們的權力,以"清君側"為名聯兵反叛,後因戰略失當,被漢廷和梁國聯手平定,七大功臣為:漢廷方麵周亞夫、竇嬰、欒布、酈寄,梁國方麵劉武、張羽、韓安國。
七國之亂的根源是強大的諸侯王勢力與專製皇權的矛盾,七國之亂的平定,標誌著西漢諸侯王勢力的威脅基本被清除,中央集權進一步得到加強。
西晉
八王之亂是西晉時統治階層曆時16年(291年-306年)之久的內亂。這場權利角逐中核心人物有汝南王司馬亮、楚王司馬瑋、趙王司馬倫、齊王司馬冏、長沙王司馬乂、成都王司馬穎、河間王司馬顒、東海王司馬越八王。
公元290年(太熙元年),晉武帝司馬炎駕崩後,外戚楊駿為太傅、大都督,掌管朝政。即位的晉惠帝司馬衷癡呆低能,皇後賈南風(即賈後)為了讓自己能掌握政權,於永平元年(291年)與楚王司馬瑋合謀,發兵殺楊駿,而政權卻落在汝南王司馬亮和元老衛瓘手中。賈後政治野心未能實現,當年六月,又使楚王司馬瑋殺汝南王司馬亮與衛瓘,然後反誣楚王司馬瑋矯詔擅殺大臣,將司馬瑋處死。賈後遂執政,任用賈模、張華、裴頠等人,使天下保持相對安定。
公元299年(元康九年),賈後不顧張華等人的勸阻,以陰謀廢太子司馬遹,次年殺之。[1]統領禁軍的趙王司馬倫聯合齊王司馬冏發兵廢殺賈後、張華等。之後司馬倫掌控了大政。
公元301年(永寧元年),司馬倫廢惠帝自立。司馬倫篡位後,駐守許昌的司馬冏起兵討司馬倫,鎮鄴的成都王司馬穎與鎮守關中的河間王司馬顒舉兵響應。洛陽城中的禁軍將領王輿也起兵反倫,迎惠帝複位,賜死司馬倫。司馬冏以大司馬入京輔政。
公元302年(**元年),司馬顒又從關中起兵討司馬冏,洛陽城中的長沙王司馬乂也舉兵入宮殺司馬冏,政權落入司馬乂手。
公元303年(**二年),司馬顒、司馬穎合兵討伐司馬乂。司馬顒命都督張方率精兵7萬,自函穀關向洛陽推進;司馬穎調動大軍20餘萬,也渡河南向洛陽。二王的聯軍屢次為司馬乂所敗。次年正月,洛陽城裏的司馬越與部分禁軍合謀,擒司馬乂,將其交給張方,被張方燒死。司馬穎入洛陽為丞相,但仍回根據地鄴城,以皇太弟身份專政,政治中心一時移到鄴城。司馬越對司馬穎的專政不滿,率領禁軍挾惠帝北上進攻鄴城。蕩陰(今河南湯陰)一戰,被司馬穎擊敗,惠帝被俘入鄴,司馬越逃往自己的封國東海(今山東郯城北)。與此同時,司馬顒派張方率軍占領洛陽,接著並州刺史司馬騰(司馬越弟)與幽州刺史王浚聯兵攻破鄴城,司馬穎與惠帝投奔洛陽,轉赴長安。
公元305年(永興二年),司馬越又從山東起兵進攻關中,擊敗司馬顒。
公元306年(光熙元年),司馬越迎惠帝回洛陽,司馬穎、司馬顒相繼為其所殺,大權落入司馬越手中,八王之亂到此終結。
16年中,參戰諸王多相繼敗亡,人民被殺害者眾多,社會經濟嚴重破壞,西晉的力量消耗殆盡,隱伏著的階級矛盾、民族矛盾爆發,之後"五胡亂華",西晉滅亡。八王之亂是導致西晉滅亡的重要原因。
明朝
靖難之役,又稱靖難之變、奉天靖難,是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死後不久爆發的一場政變。
明太祖朱元璋把兒孫分封到各地做藩王,藩王勢力日益膨脹。因太子朱標早死,皇太孫朱允炆繼位,年號建文,是為建文帝。建文帝與親信大臣齊泰、黃子澄等采取一係列削藩措施,決定先削那些力量較小的藩王,於是首先襲執周王朱橚,把他廢為庶人,又拘代王朱桂於大同,囚齊王朱榑於京師,湘王朱柏**死。與此同時,也在北平周圍及城內部署兵力,又以防邊為名,把明太祖第四子燕王朱棣的護衛精兵調出塞外戍守,準備削除燕王。
建文帝以為準備停當了,便秘密下令擒拿朱棣,但是沒有成功,再加上削藩措施嚴重威脅藩王利益,坐鎮北平的朱棣於1399年(建文元年)起兵反抗,隨後揮師南下,史稱"靖難之役"。
建文帝無大將可用,隻好起用幸存的老將耿炳文統兵北伐,又派李景隆繼續討伐,而建文帝也缺乏謀略,致使主力不斷被殲。朱棣以北平(今北京)為基地,適時出擊,靈活運用策略,經幾次大戰消滅官軍主力,最後乘勝進軍,於1402年(建文四年)攻下帝都應天(今江蘇南京)。戰爭曆時四年(1399-1402年)。戰亂中建文帝下落不明,或說於宮中**死,或說由地道逃去,隱藏於雲、貴一帶為僧。同年,朱棣即位,就是明太宗,嘉靖時期改為明成祖。
第二年,改元永樂,改北平為北京。1421年,遷都北京,稱北京為京師,南京為留都。
封建論
唐代:柳宗元
天地果無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則孰為近?曰:有初為近。孰明之?由封建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而莫能去之。蓋非不欲去之也,勢不可也。勢之來,其生人之初乎?不初,無以有封建。封建,非聖人意也。
彼其初與萬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無毛羽,莫克自奉自衛。荀卿有言:“必將假物以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爭,爭而不已,必就其能斷曲直者而聽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眾,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後畏,由是君長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為群,群之分,其爭必大,大而後有兵有德。又有大者,眾群之長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屬。於是有諸侯之列,則其爭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諸侯之列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封。於是有方伯、連帥之類,則其爭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連帥之類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人,然後天下會於一。是故有裏胥而後有縣大夫,有縣大夫而後有諸侯,有諸侯而後有方伯、連帥,有方伯、連帥而後有天子。自天子至於裏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聖人意也,勢也。
夫堯、舜、禹、湯之事遠矣,及有周而甚詳。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設五等,邦群後。布履星羅,四周於天下,輪運而輻集;合為朝覲會同,離為守臣扞城。然而降於夷王,害禮傷尊,下堂而迎覲者。曆於宣王,挾中興複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魯侯之嗣。陵夷迄於幽、厲,王室東徙,而自列為諸侯。厥後問鼎之輕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誅萇弘者有之,天下乖戾,無君君之心。餘以為周之喪久矣,徒建空名於公侯之上耳。得非諸侯之盛強,末大不掉之咎歟?遂判為十二,合為七國,威分於陪臣之邦,國殄於後封之秦,則周之敗端,其在乎此矣。
秦有天下,裂都會而為之郡邑,廢侯衛而為之守宰,據天下之雄圖,都六合之上遊,攝製四海,運於掌握之內,此其所以為得也。不數載而天下大壞,其有由矣:亟役萬人,暴其威刑,竭其貨賄,負鋤梃謫戍之徒,圜視而合從,大呼而成群,時則有叛人而無叛吏,人怨於下而吏畏於上,天下相合,殺守劫令而並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製失也。
漢有天下,矯秦之枉,徇周之製,剖海內而立宗子,封功臣。數年之間,奔命扶傷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遲不救者三代。後乃謀臣獻畫,而離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國居半,時則有叛國而無叛郡,秦製之得亦以明矣。繼漢而帝者,雖百代可知也。
唐興,製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為宜也。然猶桀猾時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於州而在於兵,時則有叛將而無叛州。州縣之設,固不可革也。
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適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遷其秩而已,何能理乎?”餘又非之。
周之事跡,斷可見矣:列侯驕盈,黷貨事戎,大凡亂國多,理國寡,侯伯不得變其政,天子不得變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失在於製,不在於政,周事然也。
秦之事跡,亦斷可見矣:有理人之製,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製,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萬人側目。失在於政,不在於製,秦事然也。
漢興,天子之政行於郡,不行於國,製其守宰,不製其侯王。侯王雖亂,不可變也,國人雖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後掩捕而遷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財,怙勢作威,大刻於民者,無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謂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漢知孟舒於田叔,得魏尚於馮唐,聞黃霸之明審,睹汲黯之簡靖,拜之可也,複其位可也,臥而委之以輯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賞。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設使漢室盡城邑而侯王之,縱令其亂人,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術莫得而施,黃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譴而導之,拜受而退已違矣;下令而削之,締交合從之謀周於同列,則相顧裂眥,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則削其半,削其半,民猶瘁矣,曷若舉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漢事然也。
今國家盡製郡邑,連置守宰,其不可變也固矣。善製兵,謹擇守,則理平矣。
或者又曰:“夏、商、周、漢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謂知理者也。
魏之承漢也,封爵猶建;晉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聞延祚。今矯而變之,垂二百祀,大業彌固,何係於諸侯哉?
或者又以為:“殷、周,聖王也,而不革其製,固不當複議也。”是大不然。
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蓋以諸侯歸殷者三千焉,資以黜夏,湯不得而廢;歸周者八百焉,資以勝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為安,仍之以為俗,湯、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於己也,私其衛於子孫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為製,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盡臣畜於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賢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後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繼世而理;繼世而理者,上果賢乎,下果不肖乎?則生人之理亂未可知也。將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視聽,則又有世大夫世食祿邑,以盡其封略,聖賢生於其時,亦無以立於天下,封建者為之也。豈聖人之製使至於是乎?吾固曰:“非聖人之意也,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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