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七章 三年之期已到
作者:劍刃舞者      更新:2021-08-19 17:06      字數:2112
  王非是個戀愛腦,未來到五十多歲了都還在折騰所謂的愛情。

  如果以普通人的標準和觀念,顯然她在這方麵並不是什麽好女人。

  但是明星嘛,這種事情就不要太正常了,娛樂圈就是這個樣子的。

  兩個毫不相關,八竿子打不著的人,就有可能是同道中人。

  比如現場的兩個人,王碩和張雅東,並沒有什麽關係,但是未來也是同道中人。

  架起友誼橋梁的,當然就是徐晶蕾了。

  王非也為許多男人架起了友誼的橋梁,當然她也不在乎別人的目光,隻要自己怎麽舒服,就怎麽來。

  她現在就很迷戀竇維的才華,主動小三插足。

  當然竇維這個人也不太講武德,為兄弟兩肋插刀,為女人插兄弟兩刀,和嫂子一起植樹造林,給了兄弟一片草原。

  竇維和王非現在處於熱戀期,明年就要結婚。

  照理說王非現在事業如日中天,不應該輕易結婚的,但她就是率性而為,跟竇維扯證結婚了。

  所有的童話故事都是以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收尾。

  但是婚姻生活是否真的幸福呢?至少童話故事裏是不敢繼續寫下去的。

  他們之間的童話故事也到此為止,婚後就變了畫風,變成了寫實的都市生活劇,每天都因為瑣碎的小事撕逼。

  王非在京城和港島兩地跑,有一次提前回來,沒有跟竇維說,想給他一個驚喜,結果自己收到了一個大大的驚喜。

  愛上一匹野馬,她的頭上也有了草原。

  這段婚姻僅僅維持了三年就匆匆結束,王非以小三插足開始,被小三插足結尾,完成了一個循環。

  陳飛揚對這件事情的評判,角度比較刁鑽:所以說千萬不要隨便玩驚喜,這玩意害人不淺。

  竇維現在很受追捧,酒吧裏駐場的歌手見到他都一臉迷弟的樣子,圍著他要簽名,還邀請他上台演唱。

  他也是個人來瘋的性子,二話不說,挽起袖子就上台,唱起了他的成名曲“Don't Break My Heart”

  這首歌剛剛發行的時候,就引發了盜版狂潮。

  在港島的商業電台排行榜,一直高居榜首,火得一塌糊塗。

  如果不統計盜版數量,僅僅是正版唱片,就狂賣15萬張。

  竇維的唱功確實很牛逼,天生就是老天爺賞飯,他的嗓音非常華麗。

  激烈高亢,聽著就讓人渾身顫栗。

  在場這麽多玩搖滾的,沒有一個不服的,紛紛感歎大神就是大神。

  竇維在舞台上受人頂禮膜拜,王非在台下拚命鼓掌,聽得如癡如醉。

  趁著空隙,宋可上前打招呼,他是立誌要做音樂教父的人,當然要跟這種天後級的巨星打好關係。

  宋可勉強算是這個圈子裏的人,而且又是今天這個局的組織者,王非跟他談得還算愉快。

  他時刻沒有忘記今天組這個局的目的,得把陳總伺候好。

  “給你介紹一個貴客,陳飛揚陳總,寫了兩百多首歌。”

  王非看向陳飛揚,第一印象就是長得帥,可以直接出道了。

  至於兩百多首歌,她沒有往心裏去。

  她對才華的要求很高,要寫出竇維那種水準的歌,才能算是寫歌。

  不過大家都是場麵人,表麵功夫還是要做一做。

  “有沒有興趣把歌賣到港島來,我可以幫你牽線。”

  臥槽,又有刁民想害朕。

  陳飛揚頓時想被踩了尾巴一樣,一蹦三尺高:“千萬不要。”

  王非本來就隻是隨口說一句,完全沒有當真,但是沒料到陳飛揚這麽激烈地反對,仿佛自己在迫害他的。

  “這個人有點可笑啊,難道他還以為自己寫的歌真的能夠賣得出去?”她在心裏嘀咕了一句,然後好奇地問道:“能不能讓我欣賞其中一首?”

  照理說,她主動提出這個要求,對別人而言是一個巨大的機遇,都會獻寶似的拚命表現。

  但是陳飛揚直接拒絕:“我的歌都是登記了版權的,不能隨便在公眾場合表演。”

  坐在角落裏的汪楓默然無語,感覺自己又被拎出來敲打了一頓。

  他在今天這群人裏,隻是個小透明,還是不要隨便說話了,默默喝酒就行。

  王非感覺陳飛揚這個人莫名其妙,什麽叫登記了版權就不能在公共場合表演?那可是你自己的歌啊,想怎麽唱就怎麽唱。

  我可是專業歌手,你一個外行還想唬我?

  宋可在一旁聽得有點迷糊,他心說:陳總不是已經把歌賣到港島去了嗎,今年歌神的新專輯,主打歌就是他的啊。

  王非居然不知道?

  不過想想也可以理解,陳總這麽大的事業,怎麽可能去做一個專業的作詞人呢,他隻是到處收歌,然後轉賣。

  這些歌,他應該是賣給港島那邊的公司,並沒有要求署自己的名。

  港島的公司買了他的歌,署的是自己公司的作者的名字。

  王非本來就不是自己寫歌,都是公司創作或者買歌給她唱,她不知道也算正常。

  王非覺得陳飛揚是在故作神秘,就對他說:“要不你上去唱一首聽聽?”

  年輕人,你的想法很大膽啊,你就不怕我上台一唱,把人全都趕跑了,老板找你麻煩啊?

  “還是算了,我唱歌太震撼了,怕把大家唱哭。”

  王非覺得陳飛揚是在內涵自己。

  她是一個超級情緒化的人,開演唱會的時候,經常是唱著唱著就哭了,控製都控製不住。

  陳飛揚一看王非有急眼的趨勢,就皺著眉頭說道:“算了,我吃點虧,今天歌就不唱了。

  但是我答應你,給你寫一首歌,不過得等到三年之後。”

  王非都蒙了:什麽鬼,我什麽時候要你寫歌了。現在港島的大牌創作人,寫歌都任我挑,我會找你一個裝神弄鬼的外行約歌?

  更離譜的是,還要等到三年之後,難道你寫一首歌要寫三年嗎。

  不是說你寫了兩百多首歌嗎,難道你寫歌寫了六百年?

  不待王非回答,陳飛揚就露出了神秘的笑容:“到時候你找我約歌,記得說暗號。”

  “什麽暗號?”

  “三年之期已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