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8章:解約
作者:線團團      更新:2021-11-22 19:48      字數:1870
  葉馨提解約的時候,沈讓沒來公司,她特意選的時間點,畢竟麵對著沈讓,葉馨總歸是說不出來狠話的。

  鄭鑫早有準備,麵對著葉馨解約的要求,他淡定的拿出之前簽約時的合同,丟給葉馨道,“解約沒問題,咱們按流程來,該賠多少賠多少。”

  “鄭總應該已經算好了吧,報個數字就行。”葉馨根本不看合同。

  這副做派還真是抱上了金主大腿後的囂張。

  鄭鑫也不廢話,直接道,“我和沈總不是什麽黑心老板,規規矩矩的按著合同來,你現在的解約金是五千萬。”

  這些都是根據合同年限,藝人身價,前期投入....以及現在解約會給公司帶來的損失一係列核算出來的。

  這個數字對比起一般的小藝人無疑是天價了,但對於葉馨這樣的當紅流量來說,委實算客氣了,前段時間業內一個選秀出身爆火的小生,想解約,爆出來的解約金可是葉馨的幾倍。

  鄭鑫道,”既然要解約,咱們就速戰速決,你拿錢,我簽字。“

  葉馨聽了起身道,“鄭總,解約金我很快就會給你。”

  鄭鑫道,“希望你別讓我失望,公司可等不了你多久。”

  葉馨離開沒多久,金姐來了辦公室。

  “金姐,你不會是過來跟我說辭職的吧?”鄭鑫好整以暇的看著金姐問。

  金姐定了定神,對鄭鑫道,“鄭總,你知道的,葉馨是我一手帶起來的。”

  鄭鑫手點著桌麵,並不否認,不過他提醒金姐道,“金姐,你得弄清楚,葉馨之所以會紅,靠的是什麽,是她本身過硬的條件,還是公司的力捧,就她火的那部古裝劇,你應該知道,那部劇,誰演都會火,公司能捧出一個葉馨就能捧出第二個。”

  “這個我當然知道。”

  其實金姐一開始也是很糾結的,但葉馨昨晚告訴自己,她馬上會簽進珞華,這的確讓金姐不能不心動。

  “金姐如果想離職,公司今天就能給你批。”

  金姐正為難怎麽開口的時候,沈讓推開了辦公室的門,走了進來。

  看到沈讓進來,金姐連忙叫了聲,“沈總。”

  沈讓點了點頭,來到鄭鑫身邊,鄭鑫道,“葉馨剛走。”

  “嗯。”沈讓應了一聲,隨即看向金姐,“金姐想好了?”

  金姐咬了咬唇,突然心一橫,金姐看向沈讓道,“沈總,如果我留在公司,公司能給我什麽?”

  這是談條件來了,當然這也無可厚非,誰也不想從當紅藝人的經紀人,變成帶新人的。

  沈讓來前就已經想好了,他對金姐的能力其實是認可的,金姐這人做事還算妥當。

  沈讓道,“給不了你什麽,頂多公司的藝人隨你挑,以後你想帶誰都可以。”

  這個條件委實不太吸引人.....

  不過沈讓又說了,“你可得想清楚,你跟在葉馨身邊這麽久,她什麽性格你應該很了解,去了珞華,那裏的經紀人資曆在業內都是拔尖的,你覺得,以你現在的能力,對她來說有幾分利用價值?”

  沈讓這段話說到了金姐的心裏。

  前陣子她忙著帶手裏其她的藝人,稍微沒顧上葉馨,葉馨心裏指不定多記恨她呢。

  金姐皺了皺眉,思索片刻後,她說,“沈總,你給我點時間行嗎?”

  沈讓道,“當然,但我這邊最遲等你到明天。”

  金姐點頭,“好的沈總。”

  金姐走後,鄭鑫道,“你說金姐會怎麽選?”

  沈讓說,“怎麽選都影響不了你賺錢。”

  鄭鑫笑,“白得五千萬,我是怎麽想怎麽高興。”

  沈讓道,“別高興的太早,那個劉總,肯不肯做這個冤大頭還不一定。”

  ”他要是不肯做,那葉馨這邊?“

  ”你覺得我還能留她?“

  ”你的意思是?“

  ”開記者招待會,解約當著所有記者的麵,簽了字,錢可不是她說沒有就能不給的。“

  ”明白了,那得快。“

  .....

  葉馨跟鄭鑫攤牌之後,就聯係小橘開始放出消息了。

  小橘長篇大論的在微博上訴說著自己的委屈,通篇下來把傅雲珠形容成了一個妒婦,說自從沈讓談了女友之後,就開始公私不分,因為傅雲珠介意沈讓和葉馨之前的緋聞,對葉馨百般打壓,沈讓為了哄傅雲珠高興,任由她欺負葉馨。

  上次來公司,因為看到沈讓和葉馨在辦公室裏說話不分青紅皂白,上來就打了葉馨一巴掌,自己因為護著馨姐,被直接開除,掃地出門了,而馨姐僅僅因為維護自己,和傅雲珠爭執了幾句,就被公司雪藏,後續的通告全被給了公司新人。

  小橘在最後說,馨姐真的是一個很好很好很好很好的人,自己跟了馨姐這麽久,馨姐一直對自己很好,自己之所以說這些話沒有別的意思,純粹為馨姐報不平,那麽好的馨姐不應該受到如此不公平的對待。

  小橘的這段言論出來,在網上引起了軒然大波,葉馨的粉絲都炸開了鍋,紛紛細數公司的各種罪行。

  “難怪馨姐這段時間毫無動靜,說好的雜誌封,和采訪全都沒有了。”

  “那個沈讓有沒有搞錯,馨姐是他們公司最賺錢的藝人了,竟然因為他那個可惡的女友,這麽對我們馨姐,這麽戀愛腦,開什麽公司,回家帶孩子去吧。”

  “MD,那個傅雲珠,怎麽不去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