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6章 打假第一人!
作者:奔騰286      更新:2022-04-16 14:58      字數:2171
  對於李曼麗的回答,丫丫奶奶很是意外,也有些不太相信。

  “我說到做到。”李曼麗態度堅決道。

  丫丫奶奶想說什麽,最終沒說出口。她雖然有些動搖了, 但總不能把自己的兒媳婦往外推吧。

  “梁歡什麽時候把丫丫送回來?”李曼麗問道。

  “沒說。”

  “下次不能讓他帶出去了。她是窮人家的孩子,就應該過窮人家的日子。”李曼麗道。

  “行。”第一次,在梁歡這件事上,丫丫奶奶認同了李曼麗的看法。

  “咱們吃飯。”

  “好。”

  ……

  梁歡帶著丫丫上了皇冠,到了市裏之後,哪裏好玩去哪裏, 哪裏有好吃的去哪裏。丫丫玩得很開心, 小嘴就沒合攏過。

  “梁叔兒,我要吃蝦條。”丫丫指著小賣部道。

  “蝦條?好的。”梁歡抱著丫丫去了小賣部。

  剛進去, 就聽見裏麵老板娘跟一個十多歲的小孩兒爭吵著。

  “我都吃了好幾個月了,從小饅頭到蝦條,凡是帶有人物的我都買了,每批新貨上市的時候,我都是按照批號買的,為什麽到現在還沒有集齊所有人物?”

  梁歡看到,一個青澀的少年站在櫃台外,義正嚴詞的質問著老板娘。

  老板娘跟看傻子一樣,撇嘴道:“我說小孩兒,你是不是彪?人家廠家出的東西,你問我有什麽用?”

  “你們是經銷商,廠家這麽騙人,應該向他們反映一下!”少年不忿道。

  “你有毛病,我看你是腦子不好。”老板娘罵道。

  “你才有毛病!他們就是騙人。我們班同學都買他們家的,所有人我都問過,沒有一個能夠集齊的, 你要退錢給我!”少年喊道。

  “滾一邊去!”老板娘煩躁的揮手道。

  “梁叔,他們在幹什麽?”丫丫抱著梁歡的脖子問道。

  “我也不知道。”梁歡笑了一下,道:“老板娘,給我拿一箱蝦條。”

  “好唻。”一聽來了大客戶,老板娘立刻不搭理少年了。

  一箱子蝦條擺放在櫃台上,梁歡看了眼,是王長軍鵬程食品廠出的。

  “叔叔,不要買!”少年立刻阻止梁歡。

  梁歡奇了,道:“為什麽?”

  “因為這家廠虛假宣傳。他們說隻要集齊西遊記所有人物,就能兌換一箱蝦條或者小饅頭,但是我吃了這麽多,每個批號都買過,它所有包裝裏的人物永遠隻缺一個。”少年道。

  這話一出,把梁歡給整笑了。

  這招還是他給王長軍出的。

  不用想,這摳門的家夥一定是沒有把所有西遊記的人物放裏麵。

  “那我問你,蝦條好吃嗎?”梁歡問道。

  “好吃。”

  “好吃就行了。”梁歡不打算跟少年抬杠,道。

  “不,這是道德問題。如果你做不到,你可以不說,但你不能寫上去不做,騙我們啊。”少年執拗道。

  哎呀, 還喜歡鑽牛角尖。

  梁歡看了眼這個孩子, 覺得有些麵熟,道:“你叫什麽名字?”

  “汪海。”

  臥槽,汪海!

  梁歡立刻皺眉思考了下,又問道:“你今年幾歲?”

  “十四。”

  好家夥,還真是他,打假第一人。

  汪海也是琴島人。

  “嗬嗬,沒想到啊,我能碰上你。”梁歡覺得很有意思,搖頭笑道。

  “您認識我?”

  “不認識,但是七年後,你會讓全國認識你。”梁歡道。

  九二年,消費者權益法實施。其中規定,消費者如果買到假貨的話,可以向商家申請三倍賠償。

  九五年,汪海在京城一商場看上了一副索尼耳機,但發現其是冒牌貨,直接買了十二副,然後去了工商局申請三倍賠償。結果,他成功了。自此,汪海走上了專業的打假道路。

  當年對汪海的這種行為出現兩極化的觀點。有人認為他是刁民,這就是毫無底線的敲詐,令人不齒。也有人認為他是英雄,敢撕開商業黑幕,維護了消費者的權益。

  輿論被掀起,各方媒體爭吵不休。直到消法的起草人之一何山現身力挺王海,稱他很聰明,是最勇敢的消費者,這事兒才告一段落。

  九十年代中期,是個假貨橫行的年代。國家質量監督局抽查市麵上的商品合格率,僅為百分之六十五。

  這是什麽概念呢?

  你到商場買三件東西,最少有一件是假貨!

  衣服、鞋子、家電類的假貨還好說。假藥、假酒、假種子當年害人不淺啊!

  這已經不是關乎消費者利益的問題了,是關乎消費者生命了!

  對於汪海靠打假斂財,梁歡倒是有個不同的見解。

  孔子的學生子路在路上行走的時候,見到有人溺水了,於是跳下河將那人救起。那人為了感謝子路的救命之恩,回饋了一頭牛作為報答。

  子路很高興,接受了那頭牛。然後將整件事告訴了孔子,孔子也很欣慰,道:‘魯人必多拯人於溺矣’。

  意思是做得好,以後會有更多的人去救落水的人。

  這兩件事看似不相關,但卻有緊密的聯係。

  道德和金錢!

  有人認為救人是道德的,但要對方的財物就會不道德。但孔聖人給了最好的答案,那就是要!

  隻有要了,才會有更多的人願意去救溺水的人。

  跟這個理念差不多的還有拾金不昧。

  撿到東西歸還失主是應該的,失主願意酬謝你,大部分人會選擇不要。但如果大家都要,那麽撿到東西的人,歸還率應該大於偷摸把你錢昧了,還把你錢包扔了的人。

  跟子路做法相反的,還有孔子的學生子貢。當時魯國有規定,如果魯國人在他國淪為了奴隸,有人知道下落並將其贖回來的,國家可以給你報銷贖金。

  子貢贖回了一個魯國人,但是他認為自己很高尚,沒有要國家的贖金。這種做法得到了孔子的批判,他說你不要贖金,那麽誰還會去贖人?都像你這樣,國家也不會給贖金了,淪落在國外的魯國人怎麽辦?

  說到這裏,是不是跟汪海打假有一點像?

  如果人人打假,那麽假貨還有立足之地嗎?

  人們唯一邁不過去的,就是道德這倆字!

  無論是拾金不昧,還是幹了其他好事兒,接受事主的饋贈,可以心安理得的接受,因為這沒有什麽不道德的!反而,它能讓更多的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