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丟臉
作者:叢林霸王      更新:2021-07-19 18:04      字數:3156
  第二百九十八章丟臉

  ??這兩個人的笑容,別說,看著還怪好看的。

  ??這些外地來的讀書人不知道這是特別培訓出來的,但看著這笑容,心情都跟著好了不少。

  ??就有人問了:“你們是客棧的夥計?”

  ??這話應該沒錯,可看著這周圍的環境,再看看這兩個人的穿著打扮,以及這奇特的台子,怎麽看,怎麽覺得稱呼對方為夥計,讓他們感覺說不出的別扭。

  ??其中一個人就笑盈盈說道:“是的,我們兩個人都是客棧的前台夥計,也可以稱為前台服務員,是專門負責前台登記以及前台服務的。凡是在客棧內住宿的客人,有什麽需求,都可以隨時向客棧內的任何夥計提出,也可以來到前台,向我們提出要求,凡是能夠滿足的,我們都會盡量滿足,保證讓諸位都高興而來,滿意而歸。”

  ??這一番話,雖然不是什麽文縐縐的台詞,可聽著也讓人覺得有點水平。

  ??這幾個進來的讀書人,看這兩個夥計的眼神都不一樣了。

  ??這地方可以啊!

  ??哪怕是夥計,看著都很不凡!

  ??“我們想要住店,不知道這裏住店,一日需要多少花銷?”

  ??有人隨後問道。

  ??這也是其他讀書人都很關心的問題。

  ??別看他們都乘坐著馬車、牛車而來,其實他們是因著要見孔先生,才日夜奔馳趕來的。

  ??要說多有錢,其實也是需要進行一番計算的。

  ??再有銀子,若是一天就需要花個一二兩,他們中也沒有幾人舍得住!

  ??而這地方,看著就十分不凡!

  ??天曉得要多少銀子一天!

  ??另一個夥計笑盈盈回道:“幾位,我們這裏的房間,分為金屋、銀屋、玉屋、竹屋。金屋,乃是取自,書中自有黃金屋,乃是我們客棧最大且最風雅的屋子,入住十二個時辰,需要五兩銀子。”

  ??嘶!

  ??果然好貴!

  ??一兩銀子,那就是一貫!

  ??五兩銀子,那就是五貫!

  ??很多在大酒樓做掌櫃的人,收入算是百姓裏很高的了,一個月也不過就是幾兩銀子的薪酬罷了!

  ??一天就要用去五兩銀子,若是住一個月,那就需要一百多兩銀子?

  ??多住幾個月,都能在長安城裏買一套宅子了!

  ??這得是何等豪奢的人才住得起啊!

  ??一聽這個價格,這些讀書人頓時心裏就打起了退堂鼓。

  ??但因著他們剛問價格,若是立刻就走,就顯得有些丟臉。

  ??所以這些人表情發木,在這裏硬撐著。

  ??就聽到那個夥計繼續說道:“銀屋,並不是銀子打造,卻是取自銀屋瑤台分外明,這銀屋,自然也十分風雅的,且同樣有著廳、臥房、書房、室內洗浴、室內的廁所,隻是不如金屋的大,不如金屋的視野更好,十二個時辰,入住需一兩銀子。”

  ??一兩銀子?

  ??一天要用一兩銀子?

  ??一個月三十兩?

  ??有了之前金屋的刺激,如今聽到銀屋一個月隻需要三十兩,在場的讀書人們居然覺得這價格便宜了!

  ??不過他們中,也僅有一個出身頗好的學子,猶豫了一下。

  ??其他人依舊是舍不得花這樣一筆銀子,就為了住個客棧!

  ??夥計也不奇怪,繼續往下說道:“玉屋,沒有廳,隻有兩間臥房、一個洗浴、廁所合起來的屋,是雙人間,可以雙人合住,一天隻需要二百個銅錢。”

  ??“一天隻需要二百個銅錢?”

  ??這可是比銀屋一下子少了五分之四啊!

  ??而且還是雙人住的,等於是,一天隻需要花一百個銅錢住宿?

  ??一個月才三兩銀子的花銷!

  ??這的確不算貴了!

  ??就這客棧的環境,若是裏麵的房間與外麵這環境差不多,可以說相當值了!

  ??這一下,原本還想聽完就找借口走的眾人,全都心動了。

  ??夥計繼續說道:“最後,就是竹屋,沒有廳,隻有一間臥房,一個洗浴、廁所合起來的屋,是單人間,一天需要一百二十個銅錢。”

  ??另一個夥計隨後還給添了一把火,笑著說道:“以上四種房間,都包含一頓早飯,可以在一樓的餐廳用餐,也可以提前與夥計說明,讓夥計每天辰時送去房間。”

  ??居然還管一頓早餐?

  ??值!

  ??這可太值了!

  ??能出來遊曆的學子,再窮,其實相比於真正的窮苦百姓,也要富裕得多!

  ??一個月二三兩的住宿花銷,在他們的預期之內!

  ??這裏距離幽州圖書館可是相當近啊!

  ??在這裏住,可遠比去其他縣城或是小鎮上住劃算多了!

  ??起碼可以省下雇傭馬車、牛車的費用!

  ??想到這些,在場的學子紛紛表示要入住。

  ??兩名夥計忙拿出又大又厚的冊子,用一種學子們沒見過的筆,直接蘸著墨汁寫起來。

  ??“這位……這位小兄弟,你們用的這是什麽筆?居然可以寫出這麽小的字?”

  ??大家都注意到了這兩個夥計所用的筆,卻隻有一個人忍不住好奇地問了出來。

  ??其他人不是不好奇,隻是自恃身份,覺得自己怎麽說也是個讀書人,居然要在兩個客棧夥計麵前請教這種問題,這讓他們覺得有點丟臉。

  ??但也有人不在意,所以就問出了這個問題。

  ??其中一個夥計熱情回道:“這個啊,這叫做鵝毛筆!是用鵝毛所做!專門用來蘸著墨汁寫字的!其實相比鵝毛筆,還有一種筆更好用,努,是這個!”

  ??說著,這個夥計就從旁邊拿起一根小小的筆,遞給那個學子看。

  ??“這叫鉛筆,用小刀削開旁邊的皮,就能寫字。隻是現在鉛筆才剛剛投入生產,市麵上還沒有,我們這裏有,也是因為要送給住宿的客人,算是他們離開時的紀念品。就算我們前台能試用,也舍不得使。”

  ??“鉛筆?”

  ??拿到鉛筆的學子,在對方的熱情推薦下,試著在一張紙上寫了幾個字。

  ??因為習慣了寫毛筆字,第一次寫出來的鉛筆字,有些歪歪扭扭。

  ??可隨著寫的字多起來,他漸漸意識到了這種筆的好用!

  ??這種東西記錄筆記的時候,簡直就是神物啊!

  ??用毛筆,除非寫草書,不然寫得再快,也速度有限。

  ??可同樣是寫字,用這種鉛筆記錄,速度就能大大提高!

  ??這個學子簡直對鉛筆愛不釋手,忍不住問道:“這個鉛筆,能不能賣我幾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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