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第十三次相親117
作者:東方甲天下      更新:2021-10-14 08:46      字數:2125
  說到想辦法取悅他人這事,就像是每個人都會迎來生命的終結一樣,隻不過是方式與過程不同,終究是無法避免的事情。

  有的人喜歡用甘美如蜂蜜的甜言蜜語;有的人喜歡用柔美若姬妾的恭順態度;還有的人喜歡用俗人的最愛:錢。實際上,不過是殊途同歸。

  就好像世界上所有國家發行的貨幣,看似花花綠綠的五花八門什麽樣子都有,可歸根結底,不過都是該國政府信用的體現。

  他第一次在某本書裏看到這概念的時候,突然明白許久都沒想明白的事。

  為什麽本國人放在銀行裏的存款算是銀行的負債,而放在銀行的外匯卻算是資產。

  當他明白錢的實質是信用的物化實體後,也就順其自然想通了。

  錢本就是該國政府信用物化後的實物,國民把錢存在本國銀行,就等於政府的信用沒能變現為現金。

  而外匯是他國政府的信用,本國政府收購他國政府的信用,相當於是投資,自是可以算作資產的。

  有時候想想挺有意思。很多人天天嚷嚷以後要取消實物貨幣,使用信用貨幣。

  這些人一定不看經濟入門級書刊。不然不會不知道,紙幣本身就是信用貨幣。人們手裏錢的本尊實際就是信用。

  有時候想想,人挺沒意思的。L君對電話那頭恭順溫和態度的緣由,說白了也就是想多換些散碎銀兩。

  他看著點頭哈腰打電話的L君,突然想到了野生的狼與家養的狗。

  狼本來算得上是荒野中的強者,雖比不上獅子老虎,但也是可圍獵牛羊鹿羚,凶暴難馴的猛獸。

  怎麽後來就變成給人做家奴的狗了呢?

  思來想去,大概隻有一個解釋:狗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吧。

  不過,L君不能完全算做是狗,很多時候仍是個狼性十足的人。當然,其狼性隻對處於其下位者展露,在上位者腳下就像一條恭順陰柔的狗。

  狗對主人恭順有錯嗎?

  其實沒錯。

  不但沒錯,還萬分正確。

  反之,狗逆反則是錯誤。

  因為不惹主人喜歡的狗,多半會被遺棄。結局,要麽,流落街頭,饑寒交迫而死;要麽被狗販子送進狗肉館,變成陌生人的下酒菜。

  那條懶洋洋的沙皮,就因為會討主人歡心,整天吃得滾瓜肚圓,一身鬆垮的皮在清洗後,鋥明瓦亮油光可鑒。

  同樣是狗,結局可謂有天壤之別。基本上就是一種可以吃上肉罐頭,另一種會變成肉罐頭的區別。

  m君見過比L君更諂媚的人。

  在做北漂的時候,有位仁兄搶著給公司裏的上位者洗髒襪子。

  說實話,這人雖是自甘輕賤,不值得別人同情。這件事卻真的是讓m君在情感上無法接受,甚至生出了兔死狐悲的感覺。

  這哪裏是在給別人在下屬,簡直是形同侍妾嘛。

  什麽叫侍妾呢?

  在古代所謂侍妾就是奴仆,在大戶人家裏和狗的地位差不多。

  也就是在認識到這一點後,他忽然不再羨慕不夜城裏的燈紅酒綠了。

  那位老總自是從沒要求下屬給他洗襪子。畢竟血統純正的奴隸社會已經結束了兩千年,就是使喚包衣奴才的滿清都快滅亡一百年。這人就算滿腦子奴隸主義思想,也是不好明目張膽,拿人當狗奴才使喚的。

  但是,他默認了對方奴才般的伺候,且似乎還很享受這種服務帶來的感覺,就說明一個很嚴肅的問題,那人在其認知裏就是個奴才。

  可以想象,一個皇帝要給大臣洗襪子。大臣絕對不會安然享受這天賜的服務,而是會以麵對飛來橫禍的態度,跪求皇帝收回成命。

  就算不是皇帝是大臣,是普通的奴隸主突發奇想,要給奴隸洗襪子。一個奴隸隻要腦子沒掉進馬桶衝掉,也絕對會敬謝不敏,省得主子哪天心情不佳,拉出一長串秋後清單來。

  那位公司老總把那人視為自輕自賤的狗奴才,又會把其他下屬看做什麽呢?

  不自賤的狗奴才?

  或者,別人比那人品格高尚一點,不是狗奴才,隻是奴才?

  m君在目睹洗襪子那一幕後,輾轉反側了一個禮拜,終於做出決定,離開大都市回家。

  說實話,當時離開有賭氣的成分。但是,他沒有為此後悔過。

  總有年輕人會用滿懷羨慕的目光,注視著如滿天璀璨星河的都市夜間燈光,仿佛這一切繁華都是他們的私產。

  可是他們不明白,星河遙不可及,遠在幾萬光年甚至幾十萬光年之外,除了賞心悅目,對大多數人而言毫無用處。

  真正有價值的不是那些美豔奪目的燈光魔術幻象,而是能製造這些幻象的能力。就好比一個漁民總是對守著大海洋洋自得,卻沒有能抗擊風浪的船,和可以捕獲魚生的網,最終的結局不過是望洋興歎,一無所獲。

  m君在離開前,曾像一位要從橋上跳下去的人一樣,癡癡的看著橋下黑夜中巨大無匹的都市。

  夜幕下的城市在黑暗中隱藏起所有細節特征,隻留給m君一個龐大迷糊的輪廓,還有千萬隻不眨動的眼睛,活像是一隻趴在地上的不知名巨獸,吐息間彌散著財富的氣息。

  可惜,m君沒有能把彌漫在空中的金錢味道,還原為現實中貨幣的能力,隻能深吸幾口氣,略微感受下這誘人的味道。

  不過,畫餅充饑式的體驗沒有太多現實意義,隻不過會再一次的提醒他,這裏充溢著各種欲望交織出來的夢,卻沒有哪個夢是他能抓在手裏的,實在不是他久居之地。

  古人說過“百鳥在林不如一鳥在手”。他不是剛畢業的毛頭小夥子,早就沒了站在某個城市最高處,贏來人生和事業高峰的狂想,已經明白很多事無法強求,隻想得到應得,且確實可以得到的。

  或許,真是由於過早失去年青人的衝勁兒、闖勁兒,他才沒能成就一翻轟轟烈烈的事業。

  又或者,正是因為如此,他避免了某些年青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悲劇。

  畢竟,絕對不是每個人摔倒了都能站起來的。有的人一旦跌倒,就真的被埋在亂草堆裏了。